知秋小说网 > 青春校园 > 马贼(上) > 第5章

第5章

小说: 马贼(上)      作者:王若虚

骆必达边转了个弯边告诉她,劳凯在他目前的大学生涯里至少让两个女孩子堕过胎,还因为两次打架斗殴和一次聚众闹事进过派出所,按理就算不开除学籍至少也该背好几张处分了——但骆必达可以负责任的告诉是菲,劳同学不但一张处分没有,活得自由自在,而且他档案袋里的思想品德鉴定肯定比他们两个人要好很多。劳凯当初能进这所学校,据说凭的就是他爸爸在外面有点背景,和学校领导私交也不错。因此虽然劳凯是学校派出所的常客,但每次都能平安无事的走出去,无论他是因为何种原因被带进来,比如这次明显是因为和人打架。

所以,传说中的莫尚桑只能拍拍苍蝇,打不了这只老虎。

但骆必达没料到,就在这番话说完不到一个礼拜之后,苍蝇拍莫尚桑的自行车也被偷了。

简若宁看着电话机来电显示,深吸口气定定神,才拿起话筒喂了一声,然后传来他的声音:礼物看到了么?

女孩下意识的抿着嘴唇,有细小的笑纹在嘴边绽开。今天早上她像往常一样下楼取车,结果发觉车的右把手上多了个小灯。小灯最前方有个塑料风扇,车子行驶时风力带动风扇转动,产生的低压电让顶部的蓝色灯泡发光。这件新奇的小玩意儿引来不少同学的注目,纷纷问她哪儿买的。简若宁心里早有七八分清楚这个灯怎么会跑到自己车上来,便说是别人送的。

这是马贼特有的送东西或者还东西的方式。

你怎么知道今天是我生日?

上次生日后第二天就知道了,结果我等了三百六十四天才能送你礼物。

简若宁笑笑道,那个灯很可爱,可是我怕它会很容易被偷掉。说完她怪自己不小心,也许自己刚才说了对方心里最敏感的一个词汇。但马贼没放在心上,却说你的电话线如果够长的话,现在就到阳台上来吧。

女孩不知道他又有什么花样,便试着拉直电话线,刚好能走到阳台门口,可以看见外面星星灯火和巨大建筑物的轮廓。她还努力踮了踮脚,却看不清下面哪个公用电话亭有人在用。

与此同时,电话另一端的马贼低头看看手表,时间显示为九点半。

晚上九点半,离寝室熄灯还有一个半小时,学校广播台晚间音乐节目准时开始。那个嗓音已被大家熟悉的学生女主播娓娓说道,今晚第一首歌是位姓马的同学点给外国语学院英语系大二的简若宁同学,祝她生日快乐心想事成。接着便分布在校园内的四十八个喇叭箱里同时传来卡彭特那首经典老歌《Close to You》:

“Why do birds suddenly appears

everytime you went near?

Just like me,

they long to be

close to you.

Why do stars fall down from the sky

everytime you went by?

Just like me,

they long to be

close to you.

……”

简若宁半倚在阳台的拉门边上,两只手尽量拿着电话机和话筒不让它们掉下来,轻咬嘴唇强作镇静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卡彭特的歌?

骆必达往电话机里加了枚硬币,说无意中碰到你逛音像店,看见你买了张卡彭特的精选CD,就记住了。

原来我们遇见过很多次。

对,而且每次都是很好的回忆。

女孩刚要说什么,忽然看见东面夜空中升起了一个巨大的焰火,陆续爆开的五颜六色火花配合着卡彭特的歌声,将这个星光闪烁的夜晚点缀得分外夺目。她看见别的阳台上也有不少出来看焰火的人,问,这也是你给我的惊喜吗?

电话那头的马贼也在诧异,说这个道风景可不在我计划之内,不过我会感谢那个放焰火的人。

事后他才知道,这意外天赐的锦上添花之火,其实和当晚莫尚桑的坐骑被盗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莫部长丢车的消息是简若宁生日后第三天,陈镇在那堂社会学概论课上告诉骆必达的。

学生会部门之间对这种事情很热衷传播,何况这次抓贼的叫贼偷了,本就是个热门话题,只是莫尚桑这次被偷车有些蹊跷。

那天晚上莫尚桑正好在参加一个学生会的部长级例会,一般从八点半开到九点四十分。他们开会的地方不是一般的教学楼教室,而是行政楼的光明厅。这个厅可容纳三十人,海拔比普通二层楼低点,比普通一楼又要高点,三个方向的墙壁是透明有机玻璃,那天很多部长的自行车就停在南面那堵墙外的停车区,一个三十度的俯视就能把那排车子看得一清二楚。

可是当晚九点三十三分的那场焰火吸引了学生会部长的注意力,众人纷纷跑到北墙那头看个究竟。按理学校是绝对不许放爆竹烟花的,因为一方面会影响安静的学习环境,另一方面是安全考虑——当时正是秋末,火星子落到枯木上可不是闹着玩的。风纪监察部长莫尚桑比当场任何人都更有安全意识,立刻拿手机打了学校北门派出所的电话。两分钟后警车就赶过来了,在距离行政楼不远的地方发现了一堆放完了的烟花,以及一个拿着烟头的民工。

也差不多在此时,散会后的部长们走出大楼取车,莫尚桑发现自己的车子无影无踪。而被请到派出所的民工大叔的证词表明,那些烟火是今天傍晚雇用他的一个年轻人给的,此外还给了五十块钱,只要他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燃放这些焰火即可。

不用说,这是一出调虎离山。放焰火的民工描绘不出雇主的相貌,因为对方带着棒球帽和墨镜,穿着学校发的运动服,说着标准的普通话,也没骑车。陈镇最后总结说:咱们学校这么多学生,就凭这点线索,警方至少有一万个嫌疑人——所以他料定,既然那个小偷这么花功夫来偷,这车子老莫是找不回来了。

一旁的骆必达跟着老师的进度把课本翻了两页,没有发表意见。

于世的真名叫余仕。如果他知道骆必达给自己起的名字,一定会请他喝杯啤酒。

有两个身份的人,就值得有两个名字。

于世总是出现在多云昏暗的夜晚,戴着黑框平光眼镜,书包里装着可以剪断小号环形锁的大力钳,左脚运动鞋后跟插着一把类似丁字刀的东西——他喜欢装作给左脚系鞋带来暗中观察身边自行车的车锁情况,等站起身来时,手里便已多了把隐秘而高效的作案工具。

于世喜欢这种双重的生活,因为它刺激,并且可以带来财富,就像他父亲喜欢赌球母亲喜欢麻将一样——他的身体里同时流淌着赌徒和马贼的血液。

既然是在赌,就有输的可能,并且一败涂地永无翻身之日。所以于世很谨慎,下手的时间地点从不固定,暂时安置赃车的校外“仓库”也多达三处,相互之间距离都拉得很开。其中二号“仓库”是他最喜欢的,虽然他停在这里的车子不过二三辆,但每辆车都很有来历:他第一次下手的山地车、那个讨人厌的辅导员新买来不到两天就被他偷走的凤凰车、还有就是“老猫”莫尚桑的破车……

巡视到这里,他的眼睛猛然睁大——莫尚桑的车不见了。

他在学校偷了两年多的车,一排自行车扫上一眼就不会认错或者漏掉任何他想要找的车子,哪怕那辆车子再怎么不起眼。就在他放慢速度准备再察看一遍时,背后冒出一个平静又略带歉意的声音:“别找了。”

于世没有惊慌,他的听觉和视力一样好。他认识这个声音,边转身边问道:你等了很久了吧?

骆必达拿下耳朵里的MP3耳机,左手拎着一只没剩多少水的矿泉水瓶,慢慢走过来坐到一辆红色女车的后座上:从中午等到现在,还好,比我原先预料的要短很多。于世看看他的眼睛,在和女车隔了一辆车的永久老坦克后座上坐下来:你为什么要拿走那辆车?

这个问题该我问你,你当初又为什么要拿走这辆旧车,这不是你的风格。

于世给出一个苦涩的笑,对眼前的人他没有必要遮掩什么:我不喜欢它的主人。骆必达不解。莫尚桑的确抓小偷,但从不抓车贼,于世应该没有理由不喜欢他。于世头往后仰了下,讪笑着说,他是不抓,因为他抓不到,可是他抓了我的朋友,一个从小和我一起长大的小学同学。

于世那个小学同学也在这所学校,还是宿舍楼的楼层长,但家境不好,某天起了恶念,偷了隔壁几个寝室学生的手机和MP3,谁料失主之一跟莫尚桑的认识,莫尚桑推敲一遍之后便怀疑到了他,并且暗里跟踪,某天当他那个同学在校外和二道贩子交易时将其当场抓获送交派出所。

骆必达维皱眉头问:你同学住哪栋楼?

于世:P楼。

马贼想起那日在P楼前修车点环轮胎的场景,恍然大悟。

于世眼神冰冷的告诉他,学校让他同学退还了赃物,然后叫他自动退学,算是给了点面子;现在那个小学同学身败名裂,从前的同学都不太和他来往——除了于世,因为他也是贼。所以,他要替那个朋友报仇,而报仇的办法就是趁莫尚桑开例会时用调虎离山计偷走他的车,然后每过段时间取一个车零件下来悄悄还给他,等到只剩下一个车骨架时再通知他来领。

他就是要这样慢慢的羞辱莫尚桑。

一切本都做得天衣无缝,但车子到手后第二天傍晚,他要从莫尚桑的车子上取车蹬下来,却没有专门的零件,便到学校北门外的修车摊去佯称换车蹬,把换下来的旧车蹬小心收好,刚要走,就遇到了骆必达。那天骆必达的后轮气少了,偏偏校内临近几个修车点不是气泵机坏了就是店没开,只能来老瓦这里。当时二人只是对视一眼,并没打招呼。而老瓦因为于世在场,没有表现出熟识骆必达的样子,所以于世临走前不忘扔了个五角硬币在水盆子里,替骆必达付了打气的钱。但骆必达的注意力却不在于世身上,而在他那辆车上,总觉得似曾相识。第二天陈镇在课上跟他说了莫尚桑车子被盗的事情,他才想起于世昨天骑的那辆车,就是那日在P楼前的修车点里莫尚桑佯装上油的坐骑。

于世花那么大的工夫去偷莫尚桑那辆极其普通的六成新的车子,自然不会是为了卖钱。骆必达找老瓦问过,得知于世是来换车蹬的,但旧车蹬也要走了,便肯定了一点,那就是于世一定把这辆车藏在学校附近。所以他今天上午把学校周围所有可能用来暂时停车的地方都找了一遍,居然真的发现了目标。车的固定锁已被拆除,用一根环形锁锁在落水管上。幸而环形锁是那种老式的一字锁孔,所以他能轻易地开锁取车,之后又回到这里等着于世出现。

于世眯起双眼看着他:你居然帮一个抓贼的人。

骆必达喝口水,在嘴里轻漱几下才慢慢咽下去:我不是帮他,是在帮我自己。话说完,便掏出一枚金灿灿的五角钱硬币,放到夹在他和于世当中的那辆车的坐垫上。他不喜欢欠别人的,无论是眼前的于世,还是车子的主人莫尚桑,虽然后者并不认识自己。

对方没有继续追问,只是用手指夹起那枚硬币:你已经把车拿走了。

骆必达嘴角的笑意稍纵即逝:不错,但我知道,一有机会你还是会把它拿回来。

于世笑了,声音中毫无伪装的感觉。他一直都在想,在这所学校,可能还是眼前这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最了解他。他摇摇脑袋:上次见面的时候我就说过,希望我们下次见面不会也因为一辆车子,看来还是被我说中了——可我不想就这么便宜了莫尚桑,换做你,已经到手的猎物又被别人拿走,你会轻易放行?

骆必达盖上矿泉水盖子:那你想如何?

对方没答话,而是拍了拍边上的车子坐垫。

马贼之间的事情,自然要靠马来解决。

那是他们两人之间唯一一次比赛,没有旁观者全程目击。

规则很简单,谁先到达学校东南方向两公里处的老江湾机场,莫尚桑的车子谁拿走。比赛的路径不限制,可以无视交通规则。骆必达以前骑车去过老机场,几条路线和路上每个路口的情况都在他脑海里萦绕了一遍,很快就选好了路线。

就像“自古华山一条路”一样,去老机场的必经之路,是那座当初他追回陈镇跑车的立交桥。这次桥的下坡处不再有那排卖光碟的外地妇女,因为上午刚刚飘过一场小雨。上桥时于世和骆必达的前后距离拉得不算很开,于世的车子是山地车,可以调速,但上坡时并没有很大优势。理论上讲,只有下坡时可以借助重力加速度和高速齿轮,才能跟骆必达不能调速的城市车拉开距离。

但是骆必达算错了,于世并没有在下桥时利用重力加速度使高速齿轮拼命加速,而是把前后齿轮调到了和骆必达的车子差不多的大小比例。

微微落后的马贼意识到,于世是不想胜之不武,嘴角一抿,脚下使力,从右侧慢慢超过了于世一点点。此时已经快完全下桥,正前方就是丁字路口,往左便是通往老机场的马路,无车无人。而骆必达出发前摸过雨后快干的地面,潮湿度和光滑度应该正好。

他要用外侧漂移。

但骆必达没看到就在自己身体开始向左倾斜的同时,侧后方的于世也将屁股微微抬离车坐垫。

刺耳的轮胎摩擦地面声响彻空中,仔细一听,居然有两个不同的声源。

骆必达有些不可置信的微微向左扭头,看到于世紧贴着自己不足一米也在作漂移,两辆车宛如被几根无形的钢管焊接在一起,动作整齐划一的从下坡口转进那条小马路。但骆必达因为分神,平地加速比对方晚了一秒,于世以一个半车身的距离领先。

又往前骑了三百米,便是正在修路的工地,挖起的泥土在工地边上堆砌成几座小山,横亘在二人面前。

骆必达毫不犹豫的往右拐弯,凭借记忆中的路线绕过泥山土沟。他知道自己的老车绝对受不了那样的地形,若硬走的话极有可能会在腾跃的半空中散架,只能绕了个小远路。于世却直接骑上了小土山,他的车子装有避震系统,在这种地型极有优势,有几次甚至半跃在空中,落地后屁股只是一颤一麻,接着就继续赶路。

但他的领先优势终于在距离终点还有一公里不到的地方荡然无存。

当时骆必达已经和他在一个路口这里汇合,马贼落后于世足足四个半车身,按理不必说反超,连追平都已经没有可能,除非于世的车子出状况。

但是路上永远有无法预料的突发情况,当他们骑进一条小马路时,绵延近一百米的各色路边摊和散漫的逛街者让这条路看不到尽头,一些三轮车和助动车愤怒的抿着喇叭或者喊着嗓子,都不能加快速度,更不要提几辆陷在人群当中步履维艰的汽车,甚至还有一辆从郊区开来卖农产品的卡车把本不宽阔的路面占掉一半。

喜欢《马贼(上)》吗?喜欢王若虚吗?喜欢就用力顶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