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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梦幻之地(1)

小说: 悠长夏季      作者:无双

早饭过后,和爸妈打过招呼,我带悠悠出门上山。

说是山,其实是南面一片方圆几十公里的丘陵。这是我小时候的乐园,也埋葬了一个天真孩子的无数秘密。我总记得,九月秋老虎正盛的时候,我趴在一片旱稻田里,一动不动。火辣辣的骄阳毫不留情地打在我脸上,我满脸通红,汗珠滑落,迅速渗入干燥的土里,转眼蒸发得毫无踪迹。面前大约一米外,一只翠绿的肥大蝈蝈俯身在稻枝,正振翅鸣叫,丝毫没有察觉到我这个危险的小小的猎人悄悄逼近。

“带我去看你小时候所有去过的地方。”悠悠说。于是我带她去那里。天气晴朗的出奇。无风。悠悠背了个包,坐在摩托车后面。她今天穿了一身黑色上衣,上面标着“ATHL7”的字样,下身是竖格条纹裤子。

出了小镇往南,大约二十分钟后,水泥路面消失,路面尽是鹌鹑蛋大小的鹅卵石。道路侧面是无边无际的绿色麦田,麦子已经抽穗。间或有大片大片金黄色的油菜,是绿色中间的点缀。路上几乎没什么行人。这样走了大约十分钟,地形不复是平原,而是缓缓起伏,地势逐渐拔高。道路也不再笔直,顺着地势蔓延,弯弯曲曲,全无规则可言。树木渐行渐多,有一小片一小片的树木,尚未成林。这些树也没什么特有品种,无非是常见的温带落叶阔叶乔木,树下一般有灌木丛。行至这里,麦田也不再是整片整片挨着,而是夹杂在树木之间,似乎只是为了填补树木之间的空白。

“松鼠!”悠悠突然喊道。我顺着悠悠手指的方向望去,右侧一棵高约十几米的乔木树冠上,果然有只松鼠,蓬松着漂亮的尾巴,在枝头雀跃。我把摩托车停到一边。悠悠从包里翻出数码相机,拉近了焦距,拍摄那只小精灵。这只松鼠似乎知道有人在拍它,蹦蹦跳跳到树枝最前段,摆了个pose。“很可爱呢!”悠悠边拍边说。我冲着松鼠远远地摆了一下手,算是打招呼。它学我,冲我摆了一下爪子——结果,它从树上掉了下来。我们继续前行。大约又行进了两公里的样子,路越来越窄,路面杂草丛生,人行过的痕迹越来越淡。我停下来,把车放在路边。“到了。”我简短地说。悠悠下车。不知何时她撑起了一把阳伞。“这里是哪里?”她环顾四周,问道。“梦幻之地。”悠悠笑了。我们牵手踱步,从路的右边,沿着麦田边缘的土堤往麦海中间走去。遇到坑洼不平的地方,我就先跳过去,然后伸手把她拉过来。如此走了许久,终于走到一片林地旁边。“我们,要进林子么?”悠悠指着树林问。

“不,我们就待在这里。”紧挨林地有一小片青草地,我拉着她的手,把她带到草地上。身后的树木投下巨大阴影,结结实实地把这片草地紧紧覆盖。一片阴凉之意从背后升起。悠悠收了伞。

眼前是成块成块芝士面包般的麦田,随着丘陵的地势,一层一层地错落蔓延至地平线。太阳已经爬至半高,略微起了一些风。草地中间生长着一种黄色的无名小花,温顺地随风摇曳。

我和悠悠并肩站立,默默看了一会儿眼前的景观,大约几分钟都没开口。时间路过这里,悄悄停滞了它的脚步。

“这里如何?”我问。“好极了……我说不大好,仿佛有种到了世界尽头的感觉。”我转身过去看悠悠的眼睛:“世界尽头?”“嗯。”“为什么不是世界中心呢?”“世界中心应该是一个人停留的地方。看过《在世界中心呼喊爱》?”“没看过。”“那就是了嘛。”悠悠莞尔一笑。她把背包打开,从里面取出了防潮垫,平整铺在草地上。我们躺在上面。

头顶的天空清澄温润如一块蓝玉,几朵白云深深嵌入其中。“抱紧我。”悠悠悄悄在我耳边说。我依言紧紧抱住了她。“九岁那年,我和妈妈进山。我们那边山上有座很大的庙,在深山之中。那次在庙里住了好多天。早上五点起床,和妈妈一起去佛堂打坐念经。吃过早饭,上午听师父讲经,下午自己在山上四处闲逛,晚上就对着月亮发呆。那边的月亮掩映在庙檐之上,又大又圆,漂亮得难以置信。我常常看着月亮发呆。庙里的师父说我有佛缘,有灵性。”

我默默听着。“佛缘?”悠悠自言自语道,“也许吧。总之觉得那座庙很亲切,世外桃源一般。那个时候真想待在那里,待上一辈子。后来妈妈叫我下山,我死都不肯,还大哭了一场。”说到这里,悠悠推了一下我,“蚂蚁,你有在听么?”“在听。后来呢?”“后来……后来下山了呗。蚂蚁,我有件事要和你商量。”“嗯?”“河北赵县有座禅寺,叫柏林寺,是北方规模最大的寺庙。我过阵子想去那里住段时间。

没有认识你之前,在德国柏林的时候就想过,有天如果回国,一定要去那里看看。冥冥中,总觉得和它有缘,柏林市,柏林寺,不觉得我和它有缘?”我默然不语。总觉得胸口闷闷的,有种感觉难以名状。过了一会儿,我问道:“要住多久?”“也许一周,也许一个月。先过去看看再说。”“那样的话,我们要分开一段时间呢。”悠悠紧紧抱了我一下:“又不是在那边住一辈子,我会回来的。”我叹口气。“蚂蚁,我想吃冰淇淋。”悠悠突然说。由于话题转换得太突然,我一下反应不过来。“冰淇淋?”我呆呆道。

“嗯。”这个地方哪儿去买冰淇淋去!转念一想,我把搂着悠悠腰部的手上移,绕到她的头后,给了她一个深情的吻。吻过之后,悠悠满足地叹息。“就是要这种冰淇淋。蚂蚁——”“怎么了?”“没什么。你,你会记得这个地方,记得这天么?”“当然。”“会记得某一年,某一天,在这个地方,和悠悠接吻?”“永远记得。”“那好,这个也要记住。”悠悠挣开我的手臂,身体往下挪动,俯身下去,解开我的腰带。“这里,这里不行……”我满脸通红。悠悠抬头不语,直视着我。我凝视着她。这样对望了半晌,我宣布放弃,闭上眼睛。悠悠重新俯身下去……我再次睁开眼,天空和树林仿佛一下离我很远,凝结成胶质般一团的东西,搅在一起。眼前的一切都如梦幻般不真实。有两只小鸟飞到我头上的树顶,唱歌鸣叫。我低头看悠悠,她的头发散落在我的小腹上。我情不自禁地伸出了一只手,去触摸她的柔发。

完了之后,悠悠咂咂嘴,这个动作可爱到满分。她重新躺在我身边,我再次抱紧她。

“傻瓜,怎么可以把那个东西吞下去。”

“不想浪费嘛。”

“啊,这样——”我一时无话可说。

“蚂蚁,你会记得今天吧?”

“绝不会忘记。”

我们在那片草地待到上午十点半之后。悠悠拍了许多照片。快到十一点的时候,我们起身返回家里。

回到家,悠悠一头扎进厨房。她要偷师,跟老妈学厨艺。

我回到自己房间,翻了一会儿书架,找出一本《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躺在床上,翻了几页。这本书很旧,封面缺了一角。我从24页开始读起,因为我对24这个数字有近乎图腾般的崇拜情节。读到28页的时候,我才想起来,我前面读了什么?

脑子一片空白,前面几页刚刚读过的内容,仿佛夏夜的暴雨,天亮后浑然没有丝毫痕迹。恍恍惚惚间,脑海里重新浮现上午青草地的情景。悠悠俯身下去,秀发散落在我的小腹上,这种触觉是那样的深刻,像钉子一样牢牢镶入我的记忆,渗透进我的身体。然而,她如此郑重其事地要我记得这天,是为什么呢?

会记得某一年,某一天,在这个地方,和悠悠接吻?

永远记得。

然后呢?

想到这里,我胸口一阵刺痛。大概由于上午刚发泄过的缘故,身体有些疲怠。我索性把书丢在一边,双手枕在脑后,仰望天花板。我想起自己在过去的某一年某一时,曾经经历过的某些情景。苏小妹,以前上海的女朋友、幼时的玩伴,你们现在在哪里?过得可好么?一阵脚步声急促地接近。悠悠蹦蹦跳跳如松鼠般跑进房间,一把揪住我耳朵:“开饭啦!”

吃过午饭,心情多少有些开朗起来。下午我和悠悠跑到几公里外去逛了庙会。这里的庙会是定期开的,每月大概两次。我们牵手在人群里穿梭,悠悠买了一个紫色风车,一个青色竹子工艺品,还有无数零食。她听到从未听过的音乐,问我是什么,我告诉她那边在唱大戏。悠悠奋不顾身地挤了过去。戏台下看戏的全是老头老太,我们两个站在那里与周遭环境格格不入。我拉她站在后排。戏台上唱着我看不懂的戏,悠悠也看不懂,她问我剧情,我就信口胡诌一番。有个红脸将军和白脸将军在台上拿古代的长枪打来打去,打了十分钟也没分出胜负。我告诉悠悠,红脸将军铁定会赢。话音未落,白脸将军居然掏出一把手枪,砰的一声,将红脸将军轰杀至渣。

底下观众欢声雷动。我一脸愕然。“你推测失败了!”悠悠兴高采烈地说。“常有的事。”我苦笑回答。“你猜我现在在想什么?”“想吃零食呗。”“胡扯。我在想,我们是不是忘了带数码相机?”我检查了一下身边背包,果然如此。“真遗憾哪!”悠悠说,“很想把这些都拍下来,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玩的东西。”“记在脑海里,那也是一样的。”我们继续在庙会闲逛。悠悠看中了一个土得掉渣的竹篮。我坚决抵制她买这个,最后抵不住她的生磨硬泡,最后还是买了。“买这个干吗?丑也丑死了。”“我觉得很漂亮。”悠悠认真地说,“放在我东直门的房间里,正好搭配。”罢了。傍晚的时候,我们满载而归。回到家后,我给一个老家的同学打了电话,让他第二天早上开车送我去火车站。他马上答应了。这个同学右脚只有一个脚指头,其他四个小时候被机器绞掉了。他是我幼时的玩伴,我们经常和嘲笑他脚残缺的小流氓打架。有时打赢,有时打输。不管输赢,回家都会挨一顿臭骂。他从北师大英语系毕业后,回老家接管家族产业,一个在整个地区有莫大影响力的合金集团。

他常常劝我让我回来跟他合伙干,我总是摇头。

“那不是我的路。”我说。

那天晚上,悠悠终于实现了她去房顶睡的愿望。爸妈睡着后,我们像小偷一样,蹑手蹑脚地从院子东面的楼梯上去,经过南屋房顶,爬到西屋的楼顶上。我让悠悠在房顶等我,我又下去把被褥拖了上来。

天气不佳,漫天乌云,仅有几颗星星寂寥地挂在天上。风倒是出奇的大。

我铺好了褥子,上面放了两个枕头和两床被子。

“睡吧!”我说,“被子要裹得结结实实噢!风很大。”

悠悠果然用被子把自己像粽子一样裹起来,只露出头在外面。我并排躺着。

我们躺在房顶,长久地仰望星空。为时之久,足可以等到满天星光坠落。然而,那天并没有什么星光。我脖子稍微扭动了一下,看我身侧的悠悠。她的大眼睛安静不语,宛如一泓幽深的秋水。

有数点微弱的星光点缀在她眼眸里。“心里好安静。”悠悠说,她的语气舒缓得像是在梦呓,“像回到了小时候,在田野里奔跑。草地上到处开着小花儿,每朵都在羞涩地笑。”“是么?有没有发现,旁边突然多了一朵硕大的喇叭花?譬如说我?”“你啊,你比喇叭花可爱多了。”“谢谢。听你这么说,心里暖洋洋的。”悠悠转头看了我一眼:“真的这样感觉?”“真的。不信你摸摸看。”“我信就是。”我把头重新转回去,双手枕在脑后。一颗明亮的星星在天际左边出现,从云层中间的空隙穿梭而过。“咦?那是什么?”悠悠也看到了。“人造卫星。”“跑得真快。”“那当然。跑得慢就掉下来了。”悠悠笑笑,不再说话。风越刮越大,悠悠再次裹紧了被子。过了大约五分钟,她那边传来规律的鼻息声。这个家伙,还真是说睡就睡。我凝望天空正在穿梭的那颗人造卫星,突然想起斯普特尼克恋人里的一段话:我闭上眼睛,竖起耳朵,推想将地球引力作为唯一纽带持续划过天空的斯普特尼克后裔们。它们作为孤独的金属块在畅通无阻的宇宙黑暗中偶然相遇、失之交臂、永离永别,无交流的话语,无相期的承诺。

那天晚上,我平躺在屋顶,遥望天空,反复想着这段话。我看到星光,看到雨丝,看到笑声,我看到世间万物都在以自己特有的方式穿越宇宙。然而,在穿越交错的短暂间隙,那是一种怎样的孤独?想到这里,我心里一片冰凉,悲哀得难以自禁。

等到平静下来进入梦乡,大约已是凌晨一点钟的时候。刚刚睡着一会儿,就被悠悠给敲醒了。“梆梆!”我的头被猛烈地撞击,一下从睡梦中惊醒。我以为天上下了冰雹,眼前的情景马上否决了我的判断——悠悠用被子把自己包裹得结结实实,只露出头来,正用头撞击我的头,恰如敲门那样。“喂!你快看天上!”我抬头仰望,一轮明月当头辉照。我不明所以,迷惑地看看悠悠。“什么?”“笨蛋!看月亮哪!我们一起看到了月圆呢!我们在一起的第一个月圆!”我恍然大悟。东直门那天晚上悠悠的痛哭浮上来:“蚂蚁,我们在一起连一次月圆都看不到!”现在,终于看到了。虽然悠悠这样疯疯癫癫的,我心里多少还是一暖。我从被窝伸出手摸了摸我犹在发痛的头:“看月亮也不用拿头撞我吧!”回想起自己刚才拿头撞击蚂蚁的可爱,悠悠自己也忍不住笑了:“风很大,不愿伸手嘛!”看了一会儿圆月,到底抵不住风大,再加上快起露了,在我的劝说下,悠悠和我下楼休息。

第二天早上九点,右脚只有一根脚指头的同学开车送我们去火车站。爸妈劝我和悠悠多在老家待几天,我谎称北京公司那边还有急事。由于没有买到合适的票,回到北京已是晚上八点。我们先回东直门那边,把悠悠买的竹篮等物品放那里,然后一起回我住的地方。在悠悠洗澡的时候,我上网晃了一圈。

刚开MSN,一个窗口蹦出来:

“Hi,蚂蚁,你还好吗?”

是苏小妹。

在我写的《李娃新传》的唐传奇里,郑元和骑了一只硕大无比的雪白兔子从常州刺史府里冲出来,正要去找常州三少中的柳捕头。

这只兔子浑身雪白,眼睛自然是通红。它远看像兔子,近看像兔子,基因检测也是兔子,但最开始谁也不认为它是兔子。原因很简单,它的体型太大了,简直比刺史府的大宛名驹还大一号。谁也不知道这个怪东西是如何在常州出现的,只知道它一开始出现在常州附近的青龙山。上山打猎的猎户崔小宝张弓瞄准一只野鸡,正要射出厉箭的时候,这只兔子突然跳出来,冲他做了个鬼脸,他就吓得哮喘病发作,咳嗽了一阵,终于死掉了。类似这样的事情接二连三发生,常州城内顿时流言蜚起,大家纷纷议论说,青龙山出了个跑得比风还快的白色怪兽。

这只兔子引发的麻烦才刚刚开始。怪兽的消息终于传到常州刺史郑仁仰那里,也就是郑元和的老爸。老郑一听,这是好事啊。什么怪兽?这叫天降瑞兽!当今圣上御宇多年,励精图治,四海升平,这只瑞兽,正好抓起来押送到长安,献给圣上,以兆吉祥。

老郑不是文官出身,乃是行伍出身,颇有点匪气。换句话说,就是有点二百五。说干就干,老郑马上派了几十个捕快,在当地猎户的指引下,跑到青龙山上抓兔子。到了青龙山才发现,这事有点麻烦。兔子倒是找着了,却抓不着。这只兔子骨骼清奇,天资聪颖,十个捕快拍马也追不上。

有关这只兔子,还要补充的是,这只兔子虽然是哺乳动物,但是它的材质却有所不同。它的毛是碳纤维,皮是凯夫拉,骨头是钛合金,颇有点刀枪不入。看到这只兔子的时候,十几个捕快半蹲下来,撅起屁股,拉弓齐射。箭射中了兔子,却扎不进去。而兔子用爪子反掷过来的箭,则准确无误地扎进了每个捕快的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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