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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不受不贪分

小说: 《金刚经》到底说什么:与南怀瑾商榷      作者:董子竹

须菩提。若菩萨以满恒河沙等。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复有人。知 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此菩萨。胜前菩萨所得功德。何以故。须菩提。以诸菩萨不受福德故。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不受福德。须菩提。菩萨所作福德。不应贪着。是故说不受福德。

莫作道德讲

到了这里,不用我们讲,聪明的读者只要把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三十、三十一诸品的标题去掉,把经文通读一遍,定会发现其中的奥秘。第二十六、二十七,讲不可以具足相见如来,又言“于法不说断灭相”,第二十九品,进一步说明不能把如来当具体的人来看待,第三十品直接讲“一合相”, 第三十一品讲“不生法相”。这一切综合起来就是佛学常说的“人法两空”,也就是说只有法报化三身因缘运转。

如果借用现代人可以理解的概念说,就是历史的运动、变化是不以人自己的主观意识为转移的。要想真正认识它,必须破除四相,穿透四相,你就可以看到它的真实运动,这在佛学中称之为“实相”。

看不透这些,莫言悟与不悟。

但是,由于昭明太子分了品,尤其是第二十八品这样的文字,一旦孤立起来,便完全变成了道德教训了。

事实上,南怀瑾先生解到这里,就是把这一段解成了“道德+功夫”。因为他通篇讲的都是这“道德+功夫”,我们不可能全文照抄,请大家去查他的原着《金刚经说什么?》

南先生解这一段有三大特点:

第一,完全把这一段和前面、后面的经文割裂开来了,好似这一段可以单独成篇。

第二,南先生认为《金刚经》是教人如何修,而不是讲的“人法两空”的实相。他说这一段讲的是“无生法忍”的境界:“佛开头就说善护念,应无所住生其心,一切无着无相。由于善护念,无着、无相,就可以知道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金刚经开始佛就已经跟我们讲了,他在传法呀!”

第三,一切都是个人修养、修行、修炼。

我们还是要大喊一声,南老先生你错了。这根本不是让你去如此的修,如此的证,你是修不到的,你是证不得的。即便是修得证得,也不是“你”的。

不要以盲引盲了。

我们请问南先生,如果这一切是让你去修,让你去证,为什么第三品会说:“一切众生之类……我皆令入无余涅而灭度之……"既然让你自己修,自己证,为什么还要他——如来“皆令”你“入无余涅”呢?

我们请问南先生,如果这一切是让你去修,让你去证,为什么《金刚经》反反复复强调“无法可说”?他为什么要反复说,如果你认为他——如来有法可说,就是诽谤佛呢?

难道释迦这些话都是谎言?都是反话?难道释迦在这些话的后面,还有一套不可告人的或秘不示人的“密法”吗?

这一切全不是法,释迦是想向你介绍“实相”的运动真相,你明白了这一切,就是修了,没有另外一个修等着你。南先生说《金刚经》不是讲经,而是说法,对的。法说完,你就修完了。这是南先生绝对应该懂的。

即便这一刻不懂或不全懂也不怕,早晚会“自然”懂的。

因为如来已令你入了无余涅了,你能不懂吗?

对这一段经文真正懂了的是慧思大师。

现在我们试解此段经文。

这段经文的核心是三点:

第一,“知一切法无我”。第二,“得成于忍”。第三,菩萨不受福德。

这三点还是讲的第三品的如来大愿。

“一切众生之类……我皆令入无余涅而灭度之。”

前文我们已经反复讲过,这个大愿,一者是释迦把自己的一切因缘融入了一切众生中。事实是个体的释迦因缘散开了,入了一切众生心,他自己也就“不受后有”了,同时也是如来本该如此。“灭”而“度”之“一切众生”,是法身本有之德,因缘成熟显化到了个体的释迦身上。释迦和如来法身不是一也不是二,是一也是二,释迦之法就是“无我法”了。这是“知一切法无我”的第一层意思。

第二层意思,释迦“灭度”了自己,同时又把这一因缘布给了一切众生,一切众生接受了这个缘之后,与释迦不是一也不是二,是一也是二。释迦的愿入了众生的阿赖耶识,也就成了众生自己的愿,众生也就“无我”了,因为他非灭度不可,非入“海咸一味中”不可。

再说“得成于忍”。

“忍”就是“定”,这个“定”是楞严大定。这是和“知一切法无我”紧密相连的,“知一切法无我”是“得成于忍”的前提。正因为“知一切法无我”,我的愿正是无我之愿,也愿一切众生无我,这便是实相。既然认识了这一点,就不必怀疑,但是意识的干扰是不会间断的,每时每刻意识的念都会干扰,但是每当各色念头起来之时,我都能知道,这些念头正好证明了“一切法无我”,因为这念头来无来处去无去处,根本不是我可以左右的。只要“我”能忍,就是如来的“定”,不然我是忍不了的。反过来说,我能忍,就说明我和如来一样“定”了,这“定”中正有“不定”,“不定”中正有“定”。我与如来不是一也不是二,是一也是二,最终是“定”——如来的大愿一定可以令一切众生入了无余涅。

这一切也不是让每一个众生都去重复一遍,都要达到这个水平。只要“如是闻”了,“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这就是说,如来的“大定”你已经得到了,入了阿赖耶识了,这以后你有再多的妄念,哪怕是妄念腾飞也没有用。因为“如来大定”、“如来大愿”与你的妄念不是一也不是二,是一也是二。如来“定”中有你的“不定”,你的“不定”中有如来的“大定”。正由于是“定而不定”、“不定而定”,所以叫“忍”,所以叫“得成于忍”。

谁忍了?不知道。本来“无我”,何忍之有?但毕竟是有忍,因为我早就“知一切法无我”了。

“我”已灭度,我已成佛,还受什么“福德”?

“我”的因缘已散入一切众生,“我”已入了“海咸一味中”,哪里有我,大海中哪一滴水是我?真没有我?又不可能,我已入了大海,怎能无我?真有我?也不可能,我在哪里?找不见,一切水中都有我,我找不见我,我还受什么福德?

这里我提醒大家注意看南先生是如何说的:“我们看了金刚经啊,就觉得佛在卖梨膏糖,他说不了几句,就是这个功德怎么样,那个功德又怎么样;等你相信了它的功德,他又把功德推翻。这是佛的教授法。”

又是教育,又是教授法,又是佛在教给我们如何修,又是在给我们传法。

这是实相,实相就不是让某个“人”去修的,也不是某个“人”可以修成的,如果可以修成,那“我”、“人”、“众生”、“寿者”就是实相了。

实相被我们知了就是我们的修,因为除了“知”和“闻”,我们什么也没有。

实相被我们知了,就是如来的修,因为没有我们的“知”,如来便是什么也没有。

《金刚经》关于“功德”、“福德”讲得是十分清楚的。

对众生说,“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

众生受了福德,这是可以肯定的,这是对被布施者说的。

那对于布施者呢?你为他人说了“如来大愿”,你自己必入无余涅,必定成了佛,不再受后有,当然就不受福德。这和主观上想不想接受被布施者回报的福德,什么守菩萨戒,什么我要无相布施,什么布施以后认为这只是理所当然,什么不须回报等等人间的道德根本毫无关系。

再说一遍,这是实相,你个人的妄念在这里毫无用处。福德想要不想要,积善不积善,积德不积德,全是妄念。

“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

但是,只要有人“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即如来大愿一旦在人间显现,不管显现在什么人的头脑中,就会是“一口吞尽诸方,一切众生我已度尽。”

慧思大师法界有灵,听听人们怎么说你的:南先生说你只是由于有个智者大师那样的好弟子才会如此说!?

你不觉得冤枉吗?不!你也许会笑。你笑你已把南老度成佛了,但他还不知道,他当然不会对你有什么感激之情,你也正好落个“不受福德”。

你本来也没有准备谁向你回报福德。

张拙才是拨无因果

南老提到张拙的一首所谓开悟以后的律诗,并借来讲解“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

我们把这首诗照抄如下:

光明寂照遍河沙 凡圣含灵共一家

一念不生全体现 六根才动被云遮

断除烦恼重增病 趣向真如亦是邪

随顺世缘无挂碍 涅生死等空花

这不是佛法,这是邪见。

这和释迦的观念,与慧思大师的观念是不一样的。慧思大师的话虽有不圆满处,毕竟知道“一切众生我已度尽”,这样,他也把自己的缘布向了一切众生。而张拙的诗,明显只是理解了“实相”,却不知如何回归实相,这是毫无用处的,还是鬼窟子里的活计。

长期以来,许多人错误地认为,只要认识了“自性”,便是佛,便已成就,如果真是这样,《金刚经》就不用把如来大愿放在第三品那样重要的位置了。

张拙的诗,不管内容上多么无可挑剔,仍然是错的,因为他没有随顺如来大愿,更不知他——张拙能够知了实相,并不是他自己的能力,而是如来本愿的力量。这一点非常重要。

我们要求这一点,强调这一点,不是让人们回到迷信如来的老路上去。而是,不管你说得天花乱坠,只要你不知你的智慧是如来的本愿的力量,就等于你对“实相”一无所知。

张拙这个人就好似一位游泳理论家,关于水、关于游泳,可以讲得头头是道,就是没下过水,也没有真正见过水,更没有见过人们游泳,完全从别人写的关于游泳的书中套出来,不管套得多么好,最后终是会露出马脚来——他从来不知水是什么。

张拙的诗,似乎可以看出,他已经知道了“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的道理,但是他不知道,这仅仅是一种境界,这种境界并不能使他与现实缘分分开,也就是说他不懂“无相布施”的作用,“知无我”和把形成“我”的缘分了结了是两回事,这不是说“知行”是两回事,而是张拙不知一个真无我,“我本无我”,缘聚则有我,假我也是我,自性本空之我也是我。“我本无我”,缘散则真无我,缘散也非真缘散,莫过是入了海咸一味中。

《金刚经》几乎是从头至尾都在讲布施,并且是一直在强调无相法布施,就是这个道理。不懂这个道理也不可怕,只要随顺了如来大愿——弥陀大愿,这一步也就完成了。

翻开一部大藏,几乎无处不是在强调普度众生,根本道理就在这里。《金刚经》是这么强调,《妙法莲花经》是这个道理,净土经典更是反反复复讲这个道理,我们对照一下张拙的诗,哪里有一点这样的味道?

第二十八品,在讲完了“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之后又说:“菩萨所作福德。不应贪着。”就是强调“无相布施”“不受福德”的道理。

任何一个细心的读者,在认真读了《金刚经说什么?》中南老对这一品的解释,都可以看出,南先生在讲了“无生法忍”之后,把“不受福德”是当成世间人的道德——作了好事不求加报来讲的,这就从根本上错解了《金刚经》。

南老解《金刚经》,之所以支离破碎,就在于他不懂得“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必有一个“无相布施”,并且是布施给十方众生、一切众生,才算真正到位。

南老忽视第三品,南老错解慧思大师的禅语,其根子就在这里。

自六祖之后,许许多多的禅和子,说什么“认得自性就成佛”,都是没有真正认得自性,以为知了自性本空就可以了。嘴里说自性本空,空得了吗?南怀瑾先生解《金刚经》,认为其金刚眼就是“善护念”……根据就在这里。 他的“善护念”就是“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却不知“得成于忍”必须接上法布施。正因为他是在这里止步的,便处处错解经文。这样的人,照样要在三界六道中流浪。只有“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同时“无相布施”,即如释迦的大愿“一切众生之类……我皆令入无余涅而灭度之……而实无众生灭度者”。即如释迦代弥陀所说:“我作佛时。十方众生。闻我名号。至心信乐。愿生我国。乃至十念。若不生有。不取正觉。”这才算真正懂了“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不是你一个人进入“无生法忍”, 而要“宇宙—生命”系统整体进入“无生法忍”,这才是实相。 个人的“无生法忍”还是幻相。如来发愿灭度一切众生,只要众生闻了便得度,“而实无众生灭度者。”正是“宇宙—生命”系统全进入了“无生法忍”,如来本愿和众生妄念同在,众生相的幻生幻灭与如来本愿的有生无灭同在,这才是真“无生法忍”。

这是无相布施救度十方众生,同时也是救自己。“我”与“十方众生”不是一也不是二、是一也是二,这样,我与如来也就不是一也不是二、是一也是二。

至于有的人还想去控制自己的“转世”,那就便是等而下之的东西了。

时下冒充×××转世、×××再来的,如果不是骗子,也是没有真明白。

“转世”、“再来”不正是一种“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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