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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卷城建城管交通邮电(3)

小说: 金阊区志      作者:《金阊区志》编纂委员会

1992年1月31日,江苏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苏州市区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其主要内容有:建立住房公积金、分步提高住房租金及发放补贴,职工买房给优惠、实行住房基金制。金阊区属各单位均于当年开始实施,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在提高住房租金后,向职工发放房租补贴。1995年月,省政府正式批准《苏州市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于7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实施。主要内容是: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积极推进租金改革,稳步出售公有住房,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房改方案实施后,各单位职工纷纷向房屋产权单位购买本人所住房屋,各产权单位根据房改政策给予各种优惠,区房管局直管公房,凡有条件出售给住户的,亦陆续出售。至1999年末,共出售4238户,24万余平方米,回收资金5649万元。

(第二节)住宅建设

解放前,住宅均为私人建造。解放后,始建造公有住宅分配给职工居住。

1976年前,公房建房资金来自城市三项费用和财政拨款,由房管部门每年建造2万平方米左右。因资金有限,建房规模无法扩大。1977年后,为较快地改善群众居住条件,调整基本建设投资比例关系,发挥国家、地方、企业、个人四个方面的积极性,筹集资金建房;改变由房管部门一家建房、分房办法,由各系统自建自分自收房租;国家投资建造住房,主要分给行政、政法及文教卫生等事业单位的职工。随着改革的深化,建房办法逐步发展为单位自建与商品房同时并举。1980—1985年,苏州市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实行综合开发,从事商品住房建造和经营,市属各房产开发公司在金阊区内先后兴建彩香一村、彩香二村、三元一至四村、新庄、彩虹等新型住宅小区,工程全优率均在90%以上,其中彩香一村获1984年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90年代后,金阊区房产呈持续发展的趋势,公营、民营一起开发,人民居住条件逐年改善。

一、私房建造

金阊区内的民房建筑除一部分大户于1956年国家实行对私房改造接收公管外,其余都属自住私房,普遍为砖木结构的平房或二层楼房,面积都不大(其中城墙内外及边角地区的简易棚户约占三分之一),这些业主大多系劳动人民,解放后,虽然生活水平在提高,但攒钱建房不易,因而一般私房年久失修,破旧不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为解决当时住房紧张,鼓励私人建房,并通过多种渠道支持自建。随着国家经济好转,人民生活水准日益提高,收人增多,吃剩有余,手中有了钱,遂有改善住房条件的迫切要求,在“六五”期间,人民普遍修建私房。

二、新村小区

1978年,苏州市成立住宅统建办公室,将包括金阊区域在内的全市建房选点、建造,逐步发展为统一征地拆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投资、统一施工、统一管理(目卩“六统一”)。金阊区西南部的大片农田,成为市各系统及房产开发商的首选之地。自1979年至1985年在金阊区内建成的5万平方米以上规模的居民新村有新庄、航西、彩香一村、彩香二村等,1986—1990年又新建成清塘、彩虹、三元等新村。这些新村楼群,除70年代后期建造的楼房设施比较简陋外,80年代起,建造的标准逐步提高,设施日益完善。套型有一室户、一室半户、二室户、二室半户、三室户等,能满足不同层次的居民需求,且每户均设独用厨房、卫生间,住宅功能较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建配套较齐全、环境质量较好。

90年代后,市内房地产开发公司不断涌现,纷纷在金阊区内寻找闲置旧房,拆除重建居民小区,或凭借城市建设、拓宽道路、近郊农村的无地队改造,建造不少新村小区;区内有些工厂企业因产业结构调整,亦将多余厂房、仓库改建为居民住宅。

三、开发区建设

1992年8月,按照中共苏州市委“城区带村”的决定,郊区6个村分别划归城区代管,其中新庄村和星丰村划归金阊区代管。金阊区遂决定在代管村范围内建立经济开发区。同年9月,苏州市金阊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和金阊区经济开发区领导小组成立。翌年月,领导小组改建为苏州市金阊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区政府派出机构,行使街道办事处同级行政管理职能。1996年8月,星丰村划回郊区。1998年5月,撤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改为纯经营公司,新庄村的行政管理职能划归留园街道办事处。

经济开发区建立后,根据两个村的实际,确定不同的开发思路,新庄村侧重于房地产经营性开发,星丰村侧重于工业小区建设。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投人316万元,在星丰工业小区建造一条长910米、宽8米的沥青路、铺设长2000米的自来水管道、315千伏安配电站、0门程控电话等基础设施,1993年起,金门大中货运公司、彩香街道、石路街道、外贸工艺编结厂、金阊水泥预制品厂、新星螺旋藻制品厂等相继进人工业小区。在新庄村,1993年1月,由金阊开发区房地产经营公司月即改名为苏州市新星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与香港万国投资有限公司及苏州国贸实业总公司3家合资成立中外合作苏州万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国房地产公司投资1200万美元在新庄村建造“江枫别墅”,当年6月奠基开工。开发总公司另在新庄二村、金门路、古吴路等处建造住宅小区,全年开工面积3.3万平方米,还建造一幢5层1500平方米的办公大楼。1994年11月,新庄二村一期工程4幢共1.15万平方米住宅楼竣工,并交付使用。桐泾路、金门路、航西新村等处,采用联建共建的办法建造住宅房,做到当年开工,当年销售,当年得益。是年共开工1.6万平方米,竣工2.5万平方米。到1995年底,新庄一村一期工程住宅楼已售出90套,销售率达60%。

1996年,江枫别墅一期工程33幢别墅5343平方米竣工。新庄九队无地队改造于1997年内开始动迁,至1999年竣工。新庄一村、二村的住房建设分别于1998年、1999年陆续竣工。

四、公房建造

80年代后,区房管、城建等部门结合旧城改造,除新建一批新村小区外,还结合道路拓宽、低洼地改造、农村无地队改造、街巷旧房翻建等项目,建设开发一批居民住宅。

此外,区属其他单位亦先后在区内觅址建房。1985年,隶属于区城建环保局的金阊区建筑开发经营公司在尚义桥低洼地棚户区进行试点,拆除棚户32户,计1300平方米,新建幢住宅楼。1986年,尚义桥旧城改造统建房5幢住宅楼全部竣工交付使用,面积2400平方米。翌年又有410平方米房屋竣工。1988年虹桥小区开发,开工8000平方米,尚义桥棚户区开工2000平方米。

1989年金阊区建筑开发经营公司更名为金阊区建筑工程公司。

1990年旧城改造开工面积2万平方米,虹桥小区竣工面积3.3万平方米。

1991年区对建设体制进行改革,将区建筑工程公司与局统建办公室划归区城建指挥部。1993年建立苏州市东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隶属金阊区城建环保局。

1994年完成胜塘桥南北侧地块的居民动迁工作,建造北五泾浜、新庄倪家桥、郁家浜、东四亩田、CMEC大厦等住宅房、商住房2万平方米,代建房CMEC大厦工程被评为省、市全优工程。

1995年东建大厦综合楼工程建设完成。建造清洁路动迁房。完成郁家浜二期房的动迁工作。1996年完成金门路218—1号住宅楼的开发建设和新庄硕房庄的小型开发任务。毛家桥低洼地改造一期动迁任务基本完成。1997年完成金门路218—2号住宅楼。

五、公房建设工程选介

【南河沿低洼区改造】位于小日晖桥东北至二阀厂,东至南浩街,西至阊胥路。该地区地势低洼,房屋破旧,年年进水,991年洪灾期间更为严重,进水达一米多深。洪灾过后,区委、区政府极为重视,着手规划这一地区的改造,并列人金阊区政府实事工程,由石路房管所承担实施。南河沿低洼区改造实事工程于1992年6月开工,到1995年10月全部竣工。占地面积4500平方米,工程分二期进行,对149户居民动迁安置,建成住宅6幢面积11680.15平方米,60%的居民回迁,每户居民住宅面积提增40%·50%,有效地改善了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

【三香村无地队改造】系1995年市政府实事工程。改造工程范围为东起烽火路,西至彩香新村,南为雅都大酒店、海关,北靠干将路,属原三香六队、七队范围。三香六队、七队原属郊区横塘乡管辖,由于耕地被征用而成为无地生产队。该地区地势低洼,房屋密集,环境脏乱。1992年10月由桃坞所对该地区实施综合改造工程,改造工程占地31600平方米,新建住宅29幢57103.3平方米,新建小区实施物业管理。整个改造工程分三期进行,1998年5月全部完工。

【东虹桥无地队改造】该地块本属郊区,由于土地征用成为无地队地区,占地面积14060平方米(21.09亩),1992年在该地区搞综合开发。工期分四期,拆迁158户,到1996年4月工程全部完工,共建住宅12幢33100平方米。

【留园路改造工程】留园路东起广济路,西到虎丘路,全长1020米,路面狭窄,交通拥挤,留园路拓宽改造工程及街景改造是区委、区政府实事工程。1995年7月中旬,正式启动,动迁309户。一期工程于1996年6月28日开工,建设面积5515.11平方米。二期工程1997年5月4日开工,建设面积7067.75平方米;二期工程已全部结朿,建成房屋2幢。三期工程于1998年9月开工,建设面积3000平方米,1999年内完成,并开始四期工程。

设在金阊区的市级房屋建设管理部门简介:

【苏州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处】位于养育巷半仙弄6号,成立于1991年,隶属苏州市房产管理局,系全民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含6县、市)的房屋安全鉴定及其管理,对因年代较长、房屋破损严重、装饰装修改变房屋结构或增加荷载、改变用途或使用环境,邻屋和周围施工影响房屋安全纠纷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处下设苏州市大华建设工程技术服务公司和苏州市建华建设监理公司,分别承担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建设工程监理工作。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位于新春巷口,前身是苏州市工程建设定额站,建于1985年1月,其主要任务是管理工程建设标准,负责本地区的概、预算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编制及修订,协调、仲裁在定额执行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和市定主要工程招标、投标的标底。1990年4月,更名为苏州市工程建设定额管理处,职能不变。1993年12月,改用现名,隶属市建设委员会,为全民事业单位,编制10人。

(第三节)街坊改造

1995年10月31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房管局《苏州市古城区街坊解危安居工程旧民居改善实施办法》,根据办法规定,苏州市古城区内共划分为54个街坊,由各所在区负责,列人政府实事工程项目,分期分批对旧民居实施改造。在金阊区内共有11个街坊。

金阊区内1999年末已开工建设的街坊解危安居工程简介:

【16号街坊】1995年11月17日正式启动,总占地面积25.6公顷,其中,居住用地10.82公顷,公建用地1.72公顷,道路用地2.72公顷,绿化用地0.35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27.48万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11.66万平方米,保留原建筑面积15.82万平方米。规划建筑物129幢。拆除建筑面积10.06万平方米,涉及动迁户2093户。工程建设共分四期实施。

一期工程自1995年11月17日开始实施,范围为:东至中街路,南至王洗马巷,西至春申君庙,北至包衙前。占地面积2.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拆除面积1.02万平方米,涉及动迁户321户,工程建设面积2.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4万平方米,商业及公建0.7万平方米。

二期工程范围:东至中街路,南至景德路,西至汤家巷,北至三茅观巷。占地面积10.3万平方米,拆除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动迁户数766户,翻建住宅5万平方米。

三期工程范围:东至中街路,南至三茅观巷,西至汤家巷,北至东中市。占地面积8.9万平方米,拆除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动迁户数755户,总建筑面积4.83万平方米,建成住宅2.85万平方米,公建1.98万平方米。

四期工程范围:东至中街路,南至景德路,西至汤家巷,北至西百花巷(扣除二期改造范围)。建设非居住用房2.5万平方米。

至1997年,四期工程先后竣工,共建住宅12幢,建筑面积185万平方米。1998年完善环境建设!.57万平方米的绿地建设亦基本竣工。

【17号街坊】1997年5月6日正式启动。17号街坊东至人民路,南至景德路,西至中街路,北至东中市,以王天井巷为界分为东西两块,总建筑面积312100平方米,其中保护面积19800平方米,保留面积126800平方米,改善面积22500平方米,拆除面积13000平方米。原街坊总户数01户,计划动迁2400户。规划总占地35.83公顷,计划新建总面积125128平方米,其中公建278平方米,住宅80850平方米。到1999年为止,一至四期工程先后实施,王天井巷以西的金阊区辖内的旧房拆迁已基本完成,王天井巷以东的平江区辖内仅拆除河沿下塘、唐将军弄以及其他街巷内部分旧居,其余大部分未动,共涉及拆迁户数1912户,面积90663.69平方米,已竣工760.28平方米,预计于2001年完成。

16号、17号街坊改造后,各街坊四周均为商业用房,巷内为居民住宅,层高均在二、三层之间,局部四层。全部为仿古建筑。周围点缀绿化,使之更具苏州古城特色。

【15号街坊】由区房管局与西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开发,1999年季度开始动迁,首期动迁117户,拆除旧房7293.82平方米,至年末,已有91户办理拆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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