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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人大政府政协(3)

小说: 金阊区志      作者:《金阊区志》编纂委员会

【健全人事任免程序,开展干部述职评议】区人大逐步形成比较完整的六个方面任免程序:申报材料、初步审议、会上提名、见面表态、审议表决、发任命书,作为一项法律程序,使干部认识到要执法为民、用权为公。1996年起,区人大常委会按照省、市人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其任命的干部进行述职的暂行办法》,由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集中时间对“一府两院”的干部进行述职评议,通过财务审计、座谈、走访、民意测评和法律知识考试等手段,重点检查干部任职以来遵纪守法、执行政策、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干部本人要自我对照,自我总结,上级及基层要对其进行评议、评估,达到考法、考绩、考廉的有机统一。

(第二章)人民政府

1949年4月27日苏州解放后,于1950年5月分别建立东、南、西、北、中5个区人民政府,其中的西区即金阊区人民政府的前身。1955年10月1日,西区人民政府更名为金阊区人民政府。本章除介绍区政府沿革、区政府领导人更迭外,主要介绍政府组织机构和施政纪略。

(第一节)区政府沿革

1949年4月27日,苏州解放。4月30日正式建立苏州市人民政府。5月,市政府在接收13个镇公所后,仍按原区划建立中山、裕棠、金阊、娄江、葑溪、东吴、北街、齐溪、虎丘、胥江、西城、中和、南园13个镇。9月1日,撤销镇建制,按市区方位改设东、南、西、北、中5个区公所,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1950年5月,各区公所奉命撤销,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直至1951年11月,经苏南人民行政公署批准,苏州市按原区公所划区,建立东、南、西、北、中5个区,分别建立区人民政府,仍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

西区是金阊区前身,位于苏州市西北部,区域包括13个镇中的金阊镇(镇长钱国炬)、胥江镇(镇长李善柏)、虎丘镇(镇长沈振猛)。区政府办公地点设在新民桥南堍营坊场小学二院。

北区位于苏州市北部,西以金门和北城墙与西区为界,区域包括13个镇中的西城镇(镇长蔡莅南)和齐溪镇(镇长汤杰贤)的部分地区,办公地点先在闾邱坊4号,1958年3月迁到花驳岸6号。

1953年下半年,苏州市始行普选工作。1954年3月,西区、北区分别召开区首届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选举法》及《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成立人民委员会。

1955年10月1日,苏州市各城区统一改名,西区改称金阊区,北区改称北塔区。10月中旬,各区开始建立街道办事处,作为区人民委员会的派出机构。

1956年7月,撤销观前区,部分地区划人北塔区。1958年7月撤销北塔区,该区的新春巷、王天井巷、河沿街、河西巷一线以西地区划人金阊区,是时全市有金阊、沧浪、平江3个区。1958年11月,城区3个区成立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体制,区人民委员会与人民公社“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1960年3月,城区3个公社相继成立12个分社。至7月底,撤销分社,将原3个区调整为6个区(亦称小区),金阊区一分为二,新成立桃坞区。1962年5月,城区各人民公社先后撤销,由各区人民委员会行使政府职能。1963年2月,苏州市恢复设立3个区,桃坞区撤销,辖区并人金阊区。至此,苏州市城区区划和建制基本稳定。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城区人民委员会受到冲击。8月,金阊区改称延安区。

1967年1月26日,在上海“一月夺权风暴”影响下,“苏州市野战兵团延安指挥部”和“苏州市街道工业系统工人红色造反兵团延安指挥部”封存、收缴区委和区人委的印章,并宣布接管区委、区人委的一切权力机构,金阊区(延安区)机关陷于瘫痪。1968年4月,经苏州市革命委员会同意,在石路广场召开群众大会,由军队、干部、群众代表三结合组成的苏州市延安区革命委员会宣告成立,办公地点设在金门路100号。

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宣告结朿。1979年10月,恢复称金阊区。1980年10月,按照全国人大五届二次会议颁布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召开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恢复建立区人民政府,同时撤销区革命委员会。区政府办公地点设在金门路94号。

(第二节))组织机构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机构情况

1949年9月,建东、南、西、北、中5个区公所,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同时建立各区公安分局。1951年9月,由山塘和金门两税务所合并成立西区税务分局。

1951年11月,西区人民政府建立时,即设立秘书室、民政股、财政股、文教股、卫生股和工商办事处。嗣后随着工作的全面展开,增设、改编一些部门。1952年7月增设调解股;9月,工商办事处改编为工商股。1953年2月,设劳动股;12月,增设供应股。1954年7月,设立手工业科,并将各股统一改称“科”;8月,撤财政股、调解股;10月,撤工商科,设立商业科。1955年7月,设立工业科。

1955年10月,西区改称金阊区。1956年,撤供应科。1957年6月,增设房管科、粮食科,1958年7月,恢复设立财政科;工业科改编为工业局,设立建设科;9月,增设交通科、计划统计科、经济作物科,并将金阊税务分局并人财政科。1959年1月,由于虎丘乡部分地区划人金阊区,增设副食品科;7月,虎丘乡划出,撤经济作物科。是年设立人事监察科,与区委组织科合署办公。期间,除常设的工作部门外,为做好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而设置一些短期机构,任务完成随即撤销。

二、60年代机构情况

1960年7月,金阊区一分为二,区域划小,工作机构亦相应作了较大调整。工业科、交通科、建设科3科合并为工业交通科;撤销商业科、劳动科、房管科。1961年上半年,恢复设立工业科、商业科,工业交通科改称交通建设科;10月,撤销食品科、计划统计科,撤财政科,恢复建立税务分局;11月,建立服务科。1962年2月撤工业科、服务科;6月,增设工商行政管理所(与商业科合署办公)、社会劳动力调配所。

1963年2月,桃坞区并人金阊区,区人委办事机构又有调整。3月,恢复交通科,与市交通联社金阊区办事处联合办公,原交通建设科改称建设科;人事监察科单独办公;恢复建立劳动科,与劳动调配所合署办公。1964年3月,改商业科为商业分局;同时组建手工业分局,但建后一月随即撤销。1966年上半年,增设人防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街道工业办公室。

三、“文化大革命”时机构情况

1966年8月,各单位相继成立“造反”组织,区人委各工作机构处于瘫痪状态。1968年2月,建立苏州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延安区军管组,同年4月成立区革委会,下设办事组、政工组、生产指挥组和群众专政组(“四大组”);8月,办事组和生产指挥组合并为生产办事组;12月,群众专政组改名政法组。1969年区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成立后,生产办事组撤销,分设办公室和生产指挥组。1973年8月,撤销军管组和政法组,恢复建立区公安分局。至1976年10月,区革委会工作机构有办公室、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和公安分局。

四、“文化大革命”后机构情况

1977年底,革委会“四大组”撤销,恢复设立办公室、民政科、文教科、卫生科、劳动工资科、工业局、商业科、人民防空办公室、上山下乡办公室等部门。1978年4月,设城建科。1979年1月,设立房管分局,与区房地产分公司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班子;3月,设计划生育办公室,同时由于市部分零售商业网点划归区管,商业科改为商业局;5月,设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7月,设立工商行政管理分局。1980年3月,设人事科、环保科。至1981年11月区革委会撤销时共17个部门,直接改隶区人民政府。

1981年5月,撤销上山下乡办公室,设立城市管理办公室、职工教育办公室;6月,建立托幼办公室;7月,设财政科;11月,零售商业网点又划归市管,商业局仍改为商业科;同月,房管分局改制为房管局。1982年3月,设立司法科;5月,因房地产业务划归市管,区房管局撤销;11月,城建科改为城建局。1984年1月,城建局与环保科合并,设立城建环保局;同月,工商行政管理分局改设为工商行政管理局;2月,设立老干部局;8月,恢复设立房管局,与区房地产经营公司两块牌子、一套班子。1985年1月,设立体育运动委员会;2月,建立经济计划委员会,对全区经济部门进行扎口管理,并代行商业科职能;6月,成立科技管理科。

1986年4月,原属区委办公室管理的区档案馆改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1987年12月!建立物价局、土地管理办公室;年末,区政府共设26个工作部门:办公室、人事科、劳动科、民政科、财政科、文教科、卫生科、计划生育办公室、商业科、工业局、城建环保局、房地产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经济计划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职工教育办公室、托幼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爱卫会办公室、落实政策办公室、档案馆、劳动服务公司、体委、科技管理科、土地管理办公室。

1988年5月,建立区监察局;同月,撤计划经济委员会。6月,建区税务分局,负责区属以下企事业单位以及区属的地方税、市场税、个体税等的征收、管理。同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区机构改变名称的批复,司法、民政、财政、劳动、人事、老干部、文教、卫生、科技管理、商业等机构的名称由科改局,原定的科级建制不变;区工业局增挂对外经济贸易办公室牌子,区政府办公室增挂体制改革办公室牌子,区商业局增挂供销社办事处牌子。

1989年6月,成立区信访办公室、区对外经济贸易办公室;10月,建立法制科;年内,建立审计局。1990年5月,区土地管理办公室改为区土地管理局;6月,法制科改建为法制局;11月,建立物资局。1991年12月,设区统计局。1992年4月,区外经办划归工业局领导;5月,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改名为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6月,建立区劳务经济发展总公司,隶属区政府领导,与区就业管理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7月,建立金阊区城市建设开发公司。1993年2月,成立苏州市中联经济发展总公司,为区政府直属经济的管理机构;2月,区监察局与区纪委合署办公;3月,区职工退休费保险统筹管理所更名为区社会保险处;6月,建立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为全民事业单位,直属区政府领导。

五、机构改革后情况

1996年11月,区政府实施机构改革。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区科学技术管理局、区统计局合并,新组建区计划与经济局,列区政府工作机构,挂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区统计局牌子,原区科学技术管理局的科技人员管理和专业技术职称管理职能划归区人事局。撤销区体育运动委员会、区文教局,新组建区文化体育局、区教育局,均列区政府工作机构。区政府法制局、区信访办公室、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并人区政府办公室,挂区信访办公室、区法制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区房屋政策落实办公室职能并人区房产管理局。区计划生育委员更名为区计划生育局;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更名为区对外经济贸易局;区商业局更名为区贸易局;区城建环保局更名为区建设局,挂区环境保护局牌子;区公共环境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区环境管理局,挂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区房地产管理局更名为区房产管理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区人事局合署办公。

1997年11月,区档案馆增挂区档案局牌子,实行局馆合一体制,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翌年2月,建立区地方志办公室;7月,成立区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1999年3月,成立发展区域经济领导小组,并成立区人民政府区域经济办公室。

至1999年末,金阊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有:政府办公室、区域经济办公室、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计划与经济局、人事局、劳动局、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民政局、司法局、监察局、教育局、文体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局、建设局、房产管理局、环境管理局、工业局、贸易局、石路国际集团、对外经济贸易局、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土地管理分局、公安分局、档案局(馆)、人民防空办公室、城建指挥部、动迁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社会保险局、

托幼办公室、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老龄委员会、爱卫会办公室。

此外,为适应各个时期中心工作的需要,曾设立过一些临时性机构或单项工作的专门委员会。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社区教育委员会、地方志办公室等等。此类机构,一般都由区委、区政府负责人任领导,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为成员,具体工作班子都由相关的部门兼任。这类机构,有的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即自行撤销,有的成为常设的协调机构,每年定期开会几次,安排工作,落实任务,减少部门之间的矛盾。

(第三节)施政纪略

一、50年代情况

1951年11月,区人民政府成立后,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带领全区人民迅速恢复生产,安定人民生活,进行无业人员登记和社会救济,组织失业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生产自救,建立各种形式的生活服务站,为人民排忧解难。公安、民政部门收容改造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吸毒、赌博、嫖娼人员,区内乐荣坊等处娼妓全部得到改造。

1952年初,贯彻中央指示,在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三反”(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在工商界开展“五反”(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国家资财、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运动,至7月结朿。

1953年以后,区人民政府(人委)认真执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动员和组织全区人民努力奋斗,1956年提前完成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主要指标,对全区私营工厂全部实行公私合营,4个手工行业建立合作社,169户私营商业批准为公私合营,2417户小商小贩实行合作化,全部纳人计划经济轨道。与此同时,区政府(人委)加强文教卫生事业建设,小学教育和卫生事业得到较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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