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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人大政府政协(2)

小说: 金阊区志      作者:《金阊区志》编纂委员会

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于1992年3月17日至21日在区文化馆剧场举行,出席正式代表186人,区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与部分省、市代表61人,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全体委员及列席人员150人应邀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区财政预决算报告》审查和批准《区经济、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补选区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会议期间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422件。

【金阊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3年2月20日至24日在区文化馆剧场举行,本届人大代表212人,实到199人,区政府组成人员、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区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列席会议。区长周向群作《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文元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吴根生作《区1992年财政决算和199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张憝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赵国安作《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相应通过5个决议。会议选举产生区出席市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73名,选举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主任、副主任和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期间共收到10人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462件。

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于1994年2月20日至23日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区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1993年财政决算和1994年预算。

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于1995年3月7日至10日在区文化馆剧场举行。出席正式代表198人,区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50人和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全体委员应邀列席会议。区长周向群作《区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文元作《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张憝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检察长赵国安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区财政局副局长张齐作《区财政预决算报告》,补选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

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于1996年2月7日至10日在区文化馆剧场举行。出席正式代表210人,区政府组成人员、法院院长及其他有关团体负责人49人,区政协四届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及列席人员应邀列席会议。区长周向群作《政府工作报告》、副区长周建中作《关于〈苏州市金阊区经济、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说明》,区财政局局长张齐作《金阊区199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文元作《关于金阊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张憝、区检察院检察长赵国安分别作《金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金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相应通过5个决议,批准区经济、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补选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

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于1997年2月18日至21日在区文化馆剧场举行。出席正式代表204人;区政府组成人员及其他有关团体负责人43人、区政协第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及列席人员均应邀列席会议。代区长王元仁作《政府工作报告》、区财政局局长张齐作《区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沈智侠作《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张憝、区检察院检察长赵国安分别作《金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金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等5个决议,补选区人民政府区长。

【金阊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8年1月6日至9日在区文化馆剧场召开。本届大会正式代表173人,实到167人。区政府组成人员及其他有关团体负责人共50人列席会议,区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及列席人员也应邀列席会议。区长王元仁作《政府工作报告》、区财政局局长张齐作《区199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沈智侠作《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薛盘霖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张憝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朱瑞南作《关于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会议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220份(包括议案1件)通过了5项决议,选举区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出席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5人。

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于1999年1月19日至21日在区文化馆剧场召开,出席正式代表170人,区政府组成人员、区法院、检察院及其他有关团体负责人共48人列席会议,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全体委员及列席人员也应邀列席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199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

【北塔区(北区)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3月22日至24日召开。黄汉兴作工作报告’蔡志忠作基层选举工作报告;周惠珍作提案整理报告;会议选举区长、副区长和人委委员;通过大会决议。二次会议于1954年5月19日至20日召开,出席正式代表84人、列席代表31人。黄汉兴作区政府工作报告、周惠珍作首届一次人代会提案执行情况和第二次人代会提案整理报告。三次会议于1954年6月19日至20日召开,出席正式代表84人,列席代表22人。黄汉兴作关于首届二次人代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今后继续贯彻决议意见的报告;选举产生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3人。四次会议于1954年11月6日至7日召开。会议传达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听取黄汉兴作的区政府工作报告。五至七次会议资料暂缺。八次会议于1956年3月9日至10日召开,出席正式代表91人,列席代表37人。会议根据市一届人代会三次会议精神,按多快好省的要求检查1955年的工作,听取孙绍珍作的《1955年工作检查和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并通过会议决议。九次会议于1956年8月20日至21日召开,出席正式代表71人,列席代表29人。周其昌作1956年第二季度政府工作检查和第三季度工作任务的报告,作出相应决议。

【北塔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6年12月26日至29日召开,周其昌作《苏州市北塔区二年多来政府工作检查和当前任务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选举产生区人民委员会委员和区长、副区长。二次会议于1957年7月11日召开,听取周其昌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三次会议于1958年1月10日召开,听取吴志翔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并通过会议决议。

【北塔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8年5月12日至14日召开,出席正式代表105人。黄汉兴作《苏州市北塔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以来政府工作检查和当前任务的报告》,刘官生作法院工作报告,通过相应的决议;选举产生区人民委员会委员19人和区长、副区长。

1958年"月,北塔区撤销。

【桃坞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1960年7月,桃坞区建立。

1961年6月6日至10日召开桃坞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113人。王继龙作苏州市桃坞区人民政府工作总结和今后政府工作任务的报告;选举产生区人民委员会委员17人和区长、副区长,选举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0人。二次会议于1962年9月3日至11日在区人委大会场召开,王继龙代表区人委作工作报告,并通过决议。

1963年2月,桃坞区撤销。

(第三节)人大常委会

一、常委会组成

金阊区人民代表大会从1980年10月八届一次会议起,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简称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是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按《地方组织法》规定,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在金阊区行政区域内,行使国家权力。区人大常委会由区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

二、办事机构和日常工作

1980年10月,建立区人大常委会后,仅设一办公室。1988年"月,区人大常委会设立法制、财政经济、城市建设、科教文卫4个工作委员会。1993年6月,成立区人大工作研究会。1997年8月,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讨论通过《区人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撤销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其主要工作是:

【通过召开人大常委会议,实施监督】常委会议依法至少每两个月举行一次,由主任召集,区政府组成人员、法院、检察院列席。每次会议,由主任会议根据区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围绕中心工作,围绕贯彻实施宪法、法律中的问题和群众关心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区的实际出发,选定议题,拟定议程草案,提请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经会议审议的各项汇报,常委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有的可进行表决,作出相应的决定、决议。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共举行20次会议,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共举行22次会议;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共举行24次会议,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共举行35次会议,通过审议有关部门汇报,依法实行监督。在区人大常委会议上,审议通过区政府副区长及组成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并颁发任命书。

【组织视察活动】区人大常委会根据需要,组织委员和人大代表进行不同类型的视察,开展有关法律、法令和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0年代后,区十一、十二、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根据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活动。先后对石路商业区的建设、街坊改造、城市道路建设、防汛工程、政府实事工程的进展、南浩街(北段)改造、环境保护、政府廉政建设等进行视察,并实地了解人民群众对该项工作的意见,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方面提出批评与建议,督促有关方面抓好落实。

【联系代表,发挥代表参政议政作用】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开辟人大代表活动的渠道,改善人大代表活动的社会环境。每届人民代表换届后,都要建立区、街道、代表小组三级活动网络,按街道建立"个联系大组,并明确大组都聘请一名兼职联络员,加强区人大常委会、联络大组、代表小组之间的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将代表活动与常委会审议政府工作,检查、督促政府认真办理代表批评意见结合围绕改革、经济建设、法律法规的实施、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拓宽代表活动的内容,使代表活动富有生气和活力。在组织人大代表活动中,采取视察、调查、检查、走访、座谈、参观、对话、听取工作汇报等形式。1999年二季度,区人大常委会举办“代表风采”征文活动’三季度,各主任分别走访市、区有关人大代表,听取意见;四季度组织人大代表对区检察院的争创“五好两满意”活动和区法院的“执行年”活动进行检查。区人大常委会还组织在金阊区的市人大代表就实施“科技兴市”战略,发挥部属院所科技优势等课题进行专项视察活动。抓好代表活动中代表对政府和有关方面的批评意见的收集汇总和整理,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解决。

【开展调查研究】自1988年"月建立4个工作委员会之后,各工作委员会按照分工开展专题调查,重点检查《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写出专题汇报;对涉及面较广、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如市场管理、物价、城区新村建设配套、集资款兑现、职工医药费报支、下岗职工再就业等问题等所作的专项调查。1998年二季度,区人大常委会以“文明办税,优质服务”为主题,在市地税二分局开展“税法执法检查与行风评议”活动,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和企业法人代表听取地税二分局有关贯彻实施税法、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汇报,视察地税二分局各科室和办税大厅,检查行风建设与规范化管理情况,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听取社会各界的反映,组织税法讲座,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职能。

【认真处理代表提案】根据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做好人民代表提案工作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将不属于提案范围的,均作为代表的意见处理。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又将提案改为议案。提案由代表提出(必须有3人以上附议),经大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向代表大会提出审查报告’每次人大会议时!都由区人大常委会一名副主任任提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向大会报告提案审查情况和上次会议代表提出的意见处理情况。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均由人大常委会分类批阅,转政府及有关部门处理。区人民政府在处理过程中,努力提高“满意率”、“见面率”、“落实率”,提高办理工作实效,区人大常委会把督促办理代表建议列为代表工作的重要内容。如在1998年1月召开的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220件。经区人大常委会逐件批阅,转市有关部门办理的84件,占38.2%,属区政府办理的136件,占61.8%。在办理过程中,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及时交办、认真督办、协商会办,提高办理质量,代表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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