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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小说: 女记者厉冰冰      作者:六井冰冰

这个世界上,又有谁是万能的?就算有些事情你做不了,也绝对不算什么耻辱,但因为你的耿耿于怀百般纠缠,影响了事情朝好的方向发展,才是你的耻辱。

面对自己改变不了的现状,懂得放手才是上策,要知道,纠缠的结果影响不了输赢,但却有可能让你一再出丑。

晚上,强哥致电我,告诉我事情的经过。

原来,当天下午,李东找到教育局办公室的主任。上面说过,这位主任年纪偏大,再加上平时说话做事“一根筋”,属于不会做人那种人。

当主任得知局长打算做贺年广告时,有点生气,觉得局长“朝令夕改”,竟然气冲冲地找局长讨说法,因为他认为自己的尊严受到了蔑视,而且因为他快退休了,所以有恃无恐。

“局长,你之前与我说不做报社的贺年广告,现在又答应了另外的人做,你叫我怎么向之前的记者交代?以后我们怎样做好宣传工作?表面是为了工作着想,实质是为了自己的尊严而战。

对于这个一根筋的属下,局长早就不耐烦,更何况这种赤裸裸的挑衅实在让人反感,但局长毕竟是局长,不管心里多么厌恶,他也不会与下面的人当面锣对面鼓地闹翻,因此不想与他解释,只是厌恶地挥挥手:“我只是说可以再考虑,既然令你难做,那就不做这个广告了。”

好,局长一句话堵住了所有的路。主任倒是讨到了说法,起码在局里人面前挽回了一点面子,李东却大失所望,因为广告彻底做不成了。

这不是他想要的结果,可惜为时已晚。

为了泄愤,他匆匆找了一个战友上战场,殊不知大家的利益不在同一个层面,很难收获到大家都满意的战利品。

虽然教育局的广告没做成,但我还是顺利地做了三个广告一一公检法都做了,虽然每个部门都只做了半个版,但已让我喜出望外,因为我总算可以交差了,不至于太丢面子。

接下来几天,李东也想方设法找另外一些部门做了广告,好歹也挽回了一些面子。总之因为广告之事丢的面子,大家都平安无事地拾了回来。

广告的事忙完后,春节也快到了。在临放假的前一天,法院研究室主任赖小宁找我:“厉记者,有没有空过来法院一趟?有些事想与你商量一下。”

节前闲着没事,连报纸都停刊了,我表示可以立即过来。

赖小宁是独立的办公室。他为我倒了茶,待我坐定,从抽屉里拿出一张购物卡,交到我手中,说:“这是我们一点小小的心意,请收下。”

我定睛细看,是本地一家超市的购物卡,面额是200兀,确实只是小小的心意,于是我不作推辞,道声谢谢,便大大方方地收下,放进包里。

赖小宁说:“还有一件事,我们院长很欣赏你,说你上次的新闻做得很好,而且写法理方面的东西深入浅出,他打算调你来我们法院,不知你有没有兴趣?”

我心里一阵激动:“但我对法律是门外汉,恐怕不能胜任法院的工作。”

赖小宁说:“我现在带你到院长办公室,由他亲自对你说。”

把我带到院长办公室后,赖小宁轻轻地带上门,走了出去。寒暄几句后,院长很直接地说:“厉记者,愿意到我们法院来吗?我们法院现在很需要你这样的笔杆子。我们的待遇,不会比报社差。”我忙客气地说:“院长太看得起我了,只是,我在法律方面是门外汉,不知道在法院能干些什么。”

院长说:“你上次写法盲围攻法院的稿件,写得很好!后来我叫研究室把它传上我们法院系统的内部刊物,很多行家看过后,都打电话问我,是哪位法官写的。你虽然不是法律科班出身,但表述得比很多法官还要好。”

我微笑着点头致谢。

院长说:“我们既然有诚意邀请你过来,也会为你的前途考虑。是这样的,现在的研究室主任赖小宁是副院长的人选,最长不超过两年便可上去。研究室主任这个位子,应该比较适合你。”

当时的研究室,除了赖小宁外,下面还有四个人,据我了解,这四个人都是法律专业毕业的高材生,如果我当他们的头,他们会不会不服?

看出我的不安,院长笑了:“你年轻,有冲劲,过来法院后,可以继续进修,业务素质不会比任何一个科班出身的差。你考虑一下,春节后答复我吧。”

我连声道谢,走出院长办公室。

一件我想都不敢想的好事,竟然就这样悄无声息地从天而降。想起一年半之前,我深夜走在广州的大街上,那种茫然而无助的挫败感,好像是上个世纪的事情了。

那时候,我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会有更多更好的机会摆在我面前,任我选择。但在当时,我以为自己已走投无路。

很庆幸,我在卖了几天头菜后,依然可以坚强地走了过来,就像一个矢志不渝攀登的人,最终看到了山顶美丽的风光。而有多少人,因为道路的险峻或荆棘的阻挡,沦陷在路上,最终失去了观赏美景的机会。

我要永远感谢我妈。是我妈,以自己的经历告诉我:就算你是一个卖头菜的大婶,你也可以泡出与众不同的小菜而称雄市场,关键是你愿意尝试,不放弃任何一个季节,任何一次机会。

从法院回来,我兴奋莫名。没有什么事,能比自己的能力受到别人的肯定更让人心情愉悦的了。但在尘埃落定之前,我是不可以说出去的,所以我只能紧守秘密,不动声息。

春节,就在我的憧憬和兴奋中如期而至。报社的春节假期与县政府是一样的,过了元宵节才上班,我有大量的时间休养生息,每天在家吃了就睡,睡醒看书,看了再睡,快乐不知时日过。

直到快上班的时候,接到阿美的电话。她说:“晚上同班同学在侨联大酒店聚会,6点钟集中吃饭唱歌直落,记得准时到。”

我随便应了一下,埋头再睡。因为我对同学聚会这些活动压根不感兴趣,关系好的同学,平时时有来往,那些没有来往的,关系不过尔尔。一大班素无交往的人坐在一起,不是互相吹捧就是互相攀比,有什么意思?

我没有打算去,也没把这次聚会当回事。

晚上与家人吃了饭,便上床看书。天气寒冷且下着雨,窝在被窝看书最好不过。正看得起劲,有人打家里的电话找我。

拿起电话一听,是周永。上次一起饮过冰后,他找过我几次,而我因为工作的事,根本没有闲情与他多聊,每次都是匆匆说两句就收线。

“老同学,”周永在电话里大声说,“大家都到齐了,就差你一个,为什么不来?”

哎呀,我这才想起同学聚会的事,忙说:“不好意思,家里有点事,去不了了。”

周永说:“有什么事?是不是又要捞头菜?如果是,我过去帮你捞了再一起过来唱歌。”

我忙说:“不用不用,外面下雨呀,我跑去侨联不方便。”不想去做的事,总是诸多借口,我希望他听得懂。

可是他听不懂,他说:“下雨只是小事,我开车过来接你。”电话又被另一个人抢去,阿美在电话那头哇哇大嚷:“你快来吧!不然大家会不停地打电话给你。”

唉,我长叹一声,只好表示投降:“那你叫周永现在过来接我吧。”扔了书,速速起床,换衣服,拿上手袋,便冲到楼下等周永来接。

未几,便见到周永的车,我忙走过去。他下车,迎上来,递给我一支红色的玫瑰,说:“朋友买给女朋友的玫瑰,我顺手抢了一支,

送给你。”

我接过来,笑着说:“做你朋友真倒霉。”上了车,顺手把玫瑰放在车头的平台上。

侨联很快就到了,我下车时,眼睛曝过那朵红色的玫瑰,但最终没有拿走它。

我喜欢玫瑰,我也喜欢男人送玫瑰讨我欢心,但,不是我喜欢的男人,不是特意买给我的玫瑰,我不会要。

抵达聚会的贵宾厅,饭桌已撤下,几张小桌上摆着贺年糖果盘和水果盘,朦胧的灯光下,有人在唱歌有人在打牌,一见我进来便齐齐大呼小叫,好像我是他们失散多年的姐妹。

我也作热情洋溢状,男的握手,女的拥抱,深情厚谊堪比桃花潭水。自知虚伪无比,仍须演绎。

寒暄完毕,唱歌的继续唱歌,打牌的继续打牌。我紧靠阿美,找了个位子坐下,边看别人打牌边听歌。我就是这样的人,不愿意出去玩,但一旦出去,必玩得真心实意:人家唱得好,我会欢呼雀跃;人家打赢牌,我会鼓掌叫好。

所以,我虽然当不了主角,但一直是一个受欢迎的配角。

可是有人不愿意让我当配角。周永突然走上演唱台,对着麦克风说:“女士们,先生们,下面这首歌,我邀请厉冰冰小姐上来与我一起唱。”

不待我反应过来,阿美已经把我推了出去。台上的大屏幕上,赫然出现一行字:让我欢喜让我忧。是周华健的歌。熟悉这首歌的人都知道,这首歌只能独唱。

我尴尬地走过去,对周永说:“这首歌我不会唱。”他笑着拍拍身边的酒吧椅:“我唱给你听。”

我只好依言坐在他身边,听他唱。

爱到尽头覆水难收,

爱悠悠恨悠悠。

为何要到无法挽留,

才又想起你的温柔?

给我关怀,为我解忧,

为我平添许多愁,

在深夜无尽等候,

独自泪流,独自忍受。

多想说声我真的爱你,

多想说声对不起你。

你哭着说情缘已尽难再续,难再续。

他表情痛苦,声情并茂一一为什么好听的情歌,都要通过痛苦的表情才能演绎出来?难道说,痛苦就是爱的根源?

不等他唱完最后一句,台下那班好事之徒已经把花生壳和瓜子等一股脑地朝台上扔过来,说是给一对新人放鞭炮,令我哭笑不得。

这是好事者一贯的把戏,别人当女主角的时候,我也做过不少。这一闹,就是凌晨一点多。之后大家互道再见,依依惜别。

依然是周永送我回去,我默不作声地坐上他的车,目光无数次地掠过躺在车前的那株红玫瑰,但始终没有拿过来。

快到机电厂的时候,他把车靠近路边,停下来。外面依然在下雨,车灯虽然穿透茫茫的雨幕,但前面的路并不清晰。

他打开车内灯,侧脸看着我说:“阿冰,我有话与你说。”

我平视前面的方向,若无其事地说:“嗯,说吧。”

他却不说了,突然关黑了车里的灯。我惊奇地侧脸看他,在微弱的光线里,只看到他一双闪亮的眼睛,静静地看着我。

我大窘,忙转过脸来,他突然不由分说地把我的左手抢过去,紧紧地握在手中,一言不发。

谁也没有说话,我听到自己的心,在狂跳。

我没有抽回自己的手,因为我觉得,就这样被他握着,也很舒服。我知道他一直对我有好感,我对他也不厌恶,在这样一个寒冷又下着雨的晚上,两人坐在温暖的车里双手紧握,是一件浪漫的事。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放开我的手,伸手把我的头揽过去,侧头贴近我的脸,依然一言不发。

我知道他想干什么,但我故意不配合,因为我喜欢被动地接受。他以为我不懂,干脆狠狠地用舌头打开我的唇,狠狠地吻我……只一会,我下巴便满是口水。

过了很久,他才心满意足地放开我,把头靠在我肩上,两人都没有说话。雨越下越大,车里的时间表显示已经是凌晨两点了。“太晚了,我们回去吧。”他说。

送我到楼下的时候,他叫住欲上楼的我,下车打开车尾箱,拿出一束红玫瑰给我。

他说:“其实,之前那株玫瑰是我从这束玫瑰里抽出来的,我不好意思把这一大把拿出来,只好先送一支,看下你的反应。”

我终于笑了:“结果人家根本没当回事,有人恼羞成怒。”

他笑着更正说:“不,结果是有人嫌一朵玫瑰太寒酸,所以我只好把全部都贡献出来了。”

后来,我才知道,他当晚送给我的玫瑰,是18株,而因为他抽出了一株,实质上送给我的是17株。17株玫瑰的花语,是遗弃的爱。

很多事情,原来冥冥之中早有注定。当我满心欢喜地接过他的红玫瑰时,其实早就注定了这段感情的悲剧结局。当我们为开始而欢欣的时候,注定了终有一天为结束而伤悲。

但是,如果可以从头来过,我不会后悔与他开始过。

不能因为你最终离开我,我便后悔曾经认识你;不能否认我们曾经彼此相爱,但必须承认我们今天再无瓜葛。

回到家中,竟然没有想象中的激动,几乎一合眼便睡着了。直到天色微明的时候,才突然醒来,两个问题清晰无比地涌上脑际。

一、我真的要和周永在一起了吗?在此之前,他一直那么平淡,从没有在我心里留下过任何痕迹,可是,突然间,他送我玫瑰向我示爱,却连一句“我喜欢你”都不曾说。他到底是不善表达,还是不屑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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