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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朝鲜半岛古代木构建筑(3)

小说: 朝鲜半岛古代建筑文化      作者:李华东

朝鲜时代的中期自1592年始至景宗末年(1724),约130年。这一时期朝鲜频繁遭受战火的蹂躏。正当朝鲜统治阶层忙于党争之时,丰臣秀吉结束了日本的内乱,积极推进其侵略朝鲜半岛进而再染指中国的政策,于朝鲜宣祖二十五年(1592)发动了侵朝战争。此次战争前后延续达七年之久,对朝鲜半岛造成的破坏远甚于当年蒙元的入侵和统治,大量重要的建筑如庆州佛国寺、汉阳景福宫等均被烧毁。在此期间,女真兴起,最后灭亡明朝;后金则在1637年进攻朝鲜北部,是为朝鲜历史中所称之“丙子胡乱”。在这样的局势中,朝鲜和日本都认为中国正统已失,日本的德川幕府与朝鲜暂时修好,并各自断绝了与中国的关系,从中国吸收文化的热情大为降低,而更注重于本国文化的发展。另一方面,西风东渐的大潮也波及朝鲜,一些新鲜事物和思想的引入,导致了一些学者世界观的变化和自我反省,提出了要求社会变革的呼声,这就是朝鲜实学思想出现的大背景和前奏。实学追求实事求是、经世致用、利用厚生为目标,强调实用的思想和技术,并提出“东道西器”的方针,对传统的文化产生了怀疑甚至背弃的倾向。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下,朝鲜建筑也尝试着摆脱千年以来持续不断的中国影响,追寻一些新的变化。在木构建筑技法方面,这一时期的建筑在构造和细部手法上发展和定型了自身的某些局部特点,形成了一些与中国和日本相区别的半岛特色。

朝鲜中期木构建筑最主要的变化内容,是所谓“翼工系”建筑的出现。在一系列战乱之后,朝鲜半岛的经济遭受很大破坏,财力物力严重不足,新造建筑往往再也无力负担以明代官式建筑为模范的“多包系”样式,迫使木构建筑不得不进行简化。作为一种简化了的“斗拱”系统,“翼工”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这种构造比铺作式斗拱更简单、更经济,但建筑等级又比不使用斗拱的建筑为高,因此很适合朝鲜屡经战争后财力物力拮据的情势。自17世纪后期以来,为适应新的形势,朝鲜半岛新建的建筑中,仅佛殿或者宫殿的正殿等非常重要的建筑才采用多包式,而大部分的附属建筑则采用翼工式;地方官府建筑、乡校以及民间的书院或者祠堂等几乎都使用翼工式。为了在庄严隆重的多包式与简单质朴的翼工式建筑之间形成一种过渡,楼阁、兵营设施等规模较大的建筑中虽然采用翼工式,但增加了“出目”,也就是出跳华拱来支撑出挑更远的屋檐,形成所谓的“出目式翼工”,至于柱心包系建筑,则运用得越来越少。

朝鲜中期留存下来的建筑遗构数量相对就较多了,代表性的如扶余无量寺极乐殿、扶安来苏寺大雄殿、高敞禅云寺大雄殿、汉城文庙大成殿、汉城昌德宫敦化门、汉城昌庆宫明政殿、明政门与弘化门、江华传灯寺大雄殿药师殿、报恩法住寺捌相殿、金堤金山寺弥勒殿、松广寺药师殿灵山殿、扶安开岩寺大雄殿、梁山通度寺大雄殿、汉城昌德宫宣政殿、开城观音寺大雄殿、醴泉龙门寺大藏殿、河东双溪寺大雄殿、东莱梵鱼寺大雄殿、昌宁观龙寺大雄殿、兴国寺大雄殿、求礼华严寺觉皇殿、和顺双峰寺大雄殿、高敞谶堂寺大雄殿等。

9.1.6.3朝鲜后期木构建筑

朝鲜时代的后期,系自英祖元年(1725)算起到朝鲜王朝被日本灭亡的纯宗末年(1910),约180年间。这一时期朝鲜陷入更大的动荡,国势日衰直至被日本完全吞并。在江河日下的时代里,文化也不可避免地呈现出末世气象,建筑开始追求外形的无端变化和繁琐细碎的装饰,发展出了许多以新、奇怪为追求的细部手法,但从总体而言,基本处于停滞和衰退。

在这一时期,木构建筑尤其是佛殿的样式也出现了一定的地域性变化。以新罗文化为基础的朝鲜半岛东南部地区、以百济文化为基础的朝鲜半岛西南部地区的木构建筑均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地域特点。东南部地区的佛殿建筑的斗拱在华拱外端少作牛舌形,而以翘头形最为常见,第一跳华拱一般自栌斗上出跳,拱只呈十字形交错层叠。而百济文化圈地域的佛殿建筑斗拱的第一跳华拱外部多作牛舌形,装饰化倾向比较明显,甚至栌斗也有装饰,拱只上雕刻莲花纹而且拱眼雕刻得较深。拱只里跳端部往往装饰有龙头、凤头、兽头等复杂的形象。

朝鲜后期代表性的建筑如陕川海印寺大寂光殿、论山双溪寺大雄殿、汉城东大门、安边释王寺大雄殿、达城桐华寺大雄殿、金陵直指寺大雄殿、庆州佛国寺极乐殿大雄殿、水原八达门、永兴本宫正殿、汉城昌德宫仁政殿、长水乡寺岩州升、心殿安政原勤清宫、福殿景雄城大汉寺、兴殿大基南庆海州、全殿、成殿大雄校大。

9.2高丽时代木构建筑的比较研究

就朝鲜半岛木构建筑发展历程而言,高丽时代是重要的转折期之一。以此为分水岭,此前的朝鲜半岛建筑基本上为中国唐以前建筑影响的结果,而此后半岛建筑的发展主要是吸取中国明清建筑的养分,高丽时代就处在这样的过渡状态,其木构建筑中反映出的形式和技法及其嬗变过程,对于研究此前、此后的建筑发展状况均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此前的建筑并无完整遗存,通过高丽的情况可以反溯;而此后的建筑留存虽多,若不与高丽时代的转变相联系,则容易误解其文化脉络。加之这一时期遗留下来的木构建筑为数甚少,讨论起来较为便利,因此本节将以高丽时期木构建筑为对象,尝试将其与中国建筑,尤其是与《营造法式》作管中窥豹式的比较。

平面形态是建筑设计中最基本的要素之一,对木构建筑平面形态的研究也能反映出建筑物建造当时的一些历史信息,尤其对只有基址留存的建筑遗址而言。中国自唐代起,木构建筑形式已经体系化,建筑物的平面(形状、面阔、进深等)和构造形式、屋顶形态、建筑风格等之间就形成了一定的关联,成为互相制约的一个系统,这是建筑技术成熟和体系化的标志之一·。但是,这一系统的成熟也意味着抬梁式结构体系限制了平面形态的多样化,因此中国建筑文化圈内的木结构建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平面形态相对单一,单体建筑的设计自由度相对并不算大。作为中国建筑文化圈内的一个子系统,朝鲜半岛古代木构建筑平面形态的发展变化,在整体上亦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朝鲜半岛木构建筑的变迁过程与其技术特点。关于平面形态,需要研究的要素很多,下文将选择某些要素作一初步的研究。

9.2.1.1平面形状

朝鲜半岛上先后出现过的木构建筑平面类型有正方形、长方形、六角形、八角形、十字形、扇形、圆形以及长方形的组合形式等。单就类型而言,其种类基本与中国相同,但使用最多、最普遍的是长方形;而八角形、十字形、扇形等是比较少见的形式,有的甚至只有孤例,或者只在某一时段内才使用,如高句丽平壤时期的寺刹建筑遗址中多见八角形平面,还曾经影响到日本的一些寺刹建筑(如法隆寺梦殿),而高句丽以外的时间和地点则鲜见;至于十字形平面只是孤例,仅昌德宫芙蓉亭一处使用而已,是为特殊需要而设计建造的。

就木构建筑而言,平面从正方形向长方形发展,从某种程度上反映出木结构技术的进步。高句丽迁都平壤之前的古坟壁画中反映出,正方形平面在当时使用得较为普遍;而且在高丽与朝鲜时期的木构建筑中仍然得到使用,这些事实反映出朝鲜半岛木构建筑发展过程的某些特征。正方形与圆形一样,是最基本的几何形态,正方形的平面在西方古代早期也比较常见,是人类早期建筑本能的选择之一。但是高句丽所采用的正方形平面,显然不是自发的选择,而是直接引入了当时汉代早期木构建筑技法的结果,说明当时的建筑技术还处在初期发展阶段。到了高句丽平壤时期,在其寺刹遗址中,则转变为以长方形平面的建筑为多,表明了建筑技术的进步。值得注意的是高句丽平壤时期遗址中常见的八角形平面的塔,如在金刚寺、定陵寺、上五里寺等遗址中的情况。八角、六角等多边形平面在此后的朝鲜半岛建筑中并不常见,只是偶尔在木塔或亭阁等建筑中使用,如高丽时期兴王寺遗址八角木塔、朝鲜时期景福宫香远亭等。因此高句丽平壤时期的八边形建筑遗址,可能是在某种特殊的影响下出现的一时风尚。

除这些特殊的平面形式外,朝鲜半岛的宫殿、寺刹等重要建筑,基本与中国相同,广泛采用长方形平面;特异之处主要表现在朝鲜时代的士大夫住宅中。出于对性理学的实践,士大夫住宅中为了处理男女空间、父子空间、兄弟空间、内外空间等之间的复杂联系和区别,发展出若干长方形重叠、穿插而成的复合平面,这与中国的合院式住宅中各建筑单体基本保持完整的长方形有所不同。

9.2.1.2间广与进深

中国木构建筑的技术发展史表明,随着技术的进步,建筑的间广呈逐渐增大的趋势。在宋代以前,就算是唐代大明宫麟德殿或者含元殿这样规模的建筑,其当心间的间广也不过5m程度、内部空间最大的进深为8m左右,说明当时因受技术条件的制约,间广和进深均在较小的范围内。随着人们对木材材料和力学性能经验的逐步积累,各间的间广和跨度才逐渐增大,宋代的进步尤为显著,比如宋代隆兴寺大悲阁(11世纪)当心间的间广已达到了9.20m,善化寺大殿(11世纪)为9.10m,善化寺三圣殿(1143)则为9.68m,使得整座建筑的面阔能达到相当的数值。虽然面阔和建筑的规模有关,但面阔的加大,在某种程度上是木结构技术进步的表征之一。

木结构建筑技术的进步,不但体现在间广的增大上,而且在各间的间广越来越规则上得到体现。南北朝以前的建筑遗址中,往往能见到柱阵的排列还表现出一定的随意性(意即构架的规则性尚弱,开间的规律性不强),因为当时的木结构从概念上讲可归结为纵架式,直到隋唐时代进步为横架方式,“间”的概念得以明确后,开间和进深的规则就严格起来。

就宋代建筑而言,《营造法式》对建筑的间广、柱高等并无明确定制,这和《营造法式》的编撰目标有关。但是,虽然没有具体的定制数值,《法式》却描述了间广和柱高的关系。《法式》卷四、大木作制度一、总铺作次序载:“若逐间皆用双补间,则每间之广丈尺皆同;若只心间用双补间者,假如心间用一丈五尺,则次间用一丈之类;或间广不均,则每补间铺作一朵,不得过一尺。”这样的规定表明,间广与补间铺作数有关。据陈明达先生在《营造法式大木作研究》中对建筑实例考察的结果,单补间的间广在200·300份之间(平均250份),双补间则在300·450份之间(平均375份),其规定可整理如表9.1。

对朝鲜半岛高丽时期留存下来的木构建筑凤停寺极乐殿、浮石寺无量寿殿、修德寺大雄殿、浮石寺祖师堂、江陵客舍门间广的分析气比和表可以看出,这五座建筑的间广范围都在《营造法式》所提及的双补间建筑的范围之内甚至有所超出,导致通面阔相对较大。但由于这些建筑均建于高丽中期或晚期,表91《营造法式》间广与铺作数关系简表仍然属于所谓的“柱心包”系建筑,所以并没有设置补间铺作,只是极乐殿柱头铺作间设置的“画板”、无量寿殿的小斗等构件,都表现出对补间铺作的暗示。虽然高丽时代这些遗构的间广,其绝对数值和中国同类建筑相比是比较小的,但是按照材份制度换算出的材份却相当之大,均在《营造法式》双补间建筑的面阔范围之内(300—450份之间)甚至超出(江陵客舍门的情况)。但由于事实上这些建筑并没有设置补间铺作,柱高却又遵循《营造法式》规定不越间广,因此前檐显得空旷疏阔,建筑形象也比较简单朴实;呈现出和多包系建筑相异的意趣,而这种不同的意趣,在今日则被韩国学界视为“柱心包系”与“多包系”建筑之间在建筑类型上的区别,而其实是中国木构建筑在时代风格上的区别。

不单高丽时代,朝鲜时期朝鲜半岛的木构建筑面阔相对进深一般较大,但其面阔的绝对值却普遍较小,开间数亦较少,大多数寺刹正殿的开间普遍为三开间,仅少数为五开间,这与建筑的规模和山地建造的条件有关。

值得注意的是,事实上朝鲜半岛在高丽时代晚期以前就已经接触了中国带补间铺作的建筑形式,例如统一新罗后期和高丽前期、中期出现的带补间铺作的石塔、建筑绘画等,但是这种建筑形态在当时还没能得以推广和普及的社会和技术基础,只是作为一种新奇事物,偶尔在石塔、绘画中闪现一下。一直到高丽亡国、朝鲜朝建立的时代变换才提供了契机,使得和明清建筑类似的、带有补间铺作的建筑样式在朝鲜半岛突然盛行起来。结合两国外交的活跃或者沉寂的阶段来看,可以看出朝鲜木造建筑自身内在的发展脉络并不明晰,如果在某个时期和中国的文化交流活跃起来的话,这个时代的建筑样式就受到相应的影响。比如统一新罗以后,高丽和中国文化的交流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因而直到高丽后期,朝鲜半岛上的建筑仍然保留了唐代建筑斗拱硕大雄浑的特点;而朝鲜朝建立后和明清的交流重新活跃起来,所以迅速引入了当时中国建筑的风格特点。参照日本“大佛样”“禅宗样”建筑的发展历史,亦可以看出朝鲜半岛、日本建筑的发展变革时机与对中国文化交流是否活跃之间的关系。

中国建筑在选择屋顶的形态时,首先是根据建筑物的重要程度来确定。但由于中国式抬梁构架系统的特点,传统木结构建筑的高度、面阔与进深的比例,与建筑形象尤其是屋顶的形态有直接的关联。例如庑殿顶建筑物的平面面阔与进深之比,从现存实例来看,大约在1.5:1至2:1左右。而比例大于1.5:1甚至接近1:1时,多采用歇山屋顶。如果平面过于狭长,那么采用歇山顶或庑殿顶的建筑形象既不协调也不优美,不符合人们的传统审美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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