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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伊斯兰教在中国(5)

小说: 伊斯兰教史      作者:王怀德;郭宝华

人们把马万福倡导的伊赫瓦尼派运动称为中国伊斯兰教史上一次“维新运动”,其实并不确切,因为他不是要赋予伊斯兰教以新的内容,而是主张恢复早期伊斯兰教的面貌,严格照《古兰经》和“圣训”办事。他会同十大阿訇摘录《伊哈雅一》、《费格海》、《戛最》、《伊尔沙德》、《麦克吐布》、《沙米》、《凯俩目》、《麦和苏推》等八部经典的内容,编辑成《布华里咱德》,系统阐述伊赫瓦尼派的主张。他们认为伊斯兰教的教训包括诚信和遵行两个方面。强调信主独一为最根本的信条,不允许“以物配主”,所以是极端严格的一神论者;伊斯兰教的宗教功课一般分为“天命”、“当然”、“圣行”和“副功”四种,该派认为前三种是不可互缺的主要功课,后一种则是次要的;而前三种也有轻重、首末之分,主张依次履行前三种功课后,有余力时再做“副功”。念、礼、斋、课、朝是《古兰经》明文规定的“五大天命”,因而是一切宗教功课中最基本的功课。正是从这种坚定的信仰出发,“他们提出十条纲领:(一)不聚众念《古兰经》,一人念,众人听;(二)不高声赞圣;(三)不多做‘都哇’;(四)不朝拜拱北;(五)不聚众念‘讨白’;(六)不纪念亡人日子;(七)不用《古兰经》转‘依斯尕退’;(八)不做‘抬太卧尔’的‘阿曼里’;(九)对‘豪空’要用‘省海勒’;(十)不能代念《古兰经》、代做‘阿曼里’。”①这可以说就是伊赫瓦尼派“遵经革俗”、“反对异端”的主要内容。

①马通,王琦:《中国伊斯兰教的教派和门宦》,载《西北民族学院学报》,1982年第4期。

伊赫瓦尼派的教权组织形式大体上与格底目相同,实行互不隶属的教坊制,没有统一的领袖和宗教组织。到后来,有些地方则通过“海依”制把互不隶属的教坊统管起来。

伊赫瓦尼派的主张后来有所变化,出现了“温和派”。“他们在检讨了以往传教活动中的极端主义倾向和偏激情绪,总结传教活动的教训后,主张以迂缓的方式进行传教活动。在某些方面对格迪目和门宦实行妥协让步,特别注意团结格迪目。”①对某些宗教仪式上的不同,他们主张“各行其是,各干各的,互不干涉”;提倡“中阿并重”,举办中阿学校,改变过去教职人员不重汉文的做法;在宣传伊斯兰教义时对一些问题作出切合实际的解释,比如对穆斯林可否照相的问题、文娱活动问题、对待自然科学的态度问题,都从历史发展的角度作出了广大穆斯林既能接受又符合时代精神的论述。

①勉维霖:《宁夏伊斯兰教派概要》,第120页,宁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1934年马万福去世后,伊赫瓦尼派发生分裂,出现了苏派和白派。前者以尕苏哈只为首,居多数,仍坚持原来的主张;后者以马得宝(尕白庄)哈只为首,称为白派。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1936年,马得宝与马麟等人赴麦加朝觐,带回一些瓦哈比派的经典加以崇奉,主要由于在仪式方面的不同,遂形成一派。因该派主张礼拜时抬三次手,故被人们称为三抬教。现在他们自称“赛来非耶”(复古主义派),或直称瓦哈比耶。

(四)西道堂

20世纪初形成的“西道堂”是独具特点的一个派别,创始人是甘肃临潭旧城人马启西(1857—1914年),他原系北庄门宦的信徒,所以有人将其视为中国的门宦之一;又由于它以著名的穆斯林学者刘智等人“以儒诠经”的汉文著述为传教依据,故又有“汉学派”之称。

马启西原名生春,字公惠,道号西极元,回族。幼年曾习经文,后又拜当地名儒范绳武为师。应府试及秀才第后,不求仕宦,而投身于宗教学的研究,主要攻读汉文经史和刘智等人的著作。他从1891年起开办私塾,上午教书,下午“静坐默悟”。待其宗教思想趋于完备之后,遂于1902年脱离北庄门宦,另立组织。几年后集资修建了清真寺,命名“西道堂”,这就成了该派的正式名称。

西道堂既是中国伊斯兰教的一个派别,又是农、商并重的经济集团。它坚持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但在仪礼方面兼有格底目和哲合林耶的特点,轻礼拜、斋戒,重宗教节日(包括马启西的生日、忌日等)。该派设有教主,既是宗教领袖,又总管堂内世俗生活事宜。西道堂主张实行互不隶属的教坊制,故一般认为它不是门宦。

西道堂创立后简化宗教仪式,减轻宗教负担,移风易俗,不强迫儿童念经,而提倡男女都上学读书。这似乎是由商业资产阶级的特点决定的,它受到许多穆斯林的拥护,因而信徒发展很快。该派实行集体经济所有制,入道堂者,财产一并纳入集体。全部财产归道堂所有,堂内经营商、农、牧、副各业,统一管理,统一分工,统一分配。解放前,为管理堂内经济,设有总经理,下设各业经理。这些人名义上是公推,实际上由教主等大户包任。他们开设“天兴隆”等商行,分店遍布新疆、西藏、四川等省区以及北京、天津、上海、汉口等大城市,经营的商品种类繁多,有金银、农牧产品、贵重药材、布匹、珊瑚、日用百货等等;此外,还有十二处农场,五处牧场,十二处林场和十多处不同的作坊。道堂内分为集体户和个体户,集体户住在甘肃临潭,个体户分散在甘、青、新,川等地。

1949年解放前夕,西道堂的经济已经走向衰落,下层信徒的生活陷入困境,教务受到严重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西道堂作为伊斯兰教的一个教派而存在。

前面我们已经讲过,中国穆斯林绝大多数属于逊尼派的哈乃斐法学派;在新疆,主要是在塔吉克族穆斯林中,有数万什叶派的伊斯玛仪派信徒。不过,中国逊尼派和什叶派之间的关系从未像国外有些地方那样紧张和对立,而是一种“各行其道”的局面。这可能与中国的政治形势有关,因为中国没有出现占统治地位的国教或教派。上述教派是中国逊尼派内部不同的派别,正如勉维霖所说,它们“不是一些政治性的派别,同时也不纯粹是教法学和神学方面的派别。它们之间相互区别的主要标志,不是根本信仰方面的互异,或是政治主张不同,而主要是宗教仪式方面的一些差别,或是宗教修持各殊,以致在细枝末节的礼俗问题上产生了分歧”。①其实,如果说各派在礼俗方面有差别的话,那么这种差别在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穆斯林中间的出现有一定的必然性。这有一个人们常说的伊斯兰教的民族化问题。据近几年赴麦加归来的哈只是讲,朝觐期间,“在迎宾馆的礼拜殿内,在米那的海衣福寺中,当召唤礼拜的‘拜克’声回响之际,人们从四面八方涌到礼拜场所,你便可以看到履行拜功过程中的种种大同小异之处,显然带有世界各地区、各教派的色彩,其表现形式远比我国务派穆斯林多,如不仅有‘三抬手’,甚至是‘多抬手’;在站立、鞠躬、举身、叩头之间,动作转换念台克别勒·时,几乎都有抬手之举;又如男子在入拜后两手相交时,按国家法学派规定有的放在肚脐位置,有的横放胸口,状如妇女礼拜交手的式样;再如跪坐中,有人竖起右手食指摇晃不停,直至拜终等等。大家同聚一堂,排班并肩,无论是随伊玛目还是各自礼拜,都互不干扰,相安无事。”①现在越来越多的穆斯林认为,只要崇奉的是安拉,跟随的是先知穆罕默德,遵循的是《古兰经》,并且严肃、虔诚地赞念安拉,那么在履行宗教仪式中的差别,是不应过多挑剔的,更不能各以“正统”自居,互为贬斥,争论不休。

①勉维霖:《宁夏伊斯兰教派概要》,第19-20页,宁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①林松:《准绳抓紧重团结——朝觐观感》,载《中国穆斯林》,1986年第1期。

八、现代中国之伊斯兰教

清代对伊斯兰教的歧视,对穆斯林的压迫、剥削和屠杀,是前所未有的。这给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族人民带来了灾难和痛苦,但它并不能动摇广大穆斯林的信仰,相反却促进了穆斯林内部的团结以及他们与中国其他各族人民的团结和反清斗争,历次的回民起义以及各族穆斯林起义与太平天国革命的彼此呼应和配合,就证明了这一点。进入20世纪以后,中国人民,特别是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有了新的觉悟,中国穆斯林与全国人民一起投身于声势浩大的救亡图存、反帝反封建的伟大斗争。马福禄为抗击八国联军入侵北京献出了生命。及至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兴起,明确提出了“信教自由”的口号,并以“五族共和”为号召,认为“回族在中国历代所受压迫最甚,痛苦最多,而革命性亦最强”。不管今日对“回族”一词有如何不同的解释,但在那时似是指中国境内全体穆斯林而言。因此,所有的穆斯林都受到鼓舞,许多人投身于革命斗争。这个时期,回族等族中的资产阶级先进分子也有了新的觉悟,在对待民族和宗教问题上较以前有了明显的变化。他们已不再囿于民族和宗教的圈子,而把国家和爱国摆在首位,主张化除回汉畛域,不同的宗教应“各是其是非其非”,“于不同之中而求同”①,不要因民族和宗教不同而产生不和。同时,他们还大胆提出革新伊斯兰教的主张,“认为任何宗教总不能因循保守,一成不变。伊斯兰教也不例外。他们信奉伊斯兰教,但同时又热切地希望伊斯兰教的‘教谊能随时宜以为变’,就是说宗教的一些规定、制度等等将能随着时代的变化而有所变化。”②

①留东清真教育会:《醒回篇》。

②马寿千:《辛亥革命时期回族资产阶级先进分子对待民族,宗教问题的态度》,见《中国穆斯林》,1981年第2期。

中国广大穆斯林的解放是与中国共产党和全国人民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五四”运动和中国共产党的建立,标志着中国革命进入了新的时期,各族穆斯林的觉悟分子积极地投入人民解放斗争的伟大事业。1919年“五四”运动时期,在天津与周恩来、邓颖超一起领导运动并组织“觉悟社”的就有回族的代表人物马骏、郭隆真(女)和刘清扬(女)等人。他们在以后的革命斗争中做出了贡献,有的甚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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