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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教派的形成与发展(4)

小说: 伊斯兰教史      作者:王怀德;郭宝华

十二伊玛目派(阿拉伯语al-Ithnā‘Ashariyyah,音译为伊斯纳艾沙里,意为“十二”)是什叶派的主流派,有时也称伊玛目派。许多外国学者所说的什叶派往往就指这一派。它人数多,分布广,影响大,现在西亚什叶派穆斯林的百分之七十左右属于这一派,约占该地区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十二伊玛目派伊斯兰教是伊朗的国教,其信徒占全国总人口的五分之四以上;在伊拉克,占穆斯林人口的半数以上,主要分布在南部地区,在宗教上与伊朗的联系较多,但目前在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是逊尼派。此外,在巴林、科威特、卡塔尔、阿曼、沙特阿拉伯、叙利亚、约旦、黎巴嫩、阿富汗、印度和巴基斯坦也有该派的信徒。

十二伊玛目派比较全面地体现了什叶派的特点,所以我们不再过多地重复它的教义。这一派之所以被人称为十二伊玛目派,是因为它信仰由阿里开始并由他的直系后裔接续的十二位伊玛目。

最后一位伊玛目即第十二伊玛目穆罕默德·马赫迪于公元878年突然失踪。事情似乎神秘莫测,实际上可能是被阿巴斯王朝的奸细杀害。当时,这位伊玛目未达成年,没有子嗣。而什叶派认为阿里及其后裔体现了最高权力的继承原则和天启原则,世上始终都应有伊玛目的存在。于是产生出“隐遁伊玛目”的说法。这位末代伊玛目于869年生于萨马腊,那里有一个地洞,传说他就隐匿在里面。开始为“小隐遁”期,他通过其代理人或“门”(即“巴布”)来说话。940年他通过其讲话的最后一个“门”阿里·萨马里死后,便开始进入“大隐遁”期。“大隐遁”期究竟有多长,没有明确指出。但该派穆斯林相信,“隐遁伊玛目”将在末日来临时作为救世主(马赫迪)重返于世,“铲除暴虐”,建立公平和正义的社会。什叶派人一直把“隐遁伊玛目”奉为唯一的最高领袖,而现在最高的教长始终被看做他的代言人。由于长期处于被迫逐、遭迫害的地位,在什叶派穆斯林中逐渐形成一种强烈的团结意识和忠于宗教领袖的思想。什叶派的宗教学者往往比逊尼派的更受推崇;被认为可以代表“隐遁伊玛目”说话的宗教权威有时就成了真正的领袖。

由于对教法的依据认识不同,十二伊玛目派有两个法学派别——艾赫巴尔学派和乌苏尔学派。艾赫巴尔法学派主张只有《古兰经》和什叶派的圣训集(艾赫巴尔)才能作为法律的泉源,屏弃宗教权威(穆智台希德)的个人意见(伊智提哈德),所以被称为拥护圣训的人。目前遵循这一法学派理论的人是少数,约占该派在伊朗和伊拉克的信徒的百分之二十。而十二伊玛目派的多数人则属于乌苏尔学派。“乌苏尔”意为拥护思辨方法的人,他们赋予宗教权威以很大的个人权力,将权威者的“个人意见”视为法律的规范。

(二)栽德派

早在公元7世纪,什叶派就发生了第一次分裂,当时侯赛因殉难,对于谁为第四代伊玛目发生了争论。以凯桑为代表的一些什叶派人宣布侯赛因的同父异母兄弟、阿里的女奴出身的妾所生的儿子为第四代伊玛目。该派没有得到广泛的支持,到公元11世纪时已不复存在。但所谓凯桑派确是什叶派分裂出来的第一个派别。接踵而来的是栽德派的出现。

栽德派(阿拉伯语Zaydiyah的音译)是公元8世纪中叶形成的什叶派的一个支派,由侯赛因的孙子栽德·伊本·阿里的拥护者组成。据传,栽德·伊本·阿里系穆尔太齐赖派的创始人瓦绥勒·伊本·阿塔的学生,颇受老师的影响。栽德在公元740年领导了库法地区反对倭马亚政权的起义,在战斗中与自己为数不多的追随者一起阵亡。拥护他的人遂创立栽德派。栽德派不承认侯赛因的另一个孙子穆罕默德·巴基尔为第五代伊玛目,更不承认以后几位伊玛目。

栽德去世后,他的一批支持者转移到麦地那地区,另一部分人到了伊朗北部。公元9世纪初,卡西姆·拉西制定了栽德派的教义。

公元864年,栽德派的哈桑·本·栽德(al-Hassanb.Zaid,?—884年)在伊朗北部的泰伯里斯坦、德列姆和吉梁建立了一个神权制国家。这个国家存在了300多年。现在伊朗北部的诺克塔维派穆斯林即为栽德派信徒的后裔,是一个人数仅有几十万人的小派别。此外,该派在北非的非斯还建立过伊德里斯王朝(788—985年)。

公元9世纪末,卡西姆·拉西的孙子叶海雅·伊本·侯赛因率领一支人数不多的栽德派穆斯林由麦地那到北也门山区传播其教义,在那里扎下根后,于公元901年在萨达建立了政权。在以后的年代里,这里伊玛目王朝的势力时而扩大,时而缩小,一直存在到公元1962年。以萨拉勒为首的自由军官集团发动革命,在这一年推翻栽德派政教合一的巴德尔伊玛目王朝,建立了阿拉伯也门共和国。新国家实行了政教分离,但仍定伊斯兰教为国教。

现在栽德派穆斯林占北也门人口的百分之五十五以上。其他阿拉伯国家也有少数栽德派信徒。

栽德派是什叶派的温和派,在许多方面都与逊尼派相接近。该派除承认阿里是穆罕默德的合法继承人之外,也承认前三任哈里发为合法的,不认为他们是篡权者。不承认“隐遁伊玛目”原则,反对神化宗教领袖,也反对在什叶派和部分逊尼派穆斯林中均有传播的圣徒崇拜,认为伊玛目受真主领导,他本身不具有什么神质。只要是阿里的后裔,不论出身任何世系,只要博识、廉洁、勇敢而又能为正义而战,都可担任伊玛目。但同时又认为,他们的教派也可以没有伊玛目而存在,或者有几个伊玛目同时存在,各自在自己的领土上进行统治。也不排除伊玛目的权力按继承的方式传授,但有一条重要的原则:传授的是政权而不是神质。事实上,在他们建立的国家里,伊玛目之职一般都是世袭的。栽德派不采用“塔基雅”原则,反对临时婚姻(穆塔尔),接受穆尔太齐赖派关于意志自由和《古兰经》被造的信条;同意哈瓦利吉派的观点:信仰必须伴之以笃信宗教的行为;任何一个犯有不赎之罪的穆斯林,都不能再做宗教公社的成员;反对神秘主义,也不允许有禁欲主义的苦行僧在他们中间存在。

(三)伊斯玛仪派

伊斯玛仪派(阿拉伯语Isma‘iliyah的音译)是什叶派的主要支派之一,于公元8世纪下半叶形成于哈里发国。当时什叶派第六代伊玛目加法尔·萨迪克剥夺其长子伊斯玛仪的继承权,立次子穆萨·卡基姆为自己的继承人即第七代伊玛目。不同意这一决定的人指责加法尔的行为违犯《古兰经》的有关规定,他们团结在伊斯玛仪的周围,拥立他为第七代伊玛目。伊斯玛仪约在公元762年先其父而死亡。加法尔对长子的去世广为通告,还命令陈尸麦地那清真寺,目的是告诉人们,即使长子伊斯玛仪有继承权,现在死人也不能继承活人了。然而,伊斯玛仪的拥护者否认他的死亡,说他比他的父亲活得还长久。“为了证明这一点,他们列举了似乎是在伊斯玛仪死后发生的各种事件,例如,他们十分肯定地说,在他父亲死后若干年,有人曾在巴士拉市场上看到伊斯玛仪还活着。为了使人不怀疑这件事的真实性,他们讲述了这样一个神奇的故事:有一个跛子或瘫痪病患者突然会和健康人一样行走了,因为伊斯玛仪在市场上走过时,偶尔用手触摸了一下这位残废人。”①他们把可见的伊玛目限于七个,认为伊斯玛仪就是第七代也是最后一代伊玛目,即“隐遁伊玛目”。遂形成伊斯玛仪派,也称七伊玛目派。

加法尔为什么要剥夺长子伊斯玛仪的继承权呢?有一种说法认为是因为他过于嗜酒,而这对于穆斯林来说是不允许的。其实加法尔有其更重要的原因,当时一部分激进的什叶派穆斯林不满其领导对逊尼派执政当局的妥协态度和不尽职行为,伊斯玛仪本人同情或者参加了这个集团。

伊斯玛仪派的思想家接受新柏拉图主义乃至佛教的某些东西,将其溶于伊斯兰教之中,建立一种相当复杂的宗教哲学体系。其核心是将精神作为一切存在的始因。在该派教义中“七”这个数字具有神圣的意义,它周而复始,经常返元。他们用“七”把宇宙现象和历史的发展加以分类或分期,其神智的宇宙开辟说认为流出的步骤是七个:①真主;②宇宙精神(‘agl);③宇宙灵魂(nafs);④原始物质;⑤空间;⑥时间;⑦大地和人的世界。他们认为,安拉既不具有形象,也不具有什么属性和品质,因此他不可能为一般的理智所领悟。由于安拉的意志自发表现的结果,出现了“宇宙精神”,精神创造出“宇宙灵魂”。这种宇宙灵魂最重要的特征是具有生命力,能够运动,并力图达到理想的境界。它在运动中创造出原始的物质,形成可见世界。物质是消极的,它既不能独立运动,也没有什么规律性变化。

①〔苏〕叶·亚·及利亚耶夫:《伊斯兰教派历史概要》,第47页,宁夏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我们这个世界被恩赐给了七位立法先知(nātig),他们是:阿丹(亚当)、努哈(诺亚)、易卜拉欣(亚伯拉罕)、穆萨(摩西)、尔萨(耶稣)、穆罕默德、最后一位是伊斯玛仪的儿子穆罕默德·塔姆。人类历史分为七个阶段,每个阶段由一位立法先知主事。每位立法先知都有七位圣徒或伊玛目(也有人将其称为沉默的先知)捍卫和继承他的事业,这就是说,每两位立法先知之间都有七位圣徒或伊玛目,其中第一位是基础,经常伴随着立法先知,是“宇宙灵魂”的化身,负责解释圣书中普通信徒无法领悟的隐意。例如,耶稣的助手是圣徒彼得,他是福音书隐秘内容的解释人;在穆罕默德时期,阿里起着同样的作用,他阐明《古兰经》的真义。从阿里到伊斯玛仪为穆罕默德的七位神圣的伊玛目,而伊斯玛仪的儿子穆罕默德·塔姆则开始第七位先知的循环周期。

伊斯玛仪派人相信灵魂转世说。他们认为,每个人都应直接从一位先知那里接受“天启”,为此他应当是先知同时代的人。但七个时期只有七位先知,他们生活的时代一个与另一个相隔若干世纪,远非每一代人都能看到一位先知并听到他的声音。于是他们解释说,“天启”系为人的灵魂所承受,灵魂可从一个人身上转移到另一个人的身上,可以存在许多世纪,因而不仅能成为一位先知而且能成为几位先知同时代的东西。

伊斯玛仪派人不重视《古兰经》的字面意义,而从该书的字里行间寻找隐秘的含义。认为经文有表里两面的意义,其“里面”真义唯识者知之,应当用注释和比喻的方法了解它,故逊尼派穆斯林称之为“巴颓尼叶派”,即“里面派”或“暗示派”。他们把对教义的领悟分为七种境界,相应地也将其成员分为七个等级。只有宗教上层的人才能达到最高境界。伊玛目是绝对正确的,普通信徒对其行迹隐秘的领导人毫无所知,也不了解其组织的政治目的,唯宗教领袖之命是从。

伊斯玛仪派建立了秘密的组织,传教士机警灵活地适应时间、地点和社会环境,利用当时人民群众对自己社会经济状况的不满,宣传他们的教义,将一些人秘密地吸收到他们的组织中来。公元10世纪初,一位自称是阿里和法蒂玛后裔的名叫奥贝德拉的人,借助柏柏尔人反对阿巴斯王朝的起义,于公元909年在北非建立了法蒂玛王朝,随后以开罗为中心,统治着广大的地区。这在完善和发展什叶派教义方面无疑起了重要的作用。法蒂玛王朝于公元1171年灭亡。目前该派主要流行于巴基斯坦、印度、伊朗、叙利亚等地。

伊斯玛仪派在其发展过程中又分裂出一些小的派别,它们在历史上也有颇大的影响,我们依其产生的先后略加叙述。

1.卡尔玛特派(Karmata)是伊斯玛仪派中一度相当活跃的一个派别,它产生于公元9世纪中叶伊拉克南部的美索不达米亚。

公元9世纪时,在美索不达米亚和与之相邻的伊朗西部地区,农业比较发达,有着较好的灌溉系统。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阶段上讲,这里早已进入封建社会,然而却仍有不少奴隶存在,他们主要是从桑给巴尔等地奴隶市场上贩运来的东非黑奴。公元869年,不堪忍受压迫和奴役的黑奴,在自称阿里后裔的阿拉伯人阿里·本·穆罕默德(‘Alib.Muhammad,?—883年)率领下开始起义。因阿拉伯人称黑奴为“赞吉”(Zanj),所以也称为“赞吉起义”。他们宣布要废除无道的哈里发;人人平等,善良的人即使黑奴也可以当哈里发。起义者建立起巩固的基地,采取夜间突袭的战术,取得一次又一次的胜利。起义得到农民和贝都因人的支持,队伍迅速发展到20万人。运动在几年之内就扩展到整个伊拉克南部和伊朗的胡泽斯坦,他们攻占巴士拉,进逼首都巴格达。

起义者摆脱了奴隶地位,但并没有废除奴隶制,而将他们俘获的许多自由人变成了奴隶。随着起义规模的扩大,起义者内部出现了阶级分化,上层领导变成了统治者,他们不仅占有大量的战利品和奴隶,而且还向农民和城市居民征收过重的赋税。这样一来,不仅农民和贝都因人离开了他们,而且内部下层群众的不满情绪也日益增长,结果起义于公元883年被阿巴斯王朝的军队镇压下去,阿里·本·穆罕默德自杀。

这次起义失败了,但劳动人民反抗压迫和剥削的斗争并没有停止。农民和贝都因人又在卡尔玛特派旗帜下联合起来,走上反封建斗争的道路。“卡尔玛特”这一名称的来源和确切的含义尚不十分清楚,只有几种颇为可疑的推测。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它是在赞吉起义的过程中由一些伊斯玛仪派的秘密会社逐步形成的。后来的领导人为哈姆丹·卡尔玛特(HamdānKarmat,?—约899年),他是伊拉克南部库法附近农民出身的一位传教师。他主张平等,成员必须献出自己财产的一部分归教派的全体成员共同享用。这一思想符合城乡劳动人民对平等的渴求,农民、手工业者和贝都因人纷纷参加,起义迅速扩大到伊朗、叙利亚和阿拉伯半岛。他们采取赞吉起义之初所采用的灵活斗争策略,在人们难以到达的地方建立起巩固的掩蔽所,从这里外出袭击。公元899年,卡尔玛特派夺取巴林,并于公元10世纪初在巴林和哈萨地区建立起自己的国家。他们经常从这里出发袭击伊拉克、叙利亚和巴勒斯坦城乡。这些人不容异己,不仅把矛头指向逊尼派的哈里发和官吏,而且指向所有不接受其教义的人。他们不顾妇孺和老弱,残暴地实行杀戮和抢劫,幸免于难的人往往被他们变成奴隶,和其他战利品一样在市场上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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