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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

小说: 眼泪不是水      作者:唐朋

“命运的哀歌还是生命的复苏”以某种角度而论,文学的永恒主题是对生命的仰天长问,读罢《眼泪不是水》,我想到的正是这句话。

主人公丛茂把他近二十年的人生交给了我们,那画面里爱情的迷乱和财富的耀眼光斑引不起我们对浮华和浅薄的一丝联想,却把沉重的思想负担压向了心头。

在你我共生的这片土地上,出身低微贫寒的人群,感受的痛苦是惨烈的,特别是他们中那些初涉人世的年轻人,因尚未习惯于痛苦和保有纯洁的幻想,还会多承受一层观念扭曲和变态人际关系的困苦,由迷茫、犹疑、烦躁和绝望交织在一起的折磨。

丛茂的世界开始于他贫困的大学生活,也正是在这时,作者迅速拉开了他心灵苦斗的帷幕。经历过上世纪八十年代大学生活的读者,会觉得九十年代丛茂的大学校园已全然陌生。沐浴学问的自由春风和指点江山的豪气荡然无存,空气里弥漫着市侩的虚荣、功利和早熟的狡猾,对现实存在的批判、对未来理想世界的构想没有了,甚至连源于青春的哪怕天真幼稚的幻想也被彻底锈蚀。和丛茂一样,我们强烈地感受到了梦想和艺术早已离我们远去。

从表面看,丛茂厌恶周围人事的心理根源在于他的个体性贫困。破旧的衣裳,连吃饭都要精打细算,确能唤起我们强烈的辛酸和同情。但如果我们的智力在贫困的表面上止步不前,这部小说的价值将大打折扣。实际上,对于小说而言,贫困仅仅是主人公能够领略这个冷漠世界的个人通道之一,在它之外还有更多的各式各样的原因,如亿万农民在城里人面前的不公正感和自卑、既非农民又非城里人的数千万农民工的无归宿感和边缘感、单亲家庭的不幸等等,而这些都本不是痛苦者自身所铸就的,他们没有责任。在此意义上,丛茂的人生不仅仅属于他一个人,无数的人都会在丛茂的世界里寻到自己的身影,一个非血缘的东西将他们联结到了一起,那是社会弱者的低微地位的纽带。作者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孕育和写就他的作品的。

在跟随丛茂走完十几年的历程后,在近距离接触张海龙、高兴、丛文富、樊晋芳、陈慧美等等人物,听观其言行,嗅其人性体味之后,我们终于能够体会作者在酝酿这部作品的数年中所经历的内心痛楚和心血的消耗,他把对周围人们的感受、因人们人性的扭曲甚至基本是非观的颠倒而遭受的痛苦,通过丛茂表达了出来。我们看到,丛茂对高兴的爱情工于心计甚至近于残酷的表面,实际掩盖着他心底里人性和世俗观念的艰难苦斗,对丛文富金钱的躲避和屈从、杀死妻子等等全部的行动都是如此。丛茂短暂的一生(不出意外的话,他会被判处死刑),从心理学意义上可以说是人格分裂的一生,一个是仍保有人类良善和朴素正义观的丛茂,另一个丛茂则已经向庸俗、虚伪和自私投降了。因为这两个人格的存在,或者说恰恰由于还未彻底堕落,丛茂的一生注定要经受自我斗争的痛苦,他没有停止过思考,但遗憾的是,他没有找到自己的病灶,也就无法知道他痛苦的根源。

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年轻人不同,思潮的讨论和经济模式的设计和试验带来的骚动已经结束,社会给九十年代后的年轻人准备下的是一个已经安静下来的、定型的老人的世界,超越个人生命的抉择空间不复存在。更高层次的生命被生活代替了,“活着”的人们停止了对意义的思索。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是消费主义的新宗教崇拜,如果允许在非严格意义上使用“宗教崇拜”一词的话。灯火通明的饭店玻璃窗里映出的油光的人脸、眩目却与艺术遐想风马牛不相及的都市霓虹灯、甲鱼般拥挤在公路上的好像在参加家庭比富大会的轿车、滥俗的娱乐节目……呼吸的空气里,每一个原子闪耀着单一的光芒:金钱。我们不是苦行僧,也不会虚伪地声称厌恶财富,我们关心的是财富背后的东西,即金钱的获得方式。更具体些,我们只注意巨富者。平民同样拥有自己的财产,但在这里讨论的问题上没有意义,因为原始人也总拥有自己最基本的财产如石斧、食罐等等。在自然资源源源不断地从地下和地上被国人大量掠夺和消耗、社会总财富已极大丰富的二十一世纪的背景上,贫困在理论上应该已被消灭。但事实并非如此,我们甚至离普遍的富足都远得很。从历史视野看,当社会基本成员的生活水和精神幸福未臻美好的时候,人们在通常情况下会以截然不同的心理情绪看待巨富者的:要么理解和尊重,要么仇恨。个中的关键是,巨富者的财富由何而来、攫取靠的是什么手段,是靠辛劳和健康的智慧,还是靠强力的无耻掠夺。强力本身也有性质上的分野,不同性质的强力给社会的伤害是不同的。古代强盗的杀人越货,只造成人们对社会治安的忧惧,但依傍人们原本拥有后来让与出去的权力而聚敛财富,其不道德性会毒化整个社会,人们在感到被侮辱之后,会迅速养成新的扭曲了的是非观和道德观。请看主人公丛茂在搭救女孩子凌云时,发生在他和那个肇事男孩之间的对话和描写:

(男孩说:)“你们还不知道我爸是谁吧?告诉你怕吓死你们。给我滚!滚——。”

丛茂直接问他:“你爸是谁?”

他很得意地向前走了两步说:“市公安局长。”他拍了拍丛茂的胸部。“你惹不起,啊!”

“丛茂下了车抱着陈慧美向着酒店门口走去。她穿着红色的旗袍双手搂住他的脖子,旗袍上的黄凤凰是用金线绣的,她的鞋是用128颗钻石穿成的,亮度可以刺瞎人的眼睛。如果不是法律上的规定可以请仪仗队升一次国旗再放28响礼炮。”

和作者一样,我们有足够的信心作这样的判断:每一个读到这里的读者都不会因那男孩的话感到震惊,这又证明了权力和金钱结成联盟后已经完成了对社会心理的毒化。人们已经习惯了变态,尽管还残存着些许愤怒。

权力的不道德和脱离轨道的行为一旦被人们习惯,人们会本能地重新塑造自己,不改变就无法生存。于是自私的人性便升腾到心灵上层。就丛茂来说,他厌恶陈慧美的十足功利,自己也残忍地用功利的利刃划破了高兴纯真的少女情怀。

让我们对丛茂多些宽容吧。他是不幸的,他在个人意识蒙醒的初届成年时便被抛入了自私浅薄的人群。根据小说的描述,他还是大学低年级的学生时就已写就过长篇小说,可见他原本属于心界高雅、情感细腻的青年,但他的清高和儒雅立即被淹没在同学们一片戏谑、调侃的谈话和过于随意的交往里,成年学生的特质不见了,思想没有了踪影,甚至连对深沉学者东施效颦般的生硬模仿和纯真的“书卷气”也不再有。生活在这样的人群和氛围里,可以想见丛茂的痛苦,但年轻的人他不明白,粗俗和浅薄是一切脱离健康社会常轨后的必然结果。丛茂的不幸还因超然于生活的理想的丧失而加重,意识形态的淡忘,宗教信仰的普遍缺失,使他没法安顿自己躁动的心。这是最危险的时刻。如果有智者的引导,丛茂会懂得调和、解决他内心深处在观念上的矛盾冲突,最终塑造更为坚强更为成熟的人格。事实上他是完全靠一己之力完成了和自己内心的斗争,某些方面他成功了,但更多的是失败。

阅毕合上厚厚的书稿,我起初被抛进了沮丧的深渊,但一阵狂风瞬间吹散了沉闷的空气,我的眼前突然亮起来。身陷囹圄的丛茂并没有毁灭,他用年轻的生命告诉我这个行将告别中年的读者,依然有曙光在照耀着人们的病体,那是上帝在创造人类时就赋予它的光芒——人性的原始光芒。

小说结尾时,丛茂杀死了前妻。有高于普通人智慧的他,行动前和行动中理智均未昏乱,就是说,他知道此举意味着什么。何况局面还远不到华山一条路的地步,自可选择放弃行动,完全功利、贪图生存者,也定会选择放弃,那样正符合其人格逻辑。丛茂铤而走险,并对自己宣称,他这样作是为争回做人的尊严。对文学发法律之声是荒谬的,会切断人性探索的道路。丛茂以个人生命的牺牲,反抗和嘲笑了现实世界。在这里,有必要回到对他分裂的人格的观察。他在人事上的工于心计和对金钱名利的追求,具有社会属性,制度会塑造低头于它屋檐下的“这个人”,陈慧美、樊晋芳便是代表。而丛茂的愤世嫉俗、对家庭出身高而不贵的人的蔑视和对真爱的回归,则完全属于纯粹个人的心灵。丛茂的种种举动,显然和社会主流声音和具体的制度无关,和甘愿为尊严献身一样,这一切都属于人的自然心性。小说向我们启示,无论制度如何不完美,世风如何败坏,大众如何迅速而彻底地堕向功利、自私、享乐的现代索多玛,人性本有的高贵品质——善、渴望公平、尊严——是永不可被消灭的。也许作者在告诉我们,拯救人心的巨大工程应该开始于每个人的人性的重新唤醒。

2009年6月1日于北京。

孙继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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