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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回首相看已化灰——贾元春

小说: 西岭雪探秘红楼梦      作者:西岭雪

1.元妃省亲写了哪些事

甲戌本第十六回总批中,脂砚斋评说:“借省亲事写南巡,出脱心中多少忆昔感今!”

那么,到底多少呢?

先说“忆昔”,乃指曹寅在江宁织造署四次接驾的崇耀往事;再说“感今”,是说如今子弟流散、潦倒沧桑之悲惨现状。

而曹家的潦倒,正是因为接驾落下了巨大亏空、被朝廷追逼欠款所致,真是最辉煌成绩,最怅恨罪名。所以,作者在这一回中借赵嬷嬷之口假说甄家事:

“还有如今现在江南的甄家,嗳哟哟,好势派!独他家接驾四次。若不是我们亲眼看见,告诉谁谁也不信的。别讲银子成了土泥,凭是世上所有的,没有不是堆山塞海的,‘罪过可惜’四个字竟顾不得了。”凤姐道:“常听见我们太爷们也这样说,岂有不信的。只纳罕他家怎么就这么富贵呢?”赵嬷嬷道:“告诉奶奶一句话,也不过拿着皇帝家的银子往皇帝身上使罢了!谁家有那些钱买这个虚热闹去?”

在这段话中,脂砚接连批下“甄家正是大关键、大节目,勿作泛泛口头语看”,“点正题正文”,“极力一写,非夸也,可想而知”,“真有是事,经过见过”,“最要紧语,人苦不自知。能作是语者吾未尝见”等批语。生怕读者不明白,这才是作者要出脱的心中感想。

这感想便是:曹家之亏空,乃是“拿着皇帝家的银子往皇帝身上使”所造成,如今惨况,实为冤案!

我们不妨再来看一遍元妃的判曲《恨无常》:

喜荣华正好,恨无常又到。眼睁睁,把万事全抛;荡悠悠,把芳魂消耗。望家乡,路远山高。故向爹娘梦里相寻告:儿命已入黄泉,天伦呵,须要退步抽身早!

脂砚斋在此有一句夹批:“悲险之至!”

“悲”是很好理解的,但为何“险”,又何为“险”呢?

我们从前文可知,元妃的这一声“退步抽身”的断喝,绝不会是平郡王妃向曹寅喊出的,因为曹寅并没有经历家族败落的命运;也不可能是胤礽向父皇喊出的,康熙贵为皇帝,却往哪里“退步抽身”呢?但也不会是弘皙向自己的废太子父亲喊的,因为谋反的正是弘皙本人,他就是不满于父亲的“退步”,才要密谋夺嫡的,又怎么会“向爹娘梦里相寻告”呢?

也许,这只是化身为元春的胤礽、弘皙父子悔不当初的自叹自艾,又或是代替四大家族向争权夺利的皇族提出来的乞求——倘或如此,那么元春便并不单纯是某一个曹家亲眷或者历史人物的替身,而代表着某种势力、某个现象,以及这权力和命运引起的感叹与顿悟。

这就使得这个人物的一言一行、一颦一叹,都具有了相当重要的暗示意义。而元妃省亲一段浓墨重彩的大场面描写,是全书中元妃唯一的一次正面出场,其意义就更加非同寻常。且看下面一段:

茶已三献,贾妃降座,乐止。退入侧殿更衣,方备省亲车驾出园。至贾母正室,欲行家礼,贾母等俱跪止不迭。贾妃满眼垂泪,方彼此上前厮见,一手搀贾母,一手搀王夫人,三个人满心里皆有许多话,只是俱说不出,只管呜咽对泪。邢夫人、李纨、王熙凤、迎、探、惜三姊妹等,俱在旁围绕,垂泪无言。半日,贾妃方忍悲强笑,安慰贾母、王夫人道:“当日既送我到那不得见人的去处,好容易今日回家娘儿们一会,不说说笑笑,反倒哭起来。一会子我去了,又不知多早晚才来!”说到这句,不觉又哽咽起来。

“当日既送我到那不得见人的去处”竟是元春天伦相聚后说的第一句话,何其心痛!

曹雪芹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向我们点出了胤礽、弘皙父子的悲惨处境。一方面,他们本是天潢贵胄,身份高贵至极;另一方面,他们又处境凄凉,长期被圈禁,“不得见人”。倘若在《红楼梦》中描写一个人物来形容他们的处境,有什么比塑造一个没有自由的皇妃更合适的呢?

元妃又说:“田舍之家,虽齑盐布帛,终能聚天伦之乐;今虽富贵已极,骨肉各方,然终无意趣!”这种种慨叹,都可看作曹雪芹对黄高粱梦中人发出的一种悲悯与劝谏。倘若这些人能够早早“退步抽身”,不要谋反图位,又何至于骨肉分散、各自一方呢?

故曰“悲险之至”,故曰“路远山高”,故曰“二十年来辨是非”,故曰“回首相看已化灰”!

再看元妃点的四出戏:

第一出《豪宴》(庚辰双行夹批:《一捧雪》中伏贾家之败);

第二出《乞巧》(庚辰双行夹批:《长生殿》中伏元妃之死);

第三出《仙缘》(庚辰双行夹批:《邯郸梦》中伏甄宝玉送玉);

第四出《离魂》(庚辰双行夹批:《牡丹亭》中伏黛玉死。所点之戏剧伏四事,乃通部书之大过节、大关键)。

因为这句“所点之戏剧伏四事,乃通部书之大过节、大关键”,使得研红之人一时间都成了戏迷。

然而每部戏都有其繁杂的起承转合,发生、发展、高潮、结束,不可能把某件事完整地套用在某一个戏剧上。所以元妃点的只是一个曲段,而照应的,也只是某个细节,或者某种暗示。

脂砚斋好心地点明了四场戏的出处及所伏之事,本来可以省了红学家们许多搜寻资料的工夫,却偏偏事与愿违,变成带红学家们走了许多胶柱鼓瑟的弯路——因为《乞巧》来自《长生殿》,且“伏元妃之死”,于是红学家们便认定元妃也是像杨贵妃那样因“三军停驻马不前”,而被皇帝下令勒死的——这样的照本宣科,像足了贾宝玉嘲笑的禄蠹,哪有一点灵气和变通可言?

其实,我认为脂砚已经说得很清楚,那“通部书之大过节、大关键”并不是这四部戏,而是它们所伏的四件事。而这四件事,脂砚也说得很明白了,即“贾家之败”、“元妃之死”、“甄宝玉送玉”、与“黛玉死”。

这一段话,从故事到批语,本身是谜面,也是谜底,就像“元、迎、探、惜”暗伏“原应叹息”之意一样,话已说尽,根本无需再做更多的推敲了。偏偏红学家们乐此不疲,将戏本子搬出来好一顿研究,硬把戏曲故事当成红楼框架,一板一眼地往人物身上硬套,闹出了不少笑话。

其实,这种错误很容易就发现其谬误:倘若《乞巧》伏元妃死便指元妃要被皇上赐死的话,那么《离魂》伏黛玉死岂不是说黛玉会死而复生,并与宝玉幽媾?这可能吗?

因此,这段情节所需要引起注意和特别探讨的,其实并不是四出戏目包含了哪些情节,或者暗示了什么内容,因为这些都已经由脂砚斋明白地揭出了谜底,无须纠缠了;而没有揭谜底的,是这四件事与元妃有什么关系。

四出戏由元妃来点,这充分说明了四件事与元妃或者元妃所代表的皇权有关。其中“贾家之败”与“元妃之死”是容易理解的,然而“甄宝玉送玉”和“黛玉死”与元妃或者朝廷的关系是什么呢,就大可商榷了。

有人说宝玉和宝钗的“金玉良姻”乃是出自元妃的赐婚,倘如此,她与“黛玉死”也就有了直接的联系;而我曾有过黛玉才是奉旨远嫁第一人选的猜测(详见探春篇),也同样证实黛玉之死与皇权迫害的直接关系。

然而“甄宝玉送玉”呢?莫非甄家的故事也与元妃有关?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甄”即“贾”,两者的故事是可以互代的,甚至某些时候,甄家的故事比贾家故事更具有现实意义。比如书中写甄家是“钦差金陵省体仁院总裁”、“独他家接驾四次”等,都是“真事”。而元妃省亲,暗示的正是江宁接驾事,故而,在省亲一回中又怎么可以不提到甄家、在元妃点戏时又怎能不暗示“真事”呢?

而这件事,便是“甄宝玉送玉”。

可惜的是,“甄宝玉送玉”究竟是怎样一个故事,又与皇宫有着什么样的关系呢?我曾做过多种推测,却没有一种能够真正说服自己,只好暂且搁置了。

最后,我们来说说元妃省亲的最后一幕:

众人谢恩已毕,执事太监启道:“时已丑正三刻,请驾回銮。”贾妃听了,不由的满眼又滚下泪来。却又勉强堆笑,拉住贾母、王夫人的手,紧紧的不忍释放,再四叮咛:“不须记挂,好生自养。如今天恩浩荡,一月许进内省视一次,见面是尽有的,何必伤惨。倘明岁天恩仍许归省,万不可如此奢华靡费了。”

庚辰本于此有双行夹批:“妙极之谶,试看别书中专能故用一不祥之语为谶?今偏不然,只有如此现成一语,便是不再之谶,只看他用一‘倘’字便隐讳,自然之至。”

可见自此之后,元妃并未有过第二次省亲。这绝无仅有的惊鸿一瞥,就是贾元春在书中唯一的一次正面描写了。其后即使有照应元春言行的文字,也必然都是虚笔、侧笔,诸如宫中传出端午节赏赐或元宵节灯笼谜之类。

然而这省亲的后遗症却从此种下了,此后她做了两件大事:一是将大观园赐与诸姐妹和宝玉居住;二是令众人往清虚观打醮三天,并赏了端午节的礼。而这礼物,宝钗和宝玉是一样的,黛玉却和三春相同,降了一等。这究竟意味着什么呢?请看下文。

2. 元春为什么不喜欢林黛玉

元春与黛玉、宝钗只有一次照面,即在省亲之时:

贾妃因问:“薛姨妈、宝钗、黛玉因何不见?”王夫人启曰:“外眷无职,未敢擅入。”贾妃听了,忙命快请。一时薛姨妈等进来,欲行国礼,亦命免过,上前各叙阔别寒温。

这是贾妃第一次看见宝、黛二人,并没有做任何表示,而宝、黛此前既然从未见过元妃,自然也无“阔别寒温”可叙,因此可想而知,叙话的大约是薛姨妈。

然而接下来的一段话却峰回路转:

贾政又启:“园中所有亭台轩馆,皆系宝玉所题;如果有一二稍可寓目者,请别赐名为幸。”元妃听了宝玉能题,便含笑说:“果进益了。”贾政退出。贾妃见宝、林二人亦发比别姊妹不同,真是姣花软玉一般。因问:“宝玉为何不进见?”

此前贾妃看见宝、黛二人时,并未有所表示。这会儿说了一番家常闲话,情绪稳定下来后,又听见宝玉能题,原该立刻提出宝玉进见才对。却不急着下令,而是突然想起观察宝、林二人来,看见她们“姣花软玉一般”,并无夸赞,却又忽然转而问起宝玉来。真正一波三折,初看大不合情理,细想却颇有趣味。

是否可以做这样的推测呢?——元妃在听到贾政说起宝玉能题,知道他“果进益了”后,高兴之余,自然便想起弟弟的终身大事来。于是便想起观察两位表妹来,心中未尝没有代弟择媳之意。看了一番,十分满意,难决高下,这才又想起要召见弟弟,比量一番。

接下来,元妃令众姐妹及宝玉作诗。看后称赏一番,笑道:“终是薛林二妹之作与众不同,非愚姊妹可同列者。”

这里可以看出,元春对宝、黛的才学是认可的,且将两人相提并论,并无薄厚之分。

倘若故事就到这里顿住,那么元春、宝钗、黛玉、宝玉四个人的故事就不会横生枝节,余韵不止。然而元春偏偏命宝玉连作四首五言律,“使我当面试过,方不负我自幼教授之苦心。”

于是,宝钗和黛玉在自己交了卷之后,看到宝玉苦思不已,便都代他着急,都想帮忙,其表现却是完全不同的,正是“一样关心,两种态度”,写得相当传神。

先看宝钗的表现:

彼时宝玉尚未作完,只刚作了“潇湘馆”与“蘅芜苑”二首,正作“怡红院”一首,起草内有“绿玉春犹卷”一句。宝钗转眼瞥见,便趁众人不理论,急忙回身悄推他道:“他因不喜‘红香绿玉’四字,改了‘怡红快绿’;你这会子偏用‘绿玉’二字,岂不是有意和他争驰了?况且蕉叶之说也颇多,再想一个改了罢。”宝玉见宝钗如此说,便拭汗说道:

“我这会子总想不起什么典故出处来。”宝钗笑道:“你只把‘绿玉’的‘玉’字改作‘蜡’字就是了。”宝玉道:“‘绿蜡’可有出处?”宝钗见问,悄悄的咂嘴点头笑道:“亏你今夜不过如此,将来金殿对策,你大约连‘赵钱孙李’都忘了呢!唐钱珝咏芭蕉诗头一句‘冷烛无烟绿蜡干’,你都忘了不成?”宝玉听了,不觉洞开心臆,笑道:“该死,该死!现成眼前之物偏倒想不起来了,真可谓‘一字师’了。从此后我只叫你师父,再不叫姐姐了。”宝钗亦悄悄的笑道:“还不快作上去,只管姐姐妹妹的。谁是你姐姐?那上头穿黄袍的才是你姐姐,你又认我这姐姐来了。”一面说笑,因说笑又怕他耽延工夫,遂抽身走开了。宝玉只得续成,共有了三首。

再看黛玉的表现:

此时林黛玉未得展其抱负,自是不快。因见宝玉独作四律,大费神思,何不代他作两首,也省他些精神不到之处。想着,便也走至宝玉案旁,悄问:“可都有了?”宝玉道:“才有了三首,只少‘杏帘在望’一首了。”黛玉道:“既如此,你只抄录前三首罢。赶你写完那三首,我也替你作出这首了。”说毕,低头一想,早已吟成一律,便写在纸条上,搓成个团子掷在他跟前。宝玉打开一看,只觉此首比自己所作的三首高过十倍,真是喜出望外,遂忙恭楷呈上。

对于黛玉代作的这首诗,元妃是赞誉有嘉的,指其为四首之冠——自然,那时她并不知道宝玉作弊。

回驾时,元春命人颁下赏赐,贾母的自然是头等,邢夫人、王夫人减了一等,“宝钗、黛玉诸姊妹等,每人新书一部,宝砚一方,新样格式金银锞二对。宝玉亦同此。”

至此,元春对宝、黛两个还是一视同仁的,赏赐也视如诸姐妹一般。

然而事隔不久的端午节赏赐,二人就忽然有了高下之分,变成宝钗和宝玉同等,而黛玉则与众姐妹一样,降了一等了。对此,宝玉的第一个反应是“传错了”,而袭人说,“都是一份一份的写着签子”的,不会错。

然而元春究竟为何错点鸳鸯呢?她在省亲时明明对宝、黛两个同等对待的,从什么时候起突然偏心了呢?难道黛玉做错了什么?

有一个可能是在王夫人后来进宫探访时,不住向元春提起自己的外甥女宝钗,说起宝钗的诸般好处与黛玉的多愁多病,怂恿贵妃女儿为宝玉赐婚;而另一个可能,则是黛玉帮宝玉打小抄的行为,后来被元春知道了,从而厌黛喜钗,变了方向。

有个辅证,第七十六回《凸碧堂品笛感凄清 凹晶馆联诗悲寂寞》中,湘云夸奖“凸碧”和“凹晶”两个字用得好,黛玉说:

“实和你说罢,这两个字还是我拟的呢。因那年试宝玉,因他拟了几处,也有存的,也有删改的,也有尚未拟的。这是后来我们大家把这没有名色的也都拟出来了,注了出处,写了这房屋的坐落,一并带进去与大姐姐瞧了。他又带出来,命给舅舅瞧过。谁知舅舅倒喜欢起来,又说:‘早知这样,那日该就叫他姊妹一并拟了,岂不有趣。’所以凡我拟的,一字不改都用了。”

同“省亲”隔了近六十回,竟忽然补出这么一段“后传”来,真正意外之文字。而这段文字,仅仅是为了再次描写园中景象布局吗?还是借这段话重新点出《大观园试才题对额

荣国府归省庆元宵》一段,提醒读者留意,黛玉不仅曾替宝玉拟名,还曾替宝玉作诗?

到这时,大观园已是悲剧揭幕,大势将去了,黛玉还在得意于“大姐姐”对自己眼光的肯定上,丝毫没有排斥之意,可见其天真。然而她没有想想:为何凡她拟的,“一字不改都用了”呢?果然只是因为她的才分高卓么?或者,正是元春“见外”的表现?

此前在园中时,元春看匾额,原有批改的习惯。比如“蓼汀花溆”只留“花溆”二字,将“红香绿玉”改成“怡红快绿”,“杏帘在望”题名“浣葛山庄”后又改回“稻香村”等。然而贾政将诸姐妹拟的名色送进宫后,元妃问起都系何人所拟,得知某些出自黛玉手笔,出自嫌忌,却只能有两种表现:要么一字不用,要么一字不改。

元妃的体度和涵养,让她选择了后者。

很有可能,彼时元妃已经借由太监、宫女之口了解到宝钗、黛玉二人在省亲作诗时的不同表现了。那宝钗在帮着宝玉之余,顾及的乃是皇姐的心思,“他因不喜‘红香绿玉’四字,改了‘怡红快绿’;你这会子偏用‘绿玉’二字,岂不是有意和他争驰了?况且蕉叶之说也颇多,再想一个改了罢。”何等体贴,何等细心,更重要的是,何等敬上!而黛玉,却是恃才傲物,逞自己之才干,把别人当傻子,完全越俎代庖,教唆宝玉打小抄蒙混过关起来,这不是“欺君”么?

当时元春虽然高高在上,太监、宫女可是黑鸦鸦站了一屋子的,那些人在宫里每天做的是什么,不就是“察言观色,吹毛求疵”么,宝钗、黛玉的这些小把戏小动作,怎么可能逃得脱他们的“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呢?

脂批说“黛玉一生是聪明所误”,这次题诗,可见一斑。

四、才自精明志自高——贾探春

1.凤凰、风筝寓意探春远嫁

大观园诗社是《红楼梦》的炫彩华章,钗、黛才情尽展于斯,不相伯仲。然而诗社的发起人却是贾探春。这预示了什么?

探春有诗才,有品位,有理想,有魄力,遂会有发起海棠社之举。然而薛、林当前,左一个“林潇湘魁夺菊花诗”,右一个“薛宝钗讽和螃蟹咏”,再加上后来者居上的“史湘云偶填柳絮词”,和“薛小妹新编怀古诗”,什么时候轮得到她出类拔萃?

在大观园当家,是探春真正为自己争取到的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表现机会。时因凤姐病了,王夫人独力难支,遂将家务交与李纨、探春、宝钗三人。其中“李纨是个尚德不尚才的,未免逞纵了下人”,薛宝钗虽然心思缜密,却因为身居客位不好太露锋芒,这便给了探春充分的发挥余地。她试图推广新政,开源节流,兴利除弊,包干到户,新官上任三把火,充分显示了自己的管家才能。

但就这么难得的一回表现机会,也因上有赵姨娘、贾环母子的无理取闹,下有吴新登媳妇、林大娘等有头脸的大管家老奴才的刻意为难,使得探春处处掣肘,有劲使不上,时时有力绌之感。第五十五回《辱亲女愚妾争闲气

欺幼主刁奴蓄险心》,是探春复杂心理和尴尬处境的集中体现,管事媳妇说赵姨娘的兄弟赵国基死了,问该赏多少。探春查了旧账,决定赏银二十两。赵姨娘听说了,因此进来大闹,左一句“我混得连袭人也不如了”,右一句“你舅舅死了”,硬把个正儿八经的三小姐强拉到袭人与赵国基等奴才一流身份。气得探春一再强调“将来环儿收了外头的,自然也是同袭人一样”、“他(赵国基)是太太的奴才,我是按着旧规矩办”,努力地划清界限,把主仆身份定得死死的。

偏偏李纨又不知道是真不会说话呢,还是存心火上浇油,不盐不醋地劝了句“姑娘满心要拉扯,口里怎么说的出来”,等于承认了探春与赵国基的关系,再次提醒探春的出身。气得探春连李纨也骂了:“这大嫂子也糊涂了。”并且说明“糊涂”的理由是:“谁家姑娘们拉扯奴才了?他们的好歹,你们该知道,与我什么相干。”又向赵姨娘发作道:“谁是我舅舅?我舅舅年下才升了九省检点,那里又跑出一个舅舅来?”这样的委屈之下,遂迸发了“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的豪言壮语。

——这是探春的真心话,大志向。她太想离开这个家,摆脱自己的庶出身份了。

倘若探春是男人,即使不能世袭得官,也可以凭借贾、王两家的势力,得到一些差使,做一些成绩出来;然而生为女子,除了嫁人,别无出路。囿于庶出的“污点”,这婚姻又很难如意,正像凤姐所说:“虽然庶出一样,女儿却比不得男人,将来攀亲时,如今有一种轻狂人,先要打听姑娘是正出是庶出,多有为庶出不要的。”

这话正与探春自己说的“但凡是个男人”对了榫,遥遥呼应,向读者揭示了探春微妙曲折的心理。有了这许多的铺垫,她的结局其实已经呼之欲出——到底是远走高飞了。

然而,她到底飞去了哪里呢?

探春远嫁的暗示,早在第五回《贾宝玉梦游太虚境》所见所闻十二钗判词、判曲,第二十二回《制灯迷贾政悲谶语》中探春所作的风筝灯谜中,已经可以看得很清楚。

但关于她嫁给了什么人,却一直远至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 死金丹独艳理亲丧》才有所暗示。此回中,众人占花名,探春也掣了一枝——

众人看上面是一枝杏花,那红字写着“瑶池仙品”四字,诗云:“日边红杏倚云栽。”注云:“得此签者,必得贵婿,大家恭贺一杯,共同饮一杯。”众人笑道:“我说是什么呢。这签原是闺阁中取戏的,除了这两三根有这话的,并无杂话,这有何妨。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大喜,大喜。”说着,大家来敬。

此处言明,嫁的乃是“贵婿”,而且探春可能做“王妃”的。

那会是个什么样的王妃呢?会是“南安王妃”、“北静王妃”这样的妃子吗?可以肯定的是,即使有机会被王爷看中,也不会是正妃,因为探春是庶出。而且对于探春来说,如果嫁了王爷为妃,即使是庶妃,也算不得薄命,除非她跟元春一样早夭了。但那样的话,两个人的故事就太重复了,不是曹雪芹的笔法了。

曹氏擅于“特犯不犯”,此处既然明说“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等于说明了两件事:第一,探春有可能做王妃;第二,探春不会像元春一样,成为顺理成章的皇妃或王妃。

这两句话是不是太矛盾了些?又是王妃又不可能做王妃的。

不矛盾。因为,如果探春不是成为本朝王爷的妃子,那就不是顺理成章的王妃,不是富贵命了。除非,她像王昭君一样远嫁海外僻乡,做和亲之王妃,才算得上薄命。

这在现在人的眼中有些难于理解,嫁到外国做王妃,巴不得的事儿呢,怎么能算薄命呢?

然而在当时人的心目中,背井离乡,远离爹娘,一辈子再难回故土,就是女儿家最大的悲哀。虽然可以如探春所愿,成就一番事业,然而“一番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毕竟是伤怀的。

黛玉做《五美吟》,分别咏西施、绿珠、昭君、红拂、虞姬,都是薄命女儿,可见在当时人的审美和价值观中,昭君远嫁是一种薄命,那么探春远嫁,当然也是薄命了。

关于探春为妃的暗示,在书中并非孤证,还有两处照应,一是在第六十五回,兴儿向尤家姐妹八卦荣府故事时说过:“三姑娘的诨名是‘玫瑰花’……玫瑰花又红又香,无人不爱的,只是刺戳手。也是一位神道,可惜不是太太养的,‘老鸹窝里出凤凰’。”指出探春是位凤凰。

而在第七十回《林黛玉重建桃花社 史湘云偶填柳絮词》中,探春放的风筝,也是凤凰。

探春正要剪自己的凤凰,见天上也有一个凤凰,因道:“这也不知是谁家的。”众人皆笑说:“且别剪你的,看他倒象要来绞的样儿。”说着,只见那凤凰渐逼近来,遂与这凤凰绞在一处。众人方要往下收线,那一家也要收线,正不开交,又见一个门扇大的玲珑喜字带响鞭,在半天如钟鸣一般,也逼近来。众人笑道:“这一个也来绞了。且别收,让他三个绞在一处倒有趣呢。”说着,那喜字果然与这两个凤凰绞在一处。三下齐收乱顿,谁知线都断了,那三个风筝飘飘摇摇都去了。众人拍手哄然一笑,说:“倒有趣,可不知那喜字是谁家的,忒促狭了些。”

两只“凤凰”被个“喜”字搅在一起,显然是结亲。而那“门扇大的玲珑喜字带响鞭,在半天如钟鸣一般”的风筝气势这般张扬,又是“逼近来”,又是“忒促狭了些”,竟是来者不善。可见是由战事而结的婚事。探春和亲的命运就这样一点点地显示出来了。

而“谁知线都断了,那三个风筝飘飘摇摇地都去了”一句,正与探春的元宵节灯谜对了号:

阶下儿童仰面时,清明妆点最堪宜。

游丝一断浑无力,莫向东风怨别离。

这谜语的谜底乃是风筝,所以,“风筝”是探春的象征,而“凤凰”也是她的另一象征,到了这第六十五回,凤凰风筝的出现,将探春的两个象征合二为一,可见她的命运之盅很快就快揭晓了。

虽然背井离乡仍然属于悲剧范畴,遂列名“薄命司”,然而比起迎春、惜春等,探春已经算是求仁得仁,终于超越自己的出身,飞上枝头变凤凰了。

2.倘使探春不远嫁

第二十二回《听曲文宝玉悟禅机 制灯迷贾政悲谶语》,在探春关于风筝的谜语后,脂砚斋有一句颇可玩味的批语:“使此人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致流散也。”

这向我们透露了两条信息:一、探春的结局是“远去”;二、贾府的结局是“事败”、“诸子孙流散”,而“子孙流散”又发生在“事败”之后,而非同时。

这就使我们开始猜疑:如果不是“事败”直接导致“诸子孙流散”,那么两者之间又发生了哪些事呢?而倘使探春不远嫁,贾府的结局会有什么改变吗?

抄家的理由我们后文再议,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不论探春在不在,都没有能力阻止这种大事件的发生,她还没有那么大的本事。那她能改变的是什么呢?

从脂批透露,在后四十回中,凤姐有在贾母穿堂前“扫雪拾玉”的经历,宝玉也有“对境悼颦儿”的举动,并且看到怡红院“绿暗红稀”,潇湘馆“落叶萧萧,寒烟漠漠”——可见抄家后,凤姐、宝玉等又回过大观园。也就是说,贾家并不是一下子就倒了,彻底败了,“抄家”虽动了根本,然而“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一下子是杀不死的”是“一点点地尽上来了”,喘了一口气后才又散的。

那是什么原因使贾家有了喘这一口气的机会的呢?我猜想,正是因为探春。

在元春死后,贾家大难来临,遭遇抄家横祸,所有的贾氏爷们儿都被拘押,束手无策。“这时候正是用着女孩儿的时候”,作为“才自精明志自高”的探春,最可能的就是挺身而出,不卑不亢,请旨求情。至于她为什么被皇上点中,也许是由于南安太妃或北静王妃的推荐,也许是朝廷之前已有图册备选,总之,探春抓住了这个机会,演了一出“缇萦救父”,真正成就了她“立一番事业”的心愿。

正是她的远嫁,才使得全家人得以暂时的释放减刑,甚至发还部分家产。也才有凤姐、宝玉等重回大观园的可能。但是架子已经彻底倒下来,里子也空了。而子弟们却仍不思悔改。外崇盘剥,边境战乱,田庄抗租,仇家告状,不肖子弟继续闯祸,诸多因由终于使得这个家再一次空了下来,倒了下来,彻底地散了。

而其中颇为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像第五十五回的回目所写的:《辱亲女愚妾争闲气 欺幼主刁奴蓄险心》。

“蓄险心”,何其毒也!然而就文中吴新登媳妇一问三不知、背后又向赵姨娘饶舌的做法看来,似乎还达不到“险”的高度。显然这条回目的作用就同《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一样,是有着预言意义的,揭示的乃是后四十回的内容。

非常巧合的是,就在五十四回末,探春管家的好戏开锣前,书中刚刚把吴新登等人提了一笔,且看原文:

“十七日一早,又过宁府行礼,伺候掩了宗祠,收过影像,方回来。此日便是薛姨妈家请吃年酒。十八日便是赖大家,十九日便是宁府赖升家,二十日便是林之孝家,二十一日便是单大良家,二十二日便是吴新登家。这几家,贾母也有去的,也有不去的,也有高兴直待众人散了方回的,也有兴尽半日一时就来的。”

从设宴名单可见贾府老奴才的地位,荣府以赖大居首,宁府以赖升居首,接下来便是林之孝、单大良、吴新登。这些人的地位之尊,已经到了可以有独立的身份与名头来设宴请客,并且能请到贾母这样尊贵的客人,难怪说贾府有年纪的老奴才,比一般主子还有体面呢。

这里将赖大、赖升、林之孝、单大良、吴新登并提,接着就是第五十五回的主奴斗智好戏上场,明言吴新登是“刁奴”,那是否意味着,前面那几个人也都是刁奴呢?倘如是,以他们在贾府的地位和影响力,可以起到的翻云覆雨的作用可就大了。第五十五回的小动作,只是牛刀小试耳。虽然此时难为不了探春,但是将来,探春远嫁之后,又不知管家者谁,而此人,又做不做得了这些刁奴的对手?

这便又想起吴新登名字的第一次出场了,乃在第八回:

“可巧银库房的总领名唤吴新登与仓上的头目名戴良,还有几个管事的头目,共有七个人,从帐房里出来,一见了宝玉,赶来都一齐垂手站住。独有一个买办名唤钱华,因他多日未见宝玉,忙上来打千儿请安,宝玉忙含笑携他起来。”

甲戌本在吴新登名字旁边有侧批:“妙!盖云无星戥也。”在戴良旁侧批:“妙!盖云大量也。”在钱华名字旁夹批:“亦钱开花之意。随事生情,因情得文。”可见这三个名字都是有寓意的。

管银库的竟然是“无星戥”,管仓库的只知“大量”,管买办的又会“钱开花”,贾府后院不被掏空了才怪呢。而将戴良、钱华与吴新登同时出场,可想而知这两位实权派也都是“刁奴”。他们几个造起反来,原本就已经风雨飘摇的贾府能不倒吗?

倘使探春不远嫁,可以想象,她是有一定管家能力的,自然会想方设法节源开流,约束子弟仆从,不至于被“刁奴”坑骗,那么,即使贾家被抄,但得以喘息后也还有中兴的希望。

可是,就因为探春走了,即使宝玉等人回到了大观园,但凤姐早夭,李纨、宝钗等独善其身,贾府再没有一个真正管事的人,以至于为“刁奴”所欺,再加上其他的外忧内患,终至最后解体,落得了个“家亡人散各奔腾”的全面败局。

难怪脂砚斋扼腕浩叹:“使此人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致流散也。”

贾家之败,非败于朝廷,乃在自戕矣!

五、花因喜洁难寻偶——史湘云

1.湘云会嫁给宝玉吗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赞成宝湘联姻说。综合其观点,其推理大致是这样的:

在八十回后,林黛玉含恨而死,于是贾宝玉娶了薛宝钗,后来看破红尘,悬崖撒手——这本是脂批透露的情节,然而红学家们在此基础上自行发挥,再出续集:宝玉出家后,云游四方,半路遇上死了丈夫的史湘云,两人同病相怜,旧梦重温,于是宝玉还俗,与湘云结为夫妻;但后来还是觉得尘世难耐,遂决定出尔反尔,再次出家。

且不论这论调有多么恶俗委琐,只看他们的理由是否站得住脚呢?据红学家们论证:

一、史湘云判词里有“博得个才貌仙郎”的句子,而全书中除宝玉外绝无第二个男子配得上称“仙郎”;

二、黛玉说过宝玉“做了两回和尚了”,所以宝玉一定要出家两次;

三、湘云有金麒麟,所以真正的“金玉良缘”是指湘云与宝玉。

以上三条还算得上是可以强词夺理的,至于说“绛珠仙草指的是湘云而不是黛玉”,“前来还泪的也是史湘云”等说法,相信哪怕只是看过一遍《红楼梦》的人也知道有多么无稽,遂在这里不废笔赘述了。

让我们一一判断上述理论的可行性。

1.原著第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一回开篇即有脂批云:

“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故颦儿谓‘情情’。”

这里明明白白说了“金玉姻缘已定”,可见那个“金”指的并不是史湘云。所谓“湘云揣着个金麒麟就是金玉良缘的正主儿”之说实在牵强。

更何况贾宝玉平生最恨的就是金玉之说,连做梦都要喊出来:“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他努力地打破了金锁配宝玉的“金玉姻缘”,遁世出家,到头来却又媚俗地迁就个金麒麟,来寻找第二段“金玉缘”?究竟是宝玉执迷不悟,还是红学家们“为其所惑”呢?

2.脂批说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所谓“间色”是画中术语,且不论它的真实含义该如何理解,只看脂砚如何去用这个词,便可知其所指。全书除了这一处之外,“间色”两字还出现过两次。

一次是第二十六回 《蜂腰桥设言传心事 潇湘馆春困发幽情》中:

原来上月贾芸进来种树之时,便拣了一块罗帕,便知是所在园内的人失落的,但不知是那一个人的,故不敢造次。今听见红玉问坠儿,便知是红玉的,心内不胜喜幸。又见坠儿追索,心中早得了主意,便向袖内将自己的一块取了出来,向坠儿笑道:“我给是给你,你若得了他的谢礼,不许瞒着我。”坠儿满口里答应了,接了手帕子,送出贾芸,回来找红玉,不在话下。

甲戌本在此双行夹批:“至此一顿,狡猾之甚!原非书中正文之人,写来间色耳。”意思是小红和贾芸不是书里的重要人物,写来渲染调剂一下而已;

同样是在这一回,后半部写到宝玉与薛蟠庆祝生日。

又一次是写在冯紫英邀请宝玉赴宴后面,脂批“紫英豪侠小文三段,是为金闺间色之文。”这个间色,是说男人话题不是书中正文,写来为闺阁文字作个调节。

正说着,小厮来回:“冯大爷来了。”宝玉便知是神武将军冯唐之子冯紫英来了。薛蟠等一齐都叫:“快请。”说犹未了,只见冯紫英一路说笑,众人忙起席让坐。冯紫英笑道:“好呀!也不出门了,在家里高乐罢。”宝玉薛蟠都笑道:“一向少会,老世伯身上康健?”紫英答道:“家父倒也托庇康健。近来家母偶着了些风寒,不好了两天。”

这里,先是在“冯紫英一路说笑”后有一句侧批:“一派英气如在纸上,特为金闺润色也。”接着又在紫英一番话后,有三段眉批:“紫英豪侠小文三段,是为金闺间色之文,壬午雨窗。”“写倪二、紫英、湘莲、玉菡侠文,皆各得传真写照之笔。丁亥夏。畸笏叟。”“惜‘卫若兰射圃’文字无稿。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可见“润色”也罢,“间色”也罢,都是指此段文字非同正文,乃是写来调济节奏气氛的。全书中三次“间色”都作一样使用,不可谓“孤证”了。可见史湘云之金麒麟,亦是“间色法”,横插枝节添点花絮罢了,而非什么预示宝湘联姻的大关键。脂砚说黛玉偏偏还要起疑心,所以是“情情”,然而我们置身事外,就不必乱起猜疑,枉沽“情情”之名了吧?

倒是那句脂批的“惜‘卫若兰射圃’文字无稿”更应引起我们注意。这段故事中原无卫若兰其人,然而脂砚偏偏在此处提及,其原因可能有两种:一是“卫若兰射圃’一段文字的描写也是英气十足,堪与冯紫英豪饮相对应;二是若兰射圃之时,宝玉、紫英等也都在场。

3.开篇甄士隐所作《好了歌》注释中,有一句“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这句后面脂批注云“宝钗、湘云一干人”,可见宝钗、湘云是一直活到了“两鬓成霜”的年纪。红楼女儿虽薄命,并非都短命,这两个人的丈夫一个出家,一个早亡,当年他们在蘅芜院夜拟菊花题的时候,大概不会想到有一天老了,还是这样两个女子作伴吧?

脂砚对宝钗和湘云的分别批评还有一句“宝钗为博知所误,湘云为自爱所误”。湘云如此自爱的一个人,倘若死了丈夫,大概是不会另抱琵琶的。要注意在那个年代里,在湘云这样的出身中,改嫁是件很败行的事。湘云未必肯吃宝钗的剩饭,捡了人家的丈夫来嫁。

其实单是想象一下宝玉与湘云重逢的场景,一个鳏夫,一个寡妇,欢天喜地地庆祝第二春,想想都够发冷的。怎么看都不是我们心目中的宝哥哥云妹妹。这只能是现世俗男人的杜撰罢了,再不可能出现在曹雪芹笔下。

况且,这里有个很关键的问题,就是湘云嫁宝玉时,宝钗是活着还是死了?

——如果宝钗还活着,宝玉出家又还俗,却停妻另娶,成何体统?而湘云明知使君有妇,还要雀占鸠巢,且还是她最敬爱的宝姐姐的巢,又情何以堪?

而倘若宝钗已经死了(书中并无宝钗早夭的暗示),那也应该是在“两鬓成霜”之后了。宝钗和湘云都活得挺长,而湘云活得比宝钗更长,一直熬到宝钗老了、死了,她还没死,还有机会在满头白发的时候与宝玉重逢、再婚,玩一把“激情燃烧夕阳红”。可是宝玉是“没有脚的小鸟”,都白发苍苍了,再来个二度春风,未免身心有所不济,所以又跑去出家了。

——红学泰斗周汝昌为首的红学家们,是想演绎这样令人不堪的一段老来佳话吗?

红楼梦里改嫁的女人只有一个,就是尤老娘;尤二姐是不等嫁就悔婚跟了贾琏的,所以才会被人说三道四;而尤三姐更是因为柳湘莲悔婚受辱而刎颈自尽——虽然作者对尤家一门的悲剧是持同情态度的,却并不等于同意她们这样做,并且每有讽刺之语,比如令三姐在报梦时说出“丧伦败行”的忏悔之言来,可见还是深受当时礼教之束缚。如何倒会让“自爱”的史湘云青出于蓝,择夫另嫁呢?

红学家们肯,曹雪芹未必肯;即使曹雪芹肯,恐怕湘云也不肯吧?

2.什么是“湘云为自爱所误”

第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结尾,有脂批点明:“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

明明白白写了金麒麟后来归了卫若兰公子,这种写法,便是作者惯用的“草蛇灰线,伏脉千里”,而卫若兰与史湘云结合的故事,提纲已经伏在回目里了。

把回目和脂批一结合,便不难看出,卫若兰,才是史湘云的真正佳偶。

前文我曾猜测“卫若兰射圃”时宝玉也在场,至于具体情节,可以参照宁府斗宴一段:

原来贾珍近因居丧,每不得游顽旷荡,又不得观优闻乐作遣。无聊之极,便生了个破闷之法。日间以习射为由,请了各世家弟兄及诸富贵亲友来较射。因说:“白白的只管乱射,终无裨益,不但不能长进,而且坏了式样,必须立个罚约,赌个利物,大家才有勉力之心。”因此在天香楼下箭道内立了鹄子,皆约定每日早饭后来射鹄子。贾珍不肯出名,便命贾蓉作局家。这些来的皆系世袭公子,人人家道丰富,且都在少年,正是斗鸡走狗,问柳评花的一干游荡纨裤。

大富武荫之家在后院设鹄练艺,原是当朝常情,而卫若兰在全书正文中的唯一一次出名,即在秦可卿出殡时的拜祭名单里,在列完诸公侯之后,附了一句“余者锦乡侯公子韩奇,神威将军公子冯紫英,卫若兰等诸王孙公子,不可枚数。”卫若兰的身份语焉不详,只有“王孙公子”四个字可形容。然而,这已经足够参与宁府射鹄的“世袭公子、家道丰富、都在少年”之列了。

不妨做这样一种猜测,某次射技比赛中,众人相约“赌个利物”,宝玉一时未有准备,便随手以金麒麟为彩头,却输给了卫若兰。而这卫若兰,恰恰便是史湘云订了亲却未见面的夫婿,这便是“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了。

《红楼十二支曲》中,关于湘云的一首叫做《乐中悲》:

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

前几句说的是湘云的身世,自幼父母双亡,叔婶不知娇养,都很好理解。但接着说她“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就开始有歧义了。

大多数人的分析是,湘云后来嫁了个“才貌仙郎”,但因夫君早亡,未能长久。而周汝昌先生更是以“唯有宝玉配得上才貌仙郎”为由,就此肯定湘云是嫁了宝玉,但宝玉出家了,所以才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

且不说这宝玉自宝钗后娶了湘云又抛弃有多无耻,只就“才貌仙郎”究竟是不是宝玉,湘云到底嫁不嫁得成,也还两说着。因为很明显这是一个假设句,假设湘云嫁了好夫君,白头偕老,也就抵得过幼年所遭的那些苦了。可是偏偏命不好,到底水散云飞一场空。

但是,既然所有人都不否认“地久天长”是奢望,那么又凭什么断定“嫁得个才貌仙郎”就是事实呢?为什么不能两句全都是假设,就是湘云压根儿也没嫁成什么才貌仙郎,整个儿就是一个孤单到老呢?

十二钗里已经有了一明一暗两个寡妇,明的是李纨,暗的是宝钗。湘云很可能是第三个,但是她的命运会重复前两人吗?

如果说她嫁了才貌仙郎,却因为对方早夭而守寡,那么她的命运就与李纨是完全重合的了,曹雪芹会这么做吗?

又如果说她改嫁了宝玉,但宝玉却再次抛弃了她,使得她最终跟宝钗两个同病相怜、抱头痛哭去了,那就更加无稽了。稍加猜想也知道作者不可能这样处理一个含蓄典雅的史诗性小说结局的。

那么,便还有第三种可能,就是湘云虽跟卫若兰订了婚,但还没来得及举行婚礼,至少是没来得及洞房,那若兰便夭亡或失踪了。于是,湘云守了“望门寡”。

这样,她的命运就与李纨、宝钗两人“特犯不犯”了,正是曹氏一惯笔法。那时正是战乱时机,卫若兰想来同宝玉等一样,都在“武荫之属”,或者会奉命入伍,失踪或战死的可能性都很大。因此这种猜测是可以成立的。

这时候,湘云是有选择权的,就是她可以像尤二姐那样悔婚另嫁。但这不符合湘云刚烈的个性,不符合那个时代的最高道德标准,更不符合她创建菊谱,“宁可抱香枝上老,不随黄叶舞秋风”的菊花精神。因此,她宁可终身不嫁,永远等候卫若兰或者一直守节,也不愿改弦易章。

只有这样,才合得上湘云自题“花因喜洁难寻偶,人为悲秋易断魂”的素志,也才会有脂砚斋对她的命运的定评:“湘云为自爱所误。”

而如果是这样,那么“白首双星”一词也有了更合理的解释,就是并非所有红学家所认作的“牛郎织女”,而可能是“参商二星”。想证明这一点,只要看看原著里用过多少个“参商”,就知道曹雪芹对此二星的偏爱了。

况且,若说不是如此,而一定要成亲才称得上是“双星”的话,那么不论湘云嫁了谁,也都没机会白头偕老,“白首双星”岂不怎么算都是一个谬论了?

因此我断定,“双星”非牛女,而指的是湘云与卫若兰未等成婚或者新婚燕尔之时便分开,直到白首不能团聚,正如参商二星,永不相见。这样的结局,虽然残酷,却符合湘云自爱而豪壮的个性,总比她窝窝囊囊地死了丈夫又嫁给宝玉,嫁了宝玉后又再度守寡来得干脆利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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