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秋小说网 > 武侠仙侠 > 西岭雪探秘红楼梦 > 第5章:脂砚斋是个什么人物

第5章:脂砚斋是个什么人物

小说: 西岭雪探秘红楼梦      作者:西岭雪

关于脂砚斋的身份,向来众说纷纭,至今未有定断。以前的版本中多说他是雪芹的长辈、叔叔之类;近来则忽然兴说“脂砚是女人”的论调来,以为是曹雪芹的红颜知己,周汝昌更加断定脂砚就是史湘云。

或许是曹雪芹的身世生平太可怜了,因此读者们都希望给他的生命添一抹亮色,比如“红袖添香夜读书”什么的,于是很愿意相信脂砚斋是女人,而且是个才貌双全的美女,不然就不配称“红颜知己”了。

这猜想虽然看上去挺美,然而我认为却是绝不可能的。

且看第二回在封肃领了贾雨村二两银子的公案后,脂砚斋批了一小段话:

“余阅此书,偶有所得,即笔录之。非从首至尾阅过复从首加批者,故偶有复处。且诸公之批,自是诸公眼界;脂斋之批,亦有脂斋取乐处。后每一阅,亦必有一语半言,重加批评于侧,故又有于前后照应之说等批。”

这是脂砚斋在解释自己边看边批,后来二次看的时候又加了一些批,所以常常前矛后盾,比如第一回在贾雨村出场时写了满纸“写雨村豁达气象不俗”、“写雨村真是个英雄”等溢美之词;但同时又有“今古穷酸,色心最重”、“是莽操遗容”等贬语;明显是在初看稿时,并不了解曹雪芹塑造贾雨村这个人物的本意,当成一般的状元落魄后花园的才子佳人书了,后来看毕全书才发现自己谬误大矣,于是重加批注。

由此可见,这脂砚斋与诸公一样,也只是读者之一,最多是与曹雪芹接触较多、对《石头记》的整理工作贡献最大的读者,但其境界与雪芹相距甚远,更谈不上有多么知己,更更不可能是《红楼梦》的共同创作者,因为他在读书时,甚至连人物小传都不清楚。

雪芹描写人物惯用白描,常常明褒实贬,而脂砚对雪芹的用意常常弄不清楚。甚至在看到贾雨村拿了钱就跑,都不与甄士隐道别这样的行径之后,也昧着良心没话找话地赞美:“写雨村真令人爽快!”后来看了《葫芦僧判断葫芦案》,这才知道雪芹“指东说西”,那贾雨村其实是天字第一号大坏蛋。于是脂砚斋倒过笔来诛之伐之,写了不下十来个“奸雄”咒骂他。

且不说脂砚斋是不是有点没脑筋,重点是他在前面那段话里说诸公之批是诸公的理解,我的批语是我的乐子,显然批这书的不只有脂砚斋一人,而是许多人在传阅过程中各加批语,脂砚只是批书人中的一个,也是最啰唆、最多情、最娘娘腔的那个。但这并不等于说,脂砚就是女人。

我们得把视角立足于清朝那个特有的时间环境中去,那时候可不讲究女权主义、个性解放这些,一个女人在男人的书里随意加批,并且跟别的男人斗嘴饶舌,搁在现在那是娇俏,可在那个林黛玉因为闺阁笔墨外传而大发娇嗔、每逢“敏”字便要减一笔并且念作“密”的时代,则未免有失端庄了。

又说脂砚斋就是湘云,又将他形容得如此不自爱,岂非自相矛盾?

第三回中,林黛玉进贾府,拜见贾赦,贾赦避而不见,却说:“连日身上不好,见了姑娘倒彼此伤心,暂且不忍相见。”甲戌本于此朱笔眉批:“余久不作此语矣,见此语未免一醒。”意思是说我以前也常这样打官腔说套话,现在看到这一句,不觉一震。这明明白白是个半老头子的口吻。

又如第十七回贾政带领众清客游园,至稻香村时,清客打诨凑趣,墨笔夹批一句:“客不可不养。”这样的话,也不像是一个女人说的——难道女子也讲究养清客的不成?那成了什么了?

雪芹生平至友明义有外甥爱新觉罗裕瑞,曾在《枣窗闲笔》中说“前辈姻戚中有与之(指雪芹)交好者”(指明义),又说“曾见抄本(指《石头记》)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砚斋之批语”。这里写明脂砚斋乃是曹雪芹之叔,纵然传言有误,把两个人的亲戚关系弄错,但也不至于离谱到男女都颠倒吧?倘如雪芹有个红颜知己名脂砚,还每天在书上批语同诸公饶舌,明义等必引为佳话,再不至于跟外甥把其人是男是女也说错吧?

虽然有这样明确的证据,然而认定脂砚是女子的红学家们认为明义出生时雪芹已死了七八年,所言不足信——他们更相信比雪芹之死晚了三四百年的自己的臆断。而臆断的一大力证是抓住了“老货”二字不放。源于二十六回的一句脂批:

“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松我,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

红学家们的理由是“老货”专指年老妇人,可见脂砚是女子。然而不必远征博引,就是《红楼梦》原书第五十三回,贾珍就曾指着老庄头乌进孝道:“我才看那单子上,今年你这老货又来打擂台来了。”难道乌进孝这老头子也变了女人不成?

至于“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则更不足为证了。那贾宝玉还把晴雯比孔子、岳飞呢,林黛玉更是把湘云比荆轲、聂政,难道湘云、晴雯也都变了男人?

书中的贾宝玉重女轻男,脂砚斋投其所好,自比“钗颦”,不过是打个比方,自称是雪芹知己罢了。难道他能说“将余比作秦钟、琪官等”不成?

不过,我猜这脂砚斋最可能的身份,恰恰是秦钟、琪官之辈。这也不足为奇,甚至不足为羞。在明清时候,断袖之风盛行,几乎凡公子必有腻友,《品花宝鉴》中,整本书讲的都是龙阳之爱;《红闺春梦》里,也有极详细的描写。而上述两本书,正是典型的“红楼遗风”、“石头再记”。

《红楼梦》里对同性之爱的描写虽然含蓄,但贾琏于姐儿出花时,只得找个清俊些的小厮“出火”;宝玉闲极无聊,便到外书房“鬼混”;香怜、玉爱之辈充斥塾中,连学长贾瑞都曾是薛大爷的相好。可见在作者眼中,断袖故事实在算不了什么。

如此,倘若脂砚为雪芹蓝颜知己,断袖添香,又有何不可?

红学家们还有一个论点,就是脂批有“凤姐点戏,脂砚执笔”和“矮□(左舟右幽)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两段,并论证说:脂砚不是女人,又怎么会混在女眷里替人写字点戏?而关于合欢花酿酒的典故,多么亲近,可见是雪芹青梅竹马的小伙伴。

前一句批见第二十二回《听曲文宝玉悟禅机 制灯迷贾政悲谶语》:

吃了饭点戏时,贾母一定先叫宝钗点。宝钗推让一遍,无法,只得点了一折《西游记》。贾母自是欢喜,然后便命凤姐点。凤姐亦知贾母喜热闹,更喜谑笑科诨,便点了一出《刘二当衣》。

庚辰本于此有两段眉批:“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寥寥矣,不怨夫?”“前批‘知者寥寥’,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悲乎!”

倘若“脂砚”是女人,那么“朽物”是谁呢?而“知者廖廖”是既包括脂砚和朽物,还是两个人根本就是一个人,而知者还包括其余的批书者,如畸笏叟、立松轩等人呢?就算脂砚是女人,那畸笏叟等总是男人吧,为何脂砚为凤姐点戏,他们也会知道呢?既然红学家们因为脂砚能为凤姐点戏就认定她是女眷,那么畸笏叟们也都与闻其事,是否也因此都变成了女人呢?

再说“酿酒”一批,原文见第三十八回《林潇湘魁夺菊花诗 薛蘅芜讽和螃蟹咏》:

黛玉放下钓竿,走至座间,拿起那乌银梅花自斟壶来,拣了一个小小的海棠冻石蕉叶杯。丫鬟看见,知他要饮酒,忙着走上来斟。黛玉道:“你们只管吃去,让我自斟,这才有趣儿。”说着便斟了半盏,看时却是黄酒,因说道:“我吃了一点子螃蟹,觉得心口微微的疼,须得热热的喝口烧酒。”宝玉忙道:“有烧酒。”便令将那合欢花浸的酒烫一壶来。

庚辰本在这里双行夹批:“伤哉!作者犹记矮□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

红学家们认为这个“家家酒”的游戏十分甜蜜浪漫,所以认定是雪芹与脂砚“青梅竹马”的童年往事。

然而这未免自相矛盾:如果因为脂砚是男人,就不可能跟女眷凤姐在一处看戏;那么他如果是女人,又怎能跟男亲戚曹雪芹一块喝酒呢?

至于“青梅竹马”之说,更系揣测。雪芹死后,友人张宜泉有《伤芹溪居士》诗,自注云:“其人素性放达,好钦,又善诗画,年未五旬而卒。”友人敦诚《挽曹雪芹》诗亦有“四十萧然太瘦生”、“四十年华付杳冥”的句子,可见雪芹死的时候已经四十多岁了,脂砚说“屈指二十年矣”,那么他们二十年前已经有二十多岁,算不得“两小无猜”了,二十多岁的两个男女采花酿酒玩,可成何体统呢?倘系私会密约,脂砚竟将此昭然于世,更成了什么人呢?

就算本书增删十年,这是雪芹三十岁的时候写成的,二十年前只有十几岁,那也不算很小了,已经过了垂髫之年,同样不能再跟女孩子同桌喝酒了;或许有人会说,十岁的孩子还没那么讲究,玩家家酒也不算什么吧?那同样的,十岁的孩子已经读书识字,至亲家属,跟凤姐一处看戏、点戏更不算什么了。

因此这些红学家举出的两处自认为最有力的例证,恰恰是推论出脂砚斋是大男人的反证。

乾隆第一次看到《红楼梦》时,曾一语定论:“此明珠家事也。”说贾府其实写的是前朝宰相明珠家的故事,而宝玉的原型就是清朝第一才子纳兰容若。

容若死前,曾邀集诗坛好友在自家花园渌水亭前纵酒吟诗,题目是《咏合欢花》。那是容若生平最后一次聚会,最后一次写诗。虽然目前找到的资料中未能证明曹寅是否参与其会,然而曹寅生前经常出入纳兰花园,与明珠、容若父子相交往却是有迹可寻的。

纳兰容若病得突然,康熙飞马赐药,圣药未至而容若已死;曹寅患病时,康熙亦曾亲开药方,派驿马星夜赶送,仍然是圣药未至而曹寅已病死扬州——历史上的重合总是很多。曹寅生前想来会经常跟家人讲起容若的绝世才华与英年早逝,而在他死后,家人也想必会常常将他与容若做比较,合欢花的典故也会一再提起。

而曹雪芹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在容若故事与祖父遗风的薰陶下,难保不会效颦渌水亭故事,也来个纵酒吟诗的雅聚——事实上,敦诚、敦敏的诗中就常常透露出这种类似的集会,《四松堂集》中收了许多宗室弟子聚集唱酬的联句,也提过自己当剑换酒请雪芹的雅事;已有红学家考证出,书中咏菊十二首,乃脱胎自曹雪芹同时代文人永恩《诚正堂稿》和嵩山的《神清室诗稿》中唱和之《菊花八咏》,诗题有《访菊》、《对菊》、《种菊》、《簪菊》、《问菊》、《梦菊》、《供菊》、《残菊》等,和小说中非常雷同——这都足以证明,曹雪芹所写之闺中结诗社,其实是他自己参与的旗人子弟诗会的折射,“以合欢花酿酒”的,很可能并不是什么小朋友的家家酒,而是一些大男人的会中雅事。

况且,这个脂砚在文中一再表示自己是知情人的批语犹不止于百合花浸酒一处,贾母初见秦钟时,赏了一个荷包并一个金魁星,脂砚又在下面以熟卖熟地批道:“作者今尚记金魁星之事乎?抚今思昔,肠断心摧!”更足可证脂砚或为秦钟一流人物,乃是宝玉腻友。

说脂砚斋是腻友,还因为他喜欢发嗲,比如没事儿便称袭人为“我袭卿”,这是女人的口吻么?分明一个娘娘腔的大男人。更有甚者,第三回脂批里还有一句“末二句最要紧,只是纨绔膏梁亦未必不见笑我玉卿。”对贾宝玉也是这样腻腻歪歪的。

这个不论男的女的都喊人家“卿”的,如果是个女人,那也未免太轻浮了一些吧?一个男人到处留情,任人为“卿”还可以说是风流,倘若脂砚是女人,竟将对宝玉的“卿卿我我”宣诸纸上,岂非发花痴?

况且,脂砚在红楼女子中他最喜欢的女人是谁?宝钗、袭人,说到黛玉时,则时有批评之语,甚至说“此黛玉不及宝钗处”——黛玉乃宝玉之生死恋人,也是雪芹笔下第一深爱之人,还特地给她安排了个离恨天灵河岸绛珠仙草的仙子身份,可见她在雪芹心目中位置之重。然而脂砚与雪芹同是男人,审美眼光却不同,因此并不能体会作者深意,只是着眼于字面描写,追求三从四德的所谓贤妻,这是他境界胸襟不及雪芹处。

退一万步说,倘若脂砚便是湘云,那么她在看着自身经历的故事时,似乎也怎么都不可能同时称宝玉和袭人为“我袭卿”、“我玉卿”的,那袭人原与宝玉有云雨之情、肌肤之亲,后来又改嫁了琪官的。倘脂砚是男人,这种朋友家的仆婢佚事原算不得什么,但若脂砚是湘云,那她就是在说自己老公的前任女人,非但一不吃醋、二不鄙视、三不慨叹,倒亲亲热热称起“我袭卿”来了?除非她与琪官也有一腿,才咽得下这口气。

最后说一件趣事,前些日子在电话里与蔡义江老师讨论到这一观点时,老师又补充了一点:黛玉在怡红院吃了闭门羹后,高声叫道:“是我,还不开么?”偏偏晴雯还是没有听出来黛玉的声音。甲戌本在此侧批:

“想黛玉高声亦不过你我平常说话一样耳,况晴雯素昔浮躁多气之人,如何辨得出?此刻须得批书人唱‘大江东去’的喉咙,嚷着‘是我林黛玉叫门’方可。”

这里写明批书人与黛玉绝非同性,就算平常说话的声音,也好比林黛玉高声喊叫一般,这能是湘云的口吻么?

除非湘云是个大男人,不然,是怎么也扯不到脂砚斋身上的。不过那样,就又不符合红学家们“红颜知己”的理想了。总之,无论从哪种理论推算下来,都算不出“湘云=脂砚斋=女人”这条处处矛盾的三段论来。

六、为乞嫦娥槛外梅——妙玉

1.妙玉会爱宝玉吗

妙玉在《红楼梦》中第一次出场是暗出,见于第十八回《林黛玉误剪绣香囊 贾元春归省庆元宵》。

其时宝玉刚自大观园题额回来,因将随身佩件赏了小厮们,引起黛玉误会,以为他将自己送的荷包也送人了,便赌气铰了正替宝玉做着的一只香袋。两人口角一回,到底还是由宝玉百般赔情哄转回来,然后一同往王夫人房中来了——

此时王夫人那边热闹非常……又有林之孝家的来回:“采访聘买的十个小尼姑、小道姑都有了,连新作的二十分道袍也有了。外有一个带发修行的,本是苏州人氏,祖上也是读书仕宦之家。因生了这位姑娘自小多病,买了许多替身皆不中用,到底这位姑娘亲自入了空门,方才好了,所以带发修行,今年才十八岁,法名妙玉。如今父母俱已亡故,身边只有两个老嬷嬷,一个小丫头伏侍。文墨也极通,经文也不用学了,模样儿又极好。因听见长安都中有观音遗迹并贝叶遗文,去岁随了师父上来,现在西门外牟尼院住着。他师父极精演先天神数,于去冬圆寂了。妙玉本欲扶灵回乡的,他师父临寂遗言,说他‘衣食起居不宜回乡,在此静居,后来自有你的结果’。所以他竟未回乡。”王夫人不等回完,便说:“既这样,我们何不接了他来。”林之孝家的回道:“请他,他说:‘侯门公府,必以贵势压人,我再不去的。’”王夫人道:“他既是官宦小姐,自然骄傲些,就下个帖子请他何妨。”林之孝家的答应了出去,命书启相公写请帖去请妙玉。

来自姑苏,仕宦之后,父母双亡,孤身投在贾府,心性高洁骄傲——凡此种种,像不像佛门里的林黛玉?

黛玉三岁时,有个癞头和尚要化她出家,倘若当时林如海允了,黛玉也就成了第二个妙玉。

由此可见,妙玉与黛玉实为一个人,这也就是妙玉之所以名“玉”的真实用意。

庚辰本在妙玉之名出现后,有朱笔眉批:“妙玉世外人也,故笔笔带写,妙极妥极!畸笏。”

“世外人”三个字,为妙玉一言定评。

这世外人的第一次现身在第四十一回《拢翠庵茶品梅花雪》,是唯一一次以妙玉入回目,可见此回乃是“妙玉正传”。

在这回中,贾母带刘姥姥游大观园,也来了拢翠庵。妙玉应酬一番后,便拉了宝钗和黛玉去喝体己茶,宝玉随后赶来,遂有了一番品茶妙谈。

后人解读妙玉时,往往拿她用自己的杯子给宝玉喝茶这件事津津乐道,认为是暗恋的确证。然而我以为那恰恰证明了妙玉对宝玉的感情是坦荡纯粹,毫无暧昧的。

妙玉和黛玉都是冰雪聪明的人,她不会看不出黛玉与宝玉之间的情愫,既便她真是暗恋着宝玉,也决不会当了宝钗、黛玉的面泄露春心,借着茶杯跟宝玉“间接接吻”;同样的,黛玉不仅敏感,而且好妒,曾为了宝钗、湘云不止一次地同宝玉闹别扭,如果妙玉别有私心,她又岂会无知无闻?以她的性子,早就出言讽刺了,难道还会反过来被妙玉排揎了一句“大俗人”都要哑忍吗?

这里,不过是为了进一步印证两个人原是一个人,以至于熟不拘礼。这个“俗”乃指的是对应“世外人”而言——妙玉乃是“世外之黛玉”,黛玉则是那个“俗世的妙玉”罢了。

妙玉第三回出场仍是暗出,第四十九回《琉璃世界白雪红梅》,虽未见妙玉真人露面,然而“红梅”二字足以替代,况且又有群钗吟诗咏梅,且命宝玉“访妙玉乞红梅”之描写,足见隆重。

在书中,几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精神象征,而最常用的象征手段就是花,比如黛玉是桃花,探春是杏花,晴雯是海棠——而妙玉,显然是梅花。

俗语说,“花开两朵,各表一枝”。细心的人会发现,《红楼梦》里的花,常常不止象征一个人;而同一个人,也常常拥有不止一种花象征。但是共用一花的两个人,却往往拥有完全相反的两种性格,分属于金玉两派。

比如黛玉作《桃花行》,建“桃花社”,理应是桃花的代言人。但在占花名时,偏偏是性格与她截然不同的袭人抽到了桃花签,批曰“桃红又见一年春”,寓改嫁之意。

再如宝玉说海棠枯了半边,兆晴雯之死,可见海棠便是晴雯的化身,而晴雯是黛玉的替身;但占花名拈到海棠花的,却是金派的湘云。

再如“日边红杏倚云栽”这句诗在书中出现过两次,一是《金鸳鸯三宣牙牌令》时,湘云行令念出来的;二是占花名时,探春拈到的。可见这两人同时拥有“杏花”这个象征,而两人也是一金一玉。

那么梅花的出现,代表了哪两个人呢?

很显然,一是妙玉,二是宝琴。由此也可以断定,宝琴是金派。

如果说妙玉就是黛玉的又一替身的话,那么宝琴在这里就代表了宝钗。由此,便让我想到一个几乎是悚然而惊的疑问:宝玉向妙玉乞红梅给宝琴,暗示着什么呢?尤其是,紧接着这“琉璃世界白雪红梅”一幕,就是老太太向薛姨妈透露求亲之意,这到底意味着什么?

妙玉的第四次出场在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妙玉给宝玉送帖子,“槛外人妙玉恭肃遥叩芳辰”。

在“世外人”的脂评之外,妙玉又为自己定了个“槛外人”的自评。宝玉拿到后,因不知回什么字样好,想去问黛玉,却半路遇见邢岫烟,被打断了。这次妙玉和黛玉两个都是暗出。

宝玉是深知黛玉的敏感的,却在接到妙玉拜帖的第一时间,只想到要拿去与黛玉商量如何回复,岂非也是知道妙玉的心无邪、黛玉的不设防么?

这正如同宝玉往拢翠庵求梅时,李纨命人好好跟着。黛玉忙拦说:“不必,有了人反不得了。”一则很了解妙玉,二则也是一种体贴,三则更是大度:黛玉最喜欢为宝玉吃醋的,此时却偏偏给宝玉和妙玉两个人创造独处的机会,不许别人打扰,可见对妙玉的相知与信任。

事后妙玉也很领情,不但给了宝玉红梅,还给了每人一枝。邢岫烟曾同宝玉说,她自称“槛外人”,你回个“槛内人”,她就喜欢了;而黛玉这件事,无疑是做到了妙玉心里去,让她喜欢了。

宝、黛、妙三个人都是这样彼此知己且体谅着,何其温馨美好。偏偏局外人喜欢无事自扰,将一段人世间最纯洁不过的友情庸俗地理解作暧昧、暗恋、尼姑思凡,真真亵渎了妙玉。

妙玉的第五次也是最后一次出场,终于再次正面现身,是在七十六回《凸碧堂品笛感凄清

凹晶馆联诗悲寂寞》。黛玉和湘云两个中秋夜联诗,黛玉刚说出“冷月葬花魂”这句谶语,妙玉忽然现身出来,说:“好诗,好诗,果然太悲凉了。不必再往下联,若底下只这样去,反不显这两句了,倒觉得堆砌牵强。”又请二人往拢翠庵喝茶歇脚。

三人遂一同来至栊翠庵中……(妙玉)自取了笔砚纸墨出来,将方才的诗命他二人念着,遂从头写出来。黛玉见他今日十分高兴,便笑道:“从来没见你这样高兴。我也不敢唐突请教,这还可以见教否?若不堪时,便就烧了;若或可政,即请改正改正。”妙玉笑道:“也不敢妄加评赞。只是这才有了二十二韵。我意思想着你二位警句已出,再若续时,恐后力不加。我竟要续貂,又恐有玷。”

黛玉从没见妙玉作过诗,今见他高兴如此,忙说:“果然如此,我们的虽不好,亦可以带好了。”妙玉道:“如今收结,到底还该归到本来面目上去。若只管丢了真情真事且去搜奇捡怪,一则失了咱们的闺阁面目,二则也与题目无涉了。”二人皆道极是。妙玉遂提笔一挥而就,递与他二人道:“休要见笑。依我必须如此,方翻转过来,虽前头有凄楚之句,亦无甚碍了。”

黛玉向来是自恃诗才的,元春省亲宴上,因未能展才还十分郁闷,然而见了妙玉,却恭敬谦逊异常,竟说起客气话来了,又是“我也不敢唐突请教,这还可以见教否?若不堪时,便就烧了”,又是“果然如此,我们的虽不好,亦可以带好了”。

这起先让我有点怀疑:难道两个人以往有交情?或者至少是祖上有交情?但书中没有写,明着写出与妙玉有故交的是邢岫烟,说两人有半师之分。

而黛玉对香菱也有半师之分,这四个人偏偏都是姑苏人氏。

总觉得这里面似乎隐含着什么。而妙玉五次出场,有意无意,都和黛玉有所牵扯。这再次让我相信,两人实为一人,只在一道槛内外而已。

2.妙玉的结局是否陷入风尘

高鄂在后四十回续书中,将惜春写成是妙玉的知己,是徒见其形不解其神的。只为惜春的性格也有一种孤僻,后来又出了家,就想当然地认为她和妙玉是同路人,其实大错特错。

想想看,前八十回中,妙玉教过岫烟识字,请过宝钗、黛玉喝茶,又为黛玉和湘云改诗,甚至送了刘姥姥一只成窑杯,但何尝与惜春有过一言半语呢?如何会一过八十回,就忽然同惜春亲近起来,有事儿没事儿地就跑来下棋,还要见了宝玉便“不由得脸上一红”呢?

这是对妙玉的误解,更是对她的世俗化,表面化。

要知道,惜春的出家是自愿,妙玉的出家却是被迫,她的知己,就只有两个:一个是黛玉,一个是宝玉。

林之孝家的向王夫人介绍妙玉出身时说得清楚:

“外有一个带发修行的,本是苏州人氏,祖上也是读书仕宦之家。因生了这位姑娘自小多病,买了许多替身皆不中用,到底这位姑娘亲自入了空门,方才好了,所以带发修行,今年才十八岁,法名妙玉。”

她不是心甘情愿选择出家的,是因为身体不好,被迫入了空门,所以“带发修行”。为何要“带发”呢?就是因为“六根不净”,为了随时可以“还俗”。所以在妙玉心里,也是从来没有把自己当出家人看待的。

她为黛玉和湘云改诗时曾说:“若只管丢了真情真事且去搜奇捡怪,一则失了咱们的闺阁面目,二则也与题目无涉了。”

一句“咱们”,又一句“闺阁面目”,可见她在内心,仍是把自己当成身在闺阁的小姐看待的。她的遗世独立,是因为性格,而非身份。

正像是邢岫烟所评价的:

“他竟是生成这等放诞诡僻。从来没见拜帖上下别号的,这可是俗语说的‘僧不僧,俗不俗,女不女,男不男’,成个什么道理。”

有趣的是,岂止妙玉的不僧不俗常受争议,便连她究竟是尼是道都有很多人弄不清楚。几乎所有影视剧里对妙玉的形象设计都是身穿水田衣,手执拂尘,将她打造成一个道姑形象。

然而妙玉来京明明是为了参习观音遗迹并贝叶遗文,可见是佛门弟子;况且岫烟又说:“他在蟠香寺修炼,我家原寒素,赁的是他庙里的房子,住了十年,无事到他庙里去作伴。我所认的字都是承他所授。”住在庙里,自然是尼姑;而她在大观园里的住处名为“拢翠庵”,也不是什么道观;老太太来喝茶的时候也说过:“我们才都吃了酒肉,你这里头有菩萨,冲了罪过。”供奉菩萨而非太上老君,益发可见是尼姑。

——有这许多线索,人们提起妙玉来却仍是一个道姑的形象,这是电影戏曲的误导,但也足可见此人“放诞怪僻”之至了。

综上所述,虽然惜春也“天生成一种百折不回的廉介孤独僻性”(第七十四回《矢孤介杜绝宁国府》),与妙玉“天生成孤僻人皆罕”(第五回《贾宝玉梦游太虚境》)遥遥相对,但两人却不是什么闺密好友。

这两个人“特犯不犯”,一个是在家的姑子,一个是出家的姑娘。她们的生活轨迹是错位的,也是不交行的。但是到了后四十回,她们的轨迹有没有交错呢?更大胆地想一想,会不会互换呢?

也就是说,惜春出了家,妙玉却还了俗,她们的身位掉了个儿,可不可能呢?

可以确定的是,惜春的确是出家了;有争议的是,妙玉有没有还俗?

《金陵十二钗》册子中关于妙玉的判词说:“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红楼十二曲》中则说:“可叹这,青灯古殿人将老,辜负了,红粉朱楼春色阑。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好一似,无瑕白玉遭泥陷,又何须,王孙公子叹无缘。”

既然说“洁”与“空”的素愿都破灭了,自然是反出空门,陷入红尘了。况且左一句“终陷淖泥中”,右一句“风尘肮脏违心愿”,可见妙玉不但是还了俗,而且还极可能是进了风尘场所、勾栏行当。

这在喜爱妙玉的读者心中是很难被接受的,于是有红学家对“肮脏”一词做出百般考据,证明有时不作“污秽不洁”解释,而是“刚直不阿”的意思——就算是这样吧,那后面还有三个字“违心愿”呢,还有“遭泥陷”呢,可见“洁”是怎么都保不住的了。

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贾雨村曾言:

“使男女偶秉此气而生者,在上则不能成仁人君子,下亦不能为大凶大恶。置之于万万人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若生于公侯富贵之家,则为情痴情种,若生于诗书清贫之族,则为逸士高人,纵再偶生于薄祚寒门,断不能为走卒健仆,甘遭庸人驱制驾驭,必为奇优名娼。”

书中奇优不少,蒋玉函与十二官尽在此列,但名娼呢?倘若全书中竟无一才貌双全这奇娼出现,《金陵十二钗》岂不缺典?

同薛蟠打情骂俏的云儿固然不够数,曾经“沦落在烟花巷”的巧姐儿时为雏妓,且很快就被刘姥姥赎身了,也还当不起“名娼”二字,于是,这个重要角色也就只能由妙玉来担任,只有她当得起,也只有让她落到这样的命运,才更能惹人痛惜,称得上是“无瑕白玉遭泥陷”。

那么,妙玉和惜春的生活轨迹是不是就这样永远都没有交叉了呢?这两个“特犯不犯”的出家人,是仅仅彼此做了一个身份对掉、形成一种鲜明对比,还是有着什么更为巧妙而必要的联系呢?

我有一个猜测。就是在贾府被抄时,是妙玉救了惜春,把自己的度牒也就是身份证书给了惜春,让她以尼姑的身份逃走,逃脱了抄家之狱,自己却因而被拖累入罪、当街变卖,沦为娼妓。

这其中的细节,将在探讨惜春命运时再做详述。但这至少解决了另一个疑问:就是妙玉虽然身在荣国府,但她是王夫人下帖子请来的,身在佛门,并不是贾府的什么亲戚内眷,就算贾府被抄,她的处境也最多是逐出府去,仍然回她的牟尼院挂单好了,却因何会受到株连呢?

而倘若妙玉不是受到贾府之累,那她作为佛门子弟,又有些家私傍身,甚至还有两个贴身伏侍的婆子,大不了带着银钱佣人回金陵去,又怎么会“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

除非,她是失去了自己的尼姑身份,也就是失去了护身符。这样,她的命运才会与贾府息息相关,也才会有资格列入《金陵十二钗》正册中,且位置颇为靠前。

同时,妙玉与惜春这两个人的关系,也就更可令人玩味,并顿足再叹了。

七、只为阴阳数不同——贾迎春

贾府四艳中,元春贵为皇妃,探春才干出群,惜春聪敏擅画,唯有二小姐贾迎春,性格懦弱不说,似乎才情也远不如众姐妹。

起诗社,她“本性懒于诗词”,只好管出题限韵,却又没什么主意,于是让丫环随口说个字,选了“门”字韵,又在架上抽本书随手一翻,是首七律,便让大家做七律——只是一件极小的事,也是听天由命的做派;猜灯谜,只有她和贾环答错,贾环颇觉无趣,她却只当作“玩笑小事,并不介意”;行酒令,一开口就错了韵;螃蟹宴,大家赏花钓鱼,她只拿根针在花阴下穿茉莉花儿;园中查赌,别人都无事,唯有她的乳母被查出是首家;抄检大观园,绣春囊的罪魁又是她的丫环司棋——真是好事没她的份儿,倒霉事儿却一件不落。难怪连下人也轻视她、欺负她,背后叫她“二木头”,说她“戳一针也不知嗳哟一声”,赌牌输了钱,敢拿她的头钗去当,出了事,倒敢勒逼着她去向老太太求情。而她应付争吵的办法,就只是拿本《太上感应篇》充耳不闻。

如此可怜的一个人物,乍看起来简直是没有资格入住大观园、晋封十二钗的,难道她就没有任何专长或特别爱好了吗?

其实,是有一项的,就是下棋。

琴棋书画四丫鬟的名字,原是对应了主人的癖好的。最明显的就是惜春的丫头名“入画”,其原因一目了然;探春的丫鬟名“侍书”(又作“待书”),虽然探春喜好书法的描写也很含蓄,但是从宝玉赠送她的颜真卿墨迹及她房中布置可以看出来;元春带进宫的丫鬟叫“抱琴”,虽然关于弹琴之事没有正面描写,但那贾元春乃是“才选凤藻宫”的人物,琴棋书画必然都是有所涉猎的,文中看出诗技平平,大约琴艺是很高明的了。

剩下一个迎春,丫鬟叫“司棋”,而周瑞家的送宫花时,文中借周氏眼光一一写出诸女儿情态,写到迎春时,正遇上她与探春姐妹两个在下棋,可见迎春是颇好此道的。

迎春的屋中摆设虽然没有正面描写,但宝玉在第七十九回徘徊紫菱洲时写的那首伤怀诗中倒是提过两句:“不闻永昼敲棋声,燕泥点点污棋枰。”可以想见迎春的屋子里必是设着一副棋枰,而且从早到晚可以听到下棋声。

这便可以确定了,迎春的专长是下棋。

元宵夜迎春的诗谜中说:

天运人功理不穷,有功无运也难逢。

因何镇日纷纷乱,只为阴阳数不同。

贾政猜是算盘,迎春也应了。但这很可能是她懦弱性格的又一表现,就是明明贾政猜错了,她也碍于礼貌不好驳回,只得胡乱应了个“是”。然而真正的答案很可能是“围棋”。因为只有围棋的黑白子,才可以合得上“阴阳数不同”之语,算盘虽然也可谓之“镇日纷纷乱”,但又哪里扯得到什么阴阳呢?

迎春的懦弱性格,真是自始至终,无处不现。只可叹委曲终不能求全,到底还是摆脱不了“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梁”的悲惨命运。

《红楼梦》现存八十回回目中,只有两条与迎春有关,一个是七十三回《懦小姐不问累金凤》,再一个就是第七十九回《贾迎春误嫁中山狼》。

“懦”是她的性格,“误”是她的命运。二小姐贾迎春这一生,实在是太窝囊、太懦弱、太倒霉了,正像是围棋术语中常说的那句话:“一子错,满盘皆落索。”

她的最终结局虽然在八十回中没有来得及写出,但是判曲《喜冤家》已经说得明白:

“中山狼,无情兽,全不念当日根由。一味的骄奢淫荡贪还构。觑着那,侯门艳质同蒲柳;作践的,公府千金似下流。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

很显然,迎春出阁后,为孙绍祖所作践,婚后一年便死了。但是,迎春再懦弱,毕竟也是“侯门艳质”、“公府千金”,为什么会嫁给如此不堪的一个丈夫呢?

且看第七十九回《贾迎春误嫁中山狼》中对这门婚事的写法:

原来贾赦已将迎春许与孙家了。这孙家乃是大同府人氏,祖上系军官出身,乃当日宁荣府中之门生,算来亦系世交。如今孙家只有一人在京,现袭指挥之职,此人名唤孙绍祖,生得相貌魁梧,体格健壮,弓马娴熟,应酬权变,年纪未满三十,且又家资饶富,现在兵部候缺题升。因未有室,贾赦见是世交之孙,且人品家当都相称合,遂青目择为东床娇婿。亦曾回明贾母。贾母心中却不十分称意,想来拦阻亦恐不听,儿女之事自有天意前因,况且他是亲父主张,何必出头多事,为此只说“知道了”三字,余不多及。贾政又深恶孙家,虽是世交,当年不过是彼祖希慕荣宁之势,有不能了结之事才拜在门下的,并非诗礼名族之裔,因此倒劝谏过两次,无奈贾赦不听,也只得罢了。

从这里看,贾赦发嫁迎春的理由并没有什么大错,那孙家出身军门,有财有势,孙绍祖相貌、体格、功夫、交际手段,样样都好,既在兵部候缺,想必前程远大,作为庶出的迎春嫁得这样一个夫婿,“硬件”上并无不妥。

奇怪的是,孙绍祖已经快三十岁了,在那个年代算得上很“老”了,至少比贾琏大得多,又“家资饶富”,为何却没有老婆呢?书中说他“未有室”,这可能有两种解释,一是不曾娶亲,二是原配死了。其中又数后一种可能性更大,那么,迎春嫁过去等于是做“填房”,同邢夫人、尤氏的身份相似,显然是有“低就”、“下嫁”的意味,贾母和贾政的不满意也就很容易理解了。

真正有疑点的,是贾政所指的“不能了结之事”。其深层含义就是,当年孙家有事求贾家帮忙,遂拜在门下以求庇护。换言之,贾家曾对其有恩。

然而孙绍祖却不这么认为,他非但不报恩,还反咬一口。据迎春归宁时回来转述说:

“孙绍祖……说老爷曾收着他五千银子,不该使了他的。如今他来要了两三次不得,他便指着我的脸说道:‘你别和我充夫人娘子,你老子使了我五千银子,把你准折卖给我的。好不好,打一顿撵在下房里睡去。当日有你爷爷在时,希图上我们的富贵,赶着相与的。论理我和你父亲是一辈,如今强压我的头,卖了一辈。又不该作了这门亲,倒没的叫人看着赶势利似的。’”

如何来理解这番话呢?孙绍祖的话中有几成可信?所透露出来的真正信息又是什么呢?

固然贾家如今已非当年之势,五千两银子也并非小数目。然而贾赦买个嫣红作妾,还出手八百两银子,何至于为五千两银子就卖女儿?那周太监来打秋风,张口就一千两银子,贾琏虽艰难,也还捣腾得出,可见“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也决不至于为了五千两银子葬送亲妹子前程。

因此,孙绍祖的话绝对是欺心昧世之言。至于那五千两银子,大抵也并非完全是空穴来风,最大的可能,就是因那“不能了结之事”求贾家帮忙拆理时,拿来送礼的。如今事情了结,他又翻脸不认账,得了人不算,还想把钱也要回去。

这样的人,民间俗称为“白眼狼”,文人称之为“中山狼”。典出明朝马中锡《东田集?中山狼传》,也就是我们熟知的“东郭先生”的故事:赵简子在中山打狼,狼中箭而逃,遇到东郭先生,向其求救。东郭先生动了恻隐之心,将狼藏在书囊中,骗过了赵简子。狼活命后,却反而要将救命恩人东郭先生吃掉。

因此迎春的判词中说“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子、系”合起来就是一个“孙”字,这姓孙的狼心狗肺,恩将仇报,将来必定还会做出许多对不起贾家的事,只怕除了虐待迎春之外,还有别的反噬行为,说不定贾赦后来获罪,就与孙绍祖有关。

倘或如此,他必定不会让迎春回家通风报信的,那么她在第八十回的归宁,就是对大观园的最后一瞥了。而她对王夫人所说的话,也就成了谶语:“乍乍的离了姊妹们,只是眠思梦想。二则还记挂着我的屋子,还得在园里旧房子里住得三五天,死也甘心了。”

这可谓是二小姐贾迎春留给我们的最后遗言了,怎不让人为之一掬辛酸泪?

八、不闻菱歌听佛经——贾惜春

贾府四艳中,迎春和惜春的结局通常都是没什么争议的,即一个嫁后惨死,一个出家为尼。

第五回《贾宝玉梦游太虚境》看到的册子中,关于惜春的那一页,画着“一所古庙,里面有一美人在内看经独坐”。其判云:

堪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

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

而惜春在全书中第一次开口说话是在第七回《送宫花贾琏戏熙凤》中——

“只见惜春正同水月庵的小姑子智能儿一处顽笑,见周瑞家的进来,惜春便问他何事。周瑞家的便将花匣打开,说明原故。惜春笑道:‘我这里正和智能儿说,我明儿也剃了头同他作姑子去呢,可巧又送了花儿来,若剃了头,可把这花儿戴在那里呢?’说着,大家取笑一回,惜春命丫鬟入画来收了。”

这是全书中惜春的第一句台词,竟然就是“明儿也剃了头作姑子去”。

接着,第二十二回“制灯谜”一段,写明惜春的谜语:

前身色相总无成,不听菱歌听佛经。

莫道此生沉黑海,性中自有大光明。

庚辰本在此有双行夹批:“此惜春为尼之谶也。公府千金至缁衣乞食,宁不悲夫!”

可见,惜春出家为尼的结局无可质疑。但是,她是在什么情况下出家的,又为什么会落得个“缁衣乞食”的惨状呢?

在高鹗的伪续中,惜春的出家相当从容,不但仍住在大观园拢翠庵中,而且还有紫鹃做伏侍丫环,这显然与脂砚“缁衣乞食”的批语相悖,故不足取。

然而这也让我们知道了,倘若家境尚好时,即使惜春心冷意冷,一味倔强地要出家,就像探春说的:“这是他的僻性,孤介太过,我们再傲不过他的。”贾府那么多家庙庵堂,总会为她安排个不错的去处,就如妙玉的家人一样,虽然舍了她,却仍让她带走大量古董宝贝,随身还有两个老嬷嬷、一个小丫头伏侍,绝不至于看她托钵行乞去。

由此可知,惜春的出家,应是在事败之后。

我的朋友佛学专家陈琛曾经写过一本《和尚——出家人的日常生活》,其中有整整一章讨论出家的程序,这里,只引用一小部分:

“首先,出家人必须是一个能够自主的自由人,比如为人子女的,出家前要得到父母的同意;身有官职的要辞去官职;身为奴仆的要解除主仆契约;已结婚的,要解除婚姻关系;如果信奉过其他宗教,要坚决破除,断绝一切来往等。总之,在出家前要摆脱尘世生活的一切拖累,所谓的‘跳出红尘’。

“要出家的也得接受‘健康检查’。患有恶疾的人被认为没有出家的资格。而佛教更加忌讳的是‘黄门’(阉人)。男性(女性)性征不全的人被视为身体不净,是不允许出家的。犯过重罪的人同样不被佛门接纳。

“要受戒的人还得向寺庙交纳一定的戒金,以充戒堂的灯烛香花、戒牒、戒录等费用……”

——可见,俗家人并不是想出家就能出家的,要经过相当缜密繁琐的手续。当然,托人情、有关系的除外,比如鲁智深杀了人,但通过走后门,还是蒙混过关了,也因此有了宝玉为之赞叹不已的那段《山门》唱腔。

其实,这些关于出家的规矩和程序,在《红楼梦》中也有相当完整的体现,比如第七十七回《俏丫鬟抱屈夭风流

美优伶斩情归水月》中写到芳官、藕官、蕊官三人一段,就有很详细的描写:

一时候他父子二人等去了,方欲过贾母这边来时,就有芳官等三个的干娘走来,回说:“芳官自前日蒙太太的恩典赏了出去,他就疯了似的,茶也不吃,饭也不用,勾引上藕官蕊官,三个人寻死觅活,只要剪了头发做尼姑去。我只当是小孩子家一时出去不惯也是有的,不过隔两日就好了。谁知越闹越凶,打骂着也不怕。实在没法,所以来求太太,或者就依他们做尼姑去,或教导他们一顿,赏给别人作女儿去罢,我们也没这福。”王夫人听了道:“胡说!那里由得他们起来,佛门也是轻易人进去的!每人打一顿给他们,看还闹不闹了!”

当下因八月十五日各庙内上供去,皆有各庙内的尼姑来送供尖之例,王夫人曾于十五日就留下水月庵的智通与地藏庵的圆心住两日,至今日未回,听得此信,巴不得又拐两个女孩子去作活使唤,因都向王夫人道:“咱们府上到底是善人家。因太太好善,所以感应得这些小姑娘们皆如此。虽说佛门轻易难入,也要知道佛法平等。我佛立愿,原是一切众生无论鸡犬皆要度他,无奈迷人不醒。若果有善根能醒悟,即可以超脱轮回。所以经上现有虎狼蛇虫得道者就不少。如今这两三个姑娘既然无父无母,家乡又远,他们既经了这富贵,又想从小儿命苦入了这风流行次,将来知道终身怎么样,所以苦海回头,出家修修来世,也是他们的高意。太太倒不要限了善念。”

王夫人原是个好善的,先听彼等之语不肯听其自由者,因思芳官等不过皆系小儿女,一时不遂心,故有此意,但恐将来熬不得清净,反致获罪。今听这两个拐子的话大近情理;且近日家中多故,又有邢夫人遣人来知会,明日接迎春家去住两日,以备人家相看;且又有官媒婆来求说探春等事,心绪正烦,那里着意在这些小事上。既听此言,便笑答道:“你两个既这等说,你们就带了作徒弟去如何?”

两个姑子听了,念一声佛道:“善哉!善哉!若如此,可是你老人家阴德不小。”说毕,便稽首拜谢。王夫人道:“既这样,你们问他们去。若果真心,即上来当着我拜了师父去罢。”这三个女人听了出去,果然将他三人带来。王夫人问之再三,他三人已是立定主意,遂与两个姑子叩了头,又拜辞了王夫人。王夫人见他们意皆决断,知不可强了,反倒伤心可怜,忙命人取了些东西来赍赏了他们,又送了两个姑子些礼物。从此芳官跟了水月庵的智通,蕊官藕官二人跟了地藏庵的圆心,各自出家去了。

这里一步步写得相当清楚:首先芳官等想出家,并不是可以抬脚就走的,须得征求干娘同意,干娘也不敢做主,便又来求王夫人,这就是前边说的第一条:“必须是一个能够自主的自由人”,“出家前要得到父母的同意;身为奴仆的要解除主仆契约”;而后面说王夫人“取了些东西来赍赏了他们,又送了两个姑子些礼物”,便是替她三人交纳戒金了。

然而到了惜春出家时,贾府还有能力替她交戒金吗?她出家后竟要乞食为生,可见混得比芳官等被姑子“拐了去做活使唤”更加不如,这也足可再次佐证她的出家是在事败之后。

但是,出家既然有那么多的限制与程序,惜春作为犯官之女,遁入空门只怕没那么容易。不但没人替她交得起戒金,而且全家入狱,只怕她也没了自由身,不是想出家就可以出家的。

或者说,贾府虽然被抄,但后来还是有翻身的机会的,历史上的曹家就是有过一小段中兴时期,且发还了部分财产,这样,贾府就有可能为惜春交纳戒金,并有资格准许她正式出家了。

又或者说,贾府虽败,然“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曾经有过那么多家庙,认识那么多高僧名尼,这里有一两个念旧情的,帮助惜春出家原是轻而易举的事。

但如果是那样,惜春的身份就该跟她小时候的玩伴智能儿一样,还是可以活得挺从容的,再糟糕也不过落得个像芳官、藕官、蕊官的境遇,给师父做活使唤,如何竟至于“缁衣乞食”呢?

陈琛《和尚》一书中关于“乞食”有一段术语解释:

“佛教对僧人吃的饭分为三种,一是‘受请食’,即僧人受施主邀请,到施主家就食;二称‘众僧食’,即僧人在僧众中共同进食;三称‘常乞食’,即穿戴僧服,带着乞食的钵盂,到村落挨门挨户乞讨食物。在印度,在佛教创始初特别推崇乞食……但是,在中国,僧人只有在外出游方时才‘化斋’(相当于乞食),而寺庙一般都自己有专门的厨房。”

由此可见,惜春既然是托钵沿乞,可以猜想她不是在“有专门厨房”的寺庙长住,只能做游方僧,四处流浪。

为什么会这样呢?

很有可能,惜春的出家另有隐情,是不合法的。最大的可能就是她是在抄家时逃出来的,没有跟家人一起被关进狱神庙或别的地方,而是独自出走,做了尼姑。

这样,她就必须隐瞒身份,不能大大方方正正式式地出家;即使某庙住持或是出于报恩念旧,或是出于贪图小利,冒险帮她出了家,也不敢让她长期居留。因此她只能外出游方,四处“挂单”。

然而“挂单”,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和尚》中关于“僧人的户口档案”也有诸多规定:

“自唐朝以后,建寺、度僧及度僧人数都要得到政府的批准……

“政府批准的‘官度’有两种情况。一是每家寺院每年有一定的度僧名额,在这一限额内度僧算是合法的;二是皇帝在重大庆典及其他特殊情况下,恩赐某地区或某寺院可以度一定数量的人为僧,这称为‘恩度’或‘赐度’。恩赐度僧的记载在唐宋时代极为普遍。凡是官度的僧尼都要有政府发放的证明文件,这就是度牒。

“度牒的发放从唐宋开始,一直延续到清朝初年……除了度牒,政府还有对僧人进行管理的僧籍制度。僧籍由祠部管理,每隔几年就要清查重造一次。僧籍的内容包括僧人的法名、俗姓、籍贯、所习经业、所在寺名、寺中定额的僧人人数等项。如果僧人身死或还俗,当天就要报送祠部,注销僧籍。

“后来,明代对僧籍的管理更加严格。不但天下寺院要上报僧籍,而且在全国范围内编造‘周知录’。也就是由京师的僧录司将天下僧寺尼庵及所有的僧人一一辑录。在每位僧人的僧名之下,记录着他的年龄、姓名、出家的时间及度牒的字号。这本‘周知录’编成之后,颁发给所有的寺院。这样,凡有游方僧人前来寺院‘挂单’,寺院就要查问这位僧人来自哪座寺庙,叫什么,多龄多大等,然后根据‘周知录’核实。如果册子里没有这位僧人的名字,或者其他方面不符合,就认为是欺诈行为,可以把他缉拿,送到官府去。”

上述可见,出家的名额相当严格,纵使惜春到处游方挂单,也必须有“度牒”,但是她的“度牒”从何而来呢?可以肯定不是正常颁发的,只能是伪造,或者冒认。比如《水浒传》里,武松就冒认了一个僧人的度牒做护身符。

可能某庙中有个尼姑死了,或是还俗了,住持没有及时向官府报告,“注消僧籍”,而是将度牒给了惜春,但又不敢长期收留她,只是让她有了一个游方的身份,得以苟活逃生。

这个帮助她的人,可能是随意的一个僧尼,也可能是前八十回中出现过的人。而最有可能的人,就是妙玉。

当初妙玉来京,原是冲着“因听见长安都中有观音遗迹并贝叶遗文”的,这和惜春判曲中的“闻说道,西方宝树唤婆娑,上结着长生果。”何其相像?

可以试想一下,倘若在抄家时,惜春因年纪小而惧祸逃走,但又逃脱不出,妙玉仗义相救,把自己的度牒给了她,让她冒充尼姑逃出贾府,躲过了入狱厄运,而妙玉自己却因为失去了身份,而被官府变卖为娼。但惜春也因名不正言不顺,虽然出了家,却没有安身庙宇,只能四处挂单,托钵乞食。

可叹世上到底没有净土,无论妙玉也好,惜春也好,终究都是“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啊!

喜欢《西岭雪探秘红楼梦》吗?喜欢西岭雪吗?喜欢就用力顶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