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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城市君王神灵 (4)

小说: 儒教与道教      作者:(德)马克斯.韦伯

不过,反倒是非人性化受重视的程度在不断加深。这种非人性化,即拥有非凡力量和最高地位的神灵身上,所体现出的人性以外的特征。公元11世纪的时候,依然有人在儒家的哲学中坚持神灵人格化的观点。12世纪,中国出现了一位儒家学者,他就是信奉唯物论的朱夫子——朱熹。著有《圣谕》的康熙皇帝还把他视为儒家哲学的权威人物。神灵人格化的观点受到其思想的影响,从此便销声匿迹了。神灵观念经历了从人格化向非人格化发展的过程。而这个过程,正是在人格观念残余的长期伴随下完成的。以后,我们会对这一情况进行讨论。

然而,非人格化恰恰是官方祭祀体现出的主流特征。最初,“太阳神的属地”指的是太阳神居住的地方,就位于闪族人居住地以东的地方。那里拥有天然的水源和肥沃的土地。地面上能够给农民带来收获的便是土地。作为地方性的政治团体,地域是对其进行划分的标准,而当地的乡土神则是他们崇拜的对象。在这里,为农民守护土地的太阳神变成了带有地方性的乡土神。但是,土地在闪族人的观念里是一种“财产”,归属于神灵。在中国,上天被设想成了这样一种角色,它有灵性,却不具有人性化的特征。它与掌管上天的某位天神之间是相互竞争的关系。不过,这样的上天在闪族人的观念中是不存在的。

以色列人信奉的神灵是耶和华。最开始的时候,耶和华住在高山上,掌管着自然灾害和风暴。后来,他为了帮助英雄,在战场上呼风唤雨。用自己的祭司作为中介,他与以军事实现征服的人达成协议,结为同盟,为这类人提供庇护,成为他们的守护神。所以,一直以来,他把对外政策牢牢掌控在自己的手中,使之成为属于自己的领域。在耶和华的众多先知中,最优秀的都是政论家。在美索不达米亚国家极为强盛时期,先知们把这些国家视为可怕的洪水猛兽,并非常关心对外的政策问题。耶和华最终的形象,就是在经历这种情况后才得以形成的。由于冲突剧变下民族的前途、战争都属于外交与政治事务,所以他把自己活动的空间设定在了外交和政治方面。

不过,一直以来,以色列民族所建立的国家由于实力弱小,始终在强国的夹缝中生存,不得不依附并对这些实力强大的国家屈服。对于这样弱小的国家来说,依靠自己的力量去创建一个世界性的帝国是完全不可能的。因此,耶和华升级,变成了一个“世界性的神灵”。作为一个非凡的控制者,就算是在对命运控制的方面,即使是自己亲自挑选的民族,在他看来也只是一种被造物。耶和华会根据他们在一定时间内的一举一动,或是赐予祝福和庇佑,或是施以惩罚。无论是祝福还是灾祸,都不会是永恒不变的。

与之相比,中国虽然在历史上也曾多次遭受战争的洗礼,但总体来说,它一直处于相对安宁的状态。而且,它是一个世界性的帝国。当然,早在中国文化的最初阶段,便体现出对纯粹武力的崇尚。在中国被称作“官”的士,其最初的本义就是“勇敢的士兵”。按照礼仪规定,皇帝讲授知识的地方被称作辟雍,也就是后来的“讲学堂”。这个用于讲学的地方在一开始的时候看起来更像是“男子们聚会的场所”。世界上几乎所有崇尚军事或是游猎的民族都存在这种场所,那里聚集着军队中年轻的士兵。他们离开家庭,作为预备人员组成兄弟会驻扎在军营之中。当然,这些年轻人必须通过一些考验。而后,他们会举行标志着男子成年的“冠”礼。冠礼是六礼之一,在《仪礼》中有对一篇名为“冠礼”的文字对这种礼仪进行了详细的记载。

至于具有典型特征的年龄层制度,我们依然无法得知其真实发展的程度。不过,我们根据词语的来源推断,最初,似乎家族以外的祭祀是不允许妇女参加的,她们只能从事农业耕种一类的活动。显然,具有卡里斯马性质的军事统帅的住所,就是上文中所提到的那种男子聚会的地方。在这个地方举行类似于受降的外交活动。他们也把战争中使用的兵器或是诸如敌人耳朵之类的战利品存放在这里。专门为年轻士兵准备的射箭训练,也在此处按照一定的规律编组进行。君王和诸侯的随从与官员,便是按照这种射箭训练的成绩挑选出来的。因此,射箭活动所具有的重要礼仪作用一直保存到近代。尽管不肯定,但祖先的神灵仍有出现在那里的可能,并告诫、指点自己的子孙。假如上述说法都是真实的情况,由此我们便可以确定与之对应的原始母系制度情况的真实性。现在看来,“母权制”的出现是由于父系造成的。在出现“母权制”的所有地方,最初的起因都是父系由于军事活动忽视了自己的家庭。当然,这已经是极为久远的历史了。

在战争中,马匹最初的用途是作为动力使得战车前进。后来,对马匹的使用达到了极致。以至在包括爱尔兰的全世界范围内,步兵遭到了战斗英勇的个人骑兵的冲击,也由此瓦解了上述的那种年轻步兵聚会的场所。从此,孤身奋战的英雄受到了众人的推崇和尊重。他们接受过超凡的训练,并用价格不菲的武器装备自己,体现着个人英雄主义的色彩。

但是,这种具有典型“荷马”特征的时代在中国也早已是尘封的过去了。在“荷马”时代的希腊、中世纪的欧洲,出现过具有个人主义特征的社会制度。导致这种社会制度出现的直接原因就是战争中对骑兵技术的运用。而在中国、美索不达米亚以及埃及地区,这种情况则都不曾出现。

在当时,似乎有一种具有决定性的力量起到了平衡的作用。这种力量来源依赖于君主和官僚的直接统治,以及对水利的整治。不过,有一点与印度地区非常相像,即各个地区负责战车、盔甲和士兵的供应。在西方,封建组织中的个人契约是骑兵存在的基础。在这里,骑兵的存在是基于对前方作战必须进行支援的义务。而且,政策对这种义务有明确的规定。

“道德高尚的男子”,也就是孔子所说的君子。这类人曾经接受过军事训练,是骑士。不过,由于呈现静态的现实经济生活所带来的压力,使得中国的战神不堪重负。在这种重压下,他们始终未能成为像奥林匹斯诸神那样顶级的神灵。中国的皇帝重视耕种,亲自进行与耕田有关的仪式。这表明,武士般的君主已经不再是他所要充当的角色,他早已成为了一位神灵,为农民提供庇佑。纯粹的神话从来不曾对生死产生过决定性的影响,意识形态随着儒士传统逐渐向和平主义转化。而且,这一情况反之亦然,同时,我们即将会看到逆转的情况。

于是,特别是封建制度被消灭后,天神的形象发生了变化。在民间的信仰中,天神被看做是一种可以对当权者提出诉讼的理想法庭。在这里,人世间的官员,无论是掌握最高权力的皇帝还是职位最低的官员,都可以被控告,并接受审判。这与埃及神灵的情况如出一辙。从官僚制度的角度出发,埃及人最恐惧的诅咒,便是由穷人和饱受压迫的人群发出的。在美索不达米亚地区,这种情况也同样存在。只不过相较之下,不如埃及那么明显。在与之相邻的以色列,其伦理也受到了这一点的影响。我们会看到,受到此影响形成的观点成为了一种大宪章(1215年英王约翰颁布的自由宪章),一种令人恐惧的,能用来帮助百姓的工具。老百姓可以据此作为武器,对抗所有的官员、特权享有者和经济富有者。而且,它还是一种非常独特的标志,同时代表着和平的信念与官僚制度。

在一个时期内,所有的战争都真正完全属于人民。这样的时代曾在中国出现过,但是,也只是出现在遥远的过去。即使在官僚制度成为国家制度后,中国的战争时代依然持续着,不曾中断、停止。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后来,中国军队曾踏上印度的土地,甚至纵深侵入到中亚的土耳其斯坦地区。通过早期记载的史料和文献,我们可以了解到,在战争中表现英勇的士兵会受到很高的荣誉和尊重。事实上,将军取得胜利后被推上皇位的事情在中国的历史中并不少见。不过,有确切官方记录的只有王莽。他主要活跃于公元元年前后的一段时期。战功卓著的将军取代皇帝的方式有很多种,或是通过礼仪获得承认,或是直接推翻有悖礼制的皇帝。不过,总的来说,这类权力的更迭都是通过礼仪形式的改变来实现的。

对于中国来说,公元前8世纪至公元前3世纪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时期。因为这个时期关乎到中国精神文化的最终成形。此时,周王由于政治上的昏庸无能,他在帝国的统治地位已经形同虚设。一个由诸侯结成的、松散的联盟就是帝国当时的政治情形。虽然,诸侯们表面上依旧承认周王手中拥有自己必须遵从的宗主权,但各个诸侯之间早已为争夺盟主之位反目成仇,同室操戈。

周王在担任宗主的同时,还兼任着正统的最高祭司的角色。在这一点上,中国完全不同于西方的神圣罗马帝国。不过,罗马教皇卜尼法斯八世曾提出教皇权力高于世俗君主的观点。该观点中的教皇倒是与此时周王的情况相似。而且,这一重要的事实可以上溯到史前时期。对于周王来说,身兼最高祭司的职位正是自己得以维持宗主地位的原因。当时,各个诸侯国文化的规模和实力不等,而且处于不断地变化之中。所以,担任最高祭司的周王便成为了统一各诸侯国文化的基础条件。最起码从理论的角度来说,礼仪的平等作为一种粘合剂促进了这种文化上的统一。正是由于统一了宗教,那些豪门贵族才得以自由的往来于诸侯国之间。也就是说,在礼仪的框架下,贵族出身的人能够自由的到不同诸侯国做官,为不同的诸侯服务。在西方,中世纪的时候也曾出现过同样的情况。

后来,公元前3世纪的时候,一个统一的帝国建立了。此后,帝国也曾陷入分裂的局面。不过,分裂期都非常短暂。所以,从原则和理论上来说,帝国的统一使得国家重新获得了安定和平静。至此以后,帝国内再无出现“合法”战争的可能。而防御、抵制和征服帝国边境的蛮夷部族,对于中央政权来说,则是一项纯粹保安性质的、必须执行的任务。于是,“天”作为神灵,在中国信仰中不再以英雄的形式出现了。英雄式的神灵是一种感性的存在。当人们陷入战争、胜利、失败、流放和想家的境遇时,这种神灵会备受推崇。而且,它往往会在民族对自身外交和政治前途命运感到迷茫困惑的时刻出现。从原则上来说,那种前途命运从长城修建之后,既不那样绝对感性化,也非原先那般重要了。当然,蒙古人入侵时期除外。

这是非常神奇、无法想象的情况,尤其是在宗教冥想处于和平发展的时期。在人们看来,民族在外交和政治方面的前途命运已经不会随时可能产生危险,并危及自己的生存。或者可以说,它已经成为了被克服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它早已不再是老百姓最关心的事。因为,不论是以篡权还是入侵吞并作为取得帝王之位的方式,对于老百姓来说,也只是自己的君王发生了更换,换种说法,就是改变了向百姓征收赋税的人,整个社会的社会制度则没有任何的改变。所以,有观点认为,正是由于神灵的庇护和启示,中国的政治和社会制度才能在几千年的过程中始终如一,保持不变。

以色列的情况与中国有相似之处,他们信奉的神灵同样非常关心社会的内部关系。比如说,一旦信徒们破坏了由神灵制定的、拥有久远历史的联邦制度,那么,战争带来的灾祸便会作为神灵对信徒们的惩罚,降临到他们的头上。不过,相比之下,对联邦制度的破坏也只能算是各类罪恶之一,它远没有偶像崇拜重要。在中国,这一情况则恰恰相反。在这里,悠久的社会秩序是上天的全部,是它的唯一。

对于感性的命运来说,突然的变化虽然让人悲喜不定,但上天并非导致这种突变产生的根本原因。可以说,上天是一个保护者,维护着古老的制度永恒不变,并保证制度所产生的效果不受影响。同时,它还是一个守卫,为理性和规范的统治以及安定繁荣的社会提供保障。所以,社会的动荡、不稳定就是命运突然变化的具体表现,并被看做是魔鬼作恶的典型情况。有一种力量,因为具有非人格化的特征,使这种力量不同寻常,它超脱尘世又严肃庄重,令人生畏。更重要的是激情,尤其是“愤怒”——耶和华最重要的特征,在这种力量中根本不存在。在中国人的观点中,正是这样一种力量能给社会带来安定,并维护国家秩序的稳固。然而,对鬼神的信仰之所以能在中国占据主导地位,恰恰是因为上述的政治基础对此起到了促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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