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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述而 (2)

小说: 论语禅      作者:曾琦云,倪新兵

菩萨要普度众生,自然要能够博学多识,才有本事去帮助众生。一个利益众生的菩萨,如果没有自己的事业,他自己的吃饭问题都不能解决,还怎么去利益众生呢?所以中国历代的高僧,虽然已经出家,可他们中很多人都有个人的特长,为国家和人民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僧人科学家一行,他在青少年时期就刻苦好学,掌握了渊博的学问。他曾经到长安城内藏书很多的元都观借书阅览,稍后他为了学习数学知识,又徒步跋涉几千里,寻访知名的人去请教。因为勤奋学习,使一行青年时期就以精通天文、历法而相当出名。他是世界上第一位测量子午线的人,并在大规模实地观测和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制订了新历——《大衍历》。

再如湖南双峰县中医院陈玉医生,他实际是一位隐藏尘世的禅师,他从小出家,取名“三昧”。三昧译为正定,即离诸邪乱,摄心不散的意思。三昧禅师在解放后到双峰,那时很多和尚还俗,三昧禅师虽然也穿上俗家衣服,但他始终独身。他作为一个隐藏尘世的和尚,到双峰后创立了中医联合诊所,以其神奇的针灸医术救死扶伤,很多在死亡线上的人被他救活过来。行医五十年,获得名老中医的称号,受到党和政府的表彰和奖励。改革开放后,他才恢复出家人的身份,并在县城募建双胜寺。像这样一个出家人,同时又是一个医生,以行医来实践佛教的菩萨道。最后善终正寝,遗嘱遗体不埋,三年开棺。今天开馆后,果然金刚不坏,成为湖南省唯一的肉身菩萨。

孔子要学生们全面发展,佛陀亦要弟子们学会“五明”知识,语文学的声明、工艺学的工巧明、医药学的医方明、论理学的因明、宗教学的内明,这些知识都要学会,释迦牟尼在年轻的时候就通晓了五明。所以佛陀和孔子一样都是素质教育的鼻祖。

论语禅:

修行者要德智体全面发展。

万法平等

子曰:“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

孔子说:“自愿拿点薄礼来见我的人,我从来没有不给他教诲的。”

孔子坚持有教无类,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打破“学在官府”,兴办私人教育的人。

在中国历史上,孔子是第一个打破“学在官府”,兴办私人教育的人,他无私地把一切知识平等地传播给人民。孔子一生坚持“有教无类”的教育方针,其教育对象什么人都有。孔子说:“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他招收的学生,许多都是出身低微的下层民众。孔子开一代学风,使那些渴求知识而又无法入官学的人们获得了教育的权利。

孔子的学生中出身贫贱的很多,他最得意的学生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论语?雍也》),仲弓其父为“贱人”,家“无立锥之地”(《荀子?非十二子》),子路是“卞之野人”(《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原宪居鲁“环堵之室,茨以生草”,“上漏下湿,匡坐而弦歌”,曾参居卫“温袍无丧,颜色肿哙,手足胼胝”(《庄子?让王》),公冶长曾“在缧绁之中”(《论语?公冶长》)。

对于“束修”的解释学术界已经有很多不同的看法:最传统的说法是十条干肉;还有的说是指人到十五岁束发,“束修”就是指十五岁的儿童;南怀瑾认为“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凡是那些能反省自己,检束自己而又肯上进向学的人,我从来没有不教的,我一定要教他。南先生的解释有道理。我们认为,不管怎么解释,都说明孔子是坚持“有教无类”的教学方针,他在教育上的改革开放,使许多平民子弟都接受了教育。孔子实际是不看什么“束修”的,如果你是颜回,虽然那么贫穷,可孔子反而称赞他是自己最好的学生。

有教无类的教育方针,相当于佛教的万法平等。“法”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它的本体是平等的。孔子说:“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阳货》)孟子提出了性善论。孔子虽未论及事物的本质,但他透过现象揭示了事物的本质。孔子所说之性是指人的“气质之性”,既然成为人类,当然其气质是相近的。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即指此也。由于环境的不同和变化,就出现了很大差别,形成了各自不同的习气,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性的本源就是天道,无善不善之分,非言语所能说出,所以孔子不说。虽然不能说出,但是只要尽到人的善性,就能够渐渐接近本性。到这里,孔孟之道与佛道就殊途同归了。他们进入了万法平等的宇宙实相,破除了人我之间的界限,引出了永无休止的仁心或慈悲心,无时无刻不以平等心去随缘度化教育众生。

在印度历史上,佛陀也是第一个打破门第观念,使所有的人都有接受教育权利的人。古印度等级森严,人分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四等。婆罗门地位最高,主宰一切,首陀罗地位最低,称为“不可接触的人”。佛陀于菩提树下成道之后,指出一切众生都有如来智慧德性,喊出了众生平等的口号,并在实践中把自己所证得的智慧像甘露一样洒向一切众生。在佛陀那里,每一个人都可以获得教育,每一个人的智慧潜能都能得到开发。

佛陀的教育对象,更加广泛,国士、商,以至强盗、妓女、罪犯、神仙、大象、毒蛇、飞鸟、禽兽无不纳入教育之中。《金刚经》云:“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若非无想,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这些教育的例子,不胜枚举。

论语禅:

有教无类,万法平等。

众生的导师

子曰:“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

孔子说:“不到他用心思考想弄明白而又不得其义的时候,不去开导他;不到他心里想说而口里却说不出来的时候,不去启发他。教给他一个方面的东西,他却不能由此而推知其他三个方面的东西,那就不再重复教他,让他自己去想。”

愤,苦思冥想而仍然领会不了的样子。悱(fěi),想说又不能明确说出来的样子。

这就是孔子作为一个教育家的本色,他是众生的导师,善于运用启发式教学原则。对这一原则,颜渊体会最深,他说:“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夫子循循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欲罢不能。既竭吾才,如有所立卓尔。虽欲从之,未由也已。”(《论语?子罕》)。

孔子善于“启发式”教学,他反对“填鸭式”、“满堂灌”的做法。孔子传道,基本上是与学生们讨论,他不像现在老师站在讲台上,学生们静静听课。孔子让学生们自学,不到他用心思考想弄明白而又不得其义的时候,不去开导他;不到他心里想说而口里却说不出来的时候,不去启发他。教给他一个方面的东西,他却不能由此而推知其他三个方面的东西,那就不再重复教他,让他自己去想。

佛教应该是佛陀的教育,佛陀不是神,他也像孔子一样是一个教育家。与其说佛陀是教主,不如说佛陀是众生的导师。佛陀与孔子一样,他们作为众生的导师,都有善于使用启发式教学的特色。

第一,启发引导,层层深入。孔子与佛陀对学生的提问,总是启发诱导,步步深入,使学生看到问题的本质,以至了悟到最高智慧。子路问什么人是君子,子曰:“修己以敬。”曰:“如斯而已乎?”曰:“修己以安人。”曰:“如斯而已乎?”曰:“修己以安百姓。修己以安百姓,尧舜其犹病诸!”佛陀在《楞严经》里“七处征心,十番辨见”,针对阿难的疑问,将心在何处,步步展开,最后和盘托出,以觅常住真心。在《大宝积经》里,佛陀与妙慧童女一连串问答,揭示了十点世出世间的妙谛。在《金刚经》里,佛陀针对“应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的问题,发挥精譬的言论,深入浅出,娓娓动听,阐述了“应无所住而生其心”的深刻含义。

第二,以近取譬,由此及彼。孔子与佛陀的教学内容都是大道理,要弄懂人生和宇宙的大道理,枯燥无味的空洞说教肯定是行不通的。因此,孔子和佛陀经常用譬喻、寓言来说理,由此悟出深刻的哲理。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论语?子罕》)这里取一去不复返的流水为比喻,说明人生光阴易逝,由此教育学生爱惜光阴,发奋努力。佛陀更是运用譬喻说理的能手。在《华严经》和《涅槃经》里就有千种以上的譬喻,《百喻经》就是一部专门用譬喻来说理的书,鲁迅曾经捐资助印并校对这本书(见《鲁迅全集》第十卷),他还称赞释迦牟尼真是大哲,过去我没有解决的问题他都为我解决了。

第三,立于中论,不偏不倚。这是孔子与佛陀的思想方法,也是他们的教学方法。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要不左不右,始终立于中间。不随左右,保持独立清醒的头脑,这就把握了一种自觉的学习方法。孔子说:“攻乎异端,斯害也已。”(《论语?为政》)纠正了走向两端的错误,祸害就自然消失了。子贡问孔子:“师与商也孰贤?”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曰:“然则师愈与?”子曰:“过犹不及。”(《论语?子罕》)说明了“过”与“不及”都是不对的。佛陀也同样如此。他引导学生不要走极端,世界既不“有”,也不“无”,空与色是不二的,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因此,他对执“断”的学生说“常”,对执“常”的学生说“断”,立于中论,不走两边。有了这种思想方法和学习方法,学生就很容易独立冷静正确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论语禅:

菩萨就是众生的导师,将陷于痛苦中的众生导向快乐的彼岸。

做自己的主人

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孔子说:“富贵可以求得的话,那么即使去做最低贱的事,我也愿意干啊!如果不能求得,我还是要坚持自己的志向,去做我喜欢做的事。”

什么是“执鞭之士”?

“执鞭之士”是什么意思?我们认为“士和事,古字通用。”

《周书?康诰》的“见士于周”,就是“见事于周”的意思。以此类推,那么孔子所说的“执鞭之士”,就是“执鞭之事”,意思指地位低下的职事。如果解释为士君子的士,显然不通。

清朝钱玷《论语后录》说:“执鞭有二义:《周礼?秋官》:‘条狼氏下士八人’,其职云:‘掌鞭以趋僻,王出用八人夹道,公六人、侯伯四人、子男二人。’此一义也。《地官?司市》:‘人则胥执鞭度守门,此一义也。”前者即是指驱使行路之人让道的小吏,后者即是指市场的守门卒。

朱熹说:“执鞭,贱者之事。”

所以,我们以为译为“低贱的事”比较适宜。

子夏说:“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这“命”实际就是因果规律,也就是说人不能违背因果,善因必有善果,恶因必有恶果。所以富贵不是人可以“求”来的,钱不是人“赚”来的。只有种了善因才有善果,也才有富贵。前世做了善事,上天就会给予善报,所以富贵在天。上天虽然有奖惩的权力,但仍旧不能离开因果。人都有命,这里说的“命”实际上也是因果规律,因果是不能改变的,否则命运就是不公平了,种了恶因还得善果,这天还公平吗?所以富贵是不可求的。

如果靠投机钻营或损害别人利益等不正当手段去求富贵,这样的富贵更如早上的露水一瞬就不见了。例如做强盗抢劫了财物,眼前好像发财了,好像改变了命运,但是因为他种了恶因,必然要得到恶报,不义之财,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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