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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对酒当歌,弟子几何(4)

小说: 邻家老二名孔丘      作者:无语

孔子所说的休息场所,是坟墓。君子也在那里歇脚,小人也在那里歇脚,迟早有一天,都是要在那里歇脚的,急什么呀。

子贡尚谈,子路尚勇。

孔子询问他们的理想。

子贡表示,愿意身着素衣白帽,无须一件兵器,不费一粒粮食,斡旋在战火弥漫的两国之间,使两国相亲如兄弟。

子路表示,愿意身佩羽箭,在震耳的战鼓声中,在翻飞的旌旗下,身先士卒,翩跹冲阵,割掉敌人的耳朵。

一武一文,颇得孔子赞许。

子贡在他的后半生里,从政从商两不误。子贡显赫于政坛后,做事有不合孔子之意处,比如,子贡想要废除大典中作为牺牲的羊,孔子予以批评反对,说:“你疼惜那羊,我却更珍爱这礼。”

尽管如此,这却不能影响他们之间的情感依赖。

子贡把孔子看成最理解他的人。

孔子把子贡看成最能倾诉心声的人。

子贡不在孔子身边时,孔子会感到寂寞。

孔子不在子贡面前时,子贡会感到忧愁。

这种无声的守望,穿越了时空,让人不忍或忘。

6.曾子,孔子的嫡系传人

孔子的学生中,有两对父子,一对是颜路与颜回,一对是曾皙与曾参。

曾皙在众弟子中别具风姿,因为他有着飘逸的出世思想。

一日,孔子问弟子们被重用后将会做什么。

子路一马当先地抢着说,我愿意教导百姓,让他们个个勇敢善战,又个个知礼。

冉有静声静气地谦虚道,我愿意教导百姓,让他们个个富裕丰足,至于修明礼乐,还需等待贤人君子。

公西华羞赧拘谨地低声说,我愿意穿礼服、戴礼帽,以小小司仪的身份,从事宗庙祭祀的工作。

曾皙怡然自若地朗声道,我愿意和五六个同道者行走在春风里,带着六七个小孩到沂水里洗澡,在舞雩台上吹凉风,然后慢悠悠地一路走,一路唱歌,回家去了。

“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

孔子油然叹道,我和曾皙的想法是一样的呀。

孔子一生追求仁政大梦,以儒家思想,积极入世;然而,在他的灵魂里,还隐藏着另一个孔子,以道家思想,向往出世。

入世的孔子,心里装着苍生,所以,他站在了世人前面。

出世的孔子,心里装着自身,所以,他隐在了世人后面。

所以,我们看到的孔子,永远奔波劳碌。我们看不到的孔子,永远孤寂地眺望在红尘之外的一隅。

在泱泱《论语》中,只有两个人被称为“子”。

一个是孔子,一个是曾子。

曾子不是曾皙,而是他的儿子曾参。

曾参之所以拥有这样至高无上的地位,与他传承了孔子的“孝”道有关。

曾参小时候就孝敬父母,但是,孝得好,孝得不对,犯了和子贡一样的错误。

曾参随曾皙在瓜地里锄地时,把瓜苗铲掉了,曾皙很心痛,随手举杖就打曾参。曾参见父亲生气,很惭愧,也不躲,跪在垄旁干挺着。曾皙未料曾参不躲,杖已落下,瞬间难收。曾参年幼,当即晕倒。稍后醒来,曾参看到父亲不安,随即欢欢喜喜地爬起来,给曾皙行礼,向曾皙问安。看到父亲还是不放心,回家后,曾参又弹琴唱歌,故意把声音放得很高,让父亲感觉到自己的确身体无恙。

此事传到孔子耳中,孔子非常不高兴,拒见曾参。

曾参甚为惶恐,他不愿父亲生气,也不愿老师生气。他是个孝顺的学生。他于是请其他同学向孔子求问。

孔子讲了一个故事:

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城,城里有个老头,是个瞽瞍。瞽瞍有个儿子,叫舜。舜侍亲甚孝,每次瞽瞍需要舜时,舜都及时地出现;但每次瞽瞍要杀舜时,都没有一次找到舜。用小树杈打舜,舜就受着;用大棍子打舜,舜就消失了。如此,瞽瞍就没有机会犯下不遵父道的罪过,保全了父亲的名声,舜也保全了孝子的本分。可曾参看到父亲大杖飞落,却不知爱惜身体,不去躲避,若因此而死,岂不是陷父亲于不义?这哪里还是孝呢?分明是最大的不孝!

学生们恍然大悟,曾参认识到了过错,诚恳地向孔子拜谢,向父亲请罪。

曾参还做过一件“不孝”之事,即卧冰求鱼。

当时,父亲曾皙正在从孔子求学,由曾参养活母亲。严冬时,母亲病了,想吃鱼。曾参顶着鹅毛大雪来到集市,以身上的棉袍,换来几文钱,但不巧集市上并无卖鱼者。曾参便来到河边,扒开积雪,脱掉衣服,用胸膛去暖化厚冰,待化出冰洞后,捕上一条鱼来。

或许此事迹近传说,或许当时孔子还不知曾参此人,总之,曾参在差点儿冻死后,已是孝名千里了。

曾参跟随孔子周游到楚国时,一日莫名心悸,猜想是母亲想念自己了,于是拜别孔子回鲁国,果然看到母亲正倚门痴望,由于思子过度,把自己的手指头都咬下来了。

曾参将此事告知孔子。孔子感叹道,曾参之孝,已到了感动万里的地步。

世界有了曾参,也才有了孔子所作《孝经》。

曾参一生两次为官,每次,都因父母的原因而发生情绪变化。

起先,他在鲁国,在地方,做个芝麻官,工资低廉,只有区区三釜,但却很快活,因为父母都能与他共享。

后来,他在楚国,在中央,做行政要员,薪水奇高,足有满满三千钟,是以往工资的一万倍,但却很忧伤,常在楚国面北而跪,暗自垂泪,因为父母都已去世了。

曾参原本就孝,师从孔子掌握了孝的方法后,就更加会孝了。

曾参原本就诚,师从孔子掌握了诚的内涵后,就更加会诚了。

一日,他的妻子答应给孩子吃猪肉,但却食言了。他得知后,当即磨刀霍霍,从猪圈中把猪赶出来,杀掉了。

若要孩子诚信,首先自己要诚信。这是曾参的理论。

顿时,曾参在亲子教育方面,名声大振——遗憾的是,不是颂扬声大振,而是讥讽声大振。

但在这些浊音中,有一个清亮的宏音,劈开了浓雾厚翳。

是孔子的声音。

孔子称道说:“君子不因为利益而舍弃大义,如果都像曾参这样,这个世界就不会滋生耻辱了。”

曾参这辈子,就靠这句话活了。

他一直牢牢地记着这句话。

父母老迈后,曾参放弃了高薪为官的机会,留在家里赡养父母,鲁国国君见他寒酸得实在不成个样子,决定拉拢这个让孔子得意的学生,派人给他送些没有补丁的衣服。

鲁君屡次派送,曾参屡次谢绝。

他对满头大汗扛着衣服的使者说,他不能因利害义,无故受人礼物,难免受人所制,如此,就会失去自在安逸的生活。

曾参很哲学地表达了一个后现代思想:我穷故我在。

孔子再度欣悦地评价曾参,他这个人啊,有志气,对他,我没有什么可告诫的了,他一定能保全终生的气节。

曾参的确不辱孔子之言,而且,他对孔子之道的领悟,日臻圆融深入。

当孔子说:“吾道一以贯之。”曾参立刻心领神会:“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神通意契,拈花一笑。

曾参诚惶诚恐地学习,又不拘泥于所学,先后提出了新锐的修养方法。其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是,“吾日三省吾身”。他还提出了“慎独”的概念,追求正心诚意。

曾参成为了儒家道德规范的捍卫者,他站在孔子创造的文化阵地上,成为了一个文化狙击手,狙击不合规范者,扶助合乎规范者。

曾参最大的贡献之一还在于,他专心教导孔子之孙子思,将孔子的思想,一一传授给子思,保全了儒家文化的许多精萃。子思后来撰写出了震惊世界的著作——《中庸》。后来,子思又传学于孟子,光大了儒学。

今天,我们穿行在现代都市的灯红酒绿中,穿行在数字生活中,穿行在赤裸裸的人际关系中,我们的精神,我们的身体,常常有所游离,有所偏差,这时,我们用来校正自己的,端正自己的,就是千年前的中庸之道。

曾参早年,妻儿相伴,生活温煦;曾参晚年,耿耿青灯,孑然度日。妻子走了,儿子成家了。

妻子不是主动离开,而是被迫离开的。他要与她离婚,她没有办法,当时还没有婚姻法来保护她,她挎着小包袱,掩面涕泣着哀哀而去了。

曾参这起离婚事件,在古代,是比较火的一个八卦新闻。离婚的核心,就一个问题,不是外遇,不是感情不合,而是一碗羹在作祟。

曾参的太太蒸了一碗嫩藜做的羹,曾参嘱其蒸熟,她偏偏未蒸熟,好像宿命一样。曾参誓要休她。

有人来调和,说太太并未犯七出之条,这么点儿小事,就算了吧。

曾参说,就是因为小事,我才要休她。我让她把羹蒸熟,她都不听我的话,何况大事呢。

犟牛似的,到底把太太休出门去了。此后,“取次花丛懒回顾”,不再思娶。儿子怜其孤苦,劝他再续夕阳红,他执意不肯。理由是,担心自己也会做错事。

这是表面的原因吗?还是因为内心深处也有着一丝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思绪呢?

我们宁愿相信这位飘逸的君子,是“半缘修道半缘君”的。

“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这是出自《诗》中的一句话。这句话,好像就是为曾参准备的。他的一生,就隐现在这十二个字中间。

曾参临老病重时,召弟子到跟前来,说,看看我的脚吧,看看我的手吧,总是小心再小心啊。现在,我要离开人世了,从今以后,我的这份小心谨慎终于可以免除了。

曾参认真地贯彻了孔子的一条重要思想——养护受之父母的身体,使其不受毁伤,以便有所贡献。

曾参也认真地执行了孔子的另一条重要思想——君子以道为尊。

在去世之前,一位鲁国大夫代表国君前来慰问,他强撑病体说道,君子守道,要容貌严肃,要神色端正,要语气庄重。

为了表明他的恳诚和善意,他还加了一个前缀:

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因为这句话,我们在生活中不知不觉地原谅了很多人,从而也不知不觉地,给了自己更多完善生活的机会。

曾参有了孔子,完美了。

孔子有了曾参,无憾了。

我们有了孔子和曾参,宽容了。

7.闵子骞,史上最牛的离职者

在《二十四孝图》的先贤排行榜上,闵子骞这个名字,始终处于置顶的位置,从未出离过前三。一直排行第三,其德,与颜回并行。

闵子骞八岁丧母,继母又生二子,对闵子骞格外地看不顺眼,非打即骂,管饭,但不管饱;管养,但不管养活养不活。

闵子骞人小心大,默默忍受,从不向父亲诉苦。

冬日的一天,父亲带着三个儿子外出,闵子骞感觉异常寒冷。

有马车坐着,有棉袄穿着,还这么矫情?闵父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他挥起马鞭,猛抽闵子骞。

那是真抽,狠抽,玩命地抽,因为闵子骞的棉袄被抽坏了,里面竟然飘出了发黄的芦花来。

闵父先是一愣,又是一惊,又是一怒。

闵父一怒为芦花,当即把继母的两个儿子的棉袄撕开,看到里面不是芦花,而是棉花。当季的棉花。就像当季的水果一样,是新鲜的。

闵父这才明白闵子骞的棉袄看起来很厚,实则透风的秘密。这个山野壮汉抱着闵子骞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的。

回到家,闵父雷厉风行地做了三件事,一是把继母狠揍一顿,二是写休书,三是赶这个花花心思的婆娘出门。

继母掩面哭泣,闵子骞追出去,跪请父亲恕其过错,理由是:母在,一子苦;母不在,三子苦。

闵父于是原谅了继母,继母愧悔,也改过自新了。

闵子骞从师孔子,学有所成后,鲁国大夫季康子相中了他。

在“我注意你很久了”之后,季康子特聘闵子骞任费邑宰。费邑原是繁华大邑,现已衰落,遍野沧桑。

孔子召闵子骞来见,建议他及早赴任。

闵子骞对仕途不感兴趣,他只对孔子泰山般坚固、大海般无边的德行感兴趣,他只想日观泰山,夜游大海,所以,不愿去。

孔子循循劝诱他:出仕,是施行仁政的机会,光有仁而不用,如何泽及百姓?

闵子骞勉勉强强地同意了。

临赴任前,又来到孔子这里,求教如何为官。

孔子说了这样一句话:心,不忘国君;行,不忘人民。

又打了这样一个比方:有一驾马车,如果国君是驾车的人,那么,官吏就是套马的绳索,法纪就是驭马的鞭子,仁德就是勒在马口的衔子。衔子很小,鞭子不大,但很重要,掌握了这两点,马车就长驱直行了。

又进行了一番告诫:要善于均衡地使用每匹马,不要把马看成被奴役的动物,看成畜生,而是看成朋友,用温和的心意,感同身受地体会马的心意,马才会齐心协力,天下秩序才能清明井然。

闵子骞心满意足,小心珍爱地揣着这一句话、一个比方、一番告诫,上任去了。

闵子骞在费邑工作了不到一年时间,仁德并行,费邑的面貌,从北大荒变成了北京城。当地人乐得合不拢嘴。闵子骞走在良田里,探头望着,一向沉稳、矜持的他,也忍不住笑容满面了。

季康子也异常高兴,差人送信给闵子骞,把他好一顿夸奖。

不过,夸奖是第一步,第二步是要闵子骞支持国家的税收制度。既然费邑丰收了,那么,何不多收点儿税赋,翻修翻修国家的金库,美化美化中央银行的门面呢?

看到季康子让自己向百姓下手,闵子骞高兴不起来了。

他生气了。

他清楚地记得,孔子很早以前就讲过,成功的为政者,要粮食充足、军备充足、百姓对政府的信赖充足。现在,百姓刚刚对政府有一点儿好脸色,就要去刮油,这不是自找没脸吗?

在百姓和季康子之间,闵子骞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前者。

他让信使捎口信给季康子,金库不翻修,储备也不会少,等两年再说吧。

季康子觉得,闵子骞说话就像炮筒子,直来直去,不中听,虽然放弃了装修,心里却别别扭扭的。

孔子则觉得,闵子骞说话就像山泉水,清明透彻,很悦耳,赞他不说话则已,一说就非常准确。

事情还没完,闵子骞不牵挂季康子,季康子却惦记着闵子骞呢。一日清晨,闵子骞挽着裤腿刚要从衙门到田里去,季康子的信使又来了。

是催缴常规的年税。

这是国税,需要上交国家,国家的形象代言人应该是国君鲁哀公。

闵子骞于是叫信使回去,让鲁哀公放心,国税只收了一部分,等到收齐后,他会亲自送到国库里。

信使奇怪地看着闵子骞,就像看一个外星人,一个糊涂的外星人。

他说,费邑是季康子的食邑,这里所产,是季康子的私人财产,送什么国库?直接送给季康子就行了!让什么鲁哀公放心?让季康子放心就行!。

闵子骞沉静耿直,他不客气地说,他生在鲁国,长在鲁国,只知道国税应该交给国库,不知道国税是私人财产。

信使觉得闵子骞简直不可救药了,他也不打算拯救一个“酸腐儒生”,所以,气汹汹地嚷嚷道,你还真够罗唆的!你看不见吗?国君都是季氏拥立的!国君都是自己家的,国税怎么不能是自己家的!至于你,你不也是季氏举荐的吗!

闵子骞不再理会他,坚持说,以后会把税赋送到国库。

剩下自己一个人时,闵子骞有些心凉,他原以为是在为国出力,不料却是在为逆臣出力,这岂不是助纣为虐?

闵子骞决定辞官了。

鲁哀公派人苦苦相劝——闵子骞是支持正统君主的人,有培养为心腹的潜质,他舍不得让他走。

季康子派人苦苦相劝——闵子骞虽然刚直清正,但很能干,可以压榨、剥削出很多剩余价值,他舍不得让他走。

闵子骞呢?

他只有一条信念:我的人生我做主。

本着这条信念,他对鲁哀公和季康子的特使说,我意已决,好好地替我辞掉吧。如果再来找我,我连鲁国也不待了,我会到汶水以北的地方去生活。

不愿做官到了如此地步,让世代有瘾头做官的人,岂不张口结舌?岂不急得直跳脚,直抓耳挠腮?

闵子骞成功地辞职了,就像我们今天应聘跨国公司终于成功了一样,轻松欢喜。

8.宰我,古代80后的成长史

我们常挂在口头的一句话——“朽木不可雕也”,后面还有并列的一句,更有声,更有色,更有味,这就是——“粪土之墙不可圬也”。

腐烂的木头,雕不得;粪土似的墙壁,刷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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