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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搬迁重建(2)

小说: 跨越百年的医院      作者:张大强,陈文华

因为原造纸厂紧邻沅陵沅水大桥北岸桥头的回龙山,与县城景区凤凰山隔江相望,在沅陵新城的位置非常优越,不仅交通方便,而且景观效果好,很多单位都对这块地皮存有觊觎之望。对将这块宝地划给医院,有不少人思想上有疙瘩,医院能否顺利在此安家落户,一时又存在着不少变数。

为消除阻力,加快医院搬迁,1994年1月31日,沅陵县委书记龙金华主持召开移民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变更人民医院搬迁地址问题,强调指出,这是为了加快城市移民搬迁步伐,全面完成移民清库任务,确保在1994年底五强溪电站第一台机组按期发电的需要,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不允许再拖延不前。

在县委政府的重视下,医院地址很快重新选定。但是由于一方面本来建设经费不足,上级移民补偿款不能一次性到位,另一方面,在苹果园土地平整和规划设计时医院已经花费了数十万的资金,所以尽管有了新的建院地址,医院建设还是难于动工。新城搬迁已经多年,一直没有一个方便的医院,群众意见很大。

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引起县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多次召开政府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县人民医院的建设问题,决定分期建设医院工程,第一期先行修建一栋医院门诊大楼,缓解群众看病难。1995年1月10日,县政府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县人民医院修建门诊大楼有关拆迁问题,沅陵县城市建设指挥部指挥长介绍了医院新址的设计拆迁情况。会议决定了对设计拆迁范围内造纸厂3户职工住宿安排与补偿问题,限期7天内完成3户职工住房的拆迁。

1996年3月,完成了医院门诊大楼用地拆迁和三通一平,大楼建设开始进入实际施工阶段。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3月4日、12日,县长张朝勇两次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建设有关问题。县直有关单位和沅陵镇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前段工程开工准备工作中各级各有关单位的积极配合和支持作了肯定,对工程正式动工建设急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具体实施方案。县长张朝勇、县委副书记王志群作了重要讲话。会议指出,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建设是县委县政府1996年度突破性工作任务,是当年全县重点工程项目之一,是全县63万人民盼望已久,十分注目的重要公益事业,各级各部门都必须义不容辞地积极配合,大力支持。

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医院门诊大楼在1996年3月18日正式奠基开工,整个工程总面积6743平方米,高7层28米,要求在1997年底竣工,1998年初投入使用。

医院门诊大楼建设工程总投资608.3万元,这是一笔数目不菲的投资。1996年7月3日,县长张朝勇主持召开政府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医院门诊大楼建设,要求设法解决经费不足问题,提出了几条具体措施。一是减免门诊大楼建设有关单位收取的费用;二是人民医院自行贷款200万;三是由五强溪库区管理局再解决50万,县财政第三季度安排解决50万,要求在1996年10月底前拨付到位;四是由县政府办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向行署写出专题报告,再请行署转报省人民政府给予支持。

就在医院按照这次政府工作会议的决定,积极落实建设资金的时候,一场意想不到的洪灾彻底打乱了整个工作计划。7月14日,沅陵遭遇百年不遇的洪水灾害,全县损失惨重,一切工作重点,都转移到救灾和重建家园上了,所有的资金和项目全部投入到灾后的生产生活恢复方面,原来承诺修建医院门诊大楼的支持经费,一时都被暂时搁置下来。到1996年底,门诊大楼的建设资金仅到位257万元。

灾后自救工作告一段落后,医院门诊大楼建设再次被提上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1997年1月17日,县政府在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建设,对有关问题进行逐条梳理,责任落实到单位到人头,大大增强了各有关单位责任心,也极大地鼓舞了医院全体职工。经过一年的艰苦努力,医院门诊大楼终于在年底胜利竣工。

这是医院自1952年合并成立以来,第一次拥用了属于自己产权的门诊大楼。整个医院为之张灯结彩,喜气洋洋。1997年12月25日上午10点18分,医院举行门诊楼开业庆典,政府副县长贺健主持庆典仪式,来自省市卫生系统的领导、兄弟县市医院嘉宾以及医院全体职工500多人参加了庆典活动,当天晚上,医院在沅陵一中礼堂举行了隆重的庆典文艺晚会,载歌载舞,欢庆门诊大楼建成开业。

医院门诊大楼落成使用,只是完成了医院的第一期移民搬迁。搬迁进入门诊大楼的,只是新城分院的科室。分院腾出后,医院将原来租借在武陵大楼的科室搬迁过来,等待医院完成第二期住院大楼建设工程后再搬回医院。医院将此称为“二次搬迁”。

住院大楼的建设,也是一波三折,历尽艰辛。

沅陵被国务院确定为接受国家扶持的贫困县后,县人民医院在2000年争取到一笔国家扶贫资金用于修建住院大楼,因为配套资金一时落实不了,住院大楼项目迟迟难以启动。

2002年,凤滩水电厂要把厂部和职工生活基地从偏远的明溪口黄秧坪迁到县城来,选址看中了医院的院址,如果不能在这块地皮上修建水电厂的沅陵基地,水电厂就提出把基地移建到其他县城去。

为留住电厂基地,县委政府领导多次上门,作医院的说服动员工作,要求医院树立全局观念,站在县域经济发展和拉动城市开发建设、加速城市发展的高度,让出闲置未用的土地,支持凤滩水电厂沅陵基地的建设。

2002年12月24日,县政府副县长王湘银在县政府四楼老干活动室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凤滩水电厂沅陵基地生产调度楼建设用地等有关问题,参加单位有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规划办、县人民医院等单位。会议形成决议,要求各单位树立全局观念,站在县域经济发展、拉动城市开发建设和城市发展的高度,立足于长远,积极支持和配合凤滩电厂沅陵基地生产调度楼建设;要及时办好凤滩电厂沅陵基地生产调度楼所需土地的出让、规划和变更手续;要求国土部门办理好土地出让的相关手续,建设规划部门要及时办理好原来规划划拨给县人民医院的部分国有存量土地的规划变更手续。

会议指出,鉴于原来规划给县人民医院的国有土地有一部分多年闲置未用,县政府可以依法收回该部分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但考虑到县人民医院的现实状况和历史原因,特别是考虑到社会福利事业来源出自财政,该院目前又在筹建综合住院大楼等因素,同意对原来规划给县人民医院的部分土地在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过程中所得的土地出让金(不含相关手续费用)原则上由财政拨付给县人民医院,作为县财政对医疗卫生事业的补偿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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