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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医药卫生(6)

小说: 金阊区志      作者:《金阊区志》编纂委员会

该院占地1.1万平方米,核定编制职工176人,其中专技人员95人。有床位330张,设3个精神病区,1个开放式康复病区,1个护理病区。近年来,在国内不同医学杂志上发表专业论文100余篇,《应用氯氮平10年总结报告》在第16届国际精神病学会上进行交流,《石杉碱甲片治疗阿尔采木氏病的随机双盲病因空白对照研究》获首届国际人类学科研论文大奖。该院于1985年被评为市文明单位,1988年被省政府授予省城市社会福利事业文明单位,1993年被省民政厅评审为江苏省城市福利事业二级医院,同年被苏州医学院正式定为教学医院。

【苏州市卫生防疫站】位于高长桥8号。创建于1953年7月25日,隶属市卫生局。站址初在富仁坊巷14号,翌年10月,迁至天库前6号原第二工人医院院址。1956年建立平江、金阊、沧浪3个市辖区卫生防疫站,其人、财、物均属市站领导,初步形成卫生防疫站系统。“文化大革命”开始,卫生防疫站被当作修正主义产物进行批判,出现“彻底砸烂卫生防疫站”的口号。1970年初该站撤销,与传染病院、结核病院、麻风病防治所、妇幼保健所、爱卫会等单位合并,组成苏州市人民卫生防治所,所址设在南门新村路。1973年5月撤销苏州市人民卫生防治所,重建苏州市卫生防疫站。1974年迁至今址,并建造检验大楼1600平方米。同年又重建3个市辖区卫生防疫站。1983年3月,原苏州地区卫生防疫站并人该站。1984年各城区防疫站独立建制,但业务上仍接受该站领导。1996年成立苏州市行业卫生培训中心。

该站占地面积10224平方米,建筑面积8200余平方米。担负着苏州市区及所属6县(市)500多万人口的卫生防疫任务。随着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使过去的行政管理转变为法制化管理,促进卫生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自1992年以来,该站已获省、市政府和省卫生厅授予的科技进步奖"项,均通过省市科技成果鉴定。90年代以来先后获“全国卫生系统救灾防病及计划免疫先进集体”、“苏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先进集体”和爱国卫生先进集体等称号。

【苏州市血吸虫病防治站】位于朱家庄青石桥。始建于1951年12月,后经多次撤并,于1978年1月重建。现编制职工44人,床位50张,为苏州市卫生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983年地市合并,站址几经搬迁,1985年5月迁至今址。该站占地面积3362平方米,办公用房面积1053平方米,固定资产63万元,绿化率达30,以上。站现有职工28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10人。设血防科、寄地防科等4个科室,配有B超、心电图等基本医疗设施,是全市血吸虫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简称“三防”)的专业机构。主要承担全市范围内“三防”的监测管理,每年制订“三防”防治方案,进行防治工作技术指导和培训,并组织实施有关“三防”的科研工作。90年代,查治血吸虫病10万人,并直接参与大量的肠道寄生虫病和地方病调查的现场工作,站被评为全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在科研方面,先后获省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市科技进步三、四等奖各1项。

【化工职业病疗养院】位于阊胥路134号,1983年1月正式开院,隶属苏州市化工局。主要任务是接受化工系统有毒有害岗位上作业的工人定期脱产疗养,接受本系统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职业系统体检;对本系统有毒、有害作业进行劳动卫生调查,建立尘毒监测中心。该院根据化工系统所属各单位有毒、有害作业岗位职工的多少,按比例分配床位,再由各单位按时选送职工人院疗养。

【苏州市虎丘休养所】位于虎丘附近,1985年由苏州市社会福利院开办,主要是接待工人休养和供一些工矿企业开会之用。

【苏州市横塘中医肿瘤诊疗所】位于三香路三元一村南端络香路1号。该所是以传统中医中药开展对人体肿瘤治疗和研究的专业性医院,分门诊及病房楼、制剂楼和综合楼,开设中医肿瘤专家门诊、中医内科、化验室、病理室、B超室等。所长高淑萍研究员,出身于中医世家,继承祖传秘方,在长期的临床实践中,逐一对祖传秘方进行科学验证,亲口尝试秘方的各味药性,不断开拓创新,在35年刻苦钻研,积累丰富经验的基础上,研制出“消肿止痛散”、“高氏莲青牙膏”以及治疗子宫肌瘤、肺癌、肝癌等专利,取得减轻病痛、缓解症状、控制转移、延长生命的效果,总有效率达86.43,。

(第三章)医疗制度

民国时期及以前,医疗制度不健全。传染病流行时,有临时防疫和救治措施。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逐步建立起一整套医疗制度,包括公费医疗和统筹医疗、劳保医疗、合作医疗、妇幼保健等。

(第一节)公费医疗与统筹医疗

一、公费医疗

苏州市从1952年11月10日开始在国家工作人员中实行公费医疗制度,同时建立苏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公费医疗预防实施管理委员会。根据规定,公费医疗医药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各单位编制人数比例分配统筹统支,使用时可按照实际情况重点支付,不准平均发给个人。1952年每人每月支出标准为1.50元。除规定假牙、假肢自费外,对药品没有限制。

1957年又规定,滋补性药物由病员自费购买。60年代改为每人每月1.71元,1978年又改为2.50元。实际上历年均有超支。

1989年公费医疗经费支出激增,药品浪费。金阊区实施公费医疗改革,除对住院(包括急诊观察)、妇女计划生育,以及恶性肿瘤、急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甲类传染病、工伤患者等的医疗费仍然实报实销外,对按门诊医药费由过去区财政局统管统支,改为由区财政局核定人数,把公费医疗定额经费下达到各单位管理使用。就诊单位可以是区医院,也可以选择一个市综合医院,特殊病症可到市专科医院就诊,急诊例外。公费医疗门诊经费按年龄包干到人;35岁以下定额50元,36岁至50岁为60元,51岁以上为70元。支出低于包干数额的,其节约部分的60,奖励个人,0,归单位。超过定额部分,个人负担10,,个人负担的最高限额40元,超过40元后全额报销。享受子女统筹医疗的,超过定额部分,个人负担30,,个人负担最高限额为40元,独生子女为30元。为堵塞漏洞,取消门诊特约记账,实行现金门诊,门诊医药费由个人垫付现金,凭病历卡、门诊单据到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改革以后,月人均医药费的支出下降31.4,。

从1992年7月1日起,区对已实施3年多的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改革办法进行修订完善,适当调整经费包干定额;年终节余金额奖给个人;超支个人适当负担。调整后的定额包干办法是"公费医疗经费(含门诊和住院)实行按年龄层次包干到人。年度定额包干标准是(5岁以下的100元,35!50岁(女性46岁)为140元。51岁(女性为46岁)以上为160元。年终如有节余,可全额奖励个人,超过定额个人负担一部分,门诊医疗费在职人员负担15,,退休人员负担8,,住院医疗费在职和退休人员均负担5,(含民政退休人员子女定额为每人100元,年终如有结余可在下年继续使用,超过定额,门诊医疗费负担20,(独生子女负担15,),住院医疗费负担8,(独生子女负担5%)。

二、统筹医疗

儿童统筹医疗制度从1955年开始实行。具体办法是,凡夫妻双方有一方享受公费医疗者,其子女即可参加统筹医疗。每个儿童每月交费1元。如一家有五六个儿童参加统筹者,除按规定交费外,每人每月可以从机关福利费中补助5!6角(不属个人所得),超支部分由儿童父母所在机关福利费中弥补。1967年曾一度将每儿童每月交费减为3角,不久又改为5角,直至1982年,再恢复1元,公家补助6角。1964年补充规定,儿童年满16周岁,即应退出统筹医疗;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不参加公费医疗的单位,其子女必须及时退出统筹医疗。

1981年4月起规定,独生子女的医疗费用全部由机关福利费支出。自1992年7月1日开始,参加统筹医疗费的子女,每人每月应交统筹费3元(独生子女交2元),不交统筹费者不得享受医疗费报销。

(第二节))劳保医疗与合作医疗

一、劳保医疗

1951年,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以下简称劳保条例),其中医疗分全劳保和半劳保两种形式。全劳保即一切医疗费用均由厂方负担;半劳保即只报销药费,其余费用由职工自理。有些企业经济效益高,不但工人自身可享受劳保医疗,其直系亲属没有职业者亦可享受半劳保医疗待遇。至1985年,市区绝大多数居民享受公费、统筹和劳保医疗,自费者仅占4.03%。为加强职工医疗保健工作,各厂矿企业除与市、区医院建立特约挂钩关系外,绝大多数单位均在本单位建立医务室。至1985年,市区共有工矿企事业单位医务室607所。

1986年以后,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化,企业自主权不断扩大,区属企业均根据自身经济效益状况,自主确定职工医药费的报支比例,一般都规定门诊医药费报支90%,个人自负10%;少数企业效益不佳,个人自负部分在30%·50%不等。90年代以来,区属工业企业不少陷人困境,职工医药费报支虽有明文规定,却无力支付,拖欠甚多。区商业局于1992年成立商业职工医院,对全系统职工(含退休)全部实行统筹,每个职工由所在单位每年向职工医院交纳一定数额的资金,由职工医院负责包干,既确保职工医疗待遇,又节省企业医药费支出。

二、合作医疗

1965年,城区开始实行划区分级医疗制度,当时基层卫生机构是联合诊所。1970年起,联合诊所相继并为三个区医院(其中即有金阊区医院),基层卫生任务由合作医疗卫生站接替。合作医疗卫生站每个居委会建立1个。由街道办事处从社会上待业人员吸收医技人员经市级医院或联合诊所短期培训后,派往卫生站担任该地段的医防任务,人们称为“里弄医生”,既治病,又搞预防接种、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等。参加合作医疗对象限于社会上不能享受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的居民群众。凡申请参加者,每人每月缴费0.2元,在本地段卫生站治疗疾病者,药费可全部报销,全年不限额;在别处就诊者,药费可报销50%,全年累计超过30元者,超出部分自理。据1971年统计,全区参加合作医疗的居民有17932人,占应参加人数的87.6%。卫生站经费来源主要靠街办厂的资助,也发动群众采集中草药。全区各街道卫生站因地制宜,开辟中草药园地,共种植中草药2775平方米,发动群众采集中草药2950公斤,并从实际出发,因陋就简办起土药厂、小药房,自制中草药成药51种,为合作医疗的开展打下物质基础。里弄医生用一根针、一把草和自制的药丸、剂,治愈一些常见病和多发病,受到群众欢迎。当年,全区合作医疗基本积累达到23500元。1972年参加人数增至20679人,占应参人数的93.55%,合作医疗基金积累增至26076元。1978年后,街办工业相继升格为区办,断了资金来源,被迫陆续解体,合作医疗制度也宣告结朿。

(第四章)医疗技术

苏州“吴门医派”中医久负盛名。元、明、清至民国时期,在现金阊区境内出过不少著名中医,他们中间有的曾为宫廷御医,有的是某学派的创始人。长期的实践和高超的医术,形成了吴门医派。清光绪年间西医的传人,更丰富了医疗技术。中西医的结合,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第一节)中医

一、吴门医派

西方医学传人中国以前,治病全靠中医。苏州中医素负盛名。元代,吴中医学以儒医、世医为特征,大多数医家均著书立说。名医戴思恭被后人看作吴门医派的奠基人。明清两代,吴中医生为医官、御医者有数十人,俗谓苏州状元多、御医多。居住在阊门西街的曹沧洲就是清末御医。明清以来,吴门医派的最大成就是继承前人医学成果,经长期研究和临床实践,逐渐形成以研究和医治温病为主的温病学派。温病是中医对多种发热性疾病的总称。居住在渡僧桥下塘的清代名医叶天士,就是温病学说的主要创始人之一。他把温病从浅到深的病变分为卫、气、营、血4个过程,因病施治,还创造察舌、验齿、辨别斑疹等诊治温病的方法,为温病的治疗探索到一条新途径,也为现代医学运用温病学说治疗乙型肝炎奠定基础。叶氏晚年,还与其弟子总结毕生从医经验,留下《叶案存真》、《温热论》等宝贵医学典籍。

清末,西医开始传人,并逐渐兴盛。至民国时期,政府执行歧视和排斥中医的政策,以致中医渐趋衰落。除少数名家如顾福如、李畴人、郑连山、金绍文、葛云彬、陈明善、尤嗥民等尚能维持业务外,一般中医均渐趋窘困,少数人甚至不得不改行转业,或弃中从西。当时唐慎坊、李畴人等人,尝试创办中医医院,先后在景德路、西麒麟巷创办苏州国医联合诊所、吴县中医医院,限于经济等条件都未能持久。但以顾允若为代表的杂病派,主治风、劳、臌、膈;以经绶章、李畴人为代表的温病派;以顾福如为代表的中西汇通派,均保持吴门中医本色。

_!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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