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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民政(1)

小说: 金阊区志      作者:《金阊区志》编纂委员会

(第一章)优抚安置

民国时期,国民政府对褒扬、抚恤和退役安置等,曾制定过若干条例,但因战争绵延,恤金甚微,又难以兑现,即使社会各界募捐,也难以为继,所恤对象生计艰难。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对烈军属、残疾军人的优抚和对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都十分关心。1950年政务院明确规定,要在政治上提高他们的地位,经济上给予应有的抚恤,生活上给予照顾,实行“政治挂帅,安排生产;群众优待,国家抚恤”的方针。并逐步建立起顺乎军心、民心的服务体系,使优抚对象充分享受到政府、社会和群众的照顾与优待。

(第一节)拥军优属

一、五六十年代的优抚工作

为做好优抚工作,金阊区曾分别于1952年、1965年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优待抚恤工作执行情况检查和对优抚对象的清理、登记,根据不同的困难对象给予不同补助,使他们在生活上基本保持稳定;对于生活困难的烈军属子女人学,实行学费减免,有劳动力的困难户给予适当的安置。1959年还对残疾、复员、退伍转业军人进行体格检查,并对慢性病患者及时治疗。

1962年国家内务部规定(解决烈军属、残疾和复员军人的生活困难,必须贯彻群众优待和国家抚恤相结合的方针,除规定分别发给抚恤金外,还要依靠当地组织和政府补助解决。”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此后每年逢“八一”建军节、春节,党委和政府都要组织共青团、少先队上门慰问军属、残疾、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并为他们做好事,还召开各种茶话会、座谈会、联欢会,以密切军民、军政关系,鼓舞现役军人安心服役。

二、八九十年代的优抚工作

1985年,区政府及民政科对亲人在前线的41户军属逐户走访两次,帮助解决军属的困难,并把6位军人的立功喜报敲锣打鼓送上门,使军人放心,家属高兴。

1986年,苏州市普遍推行征兵、安置、人伍、优抚“一条龙”做法,进一步落实优抚政策,开展为军人家庭服务活动。翌年,适逢建军60周年,金阊区组织开展大规模拥军优属活动,举行各种座谈会、联欢会29场,有5236人次参加;派出26个慰问团,送慰问品价值8850元。一年中全区共帮助"户优抚对象解决住房困难,为51户烈军属联系房屋维修,为102名城镇义务兵发放优待金3.6万余元,给生活困难的军属临时补助24人次335元。

1988年,区民政局总结推广彩香街道的经验,要求各街道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三优”(优待烈军属、残疾军人、复员转业军人)服务。八一、国庆节期间,辖区内工厂、商店、医院、菜场、房管所联合举办拥军优属服务活动,全年共开展服务活动12次,112个企事业单位参加,服务人员376人,被服务的烈军属2345人次,优质优惠供应的商品营业额达2.7万余元。工厂、房管等单位为烈军属义务修理各类家用电器、办理维修预约登记。医院派出医务人员为烈军属等优抚对象健康检查、咨询。嗣后,金阊区的优抚工作,坚持为优抚对象多办实事,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并把优抚工作同颂扬人民军队的光辉业绩结合起来,掀起“热爱子弟兵,关心烈军属”的拥军优属热潮。

90年代以来,金阊区将拥军优属工作与部队开展的拥政爱民活动结合起来,提出创建“双拥模范区”的目标,制订规划和实施方案,列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还协助区政协、统战部组织文化智力拥军活动,充分发动宗教界、民主党派、台胞、侨胞为部队建设服务,区个体劳协多次组织学雷锋拥军服务队为部队和军烈属服务。1991年9月,金阊区被省政府、省军区首批授予“双拥模范区”的光荣称号。1992年,区政府出台《金阊区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实施办法》,各街道相应制定细则,区政府成立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个街道分别建立军民共建领导小组、军人家庭服务站、社会保障委员会,形成优抚工作的网络。当年,区民政局、双拥办、妇联和驻军83110部队联办“军人与母亲”活动。翌年,在金阊区的驻苏部队调防,区双拥办参加市组织的欢送83110部队和欢迎83033部队的活动。1995年,围绕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开展一系列活动。在所有中小学开办每周的国防教育课,组织学生到部队参观史迹室,并利用各级党校、干部学校和各种学习班,邀请部队干部讲课,加强国防观念。全区在纪念“八一”建军节、元旦、春节时开展军地互访、组织各种慰问活动。当年,部队营房发生火灾,区领导带着1.5万元现金立即赶到部队,代表全区人民表示亲切慰问;部队扩大蔬菜生产基地需要肥料,区领导当即决定每月向部队专供10吨化肥;在生员爆满的情况下,先后安排22名部队子女人托、人学;在安排随军家属工作中,除完成市交办12人任务外,又尽可能再多安排5人。全年共发放优抚金6.3万元,确保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达到和超过一般群众生活水平。

1996年!围绕市委、军分区提出的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目标,召开驻辖区部队双拥工作协调会,调整充实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双拥工作规划》。为部队解决12名军属就业问题;投资10万元,为坦克10师建立文化活动中心;由各级领导参加,组织万人全民国防知识竞赛;区实验小学少年军校被团中央和国家教委表彰。为迎接全国双拥模范城验收检查,做好“四个一”工作:拍摄一部“金阊区双拥工作”专题电视片;写好一份双拥工作经验材料汇编;布局好一个双拥办公室;树立一批典型,先后培养、扶植、树立望亭电厂、三元军警民共建小区,以及汇丰与警调连共建俱乐部等一批双拥工作先进典型。1998年,金阊区被评为第二轮江苏省双拥模范城区。

1998年,区政府出台《金阊区拥军优属若干规定》,各街道办事处亦相应修订《实施细则》。8月,区委、区政府组织慰问小组去安徽省安庆市慰问驻苏83033部队的抗洪官兵,送上价值6万余元的慰问品及2万元慰问金。9月,抗洪官兵凯旋,区委书记率四套班子领导去部队驻地慰问,送上价值1.17万元的慰问品及26万元慰问金。1999年,全国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金阊区制订相应的实施方案,元旦、春节期间为全区165名伤残军人发放伤残金3.8万元,赠送驻军慰问品3万余元。年内,区四套班子领导和驻军83033部队首长为困难户代表、部分优抚对象、功臣代表共422户赠送大米和慰问金。并获全国“爱心献功臣”行动先进区。是年9月16日,区政府与驻苏83033部队签订拥军公约,区公、检、法及司法部门为部队开展法律咨询,部队聘请18位法律顾问,使双拥工作增添新的内涵。

(第二节))接收安置

1950年9月建立市复员转业建设委员会,开始接收退役复员军人,并负责安置。50年代前期,按照“各得其所”的原则,从农村人伍的,回乡生产;在城区人伍的,大部分安排工作,安置有困难的,在市、区民政部门主办的工厂(场)安排工作。1958年开始接收退伍义务兵,坚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原则,其中城镇兵根据本人在部队表现和特长,对口安排。1979年后,实行按系统分配包干安置办法。1981年起对城镇退伍兵,按“区别对待,择优分配”的原则安置。1991年至1999年金阊区接收安置军转干部128人,安置部队干部家属25人,安置5名残疾子弟,为33名军转干部分配新房。1995年接收安置第二批部队无军籍退休职工10人。

(第二章)救济救灾

民国时期,社会救济多由地方慈善团体举办,项目有发救济款、施粥、施衣、施药、施棺、平粜、借本等。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对失业、半失业人员和城乡贫困人员组织以生产自救为主,辅以临时或长期社会救济的福利事业,并逐步形成制度,困难户的生活逐步得到改善。1979年后,社会救济对象减少,转为对孤寡老人、精简退职老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特困家庭的救济为主。在1991、1999年遭受特大洪涝灾害时,对受灾居民及时予以救济。

(第一节)扶贫救济

一、救济

民国时期,苏州贫苦市民甚多,政府虽也主办赈济,有急赈和冬赈两种,但主要还是由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筹募款物进行社会救济。

民国七年至十四年每年冬季,各市民公社常办粥厂施粥给贫民,所需经费除劝募外,由丰备义仓每年拨助。粥厂分东西南北中5路设立,多时有10余处。

旧时米价上涨,民食维艰。苏城部分团体、单位和社会人士举办平粜、出售平价饭对贫民进行救济。民国十五年至三十七年期间,城内外各市民公社、苏州隐贫会、年终筹款济贫会、县冬令救济会等,分别举办过平粜。民国十五年12月,天官坊陆某对附近贫民施饭票1000张,凭票到3家预约的饭店吃平价饭2碗。

曰军侵占苏州期间,不少贫民治病无力、死后无棺,一些地方团体和社会人士时有施医、施药、施棺之举。民国三十一年,河沿街道义化赊会代赊棺木100余具。三十二年,县济民会4个月送诊2455人,给药2307帖。

1949年苏州解放时,失业半失业人员和社会困难户有5万余人,不能维持生活的有1600多人。金阊区是苏州城区中贫民棚户较为集中的城区。据1952年统计,全区共有居民18783户,而贫困户却达4706户,占25.05,。对此,区民政部门对全区失业和无业人员进行排队摸底,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分别给予临时救济,发放生活补助费、医药补助费,还对部分困难户发放粮食和寒衣救济;同时积极做好救济的宣传工作。翌年,又在临时救济对象中逐一排队,确定了定期定量补助范围。这些定期定量补助的困难户基本上是无依靠、无经济来源、无固定职业的“三无”对象。

1956年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部分过去依靠小商小贩为生的城市贫民因无营业执照,未被纳人改造,又不能正常营业,生活发生困难,依赖国家救济的相应增多,救济金额成倍增长。1958年工业大发展,许多依靠国家救济的贫困户居民,陆续走上生产岗位,全区依靠定期救济的贫困户降至历史最低水平。在1959年以后的三年国家经济最困难时期,全区定期救济和临时补助的社会困难户接近全区居民户的一半,另外还给部分贫困户发放粮食和寒衣补助,确保无一人冻死、饿死。

1965年国家经济形势好转,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城市贫困户的生活有所改善。民政部门仍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困难户给予定期救济和一些临时补助。此外,还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对在1957年底前参加工作,于60年代初响应国家号召“精简退职”的全民单位职工、生活无着或经济困难者给予适当救济补助。此项工作直至1977年。

80年代,民政部门除对社会上无依无靠、无经济来源的鳏寡孤独老人和部分社会困难户进行社会救济和临时补助外,还根据不同季节发放衣服、棉被等,患病者还能得到治疗和药费补助。1988年,全区有“三无”对象47人,其中21人分别集中在区怡乐园和寿星园供养。

1995年,区财政拨出30万元,用于36个困难户、31个“三无”对象和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对30多户社会孤老,区政府除增加补贴外,每月上门送粮送油。区工会将26名特困户职工登记造册,变节日慰问为经常性走访,及时发放救济金。区、街2级从民政福利基金和慈善基金的增值部分中支付保险金2.5万元,用于25名残疾人和26户特困家庭的养老保险、大病保险、财产保险。翌年,建立“金阊区扶贫帮困基金会”,并由区团委、工会、民政等发起在亚细亚广场举行“送温暖、献爱心、扶贫助困”大行动,有志愿者与特困职工开展“结对子”活动,在团员青年中开展“扶贫帮困志愿者”行动;由区团委组织发动全区团员青年利用节假日、双休日‘一助一”结对服务,3000名团员还为特困职工捐赠1万多元特殊团费;区文教局团委和少工委在全区少先队员中开展“节约一分钱,爱心献他人”活动,捐款2.3万元;在机关干部中继续开展“捐冬装送温暖”活动,全区共收捐赠衣物2000多件;在特困职工子女中开展“跟踪关心贫困生”活动,对25名贫困生进行爱心助学活动捐赠3800元;12月,开展“弘扬长征精神,奉献一片爱心”群众性义演募捐活动,仅幼教系统当场募集7万多元;组织著名书画家书画义卖!0名画家当场义卖6700元,全部捐赠区帮困基金会;逢年过节,各级领导坚持开展“送温暖”活动。

1997年区政府出台《金阊区关于贯彻落实〈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的管理意见》,对全区102户119人保障对象共发放保障金12万元。翌年,对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居民进行调查核实,经审核,全区共有153户202人为保障对象,全年发放保障金19万元。1999年对18#户保障对象发放保障金39万元。

二、收容遣送

收容遣送是一项对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收容救济、教育改造和遣送安置相结合的特殊的社会行政管理工作。苏州解放初期解决了大量的游民、灾民和难民等旧社会遗留的社会问题,对于巩固政权,维护社会秩序起了积极作用。1950—1953年苏州市共改造安置游民3260人,收容遣送灾民和难民约万余人。1954年正式建立苏州市收容遣送站,隶属苏州市民政局,负责处理流人苏州市区的流浪乞讨人员问题。1961年国民经济出现暂时困难,外流人员激增,为适应收容遣送的新情况,苏州市收容遣送站于1961年底定为江苏省的中转站之一。1962年共收容遣送14.5万余人次,至1965年每年平均收容遣送8000人次左右。“文化大革命”期间,收容遣送工作一度陷人半瘫痪状态。1979年民政部规定苏州市收容遣送站恢复为国家设在江苏省的3个中转对口接收站之一。每年收容遣送量约在4000人次左右。

苏州市收容遣送站设于金阊区桃花坞大街198号(原钱江会馆),占地面积1933.4平方米(2.9亩),有收容用房13间200平方米。全站职工36人。70年代前主要收容、救济和遣返安置外地来苏的乞讨人员。80年代后,随着苏城经济建设的发展,外来人口逐年增多,收容对象也发生了变化,该站由社会救济型转变为社会管理型,担负起部分社会管理的职能,并增设少儿保护教育中心。1996年该站被评为江苏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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