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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党派社团(7)

小说: 金阊区志      作者:《金阊区志》编纂委员会

【金阊区工商业联合会】1951年,建立苏州市西区工商联工作委员会,以对工商业者进行爱国守法教育,自觉接受社会主义改造。1955年1月,举行会员代表大会,建立苏州市工商联西区分会。

1959年,市统战部指示,改组和健全区工商联组织。4月6日,召开金阊区工商联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总结整风和“大跃进”以来的收获,正式成立苏州市金阊区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区工商联),选举产生执委、常委、正副主任和秘书长。

1961年1月9日至11日,召开金阊区工商联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执委、常委、正副主任和秘书长。大会号召全体工商业者要与党同心同德,战胜暂时困难,促进经济发展。

区工商联下设有金阊区合作商贩联合会,成立于1962年4月7日,商贩联下设饮食、服务、茶粮烟酒、副食品、日用百货、煤建杂品等6个分会。1962年底有合作商店314户、828人,合作小组82户922人,合作个体户88人,个体户1130人。商贩联的任务是:贯彻国家对合作商贩的利用、限制、管理和教育的政策,促进合作商贩的自我教育、自我改造、改善经营管理,改进经营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发挥其技术特长和经营才能;积极组织合作商贩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以后商贩联演变成合作商贩经营管理委员会,成为区商业科下属的行政管理机构。“文化大革命”开始,区工商联及商贩联被撤销。

1992年12月26日,在区委党校召开金阊区工商业联合会第三届会员大会,恢复苏州市金阊区工商业联合会。出席大会的有非公有制经济的代表84个会员,选举产生由15人组成的区工商联第三届执行委员会。副区长顾志新兼会长,吴培祖任党组书记、副会长。大会通过决议,号召全区工商联会员,加强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守法观念,不断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时工商联有团体会员1个(区个体劳动者协会),个人会员83人。

1993年2月,区工商联增挂“苏州市金阊区商会”牌子。

1997年3月26日,在区党校召开金阊区工商联第四届会员大会,顾志新作上届执委会工作报告,区委副书记胡荣福到会讲话,大会选出由17名执委组成的第四届委员会。副区长顾志新兼会长,堵百洲任党组书记、副会长,吴培祖任副书记、副会长,时工商联会员已从三届的84个发展到134个,其中团体会员仍为个体劳协1个。

1998年6月4日,区工商联召开四届四次执委会,会议选举副区长刘文保兼任区工商联(商会)会长。

1999年11月,建立区工商联彩香街道分会。年末,区工商联共有会员133户,其中,团体会员3户(个协、私协、市场协会),企业会员72户,个体工商户43户、个人会员18人。

区工商联无专职人员编制,驻会人员均为兼职,仅聘用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办公地点设在区政府内。自1992年12月恢复建立以来,本着“服务是立会之本”的宗旨,开展各项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工商联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中的作用。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报告会、座谈会,带动工商联全体人员遵纪守法、勤劳致富;运用《江苏工商信息、《苏州商会》以及外地工商联的商情信息,及时向会员提供,1998年内确定每月8日组织信息交流活动;区工商联还运用商会基金,开展融资服务。1999年区工商联通过全面调查,撰写出《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为繁荣区域经济注人活力》的调查报告,报告中率先提出为个私经济发展提供“一站式”服务的建议,为区领导肯定。

【手工业联合会】1955年设立苏州市手工业联社金阊区办事处,与区政府手工业科合署办公。其主要任务是在“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方针指导下,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进一步发展手工业生产,巩固和提高手工业合作组织。

手工业联合会在“文化大革命”中撤销。

【个体劳动者协会】1983年4月8日召开首届金阊区个体劳动者协会代表大会,通过《金阊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章程(试行)》,选举产生个体劳动者协会委员7人,吸收批准416名个体劳动者人会。

198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个体劳动者协会代表大会,上届主任委员王立占作工作报告,选出委员11人和秘书长1人,协会下设留园、桃坞、石路3个分会和2个直属小组。

1988年1月7日,区个体劳动者协会党支部成立。支部有党员6人,其中2人是协会专职干部。党支部建立后,领导个体劳动者走勤劳致富、守法致富之路。

1988年2月5日、1989年2月15日、1992年3月28日和1995年5月25日,分别召开金阊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第三、四、五、六届代表大会。每次大会的议程,主要是听取并审议上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本届理事会。

1998年5月15日,苏州市金阊区个体劳动者协会召开第七届代表大会,会议听取上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七届理事会理事、会长、副会长,会议一致通过,聘请副区长刘文保,工商分局局长李明生任名誉会长。

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以来,在全区会员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深人开展“二五”“三五”普法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文明个体户”“光彩之星”活动,提高个体劳动者素质,致富不忘国家。1998年依法纳税1500余万元,有3000多名会员为社会公益事业及抗洪救灾捐款2.8万元和物资3.2万元,有300多人次参加社会为民服务活动,有130名会员被评为先进个体劳动者,1名会员被评为“光彩之星”。

至1999年末,区个体劳动者协会有基层协会6个,行业协会2个,会员402户,7061人。

二、侨台胞团体

【侨眷、归侨联合会】1984年10月12日,召开金阊区归侨、侨眷联合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代表大会,会议听取区侨联小组工作总结及今后工作的初步打算,选举产生金阊区归侨、侨眷联合会(简称侨联)第一届委员会。

1988年6月25日,区侨联召开二届一次会议,1992年5月20日,召开区侨联第三届代表大会,1997年5月21日,召开区侨联第四届代表大会,每次大会均总结上届工作,进行换届选举!产生本届委员会。

区侨联贯彻落实党的侨务政策,通过走访接待海外侨胞,开展联谊活动;如逢春节、中秋,上门慰问归侨、侨眷,召开茶话会,广交朋友,介绍金阊区经济情况和投资环境,为区域经济发展牵线搭桥。建会15年来,共走访1391人次,接待来信来访1081人次,做到件件有答复。1992年,区侨联响应省侨联倡议,开展“提供一条计策,介绍一个人才(或客户),引进一个项目,推销一种产品”活动,当年就有多家外商前来洽谈投资意向,以后陆续办成多家“三资企业”。区侨联根据侨务工作“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方针,为归侨、侨眷服务,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就业等生活困难,使他们深感祖国大家庭的温暖。区侨联热心社会公益事业,1989年4月为区教育基金会捐款2988元;1991年为抗洪救灾发动侨眷、归侨捐款2988元;1997年6月,发动侨联委员参加迎香港回归书画义卖展,1300元义卖所得交区慈善基金会。侨联委员杨瑛牵线请其表兄捐款3万元,资助三元小学图书馆。

【台胞台属联谊会】1985年5月16日,召开金阊区第一届台胞、台属代表会议,通过《台胞台属联谊会章程选举产生第一届委员会。

1989年11月16日、1992年5月18日、1997年5月21日,分别召开台胞台属联谊会第二、三、四届代表会议,总结上届工作,修改章程,选举新一届理事会。

区台胞台属联谊会成立以来,学习、贯彻中共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对台的宣传教育。随着“一国两制”有关政策的不断深人,两岸交往日益扩大。金阊区登记在册的去台人员由联谊会成立初期的不足300人,至1997年5月扩大到700人,台属由500人发展到2000人左右。台联积极主动加强与台胞台属的联络,每年都要接待信访和上门走访上百人次,了解情况,为他们解决住房、就业等困难;联谊会支持台属做好台湾亲人来苏的接待工作,热情为台属寻访亲人,并牵线搭桥,联系有关方面洽谈商务,为发展区域经济而努力。台联还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先后多次组织台属向区慈善基金、街道老年公寓捐款,扩大了台联影响。

三、残疾人联合会

金阊区残疾人联合会于1991年4月29日成立,同时举行金阊区残疾人联合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出席大会正式代表86人,其中残疾人代表50人,特邀代表10人,来自各条战线代表,包括盲、聋、肢残人和热心于残疾人事业的智残、精神病残者亲友代表、残疾人事业的工作代表。副区长徐文涛到会讲话。选举产生第一届残联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和推举残联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年内,各街道先后建立街道残联。是年,全区共有残疾人953人,其中有劳动能力的721人,历年来已安置703人,安置率达97.50。

1997年5月8日,召开金阊区残疾人联合会第二次代表大会,出席正式代表70人,其中残疾人代表35人,特邀代表20人。选举产生第二届残联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和推举执行理事会理事、副理事长。至1999年末,全区领证的残疾人2519人,已就业2258人。

区残联成立以来,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努力实施《苏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保障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几年来,各街道、区各部门积极主动为区残疾人事业捐款,全区1.6万余名少先队员开展“助残献爱心”活动,区残联共收到捐款5万余元,其中2万元上交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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