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秋小说网 > 都市真爱 > 北海恋人 > 第15章 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5)

第15章 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5)

小说: 北海恋人      作者:千寻千寻

“一个编辑,社会赋予你的最大使命就是负责,对自己负责更应该对作者负责,因为你的能力大小而责任不同,你没有能力为社会为历史为一些更宏观的目标负责,总要为每一部作品负责吧……那么伟大的一部作品,你竟然视若无睹,还极其残忍地打击作者,你知不知道你的这种行为极有可能毁灭一个才华横溢的天才作家,你将因此成为文坛的罪人社会的罪人历史的罪人……”

他话没说完,毛丽已经起身离去。

这厮还在后面念经,“你这是对一个优秀作者应该有的态度吗?你还有没有把我放在眼里?连起码的尊重都没有,你没有职业操守,没有社会责任,没有道德,没有风度,除了有一张不像人类的天使面孔,你什么都没有……”

上海的秋天很美,人行道上落满枯黄的梧桐叶,一路铺向前方,行人踩在上面发出沙沙的声响,天空当然不如南宁那般蓝,但仍发出柔和的光辉,澄清又缥缈,如果不是那些林立的高楼破坏了自然的和谐,仿如油画般的城市风景会更美。

毛丽却无暇欣赏这美丽的城市街景,都怪这个张番,在见他之前的那天晚上她就连连做噩梦,一会儿梦见他变成吃人的野兽,一会儿又变成龇牙咧嘴的妖怪,可是真的见了面后,她才知道这世上原来还有比野兽和妖怪更可怕的“生物”,这厮跟她想象中的作者形象太不一样了!他作品的个人简介里并没有提到他是教授,她也见过不少教授,大多文质彬彬,谈吐不俗,可是这个张番……

毛丽跟他约好在星巴克见面,可是她在咖啡厅了等了半天也不见人。当然,她并不认识他,也没有见过他的照片,但以她阅人无数的本事,她会认不出一个作者?结果等了半个多小时他都没来,她又跑到咖啡厅门口等,还是没来,最后咖啡厅里走来一个客人,穿长风衣,戴着眼镜,长相和身材都很有型,笑眯眯地跟毛丽搭讪。

毛丽有一句没一句跟他说着,还在等张番,因为经常被陌生人搭讪,她并没有太在意这位超级摆酷的“男模”,直到她准备走了,“男模”才突然问她:“毛丽小姐,咖啡都不喝就走啊?”

毛丽这才知道身边这位“男模”就是张番,可把她给呛得,如果不是有任务在身,她真会用收拾毛晋的办法“替天行道”。这厮简直就是一个超级疯子,谈了两个多小时,她根本没有插嘴的份,备受折磨,最后是落荒而逃。

毛丽开的是哥哥的车子,因为心情烦躁在街上横冲直撞。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人一倒霉喝凉水都塞牙,毛丽觉得自己肯定是犯了冲,回家的路上车子居然抛了锚,怎么踩油门,就是纹丝不动,最后只能让拖车拖走。可怜的毛丽小姐一个人站在大街上吹冷风,因为正赶上周末,满大街都是人,要想拦辆出租车很难。毛丽给哥哥打电话把他臭骂一顿,怪他越混越差,原来开宝马现在沦落到开帕萨特,还好是在电话里,要是见着面,毛丽肯定要又拿她哥当沙包练,她心里还憋着气呢!

毛丽对于哥哥毛晋和赵成俊是剑桥校友这件事非常介怀,因为事先她竟然毫不知情,直到在上海下了飞机,毛晋跟她拥抱后又兴奋地跟赵成俊打招呼,毛丽这才知道他们不仅是校友,还是老朋友。当时那么多人在场,她倒也没表示什么,回到静安寺的家她就不客气了,一个扫堂腿将毛晋踹到沙发上去,“说!你怎么跟他认识的?竟然瞒得滴水不漏,你们是不是合谋算计我来着?”

毛晋连连讨饶,“老妹,我算计你什么啊?我跟Brant虽然是老相识,但是也有好长时间没有见面了,平常也联系得少,我怎么知道他跟你也认识啊?我倒要问你,你怎么跟他认识的?”

在机场毛晋见到赵成俊和毛丽在一起确实很意外,他还来不及问妹妹,一进门就反被老妹踹到沙发上兴师问罪。他的这个老妹实在是太另类,从小就骄纵惯了,脾气大得吓人,中学时别的女孩子学琴棋书画学舞蹈,她偏要学跆拳道,老爸居然也依了她。当时毛晋从自身安危考虑坚决反对,结果这死丫头说:“我学跆拳道就是为了收拾你,替天行道!”

果然,她的跆拳道虽然只学了几年,但是收拾毛晋绰绰有余,每次兄妹俩扛起来,毛丽就会“替天行道”。毛晋曾试着跟妹妹动真格的,结果哪是她的对手?毛丽出手又快又狠,加上人又机灵反应神速,简直把毛晋当沙包练了,可怜毛晋每次都被收拾得鼻青脸肿,那年毛丽砸的那一烟灰缸,现在还在毛晋的额头上留着疤,毛晋对这个妹妹咬牙切齿,打又打不过,就只向老爸问罪:“爸,你生我就够了,干吗还生她?你干吗生她?”

毛晋真不知道自己前辈子做了什么坏事,这辈子给自己招来这么个克星,乖的时候还好,发起怒来就把他当沙包练。现在都这么大了,脾气一点也没改,就为着赵成俊这事竟然进门就把他一顿狠剋,一点也不顾及还有外人在场,这“外人”不是别人,正是毛晋新交的女友詹萍萍。毛晋觉得忒没面子,又打不过妹妹,只能求饶道:“我真不知道Brant来了中国,一直就没联系嘛。”

毛丽恨恨地说:“那我怎么从来不知道你有这么个朋友?”

“其实你们应该见过面的,我是说好几年前。”毛晋把女友支走,拉妹妹坐到沙发上,拨开前额的头发给毛丽看,“你看看我这额头的疤,还记得不?那次你跑去找我练沙包,拿烟灰缸把我砸得头破血流,当时是章见飞把你拉出去的,但是在场的还有一个人,是他送我去的医院,他就是Brant,我们三个人是在剑桥认识的。”

毛丽不说话了,瞪着哥哥。

“那几年我……我们来往得比较密切,后来,后来你跟章见飞……断了后,我们就很少再联系了,只是大半年前Brant给我打了个电话,说要来中国投资做生意,我以为他会来上海,没想到他选择了南宁。当时我还开玩笑说,南宁可是我妹妹的地盘,我妹妹在那是个人物,你如果不幸招惹到她,最好躲远点……”

毛丽垂下眼睑,即使是垂着的,长长的睫毛仍是微微翘起。她的脸色不大好,可能是旅途疲惫的缘故,眼底下透着青,刚才还气势汹汹,瞬间就变得沉静似水。她抬眼看了下毛晋,淡淡地说:“哥,以后别再提那个名字,我已经忘了他!”说着起身上楼。

当时都走到楼梯口了,她又回头叮嘱道:“记住,一个字都不准提,否则提一次我揍一次,决不留情!”接着一个优雅的转身,毛丽小姐昂首上楼回自己的房间,刚好看到詹萍萍端着水果从厨房出来,她顺便吩咐道:“把我的行李拿上来,晚饭前不要打搅我。”

那语气,就像吩咐一个用人似的。詹萍萍跟毛晋以往的女友不同,不是城市里的时髦女郎,她来自山区,是师大的一个贫困女生,温柔娴静,胆子尤其小,虽然见面前就被毛晋告知这个小姑很厉害,但是真见了面,看她收拾毛晋那架势,还是吓得够呛。毛晋不好意思地冲萍萍耸耸肩,“她就这样,没事你别去惹她。”

詹萍萍“哦”了一声,乖乖地去给毛丽提行李。

至于毛晋现在沦落到开帕萨特,其实这事也不能怪他,要是以前,换车和换女友曾经是公子哥毛晋最热衷的事情,问题是现在不同以往了。自从毛晋因为一次工作失误让饭店蒙受巨额损失后,饭店董事会收回了他的财经大权,即便他老子是董事长也帮不了他,因为饭店不是毛延平一个人的,家族其他成员也占有股份。为了让毛晋吸取教训,毛延平不仅“没收”了他的跑车,还严格限定了他用钱的额度,这对花钱如流水的毛晋少爷来说无疑跟要饭差不多。而人一旦落魄,那些朋友、死党和女友通通都绕道走了,毛晋这才真正体会到什么是世态炎凉,昔日的神气活现荡然无存,整天唉声叹气,说话走路都是蔫着的。

唯一欣慰的是,他总算交了个靠谱的女友詹萍萍。患难才见真情,贫困家庭出身的詹萍萍从不乱花一分钱,还坚持勤工俭学,赚的钱除了支付自己的学费,剩余的都存着给毛晋用,那一百两百五十的,都是这丫头课外当家教赚的辛苦钱。

别说毛晋感动不已,毛丽也很感动,她用逆向思维一想,或许这对曾经一掷千金的毛晋来说是件好事,不知道甘苦,不知道人情冷暖,早晚会栽跟头,现时的“悲惨”处境起码能让他学会怎么去珍惜,也让他学会如何真正独立。

毛丽跟哥哥打完电话,一个人游魂似的在街上走,到了傍晚也不想回家。肚子似乎有些饿,路口正好有家KFC,毛丽正准备进去填饱肚子继续游魂,手机却欢快地唱起歌来,吓她一跳。她掏出手机,紧盯着屏幕上跳动的名字:赵成俊!

依然是低沉悦耳的声音,“你在哪里?”

“哦,在,在肯德基。”毛丽没来由地紧张起来。这人,居然连她的名字都省了,直接问她在哪里,好像他们已经很熟了似的。

“肯德基?”赵成俊在电话里的声音冷静异常,但确实很好听,“那是小孩吃的东西吧,你都多大了。对了,你晚上有安排吗?”

毛丽这个时候忽然心情好转。

自从机场分别,两天了,这是她第一次接到赵成俊的电话。当然她也没有给他打过电话,甚至想都没有想到这个人,是刻意不去想,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不去想,毛丽也说不清楚。但奇怪的是,她明明没有想到那个人,一天到晚忙乎,也没空去想,可是老觉着心里有个地方不对劲,哪里不对劲,又说不上来。

这会儿她靠着肯德基门前的路灯,心情大好,说话也不磕巴了,“我是很想和你共进晚餐,不过我可能去不了,车子抛锚了,这个时候又拦不到出租车。”

赵成俊似乎松了口气,笑道:“那我来接你。”

赵成俊和毛丽一起来上海后,在机场就分道扬镳,各忙各的,两天了都没有通过一个电话。他不打电话过来,毛丽自然也不会打电话过去,两人在飞机上的时候,就没有沟通和交流,毛丽闭目养神懒得理他。赵成俊何其的敏感,毛丽稍有不愉快就被他敏锐地察觉到,毛丽不理他,他也保持沉默,机场道别后就与毛丽失去联络。这让毛丽更加觉得憋屈,过往跟她有过接触的男人,哪个不是把她当星星当月亮,从来只有她不睬别人的,何时被人这么晾过?

还是毛丽太单纯的缘故,虽然自称阅人无数,谈过恋爱结过婚,但她对男人仍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了解,男女之间的较量是很微妙的,有人将此比喻成烹饪,掌握恰当的火候至关重要。毛丽显然不谙此道,用流行的话说,她的EQ(情商)不够,何况她从来就不是一个善于揣摩别人心思的人,她没有这样的耐心。

毛丽不知道,当她一个人在大街上瞎转悠的时候,赵成俊正在金茂的豪华套房内看报纸喝咖啡,刚结束一场商业谈判,他的心情不错。与毛丽相反,他倒是个耐得住性子的人,极善把握火候,不急不慢进退有序一直是他的个人风格。他抬起腕表,看了看上面显示的日历,两天了,应该差不多了。他朝旁边正在传真文件的首席秘书阿莫看了一眼,漫不经心地端起咖啡杯,夕阳此时正照在他脸上,衬得他的双眸更加深不可测,他有着极好的脸部线条,侧脸轮廓尤为分明,一抹淡淡的微笑自他唇边漾起,“Jean Georges那边应该还有位置吧?”

喜欢《北海恋人》吗?喜欢千寻千寻吗?喜欢就用力顶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