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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4)

小说: 北海恋人      作者:千寻千寻

毛丽先到浴室旁边的更衣室找衣服,虽然房子租出去了,但她还是保留了自己独立的衣橱,因为衣服太多,她在南宁的公寓又小,实在没地方放置。

她很快取出一件天蓝色的裙子,对着镜子比画,嘴里也不歇停,“严格地来说,我还算是睡在我自己的床上。”说着指了指那张雕花大床,“这是我的床!”

“那我很荣幸,能睡在你的床上。”

毛丽瞪他一眼,砰的一声关上浴室的门,好像还不放心,又打开门伸出头说:“你——出去。”

赵成俊扬扬眉,举起手做投降状,“OK。”

下楼摆好早餐,赵成俊正准备去沙发看报纸的时候,毛丽已经翩翩如仙地下来了。他诧异不已,以他对女人的了解,洗澡、抹护肤乳、化妆、梳头、喷香水等繁琐的程序做下来,一般没个把小时是出不了门的,这丫头居然不到半个小时就搞定了。

“这么快就好了?”他上下打量收拾得清新靓丽的毛丽。

毛丽“嗯”了一声,也不客气,径直走到餐桌旁伸手就抓了一块三明治啃。昨晚喝酒后吐空了,她早已饿得头发晕,洗完澡脚发软差点一头栽到马桶里。

“别跟我说,这早餐是你弄的。”她几口啃完三明治,又几口吞了个煎蛋。赵成俊看着她的吃相,大笑道:“当然是我弄的,不过你饿了多久啊,小心别把盘子吃进去。”

“啥,你还会弄早餐?”毛丽满嘴的火腿和煎蛋,啧啧赞叹,“现在的男人真是越来越极品了,长得极品就算了,还出得厅堂下得厨房。”

“你,要不要考虑下?”赵成俊顺水推舟。

毛丽就知道他会这么说,利嘴儿可不饶人,“谢了,你这种价值连城的极品,我可消受不起。”

“你当我是花瓶呢。”赵成俊的反应也很快,毛丽哈哈地笑起来,他伸手敲了下她的头,“不许乱说,我不是花瓶!”但他是那么的怜爱她,她冰雪聪明,反应神速,绝对不是那种胸大无脑的白痴美人。见她风卷残云似的扫光了盘中的食物,忙又问:“要不要再来个煎蛋?”

毛丽自住院起就被她妈当猪似的喂了大半个月,胃口大开,自然连连应允,“嗯,煎得焦一点,我不喜欢七分熟的,极品男人应该可以煎出极品的鸡蛋!”

“那你呢,你会做什么?”赵成俊在厨房里问她。

“我会吃鸡蛋!”

“臭丫头!”

毛丽填了点东西到肚子里,精神恢复了不少,打量四周,发现房子被收拾得很干净,光亮可鉴的乌木地板简直可以照见人,极品男人果然就是不一样,仪表堂堂,屋子也是纤尘不染。餐桌是正对着客厅的露台的,毛丽睁大了眼睛,她看到屋外海滩上好像站了个人,背对着海天苑,因为隔得远,感觉只是个小黑点在海边缓缓移动,整个海滩就那么一个点,所以即便很小,也很显眼。

赵成俊很快就煎好鸡蛋端到她面前,“趁热吃吧。”

毛丽无动于衷,眯着眼睛眺望海滩那个移动的“黑点”,海天一线间,就他一个人迎风而立,在想什么呢?背影孤独,感觉好像很悲伤……

赵成俊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脸色瞬即变得阴冷,他伸手托着她的下颚,转过她的脸,让她的眼睛对着他,“看着我!我都这么极品了,还吸引不了你吗?”

毛丽佯装皱起眉头,“你的脸好丑哦,原来所谓的极品是不能近看的。”赵成俊又在她额头敲了一下,站到她旁边,用身体挡住她的视线,“快吃,我还赶时间呢。”

毛丽说:“我也赶时间,我要去上海。”

“这么巧?我也是去上海!”赵成俊面露惊喜,显得有些激动。这不是装的,他确实不知道毛丽要去上海。可是毛丽愁眉苦脸道:“现在买不买得到机票啊,台风影响了航班。”

“没关系,我帮你买。”赵成俊说着就掏出手机打电话,说的既非中文也非英文,竟是一口马来西亚语,毛丽听不懂,但是那种熟悉的语调像针似的,不经意地在她心上扎了那么一下。她不由得惶然,心中却是一片模糊,只怔怔地瞧着赵成俊。

“已经订了,下午三点四十的飞机。”赵成俊很快就打完电话,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但是他发现毛丽的神情有些恍惚,煎蛋也不吃了,起身坐到了客厅的沙发上。

赵成俊果断地走过去将沙发边的落地窗帘拉上,挨着她坐下,扶住她的肩膀问:“怎么了?跟我这个极品男人同行,没有理由不高兴啊。”

他故意逗她,转移她的注意力。但她还是发现不对劲,嘀咕道:“干吗拉上窗帘?大白天的,也不怕传绯闻。”

赵成俊戏谑道:“唔,这正是我的期望!”

而毛丽手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个打火机,可能是被她坐到了屁股下,她拿出来的。是S.T.Dupont的牌子,她认得。幽暗的金属银光,似曾相识……

“给我。”赵成俊笑着朝她伸出手。那笑看不出端倪,好像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个笑容。他一边笑,一边自然地从茶几上的烟盒中掏出一根烟,再从毛丽的手上拿过打火机点上。点燃后,顺手就把打火机放进裤袋,又抬起腕表看了看,对毛丽说:“嗯,时间差不多了,你先回去收拾东西,一点多我去接你。”

毛丽点点头,起身朝门口走。像想起什么,又问他:“对了,昨晚我睡在这,我家人有没有找过来?”

“没有,但是你母亲打过电话来,打你的手机,我帮你接了,告诉她你喝醉了酒暂时在这住一晚。”

毛丽眼皮一翻,心想这下完了,一夜不归就算了,还是个男人接电话,老太太不念叨死才怪。她没精打采地出了门,一抬头,满园的蔬菜瓜果被昨夜的狂风吹得东倒西歪,尤其是西红柿,掉了一地。她妈要是看了,非心疼死不可。再望向海滩时,一个人也没有,只有隐约的脚印在海浪的冲刷下渐渐踪迹难寻……

“看什么?”赵成俊盯着她。

“我刚才好像看到有人在海边走,像是要寻短见的样子。”

“哦,又是一个断肠人。”赵成俊笑着望向海边。

毛丽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也笑了,“没看出来,你还有点古典情怀,我以为你只知道道琼斯呢。”

赵成俊抗议,“第一,我不是假洋鬼子;第二,我不仅知道道琼斯,我知道的事情还很多……”

“你知道的事再多我也不感兴趣!”毛丽走向林荫道斑驳的日影中,又朝他摆摆手,“不用送了,我自己回去。”

“我送你。”赵成俊由衷地喜欢她这伶俐的模样。

毛丽摇头,指了指前面的海景大道,“算了吧,我到路边打个车,很方便的。你要是送我过去,被我妈抓到了可……”

“扒我的皮?”

“嗯,还要抽你的筋!”

出乎意料,毛丽她妈并没有追问什么,大概是忙过了头。

老太太在院子里洗呀切的,忙得不亦乐乎,像是又在做泡菜。这老妈也真是的,才包的大“粽子”还在家搁着呢,她又做泡菜。但毛丽做贼心虚,没事也不敢去招惹老妈,只说了声“妈,我回来了”,就轻手轻脚地进屋去收拾东西。

“我这眼神真是不好使了。”毛丽她妈停住手里的活,若有所思的样子,似乎并没有听到毛丽说什么。

毛丽随口问:“怎么了?”

“我早上起来晾衣服,好像……好像看到见飞了,就在那边巷子口,等我追过去的时候,那影子一晃就不见了……”

有风轻轻地吹过,四下里突然安静下来。碎金子般的阳光透过葡萄架的缝隙漏下来,一格一格映在院子里的青石板地面上,向南的窗下种着大株芭蕉与月季,红的粉的花朵簇拥着摇曳生姿的芭蕉,甚是妩媚。而此时,院中飞过几只蜻蜓,无声无息,空气中有淡淡的花香,颇引人遐思。

毛丽呆立在原处,目光望在那月季花上,但见层层叠叠的花冠似朵朵红云,随风轻摇,飘然欲飞。她想起小时候,最喜欢闻月季香,数它的花瓣。有的时候,她也会兴奋地采摘几朵粉色的花在手里把玩,玩起“数花瓣,猜爱情”的游戏,但总会被花茎上的刺扎到手。长大后渐渐知道,爱情是猜不来的,这世上最难猜的就是爱情,当你以为自己正爱着的时候,其实爱情离你很远,当你以为爱情很远的时候,其实爱情就在你身边,不断重逢,又不断错过,即便是碰上对的人,但如果不是在对的时间,还是没办法相守。

她的眼睛迅速地潮湿起来。

不,不,她不能哭!如果她一哭,那么一切的努力都会前功尽弃了。她已经下定决心割舍这一切,既然今生注定无缘,那她还希冀什么?可是,可是,她从来不知道要忍住眼睛里多余的水分有这么难。她不敢开口,不敢闭眼,不敢有任何动作,只怕那么一丝小小的振动,就会让泪水决堤涌出!

“毛毛,你怎么了?”她妈本来是蹲着切黄瓜的,看到毛丽在摇晃连忙站起来。

毛丽木头似的杵着没有动,四周太静,她几乎可以听到自己呼吸的声音,听着似乎很平稳,平稳得有些可怕,仿佛是漫堤的洪水,只是慢慢地溢出来,你根本不知道它会什么时候溃堤,一泻千里。她咬着唇,那么凄厉绝望地看着母亲,眼泪在她眼中颤动,她的声音也在不争气地发颤,“妈,我们都忘了他吧。”

说着转身迈上台阶想进屋,才抬起脚就绊了一下,跌倒在石阶上,她妈连忙放下菜刀奔过来扶住她,“毛毛……”

“没事,妈,我没事。”毛丽一直保持着半跪着的姿态,双手撑地低垂着头,身子越发颤抖得厉害,“妈,以后不要再提这个名字,他已经跟我们家没有任何关系了,忘了他!”

说完头也不回地迈进了屋。

【我再也不要见你哭】

“我们的社会是依靠道德维系的,你作为一个资深的编辑,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忘记了自己的作者,忘记了你曾经对这个作者的伤害,连声道歉都没有,包括问候。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你有没有把我这个作者放在眼里是值得思考的,你有没有具备职业操守也是值得思考的,甚至你有没有作为人最基本的道德观念更是值得思考的。在经过漫长的一百三十多个日日夜夜之后,你突然想起有我这么一个卑微的人,并且飞越千山万水,从温暖如春的南方来到上海——这座寒风刺骨的城市跟我见面的时候,请问,你是带着一种什么动机呢……按照我的判断,你并不是想起了我才来见我的,而是现在你需要我的帮助。先别说话,让我猜,你的上司批评你了?你良心发现想来跟我谢罪了?或者是你突然又觉得我的稿子是旷世之作了?最有可能的是,你对我这样一个旷世奇才充满好奇,你怀疑那部稿子不是人类可以写出的作品,不是托尔斯泰再世,也是海明威附体。当然,无情的现实摆在你面前,我既非托尔斯泰也非海明威,我就是一个卑微的小人物,对不起,你很失望吧……”

毛丽脑袋发懵,整整一个小时二十分钟,面前的这个男人滔滔不绝,竟然没有说一句重复的话,如果他这还算人话的话。而这位滔滔不绝的一身学者打扮的优雅男士就是张番,三十二岁,F大学的心理学教授,副的。他就是她此行来上海要见的作者。他要不是作者,她肯定会往他嘴里塞抹布……毛丽很奇怪他竟然是教授,更奇怪他的学生居然没疯掉。他是教授,居然穿得像个男模,一件深蓝色Gianfranco Ferre风衣,里面是浅灰色Gucci高领毛衫,鼻梁上那副Lotos眼镜在国内的售价起码也是三万到十五万之间,镜架是镶有钻石的铂金,甚至他风衣口袋里露出的钢笔头也是限量版的Mont blanc,他这一身行头保守估计也是六位数,他穿着这样的行头居然还写小说?毛丽有一瞬间的神经错乱,觉得这厮应该走在巴黎或米兰某个时装发布会的T台上,要不就是她见错了人,再不然这厮就是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

“唔,让我猜,你是不是怀疑我是精神病院跑出来的?”张番凑上前端详毛丽,推推他昂贵的眼镜,“你的目光告诉我,你在怀疑,的确是在怀疑,同时也表明你很心虚,面对我这样一个卑微又光彩照人的男人,你的自信心受到了打击。”

毛丽讪笑,“不,您说错了,我是怀疑自己是不是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

“错!”张番轻轻敲了敲桌子,将面前的咖啡推到一边,更近地靠向毛丽,“你的笑容浮于表面,这证明你是一个言不由衷的人,你活在虚伪中,因为我看到你眼底的红血丝,你肯定经常失眠,你对自己的言不由衷感到厌倦,幻想洗心革面做回真实的自己,这个时候你见了我,你突然发现——”

“发现什么?”毛丽也把咖啡推开,身子向前倾。

张番这个时候反而不说了,坐直身子,清清嗓子,双手交握放在桌面上,恢复教授的派头,他弹着手指说:“这个问题我们过后再讨论,现在轮到我来问你,毛丽小姐,你此行来上海就是为了见我?”

“没错,我就是来见您的。”毛丽舒了口气,这厮终于开始说人话了。

张番点点头,在他说人话的时候,的确是仪表堂堂。毛丽注意到他在不断弹着手指,不知道是在有意识地炫耀他小指上的蓝宝石复古戒指呢,还是在把桌子当钢琴,可能这是他的习惯动作。但是毛丽没注意他的戒指,倒是对他的手指很感兴趣,修长白皙,很少有男人长着这样一双手,极具艺术气质。毛丽想象他这双手若是在键盘上飞舞肯定很好看,简直是梦幻……

但是这位教授接下来说的话,让毛丽更加确信,他即便不是精神病院跑出来的疯子,也是精神病院跑出来的大夫,他说:“毛丽小姐,谢谢你不辞辛劳地来见我,但是我对你的诚意表示怀疑,因为……从你的妆容上看,你根本就没有对我有丝毫的尊重,更没有对自己犯下的错误有深刻反省的表示。你看你,一张素脸,头发蓬乱,穿着件过时的Valentino外衣就来见我,虽然这个牌子算是不错的,但你这件已经是三年甚至四年前的款式,这不符合一个追求高尚生活品质的人的行为,这是对本人极大的不尊重!一个忽略生活品质的女士来见一个时时刻刻追求高尚生活品质的男士,你知道这会产生什么后果吗?这会让我这样一个时时刻刻追求高尚生活品质的男士深受打击,我一次次被你打击,难道你还不为自己的草率为自己的敷衍为自己的傲慢道歉吗?”

“对不起,我道歉。”毛丽听完这番话已经绝望,站起身低头一躬,以默哀的姿态来沉痛宣告此次见面的失败。

“我还没有死,你不应该以这样的姿态来给我默哀。”天哪,这厮还是人吗?他竟然一眼洞穿她的心思。

张番示意毛丽坐下,“默哀结束。”

毛丽几乎想夺路而逃了,再这么折磨下去,她怕她会疯掉,可是这厮像是幽灵附体,又察觉到了她的动机,“你想走了吧,没关系,你现在走并不表示我们的缘分就此结束。因为在你身上我感觉到了一种奇异的磁场,我们必然还会见面,那么我可不可以问你,你目前住在哪里?你现在的生活状况是怎样的?别说,让我猜,你肯定不是住在酒店,因为你身上没有酒店特有的香精味,你应该是住在某处比较奢华的豪宅内,你身上的香水是香奈儿19号,这种味道的香水一旦跟酒店香精混杂,绝不会有现在这么纯正的味道……至于你的生活状况,应该比较糟糕,你不是刚失恋就是刚和男朋友吵架,因为我在你眼里看到了悲伤和绝望。那么我告诉你,治疗失恋最好的办法就是睡眠,因为人只有在睡眠中才可以表达真实的自己,不管你是对他有歉意还是恨意,你都可以在梦境中如实表达,并且睡眠可以让你的大脑得到最充分的休息,这有利于你缓解过于紧张的精神压力……”

“教授!”毛丽终于忍无可忍,“我找您是有正经事的。”

张番“哦”了一声,道:“那让我分析一下,你来找我的正经事是什么事……”

天哪,又回到前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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