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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盗墓贼日记(1)

小说: 死囚特工      作者:湘西鬼王

这个道士模样的人是个盗墓贼,我居然在百合子里巧遇了自己的“同行”。

我相信自己的判断力没有任何问题,除了盗墓贼没有人会下如此大的本钱去铸造一对“玉人腕”。

这东西虽是合金制造,价值却比黄金都高,而且必须得有盗墓行当有身份的人介绍才能和专门的铸造工匠接上头,所以也可以将这东西视作盗墓行当里身份的象征。

即便像我养父母这样做了几十年盗墓贼的人都无法拥有这种东西。

看来我遇到了这行里的老前辈。

包裹里最后一样物品居然是本笔记,那种黄颜色牛皮封面的老式工作笔记簿。因为天色太黑我看不清字所以揣进了衣服口袋,但我知道这里面必然记录了许多“珍贵”资料。

加特林重机枪是美国产世界上名气最大的枪械之一,从这些军人的服装装备来看我感觉这甚至有可能是一支海豹突击队,外国军队居然进入了我国境内,这是赤裸裸的侵略行为,如果我能将消息上报这可是大功一件。

想到这儿我准备搜集这些士兵身上的标牌,每一名美国军人都会把编号刻在一块铁制的小牌挂于脖颈,可我摸了一圈,居然一块牌子都没找到。

这帮人真是莫名其妙,以这种姿态进入战区难道还怕泄露身份?于是我开始翻找每个人的口袋,依旧空空如也,在这一过程中我发现帐篷的空地上有一个铁桶,里面满是灰烬。

看来他们把所有的重要资料包括个人信息都烧毁了,这些人知道自己必死无疑,所以选择了销毁证据,这样一来即便发现尸体,也不能说就一定是某某国家指派来的军人。

一场大功劳就这样凭空而去,我有些失望。

这就是我,一个身处绝境也没有放弃升官发财梦想的坚强战士。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我们似乎是暂时安全了,我提议先等到天亮时在外出行动,此刻雪莲花已经变的非常温顺,点点头没说啥,我本着占点便宜大家都不吃亏的心态拥抱她坐在自己腿上柔声道:“天气冷,我们必须抱团取暖。”

黑暗中也看不清她脸上是否遍布红霞,只能感觉到她点了点头,我心中大乐,紧紧搂着她,感觉好像和女友零距离亲热,而且女孩身上很香,是那种少女特有的体香味,熏得我飘飘欲仙,简直身入九霄云外。

很快女孩就在我的怀里睡着了,显然她没我那么多“联想”,听着她沉沉的呼吸声起初我心内充满了爱怜,可没坚持多一会儿我两条腿就受不了了,这虽然是个女孩但身高也有近一米七,体重至少一百斤左右,长时间压在我两条腿,那滋味真是谁被坐着谁知道,但我又不忍心吵醒她,咬紧牙关坚持着。

后来我也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当我醒来发现女孩已经站在地下她正在用雪花梳理头发,看着那优美的背影我忍不住起身就想过去占点便宜再说,没想到刚一站起来猛然就觉得双腿犹如被上万根小刺刺入又麻又痒,紧接着双腿一软我不受控制的跪倒在地。

他娘的,昨天那一晚上我两腿被她坐的都不是我自己的。雪莲花转身后便看见我四肢跪伏在地,就像是正上早朝跪拜皇帝的大臣。那模样要有多逊就有多逊,好在她一个蛮邦女子不懂中原跪拜礼仪,否则我这张脸还不被丢的干干净净。

我狼狈不堪的扶着桌子坐在雪地上,忍着双腿钻心的麻木感勉强挤出一个笑脸道:“昨天睡得好吗?”

“好。”女孩养足了精神笑盈盈的对我道。

“好就好,我们休息一会儿上路。”

趁不能动的这段时间,我翻开了盗墓贼的日记,之前一些都是记录的一些地点、以及一些秘术的使用方式,这并不是一本日记本,而是一本真正的“工作笔记”,我没时间细看那些玄奥的盗墓方术,走马观花的一路往后翻去,可是从倒数第三页开始他记录的内容发生了变化,开始详细记录进入百合子后见到的一些事情。

这正是我所需要的,于是仔细看了起来。

我终于来到这片充满了神奇传说的地方,我不知道这里到底有没有师父说的珍贵宝物,但我可以肯定这帮人就是冲着宝物来的,他们雇用我在这片林子里为他们寻找那两个死人,真是好笑,我是个观山道人,我找的是坟墓,可不是死人,看来这帮白人主义者对于中国传统文化根本就不了解,他们骨子里对于自己肤色的优越感让他们觉得自己一切决定都是正确的,真是可怜而又愚昧的人。

这名老道果然是个盗墓贼,不过他为何要将一帮军人称为“白人主义者”?这两者似乎谁也不挨着谁,想到这儿我继续往下看去。

这帮自作聪明的白人,以为我啥都听不懂,他们却不知道我徒弟的英语比他们还好,你们在背后称呼我为黄种猪,到时候我要你们知道黄种猪的厉害。

翻过一页,只见他继续写道:来到这里已经第七天了,洋鬼子打退了无数次狼群的进攻,他们很得意,但我却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因为从地势上我感觉自己所站立的区域似乎是个坟包,从墓穴定位的方式看这座坟使用的应该是“锁局”,看来有人不希望土里面的东西钻出来,这是片大凶之地。

或许狼群根本就不是被枪打跑的,这群森林里的恶魔一定知道我们所不知道的秘密,这必然是可怕的秘密。

所谓“锁局”是建坟的行话,古时没有火葬,有的地方气候干燥,土壤碱性大,这就是养尸地,有的人家为了避免家中死人僵化尸变便会在埋尸之地使用“锁局”,以防棺木内的尸体从内刨掘而出。

我曾听爹妈说过观山道人凭肉眼寻龙穴的能力天下无双,老道必然是其中高手,否则这群外国军人也不肯能找到他做帮手,他既然说此地有大凶之地必然不会看错,再结合之前五名武警看到的白衣人、红棺材,似乎这老道都遇上了。

生还的希望越发的渺茫。

再翻到最后一页老道写道:遇到大凶之地就往东面走,三天之内如果没事儿才算脱离危险,但愿老天保佑我们能挺过这三天。

再往下纸上的字迹开始显得潦草不清,仔细辨认才算勉强看清楚道:我发现自己身上已经开始长尸斑了,妈的,没想到老子纵横半世,居然被一个野物给治了,真是夜路走多终遇鬼,看来是出不去了,那些混蛋似乎已经发现了我身上的异常症状,暗中商量想弄死我,有这么简单?咱们看究竟鹿死谁手。

看来老道受了伤,至于他受伤的原因必然是沾染了尸毒,否则身体上不可能出现尸斑。

盗墓贼沾染尸毒的可能性有很多种,最常见的是被死尸指甲或是骨头划破身体。还有被一些常在野地靠吞食腐尸为生的野狗野狼咬伤。最后一种是因为常年出入墓穴,吸入尸气过多,日积月累最后总的爆发。

以上三种情况老道都有可能遇到,总之他已经走到人生最后时刻,甚至连笔都拿不稳了。

最后一行字更加潦草:我实在撑不住了,我会让小六子吊死我,因为我深知人一旦被尸毒入脑将会变成何种怪物,但是再死之前我必须解决这帮白人混蛋,他们为了狗屁伟大元首来到这里妄图寻找复活这个疯子的秘术,他们想让这个世界再度陷入战火纷飞的境地,我虽然不是好人,但我还有子孙后代,他们不能受到被这群自以为是的疯子迫害,但愿五路煞神保佑我,别让我的身体被他们的重机枪打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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