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秋小说网 > 悬疑小说 > 谋杀似水年华 > 第26章 秋收(1)

第26章 秋收(1)

小说: 谋杀似水年华      作者:蔡骏

偶然在春天的小路上遇到也好.

在夏天的操场上

或是秋天的图书馆里

或是冬天的福利社里也可以

希望,我们能从第一次见面再次开始

而你也一定会发现我的.

——《若叶时代》

是他?

她闻到了他的气味,听到了他的心跳,摸到了他的脉搏,嗅到了他的血液。

可是,他不是早已死去了吗?难道真是恶灵骑士?穿梭在城市的黑夜,只待拯救她的时刻降临?

轻摩的速度渐渐降下来,拐进一条狭窄的巷子。小麦趴在他的肩上,浅黄色的路灯下,看到密集的居民楼的黑影。接着转过好几道弯,才停在一栋破楼门口。他把车子在楼下锁好,抓起她的颤抖的手,往漆黑的楼道走去。

像进了山洞什么都看不清,脚下不时绊到一些东西,比如拖把纸箱废报纸之类。踏上一道水泥楼梯,才亮起昏暗的灯泡,照出墙上无数歪歪扭扭的手机号码,不过是些常见的垃圾小广告。他带着她来到三楼,掏出钥匙打开防盗门,她不由自主地跟了进去。

关上门,打开灯,照亮乱七八糟的房间,堆满了大大小小的纸箱。

终于,他摘下轻摩头盔,露出一张年轻男人的脸。

他。

就是他。

十年生死两茫茫的他。

不思量,自难忘。

原本白净清秀的脸庞,已黝黑粗犷了许多;单薄瘦弱的身体,宽阔结实了不少;就连少年脸颊上,都爬满了黑色胡茬;唯一不曾改变过的,是明亮忧郁的眼睛,睫毛覆盖出一片阴影,藏着闪烁滚动的目光。

人生若只如初见。

什么都不用说了,他还明白无误地活在眼前,或许就一直活在自己身边?她却把他遗忘了那么多年,遗忘成一个幻觉——此刻,她却可以摸到他的脸庞,摸到他的鼻梁与嘴唇,摸到他扎人的下巴。

真实的幻觉。

眼泪,眼泪不是幻觉,这是她自己的眼泪,无法抑制地滴落下来。

她,抱紧了他。

他却无动于衷地站着,任由她的双手抓住自己的后背,任由她的眼泪打湿自己的脸颊。

“秋……秋收……对不起……十年了……我……好想你……”

千头万绪,千言万语,千悲万痛,她早已语无伦次,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有太多太多的话憋着,却又不知道该选择哪一句话?

他却像尊雕塑一样,沉默了好几分钟,才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发出低沉的声音:“小麦,我也一直想你。”

等待了那么久,终于等到了他的这句话,田小麦趴在他肩头失声痛哭,就像当年高考结束后去找他,却再也找不到他的踪影时那样。

“你……你……为什么……”她边哭边吐出模糊的音节,“为什么……走了……我等得你……好苦……好苦……”

秋收却后退了半步,冷冷地回答:“你不知道?”

“什么?还有发生过什么事?”她痛苦地摇着头,确信记忆并没有错误,“我不知道啊!”

“看来,你还是没有全部回忆起来。”

他失望地叹息了一句,来到晾着几件男式衣服的窗前。

“我都记起来了啊,直到我们最后一次见面,莘庄地铁站前的广场。”

“对不起,我也不想再回忆这些,每次想起都是钻心地疼!”秋收回过头来,露出十年前那副表情,“为什么要寻死?”

“谢谢你救了我——今晚,你一直在楼下守着我,是不是?”

“是。”

她苦笑了一声:“怪不得,今晚魔女不在线。”

“回答我的问题!”

“当我全部回忆起来——才发现,对我来说——十八岁,生命就已经结束了。”

秋收轻抚她的头发,仍是十年前习惯性的动作。

“我也是,十八岁以后,我不再是一个人,而是——幽灵。”

“秋收,就算你是个幽灵,就算你真的已经死了,我也不会再把你放走了!”

他却皱起双眉摇头,踌躇许久才说:“可是,我恨你。”

这句话让小麦心底一凉,他还在怨恨什么?恨她没有和他一起逃走?恨她没有对学校对父亲抗拒到底?这究竟是谁的错呢?

“为什么?恨我还要救我?”

“我,我不知道。”

两个人都沉默片刻,田小麦这才想起来:“你的肩膀还疼吗?”

“没事,这样的外伤,我受过好几次了。”

“不行,让我看看!”

她强行剥下他的外套,又脱掉他的毛衣,还有里面的衬衫与内衣。每脱下一件衣服,他都想要反抗,不想让她看到自己的身体,最终却暴露出整个上半身。小麦打开空调,抚摸他肩上的伤口,鲜血也早已凝固结疤,仍需清洁和包扎处理。这个房间就像个大仓库,几乎什么都可以找到,她很快翻出药水和绷带,仔细地处理伤口,小心翼翼地包扎起来。

这个男人成熟的身体,再也不是当初青春期的少年,还有胸口和臂膀健硕的肌肉,线条分明的腰腹部,粗糙的皮肤和老茧,说明他从事过艰苦的体力劳动。从2000年到2010年,多么漫长的十年,作为一个法律上已经死亡的人,他究竟是怎么活下来的呢?又究竟受过怎样的磨难呢?无法想象他经历过的风风雨雨,但现在田小麦只想知道一件事。

“秋收,那么多年来,你一定有过别的女人吧?”

这个直截了当的问题,让他愣了一下,又不太自然地摇了摇头:“谁会看上我呢?一无所有的穷光蛋,连身份和户口都是假的。”

小麦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他在说谎。

不过,这对她而言并不重要,若说他在十年的飘零中,没有过别的女人的话,那才是不正常呢。

看来秋收想要转移话题,指着她手上的钻戒说:“你要嫁给那个人了?”

她无语了,低头用右手盖住左手,不再让这枚戒指刺激他。

“没关系。”他淡淡地一笑,赤裸在寒冷的空气中,“小麦,你找对老公了!他是个非常好的结婚对象,你和他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我祝你们幸福!”

越是说得这么大方,就越让她心底疼痛难忍,不禁瞪大眼睛问:“那么,我们就是不同世界的人吗?”

“当然,从我们出生的那天起,就已经注定了!而且——到死都不会改变。”

秋收说得并没有错,他永远是一个乡下孩子,即使扎根在这座城市,也不过披上一件农民工的外衣。

他与她,确实是两个世界的人。

“不,我们可以改变的!”

“我曾经以为,只要有足够的勇气,就可以跨越我们之间的深沟。”

看着他颤抖的嘴唇,小麦若有所思地点头:“我也这么想过。”

“可惜,那只是一个幻觉,真实的幻觉。”

他的这句话说得悲伤至极,小麦用手指封住了他的嘴:“什么都别说了!”

“只是……只是……有时候……我还会想起你……”

“因为这个吗?”

她再次深深地抱紧他,无所顾及地亲吻他的嘴唇。她也毫不理会自己光滑的脸颊,被男人坚硬的胡子火辣辣地扎痛。

秋收开始有些惊讶,很快就以更猛烈的吻来回报她。

在这寒冷干燥的冬夜,孤独简陋的破房子里,她吻到了一团火焰,黑暗地底燃烧的火焰,同时烧着了自己的身体,与这个男人一起化为灰烬……

凌晨,四点。

老丁已经开了一夜的车,疲倦的眼睛又红又肿,总算回到了自家的楼下。

有人在街边伸手拦车,他摇下车窗大喊道:“下班了!”

未曾想那人竟拉开车门,把一张鬼魂似的脸探下来。

“有毛病啊?”

老丁有着所有出租车司机都有的火爆脾气,那人却得寸进尺地坐进副驾驶位置,着急地说:“师傅,我有个朋友要自杀了,我必须去救他!”

“打110!”

“不行,除了我以外,谁都救不了他!”那人掏出了一大叠钞票,“你把我送到那里,我给你两千块!”

两千块!开一天都挣不了那么多,老丁开始动心了:“真的?”

“你看我钱都放在这里了!”

他直接把钱放到排挡的位置,老丁用手摸了摸还不是假钞,心一横看在人民币的面子上,拼着老命走一趟吧。

“去哪里?”

“先往莘庄方向开!”

老丁给自己点上一根烟提神,咬着牙踩下油门。

凌晨终于畅通无阻,车子以80公里时速飞驰在高架,不消半个钟头就到了莘庄立交。神秘乘客让老丁走地面国道,不久穿进一条寂静的马路,两边都是新造的楼盘与别墅。

“先生,你到底要我去哪里啊?”

老丁有些害怕,那些半夜劫车的强盗们,通常会选择到这种地方作案。要不是看在那叠钞票面子上,他也不会让一个男人坐到副驾驶座上。

“前方路口左转!”

他只能按照乘客的意思,将车子转进那个路口,却在巨型的广告牌底下,远光灯照出一个路牌——南明路。

老丁吓得魂飞魄散,踩下急刹车说:“对不起,我不能再往里开了!”

“为什么?”

“对不起,请你现在就下来吧,我不要你的钱了。”

神秘乘客却发火了:“不行,你必须要开进去!”

“求求你了,我不能进去。”

老丁心底后悔莫及,真想一拳把那家伙打下去!

“我知道——你为什么不敢开进去。”

此话让老丁猛颤了一下:“你……你……什么意思?”

“你还记得吗?”副驾驶座上的男人目露凶光,“十年前,一个大雨倾盆的夏夜,就在这条南明路上,你撞死过一个男人!”

清晨,七点。

田小麦睁开眼睛,看着开裂发霉的天花板,墙角还有一大滩透水的印子。

她下意识地摸了摸枕边,却是空空的一片,就连残留的体温也消失了。

“秋收!”

紧张地呼唤着他的名字,才发现屋里只剩自己一人,孤独地躺在这张钢丝床上,仿佛子夜的一切都不曾发生过?

冬天的晨曦,透过薄薄的窗帘照进来——比起外面堆满了纸箱和垃圾的客厅,这间卧室还稍微像个人住的样子,窗边有个简陋的电脑台,一边是个塑料布做的衣橱,另一边却是个写字台加书柜,但总共也没放过几本书,更多的是些乱七八糟的杂物。除了铺在身下的床单以外,房间里的一切都是旧的,散发着一股淡淡的陈腐味,不敢想象他就住在这种地方?

至少,他还活着。

当田小麦第一次收到《101次求婚》,她就已经感觉到了——除了他以外,还有谁会知道这些呢?

他才是“魔女区”的店主,真正的“魔女”。

小麦把衣服穿戴整齐,打开卫生间勉强还能使用,一看就是糟糕的单身汉居住的,看不到任何女人的痕迹。这个发现倒给了她些安慰,毕竟那么多年过去,她也谈过几次恋爱,如今已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他必定也拥有或者曾经拥有过其他女子吧。

客厅乱得几乎没有下脚处,墙壁粉刷脱落大半,温暖的角落还有蟑螂爬过,这都几月份了啊?窗外装着密密麻麻的防盗栏,更像布满铁窗的监狱,一看就是七十年代的老工房——二十年前,小麦和父母就在这种房子住过。

天晓得他去了哪里?不会是去给她买早饭吧?小麦却不奢望,能与他重逢并且相拥,已是老天恩赐的最大礼物,至于普通男女间的幸福,她是连想都不敢想的!

她痴痴地找了个角落坐下,看着一个破纸箱里的东西,居然是几件漂亮的女装,再看另一个破纸箱竟是典藏版的变形金刚,这两种东西也差得太远了吧?

不过,这就是“魔女区”——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等到八点多钟,看来他暂时回不来了,才想起今天还要上班。走到窗口往下看了看,是几排差不多的六层楼房,每个窗户都安装防盗栏,看上去破破烂烂,一看就是城市平民与蓝领阶层的社区,这样的小区在中环与内环之间有许多。

虽不知在哪个区?但从昨晚的方向来看,距离上班的陆家嘴很远。小麦犹豫片刻,还是决定早点出门别迟到,下班以后还可以来找他。

找到纸笔写下一行话——

秋收:

请你别走!等我回来!

爱你的 小麦

她将纸放在铺好的床上,再用笔压在上面,确保秋收回来可以看到。

小麦走出房门锁好,没忘记看清楚门牌号码。楼道里果然堆满了杂物,墙上贴着苍蝇似的无数小广告。对面的房门打开,走出来两个年轻小伙子,看起来大学刚毕业的样子。那扇门敞开的时候,她无意识地往里看了一眼,屋里还有好几个年轻男生,也能看到房东隔出来的几道小门——明显就是群租房,怪不得环境那么糟糕。

两个小伙子走过她的身边,向她投来暧昧的目光,显然这道门里从没来过女生,突然早上出现一个漂亮女子,自然会浮想连翩起来。她尴尬地把头低下,先让这两个人走下去,看着他们廉价外套的背影,还有乱糟糟的头发,大概就是所谓的“蚁族”吧。

来到破烂不堪的楼下,却不见那辆黑色轻摩,秋收肯定已骑着它远去了,看来还是不要死等的好。现在正是上班时间,不断有年轻人走出楼道,既有刚才那样的小伙子,也有不少相貌平凡的女生。有的看上去就是大学生,有的却好像步入社会已久。只是大多数人的脸上,看不到从容和快乐,全是匆匆忙忙忧心忡忡,肩负着眼前和未来重担。

走出破旧的小区大门,是条杂乱无章的马路,许多小贩摆着早点的摊位,许多年轻人就在这里解决早餐。小麦肚子也饿了,找了家鸡蛋饼的摊位,排在好几个年轻女孩身后。她们的衣着打扮都很简单,若是姿色出众恐怕也不会住这。总算排队等到一张鸡蛋饼,就连卖饼的也是个年轻小伙,像是刚刚大学毕业的。小麦好几年没吃过蛋饼,没想到只要两块钱,也不管有没有地沟油,拿起来就赶紧吃了。

忽然,有人高喊一声:“城管来了!”

所有小贩都像快进画面,收拾各自的东西,向着四面八方逃去。

小麦快速离开这条小路,身后突然袭击的城管,已抓到两个不幸的小贩。

她清楚地记下路线,保证回来不会迷路,才拦下一辆出租车,赶往陆家嘴去上班。

出租车刚开出没多远,小麦就想起另一个男人——盛赞,这个可怜的为人子者,他的爸爸找到了吗?

于是,她打了一个电话。

结果令人遗憾,盛赞和他的妈妈依然在度假村,警方继续在淀山湖组织打捞,但没发现盛先生的任何踪迹。电话里他说着说着竟哭起来,她只能用语言来安慰盛赞,却想起数小时前的秋收——该如何面对“未婚夫”?

挂断电话,她闭上眼睛,靠在车窗边,看着天边阴冷的云,摘下手指尖闪耀的钻戒。

下午。

秋收回到了家里。

再也没有小麦的踪迹,他孤零零地躺在床上,感觉自己会一觉睡到明天。他想起昨晚那些短暂的温柔,想起她在他耳边说的那些话。那种感觉既是那么陌生,又是那么熟悉;既好像已远在天边,又仿佛还在他的胸膛。他相信小麦说的这些话,全都是发自她的肺腑,绝没有搀进半点夸张。

可是,他却对小麦说谎了。

当小麦问他:这么多年来,他还有没有其他女人?

他有过。

她的名字叫阿春。

那是在六年前,那年秋收二十二岁,在东莞的一家台资电子代工厂打工,干的是最普通的装配工,每天十几个钟头站在流水线上,不断重复那些简单动作。那时他的头发留得很长,胡子刮得却很是干净,远看很像当年流行的F4中的某一个。

秋收第一次见到阿春,也是他第一次踏进这个工厂。那家工厂的宿舍像个迷宫,为了防止工人私自外出,每个窗户都用铁栏杆封死。他在宿舍区转了好久,都还没找到自己的床位,又不小心转到了女工宿舍,正巧撞到刚从职工浴室回来的阿春,把她怀里的脸盆也撞掉了。他立即尴尬地帮她捡起脸盆,没想到两个人同时弯下腰去,两个头就撞到了一起。刚洗完澡的阿春,湿润柔软的头发扫过他的脸颊,她身上的气味混合着香波,被他深深地吸入胸中。等到他重新抬起头来,看着阿春的眼睛时,两个人彼此都愣了一下。

她长得娇小而清秀,并不是很漂亮,直勾勾地盯着他,两只眼睛像盯着一团烧灼自己的火焰,怔怔地说出两个字:“哥哥?”

女孩操一口浓重的西南口音,秋收想了一下才摇头说:“抱歉,你认错人了。”

秋收的普通话字正腔圆,显然不可能来自女孩故乡,阿春怯生生地退回到角落里。

喜欢《谋杀似水年华》吗?喜欢蔡骏吗?喜欢就用力顶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