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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小说: 革命时期的爱情      作者:王小波

等到X海鹰和毡巴结婚以后,她还常常来找我,告诉我毡巴的事迹。他经常精赤条条的在双人床上趴着,一只脚朝天翘着。毡巴的脚穿四十五号的鞋,这个号码按美国码子是十二号。除了在后脚跟上有两块红,屁股上坐的地方有两块红印之外,其它地方一片惨白。整个看起来毡巴就是一片惨白。毡巴的屁股非常之平,不过是一个长长的状似牛脚印的东西罢了。他就这样趴在床上,看一本内科学之类的书,用小拇指挖鼻子。当时是八零年,夏天非常的闷热。X海鹰不再梳她的大辫子,改梳披肩发,这样一来头发显得非常之多。她也不穿她的旧军装,改穿裙子,这样显得身材很好。她说毡巴看起来非常之逗,她怎么看怎么想笑,连干那件事时都憋不住,因为毡巴的的那玩艺勃起后太可笑了。抱住毡巴光溜溜的身体时更想笑,总觉得这件事整个就不对头。有了这些奇异的感觉,就觉得毡巴非常可爱。见了面我就想吻她,因为她是毡巴的老婆了。以前我对她没有兴趣,但是连到了毡巴就不一样了,似乎毡巴的可爱已经传到她的身上。但是她不让我吻嘴唇,只让吻脸腮。说是不能太对不起毡巴。然后我们就讲毡巴的事来取笑。这是因为我们都爱毡巴,“爱”这个字眼非常残酷。这也是因为当时我心情甚好,不那么悲观了。

我爱毡巴,是因为他有一拳就能打出乌青的洁白皮肤,一对大大的招风耳,一双大脚,而且他总要气急败坏的乱嚷嚷。他一点都不爱我,而且一说到我揍过他一顿,而且打他时勃起了,就切齿痛恨。这种切齿痛恨使我更加爱他。他爱X海鹰,而X海鹰爱我,这是因为有一天我们俩都呈X形,我躺在她身上。我很喜欢想起揍了毡巴一顿的事,不喜欢想起躺在X海鹰身上的事。因为后者是我所不喜欢的爱情。

现在该讲讲我为什么憎恶X海鹰了。这件事的起因是她老要谈起我的痔疮——“你的痔疮真难看!”——每次她对我说这话,都是在和我目光正面相接时。一面说她一面把脸侧过去,眼睛还正视着我,脸上露出深恶痛绝的样子。这时我看出她的眼睛是黄色的,而且像猫一样瞳孔狭长。也不知她是对我深恶痛绝,还是对痔疮深恶痛绝。受了这种刺激之后,我就会不由自主地讲起姓颜色的大学生来。她很认真的听着,听完了总不忘说上一句“真恶心!”这话也使我深受刺激。后来她又对我说,我的痔疮实际上不是那么难看,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的事实际上也不恶心。这两种说法截然相反,所以必有一种是假的。但是对我来说,哪一种真,哪一种假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因为前一种说法深受刺激。我对她的憎恶已经是不可改变的了。

六七年秋天,“拿起笔做刀枪”刚到我们楼里来时,外面的人老来挑衅,手拿着盾牌,小心翼翼地向楼脚靠近。大学生们看到这种景象,就唱起了悲壮的国际歌,拿起了长矛,想要冲出去应战——悲歌一曲,从容赴死,他们仿佛喜欢这种情调。我告诉他们说,假如对方要攻楼,来的人会很多,现在来的人很少,所以这是引蛇出洞的老战术——我在树上见得多了。我们不理他们,只管修工事。过了不几天,那座楼的外貌就变得让人不敢轻犯。后来他们在对面架了好多大弹弓,打得我们不能在窗口露头。于是我做了那架投石机,很快就把所有的大弹弓全打垮了。

拿起比做刀枪闯到我们楼里那一年,学校里正在长蛾子。那种蛾子是深灰色的,翅膀上长着红色的斑点。它们在空地上飞舞时,好像一座活动的垃圾堆;晚上扑向电灯泡时,又构成了硕大无比的纱灯罩。当走进飞舞的蛾群时,你也似乎要飞起来。走出来时,满头满脸都是蛾子翅膀上掉下的粉。这是因为墙上贴了厚厚的大字报,纸层底下有利于蛾子过冬。那一年学校里野猫也特别多,这是因为有好多人家破人亡,家里的猫就出去自谋生路。这两种情形我都喜欢,我喜欢往蛾子堆里跑,这是因为我吸了蛾子翅膀上的粉也不喘,而在蛾子堆里跑过以后回家,我妹妹就要喘。她是过敏体质,我却不是。我也喜欢猫。但是我不喜欢我妹妹。

那一年秋天我随时都有可能中头彩,但我总是兴高彩烈。人在兴高彩烈的时候根本不怕中负彩。我还说过从十三岁起,我就是个悲观主义者。但是一九六七年的秋天例外。

现在可以说说我造的那台投石机。那东西妙得很,有风速仪测风,有拉力计测拉力,还有光学测距仪。所有能动的地方全是精密刻度。发射时起码要十个人,有人报风力,有人用天平称石弹,有人测目标方位和距离,数据汇总后,我拿个计算尺算弹道,五百米内首发命中率百分之百,经常把对面楼顶上走动的人一弹就打下来。如果打对面楼上呱噪的高音喇叭,一弹就能把喇叭中心的高音头打扁,让它发出“卟卟”的声音。假如不是后来动了火器,就凭这种武器,完全是天下无敌。

谈到了火器,我和堂?吉诃德意见完全一致:发明火器的家伙,必定是魔鬼之流,应当千刀万剐:既不用三角学,也不用微积分,拿个破管子瞄着别人,二拇指一动就把人打倒了,这叫他妈的什么事呀!到现在我还能记住那架投石机的每一个细节,包括每个零件是用什么做的——用指甲掐来判断木头的质地,用鼻子来闻出木头是否很干。姓颜色的大学生是我的记录员,负责记下石弹重量,风速,距离,拉力,等等。当然,还要记下打着了没有。但是我根本用不着那些记录,因为发射的每一弹都在我心里——人在十六岁时记性好着哪。但是不管怎么说,做试验记录是个好习惯。我一点没记住打着了谁,被打到的人后来怎么了。他们到底是从屋脊上滚了下去呢,还是躺在原地等着别人来救。说实在的,这些事我根本没看到,或者是视而不见。我只看到了从哪儿出来了一个目标,它走进了我的射程之内,然后就测距离,上弹,算弹道。等打中之后,我就不管它了。

一般总是打它的胸甲,比较好打。有时候和人打赌,打对方头上的帽子。一弹把他头上的安全帽打下来,那人吓得在地下团团乱转。对付躲在铁网下的哨兵,我就射过去一个广口玻璃瓶,里面盛满了罗丝钉,打得那人在网子后面噢噢叫唤。后来他们穿着棉大衣上岗,可以挡住这些螺丝钉,但是一个个热得难受得很。再后来对方集中了好多大弹弓,要把我们打掉。而我们在楼板上修了铁轨,做了一台带轮子的投石机,可以推着到处跑。很难搞清我们在哪个窗口发射,所以也就打不掉,反到被我们把他们的大弹弓全打掉了。我们的投石机装着钢板的护盾,从窗口露出去时也是很像样子(像门大炮)。不像他们的大弹弓,上面支着一个铁丝编的,字纸篓子一样的防护网(像个鸡窝),挨上一下就瘪下去。后来他们对我们很佩服,就打消了进犯的念头。只是有时候有人会朝我们这边呐喊一声:对面的!酒瓶子打不开,劳驾,帮个忙。我们愉快的接受了他们的要求,一弹把瓶盖从瓶颈上打下去。我的投石机就是这样的。

我们家变成了武斗的战场,全家搬到“中立区”,那是过去的仓库,头顶上没有天花板,点着长明电灯;而且里面住了好几百人,气味不好闻。那地方就像水灾后灾民住的地方。我常常穿过战场回家去,嘴里大喊着“我是看房子的”,就没人来打我。回到我们家时,往床上一躺,睡上几个钟头,然后又去参加战斗。X海鹰听我讲了这件事,就说我是个两面派。事实上我不是两面派。我哪派都不是。这就是幸福之所在。

我活了这么大,只有一件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就是那台投石机。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能造出这么准确的投石机——这就是关键所在。那玩艺后来不知到哪儿去了。现在家里虽然有些电视机,电冰箱之类,结构复杂,设计巧妙,但我一件也不喜欢。假如我做架电视给自己用,一定不会做成这样子——当然,我还没疯到要造电视机给自己用,为了那点狗屁节目,还不值得动一回手。但是人活着总得做点什么事。比方说,编编软件。我在美国给X教授编的软件是一只机械狗的狗头软件。后来那只狗做好了,放在学校大厅里展览,混身上下又是不锈钢,又是钛合金,银光闪闪。除此之外,它还能到处跑,显得挺轻盈,大家见了鼓掌,但我一点都不喜欢它。因为这不是我的狗。据说这狗肚子里还借用了空军的仪器和技术来做平衡,有一回我向X教授打听,他顾左右而言其他。这我一看就明白了:我是共产党国家来的外国人,不能告诉我。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不高兴,就对他说:我******!你以为我希罕知道!在美国就是这点好,心里不高兴,可以当面骂。你要是问我说了些什么,我就说我祷告哪。但是后来我选了他当导师,现在每逢年节都给他寄贺卡。这是避免恨他一辈子,把自己的肚皮气破的唯一方法。

文化革命里我也没给“拿起笔做刀枪”做过投石机,没给他们修过工事。假如我干了这些事,全都是为了我自己。X教授也做过很多东西,不是给公司,就是给学校做,没有一件是为自己做的。所以他没有我幸福。

我小的时候,在锅片上划破了手腕,露出了白花花的筋膜,这给我一个自己是湿被套扎成的印象。后来我就把自己的性欲和这个印象连系起来了。我喜欢女人芬芳的气味,但是又想掩饰自己湿淋淋粘糊糊的本质。这说明对我来说,性还没有成熟。它像树上的果子一样,熟了才能吃。

我小的时候,天气经常晴朗,空气比现在好。我背着书包去上学,路上见了漂亮女人就偷偷多看她几眼。这说明我一点也不天真。我从来就没有天真过。

我在革命时期的第一个情人,就是那位姓颜色的大学生,身上有一股奶油软糖的气味。所以她又可以叫做有太妃糖气味的大学生。这一点在出汗时尤甚。我第一次看见她时,她的头发上带一点金黄色,这种颜色可以和二十年后我在法国尼斯海滩上看到的颜色相比。当时有个女人向我要一支香烟。当时金黄色的太阳正在逃讠上融化,海面上也罩着一层金色。那个女人赤裸着上身,浑身上下与阳光同色。我给了她一支烟,自己也叼上一支,点火时才发现把烟叼反了。与此同时,我老婆对着我左边的耳朵喊:你痴了!对我的右耳朵喊:你呆了。她的气味又可以和后来我在美国注册学籍时所遇见的新生们相比,那些疯丫头在办公室里嘻嘻哈哈,带来了各种各样的香气,有的像巧克力,有的像刚出炉的法国牛角面包,有的带有花香,就像尚未开放的玉兰花,带一点清淡的酸味。每次看到我时,她都微微一笑,说:你这小坏蛋又来了。然后就帮我把扯掉了的扣子缝上。那时候我总是爬排水管到他们那里去,所以扯脱扣子的事在所难免。后来我把扣子用铜丝绑在衣服上,并且在衣襟里衬上一根钢条。这样做了以后,扣子就再也不会扯脱了。那时候我只有十五六岁,还是个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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