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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佛教对朝鲜半岛古代建筑文化发展的影响(4)

小说: 朝鲜半岛古代建筑文化      作者:李华东

朝鲜自太宗起实行的崇儒斥佛、压制佛教的宗教政策,其要点可大致概括如下:缩减宗派,削减寺院和僧侣数量;减少寺刹占有的土地和奴婢,将土地收归国有,充作军资,并将奴婢分给官司;取消王师、国师制,严格度牒,禁止陵寺制。1402年,太宗敕令,除特别指定的70个寺院外,全国诸寺田土租税永属军资,而奴婢则分属诸司。遭此打击,僧侣的经济地位一落千丈,佛教在各方面均遭围困,不断衰萎。太宗五年(1405),议政府甚至上书,要求开城和汉城的各宗只能保留一个寺院,各地牧和府只留一个禅宗寺刹和一个教宗寺刹,当然如此极端的措施未得实行。《李朝实录》载:“(太宗)六年(1406),因议政府之启请,限制寺刹,定曹溪宗、总持宗各七十寺,天台疏字宗、法事宗各四十三寺,华严宗、道门宗各四十三寺,慈恩宗三十六寺,中道宗、神印宗各三十寺,南山宗、始兴宗各十寺。”全国共留寺院242座,定额寺刹之外的寺院自然成为废寺。太宗又将11个宗团缩减为7个宗派。在上述太宗六年三月议政府启请书中,可以见到曹溪宗、总持宗、天台疏字宗、天台法事宗、华严宗、道门宗、慈恩宗、中道宗、神印宗、南山宗、始兴宗等11宗的宗名;但是在翌年(太宗七年)十二月议政府启请书中,只提到曹溪宗、天台宗、华严宗、慈恩宗、中神宗、擒南宗、始兴宗等7宗,其余各宗已然消失。

继太宗之后的世宗(1419—1450在位),沿袭太宗崇儒排佛政策,认为“佛氏之道,无益于祸福”。世宗元年(1419),有朝鲜僧侣赴中国,向明帝控告国内残酷迫害佛教,要求救援。由于这一事件,世宗暂缓排佛政策,但是仍然废除了作为恒仪每年例行的都城内经行。世宗六年(1425),又将曹溪宗、天台宗、擒南宗合并为禅宗一宗,将华严宗、慈恩宗、中神宗、始兴宗合并成教宗一宗,从而使当时的佛教7宗改为禅宗和教宗两个宗派,并限定其寺刹、田土和僧侣的数量。全国只留寺36处,限定其中禅宗寺刹18所、教宗寺刹18所。同时,废除了当时尚存的僧录司,将汉城内的兴天寺作为禅宗的都会所(总本寺),把兴德寺作为教宗的都会所(总本山),请年长、德高的僧侣分别掌管两宗的诸般事务。

如果说太宗、世宗时期是李朝排佛运动的第一个高潮的话,那么,经过世祖的短暂兴佛之后,李朝佛教又遭遇了自成宗至明宗将近一百年的第二个排佛高潮。世祖之后的睿宗制定的《经国大典》规定:“为僧者,三朔内,告禅宗或教宗,试诵经,报本曹启闻,收丁钱(正布三十匹),给度牒。”对于那些“过三朔者,族亲邻近告官还俗。当差知而不告者,并罪”。此外,还规定不准新创寺社。成宗(1470—1494)执政期间将振兴文教当做治国之要道,二年六月,下令禁止都城中念佛。由于成宗“严度僧之禁”,致使“中外寺刹皆空”。成宗六年(1475),下令撤毁城内外尼寺23所。成宗十九年前后,排佛运动已由经济层面深入到政治思想层面。成宗二十四年,《经国大典续录》,明确规定“勿许度僧,违者囚一族”。第十一代国王燕山君(1495—1505)对于排佛也不遗余力。中宗(1506—1544)即位后,废僧科。同王十一年,下令永罢忌辰斋,以便“深黜异教,俗渐归正”。中宗时期的排佛,则更多地表现为儒佛之间的斗争。明宗(1546—1566)时,因王后崇佛,短暂恢复两宗禅科。明宗二十一年(1566),禅、教两宗和僧科终于被废除,度僧法也被禁止了。这样,僧侣的社会地位再次降低,并由于使役和贱待,其素质亦急剧下降。结果,佛教基本上遁入深山,成为所谓的“山僧佛教”。

山僧佛教时期,由于国家取缔了佛教两宗和僧科,僧侣可以修行和居住的地方只有深山野外。国家政权主导和推动的排佛抑僧运动将僧团推入困境,而且因忌惮僧团势力,朝廷极力打散和削弱各宗各派。僧家主流不得已转入山中,山中的僧侣,不复有明确的法统,既非禅宗、教宗,也非净土宗、戒律宗,又非显教、密教,而是没有宗团的山僧散众。在寺刹建筑方面,没有新的寺刹形式的发展和探索,只是勉力维持了高丽时期山林佛寺的传统,寺院的规模大减,而且因寺庙宗脉已断,因此寺刹的布局配置与教义关系不大,其寺刹配置形态,基本是在高丽时期吸收的中国山林佛寺的基础上,根据财力和地形的实际而形成。韩国学者根据现存寺刹状况,以当代建筑学的观点对其分析,提出了所谓“山地中庭型”“无塔单一领域型”“多佛殿型”等诸多分类,聊为一说。

佛教对东亚诸国建筑文化的发展,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中国建筑文化圈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佛教的传播与发展。一则借助佛教之传播,中国的文化、制度、技术等随之导入朝鲜半岛、日本等地,促成了这些国家封建王权的整顿和完善,此点对日本尤为重要,因与中国海洋相隔,在高句丽、百济和新罗相继建立起封建国家体制之时,倭国尚处在部落联盟国家形态;而以佛教为载体的中国政治制度的传入,方给其统治结构带来革命性的变化,推动其成为律令制国家;二则以佛教为载体,中国建筑文化的各方面,包括建筑思想、形式、技术大规模地输入朝鲜半岛和日本,促成了它们建筑文化的一次又一次变化;三则佛教在朝鲜半岛、日本等地生根、发展起来以后,千余年间均为社会主导性的思想意识、建筑活动之主要内容。为数众多、规模巨大的寺刹建设集中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促进了建筑技术和艺术的进步,使得寺刹建筑成为其建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今日东亚建筑史研究之对象,佛教寺刹仍为主要部分。

佛教是文化交流的动机之一。在原始的、无意识的文化交流(如亚洲大陆原始人类的迁移)时期结束后,朝鲜半岛与大陆的文化往来,进入了主动吸收先进文化的时期。各国间的往来,除政治、经济上的需要之外,对佛教教义的追求,是文化交流的重要动机之一。如玄奘之去天竺,高句丽、百济、新罗、高丽的僧人,为求佛法真义,纷纷前来中国,然后又返归本国,带回去的除了佛教思想、典籍,还有建筑形式和技术。因之,以佛教的学习和传播为动机,促进了朝鲜半岛建筑文化的进步和发展。

佛教是文化交流的载体。佛教传入之前,朝鲜半岛接受中国文化,重在引进先进的器物,例如早期大多局限于农具、武器、工艺品等有形器物;而且先进的文化之影响,多局限于统治阶层,一般民众仍然处于相对原始的状态,整个社会尚未发展到能够全面吸纳中国文化的阶段。这种状况,直到佛教大规模传入之后,方得改变。

佛教寺刹建造的大量需求,是建筑技术发展的推动力之一。如中国南北朝时期寺塔的建设,对木结构技术,以及对古代大型建筑由土木混合结构向木框架结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就朝鲜半岛建筑而言,佛教的传入对建筑文化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宗教成为建筑的载体,佛教迅速地传播大大促进了建筑的发展进程。因为佛教从中国传来,佛教寺院也自然地采用了中国的建筑样式。通过佛教寺院的大量建设,逐步形成了以中国为中心的东亚建筑体系。同时,“三国(高句丽、百济、新罗)建筑摆脱了原始的固有性,获得了世界通用的普遍性”。而朝鲜半岛现存之“文化财”,绝大部分与佛教相关,如佛殿、石塔、石灯、园林、造像、绘画等,而今日留存之建筑,除却少量宫殿、书院等建筑外,精华均集中在佛教寺刹中。

佛教僧侣是推动建筑文化发展的重要群体。在古代的社会条件下,作为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的群体,僧侣们对建筑活动和建筑艺术、技术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甚至是关键性的作用。对古代的朝鲜半岛和日本等而言,僧侣在建筑文化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1.僧侣是文化交流的主要担当者;

2.僧侣对本国的统治阶层起到了重要的影响;

3.僧侣本身进行了积极的建筑实践活动。

在文化发展的早期,朝鲜半岛和日本的僧侣在文化发展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们是学习和传播中国文化的主体。就算因政治原因导致官方往来陷于停顿的时期,渡海来华的两国求学僧仍然络绎不绝。这些僧侣中的许多人在中国不仅仅研习佛法,也广泛地学习或者了解了中国的儒学、绘画、建筑、园林、医学、天文、音乐、生活习俗等,而且回国后因其学识和影响力往往能够在政权中担负重要责任,对其本国的文化建设,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一他们的建筑活动,也影响了其本国建筑文化的发展。

纵观佛教在朝鲜半岛的发展史,高句丽、百济、新罗(统一新罗)、高丽均对佛教相当重视,中国北方早期的堂塔并立式寺刹因为伴随着佛教而传入朝鲜半岛,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被看做是国家威权的表征之一而得到长期的沿用。王室佛教时期自不待言,甚至到朝鲜王朝最初的几年,仍然建造有堂塔式寺刹,只不过在不同的时期因教义的不同而影响到堂、塔的关系及塔的规模。自统一新罗中后期始,随着佛教进入禅教并立时期,佛教除继续与国家政权保持联系外,也出现了向山林发展的分流,源自中国南方的山林佛寺逐渐在朝鲜半岛普及。而进入朝鲜时期,朝鲜半岛佛教一方面因失去思想的发展而停滞不前,另一方面则因为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而走向腐败和衰落。在国家政权的排斥之下,佛教终于彻底演变为民间信仰,成为“山僧佛教”,山僧佛教时期的寺刹,不再有官方的支持,因此进展微小,多因循统一新罗、高丽奠定的基础,鲜见富于活力的创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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