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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朝鲜半岛古代住居(2)

小说: 朝鲜半岛古代建筑文化      作者:李华东

5.建筑形态:《家舍规制》中出现了三重阶、二重阶、巾阶等用语。如果“阶”指台基,那么三重、二重阶就是指三重台基或二重台基;如果“阶”是指踏步,则是指三步或二步踏步。无论如何解释,都可以说明当时的住宅是有台基的一一换句话说,就是当时的贵族住宅中还没有大量使用温突。另一方面,统一新罗时代的少量纹样砖上刻画有当时建筑的模式。有两层的台基,建筑的中央有门,柱间有壁,壁上有窗。屋顶上覆瓦,屋檐起翘。三国时代的塔和古坟壁画中亦发现了大量这样的形式,与今天朝鲜的瓦屋顶做法相类。

6.建筑构造:统一新罗时期中国的木构技法在朝鲜半岛逐渐普及,贵族住宅中亦开始使用斗拱。《家舍规制》中有对拱牙、花斗牙进行限制的内容,这些构件可以理解为斗拱的构件。

7.建筑材料与装饰:《家舍规制》中出现的用语表明当时采用过装饰性的瓦如唐瓦、核桃油瓦(被解释为琉璃瓦)、兽头、鸱尾等。屋顶的装饰提到了悬鱼,而墙壁上则使用石灰涂抹,有彩画,体现了贵族阶层对建筑装饰美的追求。

从上述这些零散的实物资料和文献分析来看,可以推测,统一新罗的上层住宅已经比较发达,吸收了唐代的住居方式和大量的建筑形式和技术。但是,从相关文献和考古资料中亦可以看出,由于其总体的社会发展水平较低,因此这些复杂的住居方式、建筑形式和技术只在小范围(主要是宫殿和寺刹)才可能采用。具体到上层住宅的情况,甚至真骨身份的贵族,亦不能使用“高级瓦”、禁用“装饰悬鱼”“使用飞椽”“彩画”等。对当时的新罗社会而言,来自唐的建筑形式和技术仍属高级奢侈品,只能为少数人享用。不难想见,平民住宅和都城之外各地方住宅,仍处于比较原始的阶段,考古发现的同时代与先进木构建筑共存的大量半穴居遗迹,就很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

8.4高丽时代的上层住居

关于高丽时代住居建筑的研究,实物和文献资料也是十分匮乏。结合多方面的分析,合理的推测是,高丽时期住居建筑的阶层分化进一步突出,平民住宅中除了温突暖房技术的进一步完善外,几乎没有新的进展(甚至到了朝鲜时期,亦是如此),而贵族住宅则因为门阀政治和经济势力的持续发展,不再受类似统一新罗“家舍规制”的限制,规模更大,装饰也更奢侈·,贵族住宅中甚至流行起用青瓷制作的筒瓦、开始使用花墙等。此外,在民间发展起来的、符合当时坐式生活习惯和寒冷气候条件的温突这种暖房设施,也逐渐在贵族住宅中得到采用。温突与贵族住宅的结合,开始赋予了朝鲜半岛住居建筑区别于中国和日本的特色。在进入朝鲜时期以后,这一特色随着儒学社会的建立而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

高丽社会最主要的特征之一,在于其门阀政治的高度发达。整个国家的资源掌握在极少数靠血缘传承的门阀贵族手中,其余的大量人口则由平民和农奴构成,严格的阶级界限使得住宅的阶层分化更为明显。贵族住宅吸收了大量来自中国(宋)的元素,奢侈华丽;而平民、奴隶的住宅则始终处在相当原始的阶段。例如,《高丽图经》卷三,民居条载:“王城虽大,倩确山垄,地不平旷,故其民居形式高下如蜂房蚁穴,诛茅为盖,仅蔽风雨,其大不过两椽;比富家稍置瓦屋,然十才一二耳。旧传唯倡优所居,揭长竿以别良家,今闻不然,盖其俗淫祠鬼神,亦厌胜祈禳之具耳。”徐兢出使高丽之时,正是高丽王朝建立之初,其时虽然距统一新罗较近,但因都城选址于丘陵地带,因此难以继承庆州里坊式的住居形态;更因为国弱民穷,所以在宋人徐兢的眼中看来,开京当关于高丽时期的贵族住居,目前只能通过语焉不详的文献资料和零星的考古资料,来了解一些情况。《高丽史》卷第一百,列传六崔承老、列传十三郑世裕、列传三十五郑诚、列传四十三金俊等处描述了当时贵族阶层的住居生活,间接地提供了一些关于当时贵族住宅的资料。这些记录表明,当时贵族住宅的共同点是规模较大,施以大量无节制的奢靡装饰。崔承老(927—989)对这一现象批判道:“天子堂高九尺,诸侯堂高七尺,古之礼也。近则人无尊卑之别,倾资财为豪宅,诸州、郡、县及亭驿津渡之豪右,起大宅,尊卑之礼,实已无存。”贵族住宅的豪奢挥霍,在《东文选》《高丽史节要》等文献中多有反映,可见已成风潮。

除了日常居所外,在宋人的影响下,高丽贵族造园之风大盛,别庄别业大量出现。别庄的流行与贵族的农庄经济有关,但楼、亭建筑的流行与效仿中国士大夫隐退生活有关,也受到道家神仙思想的很大影响。贵族们不但在城市中享受奢华的生活,也需要在山林中追求与自然的亲近。

在这一时期,营造人工景观的观念逐渐弱化,转而产生了以欣赏真山真水为主要目的的“自然山水”倾向,意味着长期以来模仿中国苑囿造园的方式开始有所转变。为了更好地欣赏自然山水,高丽贵族的别庄中还大量建造观景用的亭台楼阁。虽然朝鲜半岛自三国时代起就开始建造此类建筑,但高丽时代以来则更加普遍化,仅《高丽史》中提到著名的楼就有32座,亭有52座。另一个区别是,三国时代的楼、亭多为王族所建造,而高丽时代则已经扩散到地方贵族的私用目的了。再者,三国时代的楼、亭,多为城市造园的一部分,而高丽时代的则多建于山林之间,从高丽时代流传下来的各种楼亭记等相关文献来看,建于山腰、溪谷、水滨等景色绝佳处的楼亭备受推崇,可见自然山水或所谓“真景山水”思想的影响。这样的别庄建筑与造园方式在朝鲜时代得到了传承和进一步的发扬。

从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高丽晚期以前的上层社会的住居方式,与当时的宋人并无实质性的差异;进而推之,说明统一新罗时代的上层住居,也与唐的差别不大。因为大量事实说明,温突这种导致建筑形态发生较大变化的暖房设施,在统一新罗和高丽初期甚至仍未普遍。例如,统一新罗和高丽前、中期,建筑中门和窗在功能与形式上的区别均很严格,门为出入之用,多用板门;而窗为墙上之开口,为通风采光观景之用。而到高丽末期,随着温突的普及,导致坐式生活普遍化,使得建筑中门和窗的功能界限就逐渐模糊,窗户面积大为扩大,既供出入,也供采光通风,同时也起到围合作用,成为内外空间的灰色界限,这是朝鲜半岛建筑此后明显的特征之一。

《高丽图经》“卧榻条”载:“卧榻之前,更施矮榻,三面立栏楷,各施锦绣荫褥,复加大席莞箪之安,殊不觉有夷风。”同书“文席条”记载:“文席,精粗不等;精巧者施于床榻,粗者用以籍地,织草性柔,褶曲不损,黑白二色间错成文。”这些记述表明当时贵族住宅中仍然使用中国式的床具。同书“温炉条”还记载了贵族住宅中取暖用的火盆,并且还有实物出土。这些文献与实物均说明,高丽初的贵族住宅中,仍采用中国立式生活方式,因此家具陈设几于宋朝相类,使徐兢“殊不觉有夷风”。而到了温突普遍使用的朝鲜时期,从上至下皆采用坐式生活方式,住宅中的家具和陈设乃至建筑形态,就与此前的立式生活时期有了较大的区别。

朝鲜半岛住居建筑显著区别于中国的特点,大致在高丽中期萌芽,到朝鲜初期基本完成。这一过程中,温突这种自民间发展出的暖房方式的普及,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对建筑遗址的研究分析表明,自高丽中期以来,温突在地域和阶层两个方面都在逐渐扩大使用。在地域上,不但气候严寒的半岛北部,连相对暖和的中部、南部也开始采用温突;在阶层上,不但是社会下层居民的住宅,连寺刹、宫殿、贵族阶层住宅也开始使用温突进行采暖。从史书、文集等文献记录来看,高丽中期的上层住宅中,开始出现诸如“燠室”“冷厅”或者“温室”“冷斋”等用语,表明住居建筑中出现了有温差的各种空间,证明在贵族住宅中温突与地板已经得到了结合。

从技术的层面来观察,高丽后期温突的形式和今天的已经基本相同。从遗址发掘·的结果来看,供暖的火道有双道的,也有四道、六道者。火道数量的增加,意味着需要采暖的面积的扩大;说明当时已经由房间局部地板采暖转化成整个房间采暖。此外,从相关遗址情况来看,不但出现了满铺的温突,灶也与温突分离,即厨房与住房用墙壁隔离开来,使得房间变得清洁无烟。这些改变,为朝鲜时期朝鲜半岛住居建筑特点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8.5朝鲜时代的士大夫住居

朝鲜王朝的建立,堪称朝鲜半岛历史上最重要的事件,它改变了此前发展而来的朝鲜半岛文化的各个方面,从统治理念、经济构成、社会组织到建筑的形式和技法,均较此前有了很大的不同,发展并完成了今日所见之朝鲜半岛文化。

朝鲜王朝的建立,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新兴的士大夫阶层。这一阶层特别重视的是性理学所阐释的人伦秩序,即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伦理,士大夫们以此为根本出发点来治理国家和规范社会关系,教化百姓;修身、治家、平天下是士大夫的毕生追求,“治家”当然也成为了重要的知、行内容。因此性理学的思想被导入士大夫家庭生活以后,使得住居形态也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三纲五伦的人际关系成为家庭生活礼仪的基础,而与之对应的生活方式的改变也影响到住宅的空间构成。朝鲜中期以后,这些改变也波及一般的庶民家庭,主要表现在:阶层分化进一步加强、家庙的确立与扩散、男女有别的领域划分、家族制度的变化与相应的居住空间的分化、宗族法制度下的村落构成这几方面。

8.5.1朝鲜时期住居建筑的阶层分化

高丽时代的门阀贵族社会向朝鲜时代儒学社会的转化,导致了新的社会阶层划分。王室自不待言,处在社会金字塔的最顶端;士大夫阶层成为特权阶层,进而形成了被称为“两班”的阶层;两班之下有“中人”,即一般的小官吏;中人之下有“良人”,即各行各业的普通百姓;“良人”之下则为“贱民”(从事仆役的奴婢、佃农等),构成了严密的身份制度体系。与之相应,朝鲜时代的住居类型则大致可以划分为四个层次,即班家、中人住宅、民家、贱民住宅。不同的身份等级导致经济能力、生活观念、生活方式的不同,也使得各阶层住宅出现了较大区别。

即按照上朝时站位的不同,官僚被分为文班和武班,合称“两班”,后泛指士大夫阶层。

8.5.1.1班家

班家即朝鲜时期上层社会的住宅。朝鲜社会的统治阶层分为文班、武班(两班),基本上是由儒士出身的士大夫构成。他们在政治上拥有绝对的支配地位;在经济上则通过国家配给的“科田”收取田租来积累财富,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在生活理念上,则以儒学尤其是性理学作为生活的指导和规范,这是班家住宅政治、经济和观念的背景。

朝鲜时期的班家,虽然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如朝鲜初期由中国式的立式生活住宅转型为结合温突的坐式生活住宅、朝鲜中期的规模扩大和功能的进一步细分、朝鲜晚期对儒学礼仪的严格追求逐渐被对实用性的要求取代等。但除了朝鲜初期的转型变化之外,整个朝鲜时期班家的住居理念和空间构成、建筑特点基本上还是比较稳定的。另一方面,在儒学理念的统一支配之下,朝鲜班家的地域色彩区别并不特别突出,基本上是以汉城一带的班家为代表的形式。

8.5.1.2中人住宅

朝鲜社会的中人阶层主要由下层官吏构成,他们通过“杂科”考试得以进入官僚体系,如胥吏、下级武官等。但因为出身的原因,这些人很难进入上流社会,他们的社会地位和经济能力属于中间阶层,因此其住宅一一“中人住宅”最主要的特点是在名为“家舍规制”的等级制度的限制下,在可能的范围内竭力模仿班家住宅的构成。中人住宅多分布在各地邑城之内,人口比较密集,用地条件有限,因此其住宅内部的功能分化不如班家那样复杂,与近代城市住宅非常相似。由于在近现代城市化的过程中,这种住宅迅速消失了,因此比起位于农村的班家住宅,反而留存得比较少,其具体的布局和形象研究起来也更为困难。只能推测比起班家来,中人住宅规模肯定要小很多,比较重视空间的实用性,礼仪上的讲究不如班家那样严格,只能部分模仿班家住宅的建筑要素。

8.5.1.3民家

朝鲜社会中,从事农、工、商等行业的普通百姓被统称为“良人”,其中绝大多数是拥有自耕地的农民或中小地主。这些人在政治上没什么地位,经济能力也比较弱小,因此住宅受到政治和经济因素的双重限制,规模较小,朴实无华。但是,正因为离文化中心较远,反而受儒家礼仪的影响最小,是从实际条件出发建造的民居,与当地的气候、自然环境等结合得最好。与“班家”相对,他们的住宅称为“民家”。当然,到了朝鲜时代中期以后,随着儒学影响进一步强化,民家中也出现了一些儒家礼仪上要求的空间。

民家的特点是布局与农业生产活动相适应,空间相对简单,常常由单栋住宅和劳作场地构成。单栋建筑内常有4·5间房,规模较小,容纳就寝、饮事等功能;院子较大,用于农作物的干燥、整理、加工等。按照“家舍规制”的限定,普遍的民家的结构被限制在“三梁架构”之内,柱、梁等主要构件的断面直径不得超过6寸。

8.5.1.4贱民住宅

朝鲜社会的贱民阶层主要由奴婢及佃农构成。奴婢中既有住在班家中的“私奴婢”,也有独立居住的“外居奴婢”。贱民住宅主要是外居奴婢、佃农的住所,规模非常小,只能满足最基本的生活要求,使用稻草、泥土等作为建房材料。这些贱民的住宅,一般位于班家住宅的外围,拱卫着班家住宅。

8.5.2班家住宅的布局特征

朝鲜王朝自初期就开始对不同阶层的住宅进行等级限制。世宗时期参照古制,于世宗十三年(1431)制定了朝鲜朝的《家舍规制》,根据主人的身份控制住宅的间数及装饰等级,但因为这一次并没有规定具体的尺寸,所以又在世宗二十二年(1440)详细规定了梁的长度、间广、柱高等。世宗三十一年(1449)、成宗九年(1478)又进行了两次修订,但修订的方向却是放宽了限制(当然,无论是宽是严,朝鲜《家舍规制》事实上从未得到过严格遵守,这种状况在朝鲜各朝《实录》中出现的大量关于逾制的记录中可以看出)。

从这些规条(表8.2)中,可以分析出一些朝鲜时代初期班家住宅的某些特征:

其一,是通过对间数进行规定来限制建筑的规模。统一新罗时代着眼于对单一建筑的规模进行限制(室长广),而朝鲜时代则对住宅整体的间数进行限制,可以看出统一新罗时代的住宅空间还比较单一,而朝鲜时代住宅功能分化则较为复杂,住宅中有了许多建筑空间,如正寝、翼廊、西厅、仓库、舍廊、行廊等,因此有必要从总体上对建筑的规模进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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