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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我成长的地方(1)

小说: 在难搞的日子笑出声来      作者:大鹏

01 家

这本书的一开始,我想先告诉你,我是怎么来的。

我是我爸我妈在河边捡来的……好吧,不好笑,捡来的和其他人还有什么区别呢?我很酷,是在家里被我妈自己生出来的。

是的。在家里,被我妈,自己,生出来的。因为那时候家里条件不好,就没去医院。

我爸我妈都生长在农村,是邻居,也是同学,他们小时候每天都一起上学放学,要走四公里山路。我妈因为长得漂亮,常常被其他男生骂。我妈说,那时候的人,如果喜欢对方,就总会用这样的方法来吸引注意。而我爸常常因为帮我妈骂回去,被他们揍。

他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门当户对,家里都穷,连身高都是一样的。我姥姥说我爸,哪儿都挺好的,就是个子矮,都是被心眼儿给拽住了。我爸我妈最终能够结婚,对我影响很深:一是确保了我能够来到这个世界,你能够看到这段文字;二是像我爸那样的身高和条件,都能够娶到那么漂亮的我妈,所以我一直相信爱情。

1982年1月12日的早上六点二十分,我出生在吉林省集安市的一间小平房里。那时候我爸我妈因为工作关系,已经从农村搬到了城里。我爸说,我出生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除了吃饭睡觉就只剩下哭,而且嗓门极大,所以我并不是一个很讨喜的孩子。我妈抱着我回娘家的时候,我姥爷问我妈能不能把这孩子送回去,因为实在太吵了。

如果人的一生,眼泪有配额的话,我大概是想把大部分眼泪都在不记事的时候用掉吧,然后就只剩下傻乐了。这当然是比较文艺的说法,其实真相是我小时候营养不良,缺钙才哭的。

我开始记事的时候,我爸是通用机械厂的一名工人,我妈是市评剧团的一名演员,而且已经在唱主角了,唱《白蛇传》,唱《刘巧儿》。她经常在家里练唱,那是我的音乐启蒙。我去看她演出的时候,觉得妈妈好远,舞台好大,那是个特别神圣的地方,而且神奇——任何人登上去,都变得光彩夺目。台下的观众都看着你,为你鼓掌、欢呼,该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呢?我没有问过我妈,因为她演出完回到家总是很忙,洗衣做饭什么的,那是观众们看不到的女主角的另外一面。

没过多久,我妈就生病了,是肾炎。我妈离开了工作单位,开始去一个又一个大城市治疗,我被寄养在一个又一个亲戚家里。当时,医生说我妈这病顶多还能活三年,这都是我后来才知道的。所以,我妈说现在的每一天都是赚来的。

大概五六岁的时候,有一次我爸我妈又去外地治病。几个月后,我爸把我从亲戚家接回来,说妈妈回来了在家等我,我进屋转了一圈出来问我爸:“妈妈呢?妈妈怎么不在?炕上坐了一个老太太。”其实那个“老太太”就是我妈,为了治病,她需要打激素,打得很胖,变了模样。小时候的事情很多我都不记得了,但是这个场景始终难以忘记,因为妈妈听到我这么说,她哭了。

从那以后,我妈就一直在减肥,直到今天还在减。每次我们见面,她都会问我:“你觉得妈妈是不是瘦了?”

从小到大,我见过各式各样治疗肾病的药,还有偏方。有些偏到你无法想象,但我妈都试过。因为治病,我们家欠了很多钱,有一次我无意中听到爸妈聊天,说是家里欠了我爸单位一千块钱。在那个年代,我觉得一千块钱是永远都还不上的数目。既然还不上,也就没那么忧伤。

我小时候的玩具很少。那时候男孩儿们喜欢玩兵人,就是手脚都可以动的那种玩具小人。我买不起,只能自己做,捡了很多的螺丝帽、钉子、铁丝,自己给自己做玩具,还给它们起名字。现在逛街的时候,我经常都会买好多男孩儿的玩具,各种各样的小人,因为现在买得起了,想要给自己补回来。

又有一次我爸我妈从外地看完病回来,带了十个小兵人给我,花了五块钱,那是我爸我妈第一次给我买玩具。拆开塑料袋的那一刻,是我童年最最最幸福的瞬间。

有一段时间,我们家搬去了我爸单位的锅炉房住,因为之前租住的平房被拆了盖市场,就暂时搬去那里,“暂时”了大概两年多。烧锅炉的房间旁边是一个大澡堂,每天工人们下了班都在那里洗澡。晚上,那个澡堂就是我睡觉的地方。

那时候我上小学,我爸单位离学校挺远的,我自己骑自行车上学。冬天的时候冰天雪地,有些孩子走路都害怕,他们很佩服我还敢在雪地里骑自行车。这事儿现在想想确实还挺牛的,但是当时的情况是不骑不行,这个大招儿是被逼出来的。

后来家里开始做点小生意,条件慢慢好转,我们搬到了一个楼房,住在四层。搬家那天正好是我十一岁生日,我终于第一次有了自己的房间,朝北,没什么阳光。窗户对面正好是另外一栋楼的侧面,离得很近,还好那是一栋招待所的楼。对面的窗户里,每天都换不同的人,风景也算不一样。一直到上大学,我都住在那个五平米的朝北的房间里。

从平房到锅炉房再到楼房,我们家的面积一直不算太大。万家灯火中,我们家的灯,是很普通的一盏。不管我走得多远,那盏灯始终都在我的身后亮着,投下一个长长的影子,陪着我,告诉我,我并不孤单。

02 我想与众不同

我的家乡是吉林省集安市,面积不大,三面环山,一面临鸭绿江,江的对岸就是朝鲜。集安本来只是县城,因为对面是朝鲜的满埔市,所以后来集安也变成了市。由县升级成市的当天晚上,全城的人都出来庆祝,放了很多烟火。我什么都没看到,一抬头全是大脑袋。那年我才六岁。

我小的时候,整个集安市区只有几万人口,那是什么概念呢?基本上我爸走两步路就要和路人打一次招呼,满大街熟人,逛街很费嘴。有一次我目睹了一场斗殴,当事双方各自叫了一些帮手来打架,后来发现不仅叫来的人是同一拨,而且两人还是远房亲戚。那时候全集安的同龄人大部分彼此认识,基本上是同一个小学、同一个初中和同一个高中出来的。

我生长在这小城,被包裹得很有安全感,以至于后来我上大学去到长春,看不见山,就会恐慌。不过什么事情都需要适应,在最开始的时候,我在集安也会觉得空旷,因为感受不到大家注视我的目光。

我上小学的第一天就落单了。老师组织全班同学唱歌:“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我当时就傻了,全班四十多个同学都在唱,而我竟然不会,这是什么歌?我问我的同桌,我的同桌比我还惊讶:“你不会唱?你没上过学前班吗?”

我确实没上过学前班,各种各样的原因吧。不会唱那首歌,让我很自卑,我第一次感觉到自己可能比别的孩子缺了点什么,就在开学第一天。之后的日子里,就更加不自信了,我发现自己和其他同学的差距不仅仅只有一首歌。大家在学前班还学习了一些基本的算术和语文,我都不知道,同学们就不怎么愿意和我在一块儿玩了。

为了不被大家忽视,我甚至编织过一个谎言。小学一年级的某一天,我突然对同学们说:“其实,我认识孙悟空,他是我小叔。”那时候《西游记》很流行,孩子们经常扮演孙悟空去打妖怪,我经常扮演妖怪。我不想总是被欺负,就说我小叔是孙悟空,那帮傻孩子居然也信了。

我第一次得到了同学们的关注,却是因为谎言,但我不以为耻,还非常享受。有时候下课了,我会指着一座山说:“看,我小叔就住在那里。”偶尔山上有炊烟升起,我会说:“看,我小叔又在打妖怪了。”后来,这事儿传到了老师的耳朵里。再后来,我又继续扮演妖怪了。

我能记住的小学的事情不多,但对一件事印象深刻。那时候班级选班干部,我很光荣地当上了旗手,就是每一次活动在前面举旗的人。我觉得这很酷,因为影视剧里的人都是为了插红旗才牺牲的。红旗是一种象征,红旗就应该永远不倒,所以班级出去活动的时候,我不仅走路举着旗,吃饭的时候也要举着。很多同学都会笑我,我被笑毛了也会还嘴,别拿旗手不当干部之类的。当时有一位同学说:“卫生委员管卫生,学习委员管学习,劳动委员管劳动,你一个旗手管什么?你管的是旗,又不是人。”

我不喜欢这种被无视的感觉。终于有一天,学校通知我可以加入少先队了,可以和高年级的大哥哥大姐姐们一样戴上红领巾了。他们说红领巾是用烈士的鲜血染成的,能够成为少先队员是一种认可,我特别开心。

我妈给我准备了红领巾。入少先队的仪式在下午举行,那天出门之前,我妈摸着我的头说:“走出家门当你再回来的时候,就是少先队员了,你就不一样了。”可惜那天下雨,仪式并没有如期举行,我又拎着红领巾回了家。我特别不想让我妈失望,就在家门口自己把红领巾系在了脖子上。因为不会系,我随便打了一个死结。我调整心情,跑进屋对我妈说:“妈,少先队员回来了,你儿子不一样了。”我妈看着那个死结笑了,没有戳穿我。

我为什么那么希望别人关注我呢?可能还有一个原因:我是1982年1月出生的,这一年的1月份还是农历鸡年,我并没能属狗,所以我是和1981年出生的孩子们一起上的学。从小学到大学,我一直是班级里最小的那个。而且因为我的生日离春节很近,所以每一次过生日的时候,都在放寒假,其他同学都能够在生日那天收到生日卡,我却什么都没有。我总是幻想着同学们如果送我生日卡,他们会写什么。我有一种自己不被别人在乎的错觉。

我渲染这些可不是要你心疼我,只是想给自己接下来要书写的那些疯狂故事一个合理的理由:一切源自一首我不会唱的儿歌。如果上学是人生竞赛的起点,我第一天就输了,所以更加渴望被关注、被发现、被认可。后来我用各种各样的方法出风头,学各种各样的本领武装自己,都是因为我想要与众不同。

你发现了吗?这篇文章写到现在,才第一次用“你”字作为一个段落的开始,之前的全部都是“我”。因为我真的很怕你看不到“我”。

03 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

小时候老师经常问,长大后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当时的标准答案是警察,是医生,是科学家。我最初的回答是:“和尚。”

和尚在我幼小心灵里的形象实在太高大了,主要是因为《少林寺》。那时候全集安市只有一家电影院,播的永远是三部片:《地道战》、《地雷战》、《少林寺》。我上小学的时候,经常翻墙进电影院去看《少林寺》,动作和台词都记得很清楚。还有一首歌曲更加坚定了我对和尚的崇拜,因为第一句歌词就是:“和尚只在我梦萦。”长大后我才知道,原来唱的不是“和尚”,是“河山”。

所以,我的第一个爱好是武术。那时候有一本杂志叫《武林》,我经常去报刊亭翻看,默默记下动作,然后回家自己练。我有一个双截棍,是我爸用桌子腿和车链子给我做的,刷上黑色的油漆。我天天带着它上学,一边走路一边挥舞,非常吸引眼球,后来被老师没收了。

我还参加过一个武术班。教练是一个光头,他很厉害。我因为底子好,练得勤快,就当上了副班长。有一天教练生病,由另外的老师代课。他让我们自由练习,我和一个大个子交手,他打不过我就哭。代课老师觉得是我出手太重,狠狠批评了我一顿,这让我这个副班长感到很委屈,一怒之下退出江湖。

若干年后,集安市的适龄小地痞,大多是那个武术班的学员,所以我要感谢那位代课老师。

我还要感谢两位老师,一位是教二胡的,一位是教小提琴的。小学的时候,几乎每位同学都选择了一样乐器去学。我爸想让我学二胡,但是二胡老师无情地拒绝了我,他说我手太短,学二胡不科学。这让我很难过,因为我都还没有机会证明自己不行,就被人家说了不行。

后来我就转而学小提琴。在学校的兴趣班里,大概有十几个学生,用的都是学校里的小提琴。事实证明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凡是自己家有小提琴的同学进步都比较快。像我这样的孩子,因为不能在家练习,很快就只能滥竽充数了。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集安市成立了少年宫,学校小提琴兴趣班的这些学生,直接成为少年宫小提琴班的学员。少年宫开学第一天的晚上有一个露天舞会,学生和家长一起参加。放学前小提琴老师把我留下,语重心长地和我说:“大鹏啊,晚上你和你父母不用来参加舞会了,因为根据我的观察,你的小提琴水平和班上其他同学比起来,有很大的差距。你不太适合学音乐,以后可以试试去报别的班。”我一直忍到走出少年宫才哭,回家跟我妈说,我不喜欢学小提琴,以后不要学了。

那句“你不太适合学音乐”对我的影响很深,我觉得自己适不适合做一件事不应该是别人去评价的。但是,你认为我会立刻用实际行动证明他们的评价是错误的吗?并没有,我很听话地报了绘画班。

学画画的根本原因,是成本比较低,省钱,而且我也还算有天分,后来还拿过很多次奖——那时候少年宫的内部比赛中,所有的孩子都有奖。我还做过一些很有趣的事情,比如在我们家“暂时”住在我爸单位锅炉房的时候,我把整个更衣室的走廊都贴满自己的画,画的是圣斗士星矢,每一幅看上去都没什么区别,可是一边跑一边看的时候,就会发现那是一组动画。从走廊的这头跑到那头,星矢正好打完一套天马流星拳。我每天都跑好几个来回。

初中的时候我还画过漫画,模仿蔡志忠的画风,自己编剧情,强迫同学们看,看完还要写观后感。我的第一套漫画叫《无常传》,讲一个练武术的和尚的故事。那是我最初的梦想,就给画了出来。还有一套漫画专门是画我们班级的,同学们有各自的角色,有的人是将军,有的人是士兵,有的人是乞丐,我是国王。我在自己虚构的世界里寻找着成就感。但毕竟我是在模仿别人的画风,同学们新鲜过一阵之后,都去看原版的蔡志忠了,我失去了动力,也就没再继续这个爱好了。

我小时候还夭折过一个爱好,就是说相声,主要是受《曲苑杂坛》节目的影响。我有一个搭档叫于锋,他捧哏,我逗哏,这个决定是我做出来的。我告诉他他很帅,帅哥不能当逗哏的,抖包袱这事儿得我来,他欣然接受。后来于锋识破了我的计谋,发现根本就是逗哏的比较拉风,我俩就拆伙了。

说相声是比较低碳环保的爱好,不需要什么物质上的投入,和唱歌一样。我最开始对唱歌感兴趣是在小学五年级。班级的大合唱,老师挑我站在最前面。我以为是自己唱得最好,后来才知道是因为个子最矮。

我报名参加了全市的小学生歌唱比赛,曲目是《好爸爸坏爸爸》。那会儿我爸妈在外地治病,我其实是想找个机会让我爸回家看看我。我爸回来那天,我突然从饭桌上站起来说:“爸,我要送给你一个礼物!”然后就唱起了那首歌,把我爸给唱哭了。人越长大越拒绝感动,类似的肉麻桥段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上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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