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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装傻NO13.忘记自我(1)

小说: 有一种境界叫糊涂      作者:靳会永

一、忘记自我是大智慧

当写下这章的题目时,这可能会引起一些倡导“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士的不满,甚至愤慨,也可能会有一些人士认为“不合时宜”。确实的,在现代社会,当大家几乎都兴致勃勃地围着自我转的时候,当大家都崇信、强调以我为上,实现自我价值的时候,你怎么敢斗胆提“忘记自我”?这不是与时势作对吗?其实非也。这里所讲忘记自我,并不是绝对地要你彻底地、完全地忘记自我,做一个糊里糊涂,一切都置之脑后的人,而是要你不要太执著于自我,不要太念念不忘自我,如此方能更好地实现自我,达致成功,正所谓是“有意插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的道理。

心理学家认为,人人都有天生的自恋情结。这种与生俱来的自恋情结,有利也有弊,其弊在于,由于自恋,往往会使人产生自负、自傲、自满、自大、自卑、自怜、自私、虚荣、嫉妒、利己的心理和行为;同时自恋也能使人感到自信、自尊、自爱、自强和追求自我实现。因此,适当的自恋,带给人们的常常是快乐和成功,而过分的自恋带给人们的则常常是痛苦、不安、挫折和失败。

享誉世界的英国著名作家、哲学家伯特兰·罗素指出:“情感集中于自我者,一个最大的弊病便是生活的单调。一个只爱自己的人,固然不会受人责备,说他的爱是混杂的。但是他爱的对象只是毫无变化的自我,最终必会极度烦闷。”他还认为,“把我们封闭于自我之中的情欲,是一所最可怕的监狱”。罗素在他所著的《快乐哲学》一书中,以自己的亲身经验写道:“随着年岁的增长,我的快乐与日俱增,这一部分是因为我发现了自己最迫切期望得到的是什么,并且逐渐地获得了许多我所期望的东西。一部分是因为我终于成功地驱除了某些根本不可能实现的欲望。但最大的原因,还应归功于在心灵中逐渐减少了对自我的关心。我学会了对自己和自己的缺点不再念念不忘。”因此他告诫人们:“应该尽力避免以自我为中心的情欲,获取那些不使思想永久停留在自身的感情和兴趣。”他在书中还写道:“文明人必须像他已经扩展了他的大脑一样,扩展他的心胸。他必须学会超越自我,在超越自我的过程中,学得像宇宙万物那样逍遥自在。”

在我们披阅佛经禅典时,我们会发现字里行间讲的多是“非我”、“无我”、“忘我”,由此我也更体悟到了“忘我”的深刻意蕴。

大彻大悟的老子也道:“有治在人,忘乎物,忘乎天,其名为忘己。忘己之人,是之谓人于天。”此正所谓心中无我,天人合一也。

20世纪80年代初朦胧诗盛行时,著名的朦胧派诗人北岛曾写过一首题为“我是谁”的朦胧诗,诗中写道:

我是谁?

我是我,

我非我,

是我非我,

非我是我,

我不是我,

我就是我。

这首诗既道出了“自我”与“非我”的内在联系,也道出了自我主题意识的分离,即非我。也就是说,在有些时候,我们既要知道自己“我是谁”,很好地把握自我,又要知道自己“我不是谁”,不要太沉溺于自我。

人体的各种功能都有不同的作用。但生活中人们却常常重视发展某些功能,而轻视抑制另一些功能,记忆与忘记就是很好的一例。人们对记忆有意识的锻炼、发展、强化,对记忆力好的人大力赞赏;而对记忆的孪生姐妹“忘记”则尽力压抑、克服、贬弃。岂不知忘记也是人生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对人生自有妙用。

一年有四季,一日有晨夕,山有高低,路有不平,天有阴晴,月有圆缺,风有逆顺,河有曲折。人生的道路有起伏,人生的长河有曲折,人生的航船有逆顺,人世的生活有苦乐,我们既不能永记成绩而骄傲,也不能永记挫折而气馁,该忘记的就必须忘记。

作为一个人,我们不应把自己想象得那么伟大,也不应把自己想象得那么渺小,更不要将自己囿于自我的小圈子里。只有先忘记自我,将自己的生命融汇于社会的大激流中去,才能更好地正视自我,认识自我,进而超越自我,实现自我。

二、忘记烦恼

读者诸君,你道这人生为何有诸多痛苦?诸多烦恼?一言以蔽之曰:只缘“我”字在心头!

佛经上说:“世人只缘认得我字太真,故多种种嗜好,种种烦恼。”

这种种嗜好,便是人的种种欲望;而当这种种欲望不能满足时,人的种种烦恼便产生了。

禅宗初祖达摩大师也认为,人生中所产生的各种各样的苦恼,都是由妄想而来的,是因为我的出现造成的。因为烦恼之所以会产生,就是因为执著于己。他道:“为己者,横生计较,即会感到生老病死、忧悲苦恼、寒热风雨等一切不如意之事,这都是妄想之所现。”达摩祖师的舌锋极为锐利,他说明了“忘己”的重要性,并道出了圣人不觉苦乐的真谛。他道:“圣人逢苦不忧,遇乐不喜,这是因为他们不见自己的缘故。不觉苦乐的人,是因为灭己之故。”

人生都不会一帆风顺,都有苦乐,为什么有些人经常愁眉不展,而另一些人则经常笑逐颜开,欢欢乐乐?关键在于自己,在于自己的人生观,在于自己看待事物的方法。

曾经有人做过一个这样的小试验,他用一块白手绢,上面滴了几滴红墨水,让不同的人看则有不同的说法。乐观的人看了说像几朵盛开的梅花,悲观的人则说它像几滴鲜血。

解放前,曾有这样一个人,家住江浙一带,在南京有几家不错的工厂。日本进攻南京前,亲朋好友曾劝他携家眷逃往香港,他终因舍不得企业没有逃走。在南京大屠杀时,他的妻子儿女全部遇难。他自己虽然幸免,却痛不欲生,追悔莫及,恨自己害了全家性命。后到泰山遇到一老者,交谈中老者劝他忘记过去,说,昨日是因今日是果,今日是因明日是果。做过的事莫再后悔,只有吸取教训重新做起,才能对得起家人,对得起自己。后来他又到香港办起了企业,并加强修心养身,活到九十多岁。

西方有一位哲学家以“原本应比这更糟”的思想看待事物,而从中解除烦恼。他说:假如你手上不慎扎了根刺,疼痛难忍,这时你不应该烦恼,而是高兴,庆幸这根刺没有扎在眼睛里;如果你家里来了个要钱的穷亲戚,这时你不要烦恼而应该庆幸,庆幸来的不是强盗;如果在烧火中不慎烧破了衣服,你应该庆幸,庆幸烧着的是衣服而不是房子。

有些烦恼是由于我们的眼光总盯着自己造成的,遇到这种情况,只要能抬起头,往远处看,想得开些就能消除烦恼。

有一位师范学校的学生,毕业后被分配到一所荒凉的山村学校教书。初为人师满腔热情,对工作认真负责。在一个晴和的下午,正情绪激昂地给一些差生补课,忽然,一位家长满脸通红,气冲冲地闯进教室,大吵大嚷道:“没人作伴,找女人去!为啥留着娃们受罪?我家小虎可要去放牛了!”他哪能承受得了这种人格的侮辱?强压怒火,好言相劝,却不想换来一记响亮的耳光!他虽强忍着没有还手,却气得眼泪簌簌直流。

从此之后,他意志消沉了,加入了闲聊的队伍,打麻将赌博经常熬得两眼通红,经常借酒浇愁,大喊知识贬值,自认为看破了红尘。正在这时,一件极平常的小事唤起了他的良知。

开学初,他正在照例收学费,却听见了一个怯怯的声音:“老师,给我孩子缴一下学费。”“交钱来!”他公事公办地说了一声。但等了好久却不见交出钱来。他没好气地说:“你到底缴不缴?”我……还少……一块钱,老师,你能不能帮帮忙,让我先欠几天?”“少罗嗦!不缴我走了。”他避开那双乞求的眼睛,大声嚷着扬长而去,他忘不掉那记火辣辣的耳光。

第二天上班他刚坐下,就见—双干瘦的于伸进来一大把钞票,接过来一数,十八元钱全是毛票!他不禁好奇地抬起头:啊!竟是昨天那张饱经风霜的脸。交钱人也看出了他的惊愕:“我……我把脚上的凉鞋卖掉才凑足的。”依旧是那怯怯的声音。此事使他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因自己腿上长疮不能走路,母亲背他去上学的情景,因无钱交学费,母亲提篮红芋去卖的情景,—时间他体会到了“误人子弟,天诛地灭”的含义。

从此以后,每当他走进教室就像走进了一个神圣的殿堂,一个灵魂的净化室!一切烦愁、牢骚顷刻间就会消融掉,他享受着金钱富有者永远得不到的快乐……

连续三年他被评为优秀教师,在省内外刊物上发表文章四十余篇。并得出人生的真谛:“走过去,前面是个天。”我们的不满和愤懑,常常是因为我们太看重眼前的个人得失,没有“走过去”,因而总找不到属于自己的天空。

三、忘记恩怨

受人之恩,虽至为深厚也不想回报。相反的,受人之怨,虽微不足道,却非报复不可;听到别人丑闻,虽知不是事实却也轻易相信,而对于别人的善行,虽明知是事实却总要存几分怀疑,这种现象是人之常情。

一般之人,受人恩惠的当时,都有感激之情,而且,所受恩惠越大,感激越深!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时过境迁,也就渐渐淡忘,不再想报答之事。然而,世人交往之间,有些虽然是微不足道的忿懑,有时甚至是互相多看一眼,多说一句话的小事,也念念不忘,耿耿于怀,存有报复之心。

懂得了这些,我们要想活得潇洒快活,就要尽量抛弃恩怨,做到施恩不图报,小怨不计较,大怨不迁人。

在平常生活中,在人与人的交往中,我们都会互相帮助,救死扶伤,见义勇为。但如果帮助别人是为了让别人感激自己,甚至期待别人报答自己,那就是自寻烦恼,带来不快。

有一个女孩,她的一位女同学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某县城工作。后来该同事为其女同学介绍了一位在某省城工作的对象,二人一见钟情结为百年之好,生活相当美满。结婚初时,二人经常到该同事家里串门,时间长了,有了孩子,家庭生活忙了,串门的次数也逐渐减少了。该同事就产生了怨气,见人便说她不该说这个媒,说时三家好,成了两人亲,现在忘记了她这个媒人。早知如此,就不介绍了。

事实上她应该早知有这种结果,介绍个对象别人会感激她,但也不会终生不忘,作为该同事来讲,却不应期待着别人报答她。

生活之中的一些琐碎之事,难免有些磕磕碰碰,我们不能斤斤计较。

从前有一对父子,家里来了一位客人,为了表示欢迎,父亲叫儿子去街上买酒,儿子去了很久却不见回来。父亲在家陪客人,心里非常着急,就亲自到街上去看看,到了街上看到儿子正和一个不认识的人吵架。父亲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忙走过去问孩子。问后才知是因为二人走路不小心撞了膀子,互相埋怨,谁也不肯退让,故吵了起来。父亲了解之后不仅不骂自己的儿子,自己也参入了吵架的行列,把家里的客人丢在了脑后。

这样的事情现在也常发生:前几年在某省会的一家小餐馆里,有两个男青年各自带着自己的女朋友前去会餐,为争一张饭桌,互不相让,大打出手,碗碟横飞,结果是两败俱伤,住进医院。为此事报纸上发表了题为“死要面子活不要脸”的报道。

社会上有很多这样的人,时常为一些微不足道的芝麻小事,争论不休,不知变通,针锋相对,实不合算。

传说从前有一个人,他为了报杀父之仇,从小勤练武功,刻苦学习,到处寻求名师,其目的就是一个,长大后要去杀仇人。等到长大后,武艺学成了,远近闻名。他便去寻找仇人,当他费了很多周折,查清仇人之时,仇人却因积忧成病,已经死了。这时他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杀死仇人的儿子,父债子还,天经地义。这时他的妻子却劝他说:“算了吧,既然仇人已死,就不要再迁仇于他的儿子。如果你今日杀了仇人之子,那么仇人的孙子就会来杀你,或你的儿子,你的孙子再去杀他的子孙,这样世世相报何时了。”后来经过冷静的思考,他觉得妻子的话说得对,就改变了主意,结束了这桩仇怨。

四、忘记钱财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钱财确实给人带来了不少快乐,也给人带来不少烦恼。记得有首歌的歌词是:“钱啊!大姑娘为你走错了路,小伙子为你累弯了腰,钱啊!你是杀人不见血的刀。”

对于有些人来说,把钱财看得太重,自己无钱财时眼红别人,不择手段千方百计的得到钱财,自己有钱财时又非常吝啬,亲兄弟之间甚至于对父母也是分厘必争,对这些人来说钱财不仅是烦恼,而且能使其丧命。当然不会给他们带来快乐。

有的当权者为了自己享受,利欲薰心,大量侵吞国家、人民的财产。虽然能一时快乐,但一到夜深人静时,总是提心吊胆,坐卧不安。一经被查出,就要受到应有的惩罚。如深圳某公司一位副总经理,利用自己的职权,多次向外商索贿,共计700多万元;某银行海南省分行国际业务部一位经理贪污、挪用公款998万元;某银行重庆分行外汇业务部一位工作人员挪用公款2400万元;某省外贸中心集团一位科长贪污430万元,挪用公款102万元等。案发后都被判处了极刑。

早在建国初期的“刘青山、张子善案”曾轰动全国。刘、张本是天津行署书记和专员,革命的功臣,但由于他们挪用了修河粮款和建设军用机场的钱,而被处决。

而一些无权者则采取偷、盗、坑、蒙、拐、骗等卑鄙手段攫取钱财。近几年有些人采用拐卖妇女儿童的手段挣钱。在某一省会火车站,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位农民带着自己四岁半的儿子在火车站等车,一位穿红毛衣的男青年主动上前与他说话,二人越谈越投机,男青年邀请农民与他共吃午饭,吃饭中男青年请农民喝点酒,农民说不会喝。男青年又请农民喝饮料,农民就接过喝了,饭后农民就昏昏沉沉的睡熟了,等他醒来时,自己的儿子已不知去向。农民考虑到此事可能与男青年有关,就急忙去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在很短时间内查出并逮捕了男青年,经审问他已用同样方法拐卖了5个儿童。

这样的人得到了钱财,对自己是非常大方,吃喝嫖赌,全不在乎。而对于别人则锱铢必较。在某县曾发生过一起小偷内讧事件,由于分赃不公,引起了打斗:一帮在外面,把另一帮包围到了一座房子里面,外面的人把汽油倒在了屋子的门窗上,点燃了房子,并准备好几支猎枪,屋里人只要出来就用枪打。屋里人不出来就要被活活烧死,出来就要被打死,他们最后还是选择了后者,冒死冲向外面,结果还是被打死,而外面的人虽然内部斗争胜利了,但却难逃法网,也被正义的枪声结束了生命。

而另一些人却对钱财看得淡,他们不追求享受,用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自己有钱不吝啬,别人有钱不眼红。

这几年由于政策的开放,在农村出现了许多靠勤劳致富的能手,他们靠养殖、种植、农产品加工等办法使自己脱了贫致了富,他们用自己辛苦挣来的钱修桥、修路、建学校,帮助自己的乡亲脱贫。一位农民一次捐款给村里小学建了20间房;一位靠养殖长毛兔致富的农民无偿向村里的人传授技术,赠送种兔,一人带动了全村致富。

有些海外华人也念念不忘祖国。世界船王包玉刚捐款给上海交通大学建了一座现代化的大学图书馆,香港首富李嘉诚在国内建立了汕头大学,邵逸夫捐款建立了宁波大学,他们有钱是在为人类造福,而不是纸醉金迷,自己消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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