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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大约是冬季(1)

小说: 悠长夏季      作者:无双

诗诗说:“蚂蚁你再不来帮我修电脑,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别想见我。”这句话威胁不了我,诗诗一向的口硬心软,我心里有数。

诗诗是哈尔滨人,典型的东北人性格,刀子嘴豆腐心。诗诗长得很像韩国明星全智贤,甚至比全智贤还漂亮一些。她穿什么衣服都显得雍容华贵,有人曾经说,就是一个麻袋,让诗诗穿也能穿出气质来。和她一起逛街的时候,我非常的不习惯,路过的无论男女都会回头多看几眼——我知道绝不是看我。偶尔有几眼是看我的,那种目光也分明是说,可惜了,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而我非常的不喜欢被人当作牛粪。因为这个原因,我很少和诗诗一起逛街。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个子太高,穿上高跟鞋几乎和我海拔相同。我常常劝她,说穿高跟鞋对脚非常的有害,会导致畸形,还会导致基因突变月经不调。她却傻傻地问我,基因是什么东西,快把我气死了。

虽然有点笨,不知道基因是什么,电脑永远需要我帮她修,但平心而论,诗诗自有她的可爱之处。有一次我发高烧在家,大概是烧糊涂了,诗诗打电话过来,我连话都说得哆哆嗦嗦。她二话不说,放下电话,从西四环开车到东四环,跑到我家给我送药,照顾我半天。那次我感动得一塌糊涂,自那以后,我就对她好多了,起码再也不说她是笨蛋。

诗诗常常说,我是她的蓝颜知己,也是她在北京最好的朋友。这句话我深信不疑,因为她在北京就我这一个朋友。大约在二十岁的时候,诗诗怀孕,然后她就义无反顾地和她男朋友结婚了,生下了柿子。早早结婚生子的好处是,别人根本看不出来诗诗生过孩子,她看上去还是青春逼人,宛如二八佳人。坏处是,她的交际圈惊人的小,再加上不上班做全职主妇,所以惨到朋友只有我一个的地步。

诗诗说我是她在北京最好的朋友,我虽然深信不疑,却一点也不感动。这句话的潜台词是,我因此有义务陪她逛街,约她吃饭,陪她看电影,她心情不好的时候我要哄她开心,她心情好的时候我要陪她一起发疯。这些本来是她老公应尽的义务,因为她老公不肯迁就她,现在全落我头上了。而我尽了她老公的义务,却享受不到相应的权益。

这些疯话我告诉诗诗后,诗诗砰的一声在我头上打了个梆子,打得我眼冒金星。她说:“蚂蚁你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曾经多少怀春少男过去排着队约姑奶奶,姑奶奶看都不看一眼。现在你一跤跌在了温柔乡里,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约到超级美少女(我插嘴更正说是美少妇,又被打了一梆子)我出来,你该天天烧高香才是,还敢和我讨价还价!”我还想说,那些怀春少男排队约诗诗,已经是老黄历八辈子以前的事,女人一结婚,就好像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一样快速贬值。看了一下诗诗的脸色,这句话我又不敢说,怕刺激到她。其实对我来说,和诗诗在一起,哪怕只是看看她姣好的容颜,也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只要她不穿高跟鞋就好。

现在可以说一下诗诗的老公。他的老公比她大二十岁,长得慈眉善目,从外表看更像是诗诗的父亲。他对诗诗非常放心,很大度地允许诗诗有我这么一个亲密异性朋友在。我和她老公也在一起吃过饭,很喜欢她老公身上浓浓的书卷气息。只是不知为何,诗诗和她老公的关系非常不好,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每次吵架,她老公就去外地出差,一出差就是十天半个月。而这个时候,诗诗就找我出来散心。

和诗诗大约一个月没见面了,说起来还真有一点挂念。

挑了个时间,我去玩具店买了个毛绒玩具,去了诗诗家。玩具是送给柿子的,交到她小手上的时候,她咬着手指头,楚楚可怜地看着我,不敢拿,转头去看旁边的诗诗。诗诗说:“拿着吧,是叔叔送你的。”柿子这才开心地抱着,去她的房间玩了。

诗诗的老公照例不在家,我径直帮诗诗修了电脑。天知道她怎么用的,我以前给她装过病毒防火墙,竟然不起作用。嫌杀毒太麻烦,我祭出了重装大法,给她重装了干净的操作系统,重新安装了病毒防火墙。我说:“诗诗,你真是电脑杀手,啥电脑在你手里都被你折腾死。”诗诗说:“没有我这种电脑杀手,你这种电脑高手哪儿有用武之地。”这个马屁拍得恰到好处,我一下觉得浑身轻飘飘的。马上在脑海里把自己按回地面,心想,警惕!这个是迷魂汤,万万喝不得。喝了之后后患无穷,保不准过几天又要过来修电脑。这样想了之后,我一板脸,严肃地告诉诗诗,少上莫名其妙的小网站,不要打开不明的邮件附件。否则下次还会中着,十个蚂蚁也救不了她。诗诗漫不经心地说:“知道啦知道啦,顶多坏了再找你修就是。”

我又好气又好笑。罢了罢了,谁让我是修电脑的命呢。

修完电脑后,诗诗留我吃晚饭,我毫不客气地接受了。

她说:“蚂蚁你天大的面子,姑奶奶今天亲自下厨房动手招待你,要知道我一个月都难得下厨一次。我家保姆做的饭平时自己吃还行,待客就算了,尤其是你这个‘稀客’。”诗诗说“稀客”的时候,故意加重了一下语气。我有点愧疚,说,“诗诗你别怪我,最近是忙了一些,一直没时间过来。回头请你——”

正说着,保姆带着柿子过来了,我住口不言。保姆问晚饭做什么,诗诗说不用做了,让她带柿子下楼玩会儿,她今天下厨。

柿子一听说要下楼放风,欢天喜地一路小跑到门口自己去找鞋子穿。她刚学会走路没多久,跑起来晃晃悠悠的像熊猫一样,可爱极了。诗诗在后面心疼地大声喊,“慢点,慢点,你这个小冤家!”

保姆和柿子出门后,诗诗在厨房炒菜,我跟去凑热闹。帮忙是绝帮不上,如果我的修电脑技艺熟练度300的话,厨艺熟练度顶多算10。从小到大没做过什么饭,居然也能活到现在,也算是奇迹。坦白说,我去厨房是去捣乱的。

诗诗今天穿得很随意,一身宽松的白色居家休闲服,乳白的棉拖鞋,秀发蓬松,袖子挽在上臂,动手炒菜。看她炒菜是一种享受,有《钗头凤》半篇为证:

红酥手,浇料酒,满厨春色销魂否?饭香漫,炊烟薄,欲谢佳人,只已无言。醉,醉,醉!

我呆呆地看着诗诗忙碌,突然心里暖暖的。我想诗诗对我这样好,我有空真应该多陪陪她才是。她每天的生活很单调,偌大一个北京,她又没有什么朋友,就是自己出去也甚无趣味。想起来让人怜惜。

站在她后面晃来晃去,晃了半天,我觉得只看不动手似乎不大好意思,就问诗诗,需要帮忙么?诗诗说:“你一边待着,别给我添乱就成。”我乖乖地在旁边待着。过了一会儿,诗诗突然想起什么:“哎,蚂蚁,你刚才说回头请我什么来着?”

我笑,我说:“你挑吧,吃饭,唱歌,野炊,爬山,看电影,逛街,泡吧……悉听尊便!”诗诗转头,眼睛定定地看着我,她的眼睛明亮干净。顿了一下,她歪着头似乎想了想,然后说,“我全想要。”“扑通”一声,我栽倒在地。

这顿饭我吃得分外香甜。爆炒肉片,糖醋排骨,小鸡炖蘑菇,酸辣藕片,外加一个素汤。全是家常菜,不知是心理因素抑或诗诗的厨艺高明,总觉得比起外面饭馆要好吃一百倍,我都快把舌头吞进去了。诗诗看我吃得狼吞虎咽,自然开心。“好吃吧?”她故作镇静地问,按捺不住话底的得意。我把口里藕片咽下,似乎意犹未尽,由衷赞道,“人间美味。”

从诗诗家出来,外面飘着零星的雨夹雪。

我转身抬头看了一下五楼,是诗诗家。在诗诗那里,我能强烈地感受到“家”的氛围。干净漂亮的房子,松软的沙发,永远开着的电视,足足的暖气,房间里四处奔跑的柿子,香甜可口的饭菜,慵懒亲切的诗诗……所有这些,组成了一个叫家的地方。这种氛围让我无比的羡慕,因为我在北京没有家,只有一个冷冷清清的狗窝。只是我的狗窝也有让我牵挂之处,至少每天回到家可以查看悠悠必然会发给我的一堆邮件,外加午夜一个温暖的越洋电话。

想到悠悠,耳边似乎又响起她软软的声音。我心里一荡,抖了抖身上薄薄的落雪,迫不及待地转头往回赶。悠悠,悠悠,我回来啦!

蚊子和梅西西这对“奸夫****”,自从好了之后,快活得好像精力有些过剩,对我的骚扰无时无刻没有消停过。常常是在我要睡觉的时候,这对“狗男女”突然从天而降,来敲我的门。

僧敲月下门是意境,生砸月下门则大煞风景,尤其是我睡意刚起的时候。我说:“你们懂不懂礼节?知不知道要先电话预约?我的档期很忙的,两位!”梅西西冲我做鬼脸。蚊子在沙发上敲着二郎腿,满不在乎地说,“得了吧你,我是看你一个人在家可怜,好心叫你出来吃夜宵。你赶紧穿衣服,快抓紧时间!”“不去。男子汉热豆腐,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宁死不当灯泡!”我怒道。最终还是被他们死拖硬拽给拉去。这两个家伙,真是我的魔星。

郭部长照例没有找到对象。好在男人随着年龄的增加,贬值速度没有女人那么快,在三十岁之前甚至会升值,所以郭部长倒也不急。他的手机彩铃换成了《红色娘子军》。

我的工作没有太大起伏,每天面对一个规模庞大的网络社区。社区上热闹非凡,每天人来人往。永远不会落下帷幕的舞台,每天都上演着虚拟的悲喜剧。早晚有天我们足不出户,在网络上就可以完成大部分的人生。学习,工作,购物,交友,娱乐,财富流通,虚拟性爱,所有这些只要电脑插上一根网线,砰的一下,纷至沓来。仔细想想又觉得怪异,难道真有Matrix世界不成?

冬天终于彻彻底底无可挽回地降临,万物萧索。北京的冬天印象里总是灰色的,笼罩在一团氤氲的烟雾里。而我从雾中走来,要寻找我过去的灰色轨迹。

公司前面有一条长约400米的林荫道,笔直而幽静。路旁边有榆树、杨树,夏天的时候遮云蔽日,把这条小道围成一个层次分明的小小世界。此时虽然已是深冬,但树上叶子还没完全落干净,每天地上都会铺满一地落叶。

有天早晨我从这条林荫道路过。这条路是单行道,又是清早,路上人很少。路中间的北面有一个小小的广场,地上放着一个老式的录音机,二十多个大妈排成两队,随着音乐的节奏翩翩起舞在做锻炼。有车经过时,路上的枯黄的叶子随车飘舞,仿佛下了一场黄金雨。

我心里一动,有种古怪的情绪涌上心头。我想用最美的诗句描述我此刻感受,可没有什么语言可以形容。我想起摇滚的黄金岁月,崔健穿着一身皱巴巴的绿色军装,在北京街头大声吼唱一无所有。

大约在八九岁的时候,我养了好多蚕。最开始从籽里出来的时候,这些小家伙细小如黑线头。渐渐就越长越大,白白胖胖,惊人的能吃。那时放学后我和几个幼时的玩伴,一起骑车去附近山上摘桑叶。从山上下来时,我们相约不踩刹车,一路狂奔失控从山上冲下来。风声在耳边呼啸。

我想起几年前,骑车载着苏小妹去看枫叶的情景。那是个秋天,叶子也像现在一样飘落满地。苏小妹在后座,紧紧靠在我后背上。谁能告诉我这些落叶有什么意义么?也许就如同过去流逝的时光一样吧。就像几年前,半夜回家路上遇到的一只银白色野猫,它远远地看着我,安静地看着我,大约有数分钟之久,然后轻盈地溜走,如同夜的精灵。我怀着这些杂乱的思绪,未成的诗句,还有犹带的迷惘,一路穿过这条林荫道。

圣诞节前,收到悠悠给我寄来的礼物。一个雪人造型的玩偶,戴着俏皮的红色帽子,鼻子又细又长。一盒巧克力。一双米色的毛绒袜子。另外还有一封明信片。包裹是寄到公司的,包裹刚拿到座位上,坐我斜对面的水婴警觉地竖起了耳朵,睁大了眼睛。这个家伙,是属警犬的吧!打开包裹,我把巧克力分给了同事。水婴问我是谁送的,我说是我小学的初恋情人,浪漫吧。他说浪漫,又浪又慢。鬼扯。回家把玩偶放在了阳台上,紧靠着玻璃窗,给玩偶摆了个舒服的姿势放置。虽然只是玩偶,但万物皆有灵性,玩偶自也不例外,对它理应好一点。干完了这件事,我拆开了明信片看。第一次见到并非电脑上的悠悠写的字。她用娟秀的小字写道:袜子送给你穿,我也有一双同样的袜子。圣诞快乐。想念你的悠悠。

反复读了几遍,我不禁遥想悠悠写这些字的心情和情景。似乎看到她穿着米色的毛绒袜子,踩在地板上,走来走去。我把明信片夹在书架的几本藏书里,袜子放在衣柜底下一层。来而不往非礼也,我送还她什么礼物好呢?头疼。最终选了几张喜欢的DVD,加上几本喜欢的书,第二天用DHL快递给她寄了过去。包裹里同样附带了一张明信片,我在明信片里写道:巧克力被同事抢光了,我一颗也没吃到。袜子很暖和,不舍得穿,收藏了。新年快乐。一样挂念你的蚂蚁。收到我的快递后,悠悠很是开心,她说要送我一首歌。

“可有特别喜欢的歌?”悠悠电话里问我。

这个问题虽然简单,但很难回答。

许多年以前,我和几个同学组成了一个名叫“弹得好”的乐队。虽然名字叫弹得好,但其实弹得非常不好。我们常常背着我们的破铜烂铁,在学校后面的铁路桥,对着田野的风演奏。无人鼓掌,无人喝彩,我们一无所有,唯一有的是洒不完的青春,倾不尽的热血。我们对着直至地平线的铁路,声嘶力竭地怒吼。

那时的火车开得很慢,又是过桥,过路的火车上面的乘客因而有幸可以尽情欣赏免费表演。作为奖赏,有人会丢下香蕉,有人会丢下香蕉皮。还有一次有人丢下了一颗手雷,幸好是臭蛋没有爆炸。

从那时起,我开始叫蚂蚁这个名字。我总觉得,在无尽流逝的岁月中,每个人都像蚂蚁那么卑微。

还有什么呢?此后开始喜欢无数的歌手,喜欢过无数的歌,有国内的有国外的,有古典的有现代的,有这样风格也有那样风格的,最后发现自己喜欢的某首歌,不过是吻合彼时的心情罢了。而每一首缅怀过的歌里,都藏着一个心情宝盒。只不过我们常常忘记了密码。

悠悠问我可有特别喜欢的歌,还真把我问住了。我怔怔地想了几秒,说:“好像没什么特别喜欢的歌,最近听NewAge比较多,基本都是纯音乐。”

电话那边悠悠似乎有点失望,顿了一下,她说:“嗯,是这样,想去录音棚录首钢琴曲给你,作为情人节礼物。真的没有特别喜欢的歌?”

情人节?真快,原来已经二月份了……“对啦!我突然想起来,我特别喜欢FF10里的《ToZanarkand》,可否录给我听?”

“那个自然。”悠悠答。

我找了曲谱传给悠悠,她看了一下,说:“难度比较高,我尽力吧。弹得不好别笑我。”

情人节前夕,悠悠把录好的歌发了邮件过来。附带了一张照片,是她在录音棚录音的情景,她戴着黑色耳机,侧身面对镜头,如同百合一样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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