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秋小说网 > 都市真爱 > 亿万富翁情感忏悔录:非情勿扰 > 第9章 贫民窟里的百万富翁(8)

第9章 贫民窟里的百万富翁(8)

小说: 亿万富翁情感忏悔录:非情勿扰      作者:八重樱妖

她说:“我已经是最幸福的女人了。我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就喜欢上了你。明明知道你哪都不好,既不上进,又喜欢乱花钱,可我就是喜欢你。我知道你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张嘴天天油嘴滑舌地没正经。可我一天看不到你,就想得要命。知道吗,明明我知道你有那么多缺点,但是怎么都忘不掉你。在医院的时候,我看着你被我两个哥哥打,我死的心都有了,可我不能那么自私。我看着他们把你拖出去,我真想拦着,可我不能。还有,在医院外面,明明知道那些话能把人伤死,可我还是跟你说了。我是怕给自己留后路,我是怕看到张陆明再跑回来找你,我必须把这条路堵死。天知道那时候我的心都快碎了。刘义,对不起。”

她这么一说,把我的心都搅乱了。

我将戒指套在她的手上,有些大。看来这些天她瘦了不少。

我说:“过去的都过去了。咱们还要过好日子呢。”

这一夜,我们和衣而眠。孟芸说她有些不好意思,还需要时间来适应自己的新角色。后来她告诉我,她那天“大姨妈”来了。几天后我们才圆了房。

快天亮了,她晕晕沉沉地入睡了。她睡的样子真美,像一个纯洁的布娃娃。虽然她没有化妆,但比有些女人化了还要美。我对着她的唇,轻轻一吻,转身披上衣服上班去了。

在这座小镇的超市里,我不能像以前那样,时而坐着,时而打游戏,我必须像一个真正的保安一样。孟芸永远不会知道,我在决定追她的时候,就将她公司对面的超市买了下来。也就是说,我才是那家超市真正的老板,所以我可以肆无忌惮地给她拿饮料,拿一切她喜欢的东西。所以那些小兄弟才会那么识相,看到她来都走了出去。

可是在这里,我输不起。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如果我照搬老样子,早晚会有人嘴不严,走漏了风声,到时候孟芸听到了会做出什么事情我就不知道了。我们俩身上,有三哥的命。如果她知道我家产千万,却不肯给三哥拿出区区治病的二十万,她会怎么对我?二十万,也就是我平日里请朋友吃顿饭的钱。但在三哥身上,却能买他好几年的命。孟芸呀,孟芸,你现在在我的心里,已经是第一位了。

我不能想象没有她的日子。如果这次再失去她,那么真的是一生一世,不再相见了。

超市的工作很苦,老板不想多雇人,忙的时候我什么都得干:收银员、搬运工,甚至是保洁员。我对这些一点怨言都没有。大家都说刘义这个小伙子仁义,什么活都不捡。如果发展不错的话,年底会评上优秀员工的。每当这时我就会调侃:“老板,那工资涨点吧,我的干劲会更大。”

超市的老板叫财叔,长得就像只招财猫,人却精得要命。

财叔佯装不解道:“一千块已经不少了,在这里够花了。这样吧,你想买什么东西,我算你进价。”老板娘是一个有些风骚的中年妇女,看到来往的男人就抛以媚眼,若是女人就迎以笑脸,老板对此视而不见。他们两口子倒也挺和美的。

每当看到老板两口子坐在超市门口闲聊,孟芸就说:“刘义,以后咱们有这样一间超市就好了。我收钱,你进货。”

“为什么喜欢超市?”

“那是因为,就不会等到下班才看到你了。还有呀,我喜欢吃什么,都不用结账。”那时她已经从阴影里走了出来,而且怀了我的孩子。

言归正传,对于老板的夸奖,我一笑而过。天知道,我把这些驴一样使的体力活都当成赎罪。每多干一些,我就希望天上的三哥能够原谅我一些。身体的麻木,让心灵不再满是愧疚。老板很欣赏地要大家向我学习,我着实吓了一跳。镜子里的我,三十多岁,还是蛮精干的。我只想和我喜欢的女人过上好日子。记得以前无聊,我也到超市胡闹过:我像孙子一样伺候老板,然后下班的时候,我的女秘书来了,开着我的兰博基尼,当时老板的表情真是太有意思了。见过开兰博基尼的保安吗?你们应该都没见过。一个轱辘,就能把他的超市买下十个来回。

而此刻,我对这种游戏再也不感兴趣了--这辈子可能也不会玩了。我背着五箱摞在一起的啤酒,使尽全身的力气艰难地走着。绳子勒进了我的肉里,像是一条带火的鞭子嵌了进去。我对自己说:不疼。

除了负责这些,我还得手脚麻利地收钱,找零,并将货品以最快的速度放到塑料袋里,而且是面带微笑服务,就像是一个不能停下的陀螺。这下孟芸该说我上进了吧。那个游手好闲的刘义已经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大多数时候,孟芸下班早,就做好饭菜等我回家。虽然材料简单,但有家的味道,五星级的厨师也做不出这种味道。因为她是做给喜欢的人吃的。每翻一下铲子,都在想着我吃的样子。我真不明白,就我这么一个人渣,凭什么得到她的爱?我静静地吃光了她做的饭菜。

“手艺还没退化。”我说道。

“那你还不帮忙收拾?”

在狭窄的厨房里,我和她的身体碰到了一起,不禁激起了一阵电流。像是第一次接触女人一样,吻在她滚烫的唇上。她抱着我,手里还拿着盘子一一下一刻是碗盘跌落地面的声音一一我抱着她,挪出厨房滚到屋里的床上。

枕巾上印着大红喜字一一这个小镇上实在没有什么新潮的玩意,都像是“文化大革命”那些年剩下来的一一床单上印着:毛主席教导我们知识青年要到农村的广阔天地中去。只有婚被,是大红的缎面,上面是手工刺绣的鸳鸯戏水,才有点像是新婚的样子。这一瞬间,我怎么有穿越的感觉?我就像是偶然流落到此的城市知青,孟芸就是乡间的淳朴女子,我们在这里相爱了,我为了她愿意留在这里,一生一世。

孟芸把脸别过去。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的裸体,她将被子盖在身上,说冷。三伏天她竟然说冷要盖被?我知道她不好意思,于是忙把灯关了。银色的月光洒满了这个不大的屋子,我像一只饥渴的狼一样,钻进大红的缎被。

这一夜,我睡得无比香甜。醒来已是日上三竿。闹铃响个不停:“刘义,快点上班,给孟芸挣钱;刘义,快点上班,给孟芸挣钱……”

懒洋洋地起床。突然想,如果那张彩票还留在手里就好了。如果我们有钱,可以不用上班,整日窝在家里该多好。又一想,这太不现实了。这个小镇,根本就没有卖彩票的点。即使我拿出来,孟芸也不会信的。她虽然单纯,可并不傻。

如果我没有那么多秘密,该多好。这真是个幸福的小窝。我抱着她,直到她轻轻推开我,我才穿衣上班。这就是我的新婚之夜。床单上有着一抹似晚霞般的殷红。孟芸翻了个身,又沉沉睡去;在我临出门时,她懒懒道:“我今天不去上班了,身体好累。”

我替她给公司打了电话,说:“孟芸感冒了,想休息一天。”

那天的经理很好说话,还说要过来看看孟芸。我连忙说不用了,休息一天就行。他这才作罢。小地方的人,人情味就是浓。

晚上回家,孟芸已经将饭菜做好了。只是这个粗心的小女人,竟然把手指头切到了一一家里又不是没钱买肉?我笑她:“你是不是想把自己切成一片片地喂我?”

她低头含笑不语。

我不再觉得这个房子很小。是呀,一个女人,长得如花似玉,肯跟我窝在这里粗茶淡饭,这真是最幸福的事情。而房子的大小,车子的好次,甚至票子的多少,都不能代表幸福。我想,在这个小镇,风景如画,和孟芸隐姓埋名一辈子,也不失为一件美事。她已经不在乎我一个月挣多少,她不在乎这辈子还能不能换上大房子,那我要那么多钱干什么?钱是王八蛋,我要离王八蛋远一些。

我和那个世界唯一的联系就是手里的手机卡。我想过,如果把它抛到水里,那么李书洁不一定会找到我,这个世界也不会有人对我有兴趣。那么岂不是很好?我想了很久,将手里的卡拿起,放下,放下,拿起,终还是舍不得扔,又放回到抽屉里。手机号码是新的,只有孟芸知道。这样的生活真好。幸福得想让人死在这里。

这就是我的新生。

早晨,听着窗外小桥流水的声音醒过来,吻一下怀里的老婆,然后穿衣,到厨房做好早餐。早餐很简单,炒鸡蛋,白米粥,偶尔还会有生煎馒头。孟芸不爱早起,早餐就由我负责。做好了,将孟芸吻醒,然后一起喝粥。喝完后,她负责收拾,我开始上班。

日子过得飞快。

我差点忘了有李书洁这个人的存在。直到她坐在我面前,我才恍然大悟,时光已经过去了半年。

许久以后,那时候孟芸已经离开我了。我偶然间打开抽屉,又捡到这张已经废旧的电话卡。奇怪的是电话卡居然没有停机。打开手机,里面一条条的短信,让我痛不欲生。

16李书洁

面前的女子,温文尔雅,她盯着我,从上到下,从左到右,足足打量了够,才终于开口道:“刘总,你竟然跟我玩失踪,是不是太过信任我了?”

她的嘴角扬起浅笑。

我说:“如果我连你都不信,真不知道这个世上还有什么值得信任。”

不知道为什么,每一次看到她,心底都会无比安宁,仿佛即使天塌下来,都无所谓。有这么一个能力超强的女秘书,实在是我的福分。

阳光下,李书洁媚气得如一只小狐狸。细长的眉眼,尖尖的下颌,手指纤长,神色却在不经意间散发着冷意。明明是微笑呀,但为什么会让人感到冷呢?我明白了:她就像我手里的一把利刃,如果对抗敌人,那是最锋利的武器;如果她对付的是我,那就是最大的伤害。太聪明的女人,我不喜欢。不过太聪明的男人,她也不喜欢。我和她就像是两只久经风浪的老狐狸。她娇美的笑容不知道能迷死多少男人,可她至今也没有嫁出去。有时候我也开玩笑问她,她说,这辈子弄不好要砸手里了--没有人敢娶她。

我说:“你看孙思怎么样?典型的富二代,而且他还挺中意你的。自从认识你之后,他再没有找过别的女人。”

你猜她说什么?

“混得太熟,不好意思下手。”

那么我就更不用说了。我和她就像是左手握右手,比熟还要熟,那就是熟透了。她把一张卡给我,说:“彩票的钱我替你取了,存在卡里,密码还是以前的那个。”

我把卡推给她,放在我这里不安全。我现在要全心扮演好我的角色。我是一个普通的超市保安,一个穷鬼而已。

她眉头微颦,细长的眼里流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精光,冷声说道:“你是不是有毛病呀?放着豪宅不住,非和一个村姑级别的女人躲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你知道我找你有多难吗?”

“对于你李书洁来说,世上还有难事吗?虽然我的手机卡不用了,但只要你想找还不是一样找得到我?你喜欢权力嘛,那你为什么不好好享受呢?你这次来,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我想你了。”

午后明媚的阳光照在我和她的身上。我端起咖啡喝了一口,却喷了出来,大笑。她也笑。

“你这个段子好冷。”

“是呀,我知道。演技还可以吧?先拿您老练练手而已。我就知道你不信,所以才敢这么演的。什么时候带我去见见嫂子?应该是个绝色女子吧?其实不用见我也知道。”

我说:“是,是,是还能有您李大小姐不知道的事吗?”

“你这段时间过得真挺写意的,没发现自己胖了吗?”

“言归正传吧。你这次来想要干什么?我正在休假噢。”

她定定地看着我,似乎在凝想什么,眼光在我的身后聚焦。半晌才说:“刘长出来了。”

这句话说完,我们之间出现了短暂的冷场。刘长,我唯一的亲弟弟,从监狱里出来了。我淡淡地“哦”了一声,下面不知道说什么好。

是说他对不起我的那些事?还是说他曾经和我那么贴心?还是说,这是我的亲人。我一直没想好该怎么面对他,所以面对他的突然出狱,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我只能示意我知道了。虽然他曾经背叛过我,可我们毕竟有血亲。我们血脉里流的血是一样的基因。我能怎么办呢?虽然我想把他分尸喂狗。

李书洁的眼光飘向窗外,也许她也不想看我无措的样子。

半晌,她说:“我替你想了个办法,每个月给他十万块钱生活费怎么样?另外公司再给他解决一套住房,再送他一部车子。但是住房和车子都远离公司,这样你就不会看到他了,也有益您老的身心健康”

“主意不错。”不愧是我肚子里的蛔虫。我满意地点点头,“李书洁,如果就是这么点小事,你还真不用特意跑来找我。”

“您的手机打不通,我至少得知道您的下落呀,万一公司有什么大事,我也得知道往哪个方向跑才能找到您呀。”她满脸疑惑,说,“刘义,我想不清楚一件事情。你如果不喜欢钱财,那么你当初为什么要挣那么多钱呢?有一段时间我真怀疑你想把我和公司都抛下。你是不是想做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不过这里真是个养老的好地方。四十平方米的房子,连你的厕所都比这大,你住得惯吗?”她拉过我的手:“你看,你看这上面的勒痕。你什么时候干过这样的活?我的大少爷?我昨天看到你背啤酒箱了。跟我回去吧。要不我去跟孟芸说。她一定会开心死的。你那些自作聪明的小段子真的挺恶俗的。她知道了一定会跟你走。你回去,把她锦衣玉食地养起来。不好吗?”

我说:“你不懂。不是所有的女人都以为钱就是一切。我以前也错了。如果我告诉孟芸我有的是钱,她一定会杀了我。她恨别人欺骗。我现在也正在想一个办法,回到以前的轨道上。不过这里的生活让我不想走了。”

李书洁冷笑一声,拿出一张纸放到我的手上,说:“你真的不想走了吗?你能抛下荣华富贵吗?刘义,你太瞧得起你自己了。如果真能,你就签下这张纸。写下将所有股权转让给刘长的保证书。只要你签下字,不但我不会再找你,刘长也不会,而且他还会谢谢你。你如果真爱孟芸,真想和以前的生活告别,你就签了它。你敢吗?”

莹莹的笔尖散发着幽光。只要我签了,就真的一无所有了,就不用再演戏了。我冷笑着将纸揉成一团:“你当我傻吗?你让我签我就会签吗?李书洁。”

李书洁与我对望,似乎要望到我的灵魂深处。她的眼光凌厉凶狠,似乎在与我叫板。这是我熟悉的李书洁吗?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哪一年?我有点记不清了。那一年的李书洁,也是如此泼辣,处处散发着凌厉。她就像一股狂风,不管我乐不乐意,都横冲直撞地闯进了我的世界。从那以后,我不能缺少她。她在我身边,我就会安心。

那天我和孙思吃饭,我们都喝多了。孙思的弟弟孙亮还是高中生。我们喝多了就到酒店内专设的歌厅去唱歌。到了歌厅,我想走,可是孙思一定要拉我坐下,还叫来老板说要找小姐。我皱着眉瞅他:“孙亮在这儿呢,他还未成年呢。”

“没事,又不给他找,咱们找两个女人陪着唱唱歌,不做别的。”“孙思,让你弟弟回去吧,然后我请你还不成吗?”

孙亮以为我瞧不起他,自以为是地站起来说:“我都满十八岁了,早就成年,凭什么你们都找美女唱歌,我就不行?不就是唱歌吗?难得刘哥埋单,我得好好挑一个。我要研究生学历的。哥,我只是想见识一下研究生是什么样的。刘哥,我爸天天要我读书,他说我哥是没指望了,将来也就是继承家族产业。可我总得见识一下研究生一一我爸将来要我成为什么样的人吧。”

旁边的妈妈桑早乐开了怀:“小少爷,您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我们这里都有。我这就给你找一个研究生学历的。”

大厅里,三三两两的美女散落在四处。妈妈桑喊道:“谁是研究生学历的?”

“刷”地站出一排。孙亮点了一个面相姣好的女人,然后贱兮兮地打开书包:“姐姐,这是高中奥数题,你帮我做一下呗,钱我照付。”那女人结结巴巴地说:“大哥,我卖身不卖艺。”

喜欢《亿万富翁情感忏悔录:非情勿扰》吗?喜欢八重樱妖吗?喜欢就用力顶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