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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伊斯兰教在中国(1)

小说: 伊斯兰教史      作者:王怀德;郭宝华

早在伊斯兰教兴起之前,中国与西亚的交通已经大开,中国与波斯和阿拉伯有着频繁的经济和文化交往。中国人知道阿拉伯,始于汉武帝时张骞西使。张骞所率的使团没有到达阿拉伯,他归国后所报告的有关阿拉伯的情况闻自安息(伊朗)人。汉代所说的条支和唐代所说的大食指的就是阿拉伯半岛,是Tajik或Tazi的译音,据说是由半岛上一个部落的名称而来。中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史记》以及《汉书》和《后汉书》对条支都有记载。张骞两次出使西域,历经艰险,考察了这条后来被称为“丝绸之路”的情况,大大丰富了中国人民有关西域各地的知识。在张骞之后,长安形成了出使西域各地的热潮,出现了“使者相望于道”的局面。据记载,汉王朝每年派出的使团多则十余次,少则也有五六次;每次少则十余人,多则百人以上。这无疑进一步沟通了中西经济和文化交流。除陆路之外,中国与波斯和阿拉伯的海上交通也日益频繁。

一、唐代的中阿关系与伊斯兰教传入中国

公元610年开始,伊斯兰教在阿拉伯半岛兴起,在穆罕默德的继承人(哈里发)时期,阿拉伯人征服了大片地区,以后又建立起规模空前的阿拉伯伊斯兰大帝国。而这时在东方,从618年开始,出现了中国封建社会最为繁荣的唐王朝。两个大帝国的边境相交于中亚细亚,这为两国的往来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相传,穆罕默德曾经说过:“学问虽远在中国,亦当求之。”有人怀疑这句话是否出自穆罕默德之口,但我们认为,不管怎样说,它表达了阿拉伯穆斯林对中国人民的友好感情和他们善于学习别国先进文化的心情。

伊斯兰教何时传入中国,尚无定论。中国史书上有不同的记载,现在多数学者认为唐永徽二年说是可信的。《旧唐书·大食传》记称:“永徽二年始遣使来贡。自云有国已三十四年,历三主。”这里有一个问题,即永徽二年实为伊斯兰教历三十一年,而非三十四年,从《旧唐书》卷四和《册府元龟》的记载可知,大食使者永徽六年曾再次宋朝。“有国三十四年”乃六年来朝使者之言,而《旧唐书·大食传》误将其说成是永徽二年使者之言。这是见于中国史书最早的记载,当然,我们不能肯定地说,在此之前就没有穆斯林来华;反过来说,有穆斯林使者或商人来华,也并不等于伊斯兰教已经在中国得到传播。但不管怎么说,自此以后,中国与阿拉伯的交往是频繁的。据中国史书记载,从唐永徽二年至贞元十四年(公元651—798年)的147年间,阿拉伯向中国派遣使者达37次之多,这中间恐怕很难说没有疏漏。这些所谓使节不一定都由哈里发派出,可能有商人假借其名,因为当时所谓的朝贡,实际上是一种做买卖的方式。当然,那些不以使者出现,不见于史册的商人大概会更多一些。唐代时,中国与阿拉伯之间的交通路线从大的方面讲有两条,一条是海路,另一条是陆路。细分起来,陆路不只一条,我们在这里不再详述。“这两条路线之外,还有两条可能的路线。一条路线是自大食从海路到安南,再由安南从陆路到云南。又一条路线是自大食从海道到天竺,再自天竺从陆路到云南。”①这可以称为陆路海路相结合的路线。由于这时来华的多为商人,所以他们多停留在交通沿线的商业中心,如唐朝的首都长安和内地城市洛阳、开封;沿海港口广州,泉州、明州、杭州、扬州等地。如《资治通鉴》卷二三二记载:“胡客留居长安久者或四十余年,皆有妻子,买田宅,举质取利,安后不欲归。”

①白寿彝:《中国回教小史》,第6页,宁夏人民出版社,2000年出版。

二、怛逻斯战役后中阿关系的发展汉文关于伊斯兰教最早的记述

唐代中国与阿拉伯伊斯兰帝国边境相连,友好往来进入一个新阶段。但两个强国之间也难免发生摩擦和冲突,怛逻斯战役即为一例。唐高宗时(650—683年),曾在波斯设都督府,拜波斯王卑路斯为都督。不久波斯为大食所灭。《新唐书·波斯传》载:“卑路斯于咸亨(670—674年)中犹入朝,授右武卫将军,死。始,其子泥涅师为质,调露元年(679年)诏裴行俭将兵护还,将复其国。以道远,至安西在业,行俭还。”泥涅师只好流落吐火罗做客。这大概是中国与阿拉伯帝国势力最初之接触。但两国并未发生实质性的冲突,因为在一个时期内虽然粟特、费尔干纳和东波斯名义上都臣服于中国,但由于这些地方远离中央政权,唐王朝实难牢固地加以统治。

唐开元年间,中国与阿拉伯帝国的冲突逐渐加剧。因为葱岭以西的康国、安国、俱密国、吐火罗诸国,贞观年间皆为中国的藩属,阿拉伯帝国不仅侵略这些国家,伊拉克总督哈查志还于公元715—717年派兵进攻中国,攻陷葱岭以东的喀什噶尔。这是唐王朝难以容忍的。那些被阿拉伯军队侵占的诸小国,也不堪忍受其统治,纷纷向唐呈求援。于是两国开始发生军事冲突,如《资治通鉴》卷二一一记载,开元三年(公元715年)和开元五年(公元717年)唐与阿拉伯帝国就曾兵戎相见。第一次中国军队获胜,第二次胜负不明。历史上记载比较多的则是怛罗斯战役。

怛罗斯战役发生于唐天宝十年(公元751年),导火线是石国之役。历史表明,开元年间和天宝初年,唐王朝已显露出它没有足够的力量维持其在中亚的霸权。西域诸国屡屡上书唐王朝,请求援助,摆脱阿拉伯的压迫和苦难,但唐朝皇帝往往只是安慰几句,并不采取任何军事行动。诸小国虽仍不断遣使朝贡,但对唐王朝的依赖自然减弱。唐将高仙芝和石国国王对自己所处的环境和地位认识都不清,结果招致大祸降临。石国国王“似乎没有认识到,唐在安西都护府虽不能帮助他抵抗大食的侵略,却能讨伐他对唐或唐军事领袖的不恭。在高仙芝方面,他固然可对石国发挥安西都护府的权威,但他应该知道西域小国之自称臣唐,并非专因唐四镇兵力之强,也是因为他们所受唐的压迫较小。”①天宝十年(公元751年)安西节度使以“无藩臣礼”为由讨伐石国,斩其王,灭其国,并实行大杀大掠。西域诸国不服,也怕自己的处境更为困难,于是乞兵于阿拉伯;而阿拉伯人为扩张其势力,也乐于出兵。二者结合,攻怛罗斯城,高仙芝军大败,二三万人伤亡,不少人被俘。但这次战役并未动摇他在西域的军事根据地,他手下的唐军还有相当的数目。中国与阿拉伯帝国的关系也没有因此而恶化。玄宗末年,即755年,安禄山发动叛乱,肃宗曾借西域各国的军力收复两京,其间阿拉伯哈里发国也应中国之请,派兵助唐平叛。

①白寿彝:《怛逻斯战役说到伊斯兰教之最早的华文记录》,见《中国伊斯兰史存稿》,第84-86页,宁夏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这两件事在中国与阿拉伯帝国的关系史上产生了不小的影响。怛逻斯战役中被俘的中国人,有许多工匠,他们将中国的造纸术等带进阿拉伯,在撒马尔罕等地先后建立起造纸厂;随后又由这里转入欧洲,对中世纪阿拉伯文化和欧洲文明的发展起了巨大的作用。有的学者认为,欧洲近代文明的产生,也与中国造纸术的西传有很大关系。有的被俘人员在阿拉伯长期停留,对那里的社会和风土人情以及伊斯兰教有相当深入的了解。杜环是其中最突出的代表,12年间他游历了阿拉伯帝国各地,到宝应初年(公元762年)才搭乘顺路商船回到广州。归国后根据他的耳闻目睹和笔记写成了《经行记》一书,但可惜此书已佚,我们只能从他族叔杜佑的《通典》一九三、一九四两卷的附注中见到片断。《经行记》曰:“(大食)一名亚俱罗,其大食王号暮门,都此处。其士女瑰伟长大,衣裳鲜洁,容止闲丽。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无问贵贱。一日五时礼仪。食肉作斋,以杀生为功德。系银带、佩银刀。断饮酒,禁音乐。人相争者,不致殴击。又有礼堂,容数万人。每七日,王出礼拜,登高座,为众说法”;“其大食法者,以弟子亲戚而作判的,纵有微过,不至相累,不食猪狗驴马等肉。不拜国王父母之尊,不信鬼神,祀天而已。”“从此至西海以来,大食、波斯掺杂居止,其俗礼仪,不食自死肉和宿肉,以香油涂发。”从上述简短的文字我们可以看出,《经行记》是我国所知道的最早用汉文记述伊斯兰教教义的文献,也是中国历史上由非穆斯林介绍伊斯兰教的最为扼要正确的记录。

两京被收复,助唐平定安禄山之乱的西域各国军士,其中包括阿拉伯士兵,部分归国,部分就留居中国。陕西大荔县城南唐时监牧重地之沙苑成了他们屯垦牧养之地。阿拉伯穆斯林“将伊斯兰教的宗教信仰、生活习俗在这块胡人聚集的地方逐渐传播开了。到了明代,沙苑成了回回民族聚居的地区。”①

①杨怀中:《唐代的番客》,见《伊斯兰教在中国》,第120页,宁夏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唐初阿拉伯、波斯等地的穆斯林商人由陆路来长安后,又东向到达河南、山西、河北、山东一带,以后又借军事之利,由陆路来华的穆斯林更为增加。但唐玄宗曾于开元二年和天宝二年两次下令禁止互市,封锁中国与西域的陆上交通,陆路交通失去了原有的繁盛,海上往来遂趋频繁。广州、泉州、扬州等地成了通商大埠,番客主要是穆斯林商人大都云集于此。

穆斯林的人数逐渐增多,他们不仅在中国长期居留,而且有与中国人通婚生育后代者。他们虽然来自不同的地区,但却有着共同的宗教信仰和生活习俗,在他们所到之处大都聚居一起,形成“番坊”。为了发展贸易,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唐王朝就要采取适当的形式对这些外来侨民加强管理。于是就指令番坊中的穆斯林推选出有德望的人,由政府委任他们作“都在长”,设立管理机构“番长司”。“番长司”是一个类似政教合一的组织,“都在长”不仅主持宗教生活,领拜、宣教、祈祷等等,而且依伊斯兰教法调处、裁决穆斯林之间的纠纷;此外,还有招徕海外商船来华通商贸易的责任。如《萍洲可谈》称:“广州番坊,海外诸国人所居住。置番长一人,管勾番坊公事,专切招邀番商。”①851年阿拉伯商人苏莱曼在其游记中记载:“中国商埠为阿拉伯人麇集者曰康府。其他有伊斯兰教掌教一人,教堂一所。……各地伊斯兰教商贸既多居广府,中国皇帝因任命伊斯兰教判官一人,依伊斯兰教风俗,治理穆斯林。判官每星期必有数日专与穆斯林共同祈祷,朗读先圣训诫。终讲时,辄与祈祷者共为伊斯兰教苏丹祝福。判官为人正直,听讼公平。一切皆依《古兰经》、圣训及伊斯兰教习惯行事。”②广州的情况如此,其他穆斯林聚居的地方亦然。

①《萍洲可谈》卷2。

②张星烺:《中西交通史料汇编》,第2册,第201页。

三、五代和宋、元时期的穆斯林

五代十国时期不长,关于伊斯兰教可记述的大事不多。至宋代,中西之间的海上交通大为发展,但陆路仍起着重要的作用。这时来华经商的穆斯林比过去增多。一般来讲,与宋通使,多由海道而来;与辽通使,多经陆路。辽天赞三年(公元924年)至宋开禧三年(公元1207年)的284年间,正式遣使见于记载者39次。

宋王朝鼓励与阿拉伯的贸易,甚至以官爵授予外商,以示奖励。因为当时对外贸易是税收的重要来源,皇帝认识到:“市舶之利最厚,若措置合宜,所得动以百万计,岂不胜取之于民?”“市舶之利,颇助国用。宜循旧法,以招徕远人,阜通货贿。”①为此,从来太祖开始,先后在广州、泉州等地设立市舶司征收货税,叫做“抽解”。征收的比例宋初为十五分之一,以后增为十分之一。

①《粤海关志》卷3引《宋会要》。

在唐代,由陆路来的穆斯林居留北方者居多,国都长安为其中心;由海路而来者则居于沿海口岸。宋代,北方则以开封为中心,但以后北方战乱,宋室南迁,穆斯林“安插中原者,多从驾而南。”②当然,在北方,辽、金与阿拉伯帝国之间也常有使者来往。

②田汝成《西湖游览志》卷18《真教寺条》。

在宋代,阿拉伯商人比较集中的地方是广州、泉州和杭州。这里的每个城市都有他们的聚集处,称为番坊或番巷。据记载,番坊居住的外国人口是相当可观的。不仅有留居数十年而不归者,与中国人通婚者也不少。《宋会要·绍兴七年条》记载:“大商蒲亚里者,既至广州,有右武大夫曾讷,利其财,以妹嫁之。亚里因留不归。”同时,阿拉伯、波斯妇女嫁给中国人者亦常有之。中国人与外来的穆斯林结婚,一般都入其教随其俗。所以,出现了“土生番客”,“五世番客”。宋朝沿袭唐代的一些作法,也在番坊设番长,由番人中推选,再由中国政府加以委任。他巾袍履笏,着中国官服,办公的地方叫番长司。他主持宗教事务,还依教法裁决穆斯林之间的纠纷。如《宋史》卷三○三《张之传》载:“夷人有犯,其酋长得自治,而多残酷,请一以权法从事。”朱《萍州可谈》卷二亦谈及,“番人有罪,诣广州和实,送番坊行遣。……徒以上罪,则广州决断。”此外,政府还允许他们在中国建立清真寺,设立公共墓地。这种做法,无疑有利于番坊内的安定,也有利于吸引外商来华。

随着穆斯林人数的增加和定居,在牵读书应试者也较唐时为多。北宋初钱易《南部新书》称:唐代“大中以来,礼部放榜,岁取三二人姓氏稀僻者,谓之色目人,亦谓曰梅花”。《全唐文》有“华心说”一文,记载了形夷而心华的阿拉伯人李彦升考取唐朝进士的史实。五代时西蜀归化的波斯人李,兄妹皆有才名。宋时,各地的学校都允许外国人的子弟入学,而“诸番子弟皆愿入学”。①不仅如此,宋朝还有专门为外国人设立的学校,如蔡《铁围山丛谈》记载:“大观政和之间(公元1107—1118年),天下大治,四夷响风。广州、泉州请建番学。”番人在中国读书的人多了,为官的人自然也多起来。南方的蒲氏家族即为其中的代表人物。蒲姓即为阿拉伯文Abu(阿布)之转音。宋末,蒲寿庚、蒲寿晟兄弟均为中国官吏,不仅豪富,而且势力颇大。

①龚明之《吴中纪闻》卷3(学海类编本)。

元代穆斯林的人口大增,这是人所共知的史实。但我们不应忘记,早在元朝正式建立之前,蒙古人与伊斯兰教就有了颇为密切的关系。公元1206年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建立汗国以后,在与中国内地发展贸易关系时就利用了穆斯林商人。他还做出努力,以图与西域的伊斯兰国家确保中西交通和边境安全,发展友好关系。只是在他派出的商使被杀以后,他才决定西征。在成吉思汗及其后继人时期,经过三次大规模的军事行动,至公元1258年才灭亡了存在五个世纪之久的阿巴斯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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