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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桃李春风结子完——李纨

小说: 西岭雪探秘红楼梦      作者:西岭雪

1.没才智有心计的李纨

李纨没才智,但却是绝对有心机的。只看第四十五回《金兰契互剖金兰语 风雨夕闷制风雨词》中,李纨为了诗社资金带着姑娘们去跟凤姐要钱的一段就知道了:

凤姐儿笑道:“亏你是个大嫂子呢!把姑娘们原交给你带着念书学规矩针线的,他们不好,你要劝。这会子他们起诗社,能用几个钱,你就不管了?老太太、太太罢了,原是老封君。你一个月十两银子的月钱,比我们多两倍银子。老太太、太太还说你寡妇失业的,可怜,不够用,又有个小子,足的又添了十两,和老太太、太太平等。又给你园子地,各人取租子。年终分年例,你又是上上分儿。你娘儿们,主子奴才共总没十个人,吃的穿的仍旧是官中的。一年通共算起来,也有四五百银子。这会子你就每年拿出一二百两银子来陪他们顽顽,能几年的限?他们各人出了阁,难道还要你赔不成?这会子你怕花钱,调唆他们来闹我,我乐得去吃一个河涸海干,我还通不知道呢!”

李纨笑道:“你们听听,我说了一句,他就疯了,说了两车的无赖泥腿市俗专会打细算盘分斤拨两的话出来。这东西亏他托生在诗书大宦名门之家做小姐,出了嫁又是这样,他还是这么着;若是生在贫寒小户人家,作个小子,还不知怎么下作贫嘴恶舌的呢!天下人都被你算计了去!昨儿还打平儿呢,亏你伸的出手来!那黄汤难道灌丧了狗肚子里去了?气的我只要给平儿打报不平儿。忖夺了半日,好容易‘狗长尾巴尖儿’的好日子,又怕老太太心里不受用,因此没来,究竟气还未平。你今儿又招我来了。给平儿拾鞋也不要,你们两个只该换一个过子才是。”说的众人都笑了。凤姐儿忙笑道:“竟不是为诗为画来找我,这脸子竟是为平儿来报仇的。竟不承望平儿有你这一位仗腰子的人。早知道,便有鬼拉着我的手打他,我也不打了。平姑娘,过来!我当着大奶奶姑娘们替你赔个不是,担待我酒后无德罢。”说着,众人又都笑起来了。

在这段描写中,凤姐替李纨算了一笔账,精密地揭出她一年的总收入,而且是有进无出的净收入;同时又明确指出她的吝啬敛财:“这会子你就每年拿出一二百两银子来陪他们顽顽,能几年的限?”

一句话惹怒了蔫驴子,惹得李纨连踢带咬,也不沉默寡言、装笨守愚了,不但恶狠狠地回敬了凤姐一连串诸如“无赖泥腿”、“贫嘴恶舌”等咒骂之语,且还会指东打西,转移目标,并不反驳凤姐关于自己怕花钱、调唆姑娘们来闹事的话,却说起凤姐生日那天打平儿的事来,得理不饶人地把凤姐好一个教训,俨然一个正义化身。

设想一下,那凤姐原是最伶牙俐齿、精明不过的一个人儿,倘若也和李纨一般见识,零打碎敲地回几句嘴,局势会是何等不堪?

好在凤姐识大体,不计较,息事宁人地当众给平儿赔了个不是,又满口答应道:“明儿一早就到任,下马拜了印,先放下五十两银子给你们慢慢作会社东道。”将一场潜在的口角风波消弥于无形。

然而凤姐不计较,局外人的我们却不妨多管闲事,也来给李纨算笔账——李纨带姑娘们找凤姐,是为了给诗社找个“出钱的铜商”,然而诗社究竟需要多大花费呢?

在第三十七回《秋爽斋偶结海棠社

蘅芜苑夜拟菊花题》中,探春起意建诗社,李纨热情非凡,进门第一句话便是:“雅的紧!要起诗社,我自荐我掌坛。前儿春天我原有这个意思的。我想了一想,我又不会作诗,瞎乱些什么,因而也忘了,就没有说得。既是三妹妹高兴,我就帮你作兴起来。”接着又主动请缨,自荐为社长,且说:“我那里地方大,竟在我那里作社。我虽不能作诗,这些诗人竟不厌俗客,我作个东道主人,我自然也清雅起来了。”然而探春说:“原系我起的意,我须得先作个东道主人,方不负我这兴。”李纨立刻顺水推舟道:“既这样说,明日你就先开一社如何?”

很明显,这第一社,是探春的东道,李纨自认社长,还邀请众人往稻香村起社,却只是口头建议,并未出钱。

次日史湘云来了,听说众人起社的事,急得了不得。李纨道:“他后来,先罚他和了诗:若好,便请入社;若不好,还要罚他一个东道再说。”这就又把史湘云拉下水了,却再不提自己做东道的事。

于是第二社咏菊花,便是史湘云的东道,薛宝钗赞助的螃蟹宴,仍然不花李纨一分钱,倒跟着白吃了一顿螃蟹,还赚了一个带着姑娘们起社吟诗的美名儿。

如此算下来,从三十七回建社,到四十五回李纨来找凤姐要钱,这期间她自己还从没出过一分钱;那么当李纨要到钱之后呢?她把这笔钱用在经营诗社上了吗?

且看第四十九回《琉璃世界白雪红梅 脂粉香娃割腥啖膻》。大观园增添了宝琴、岫烟、李绮、李纹、香菱等新生力量,于是大家雅兴大作,准备好好地邀一满社:

湘云道:“快商议作诗!我听听是谁的东家?”李纨道:“我的主意。想来昨儿的正日已过了,再等正日又太远,可巧又下雪,不如大家凑个社,又替他们接风,又可以作诗。你们意思怎么样?”宝玉先道:“这话很是。只是今日晚了,若到明儿,晴了又无趣。”众人看道,“这雪未必晴,纵晴了,这一夜下的也够赏了。”李纨道:“我这里虽好,又不如芦雪广好。我已经打发人笼地炕去了,咱们大家拥炉作诗。老太太想来未必高兴,况且咱们小顽意儿,单给凤丫头个信儿就是了。你们每人一两银子就够了,送到我这里来。”指着香菱、宝琴、李纹、李绮、岫烟,“五个不算外,咱们里头二丫头病了不算,四丫头告了假也不算,你们四分子送了来,我包总五六两银子也尽够了。”宝钗等一齐应诺。

凤姐不是已经给了李纨五十两银子吗?而这里也写得很明白,办一社最多只要五六两银子(估计李纨还要扣下点儿),可见五十两银子,办十社也有余了,怎么隔不了几日,这会子又让大家凑起份子来?而李纨这个社长,到底什么时候做过哪怕一次真正的东道呢?

接着,“只因李纨因时气感冒;邢夫人又正害火眼,迎春岫烟皆过去朝夕侍药;李婶之弟又接了李婶和李纹李绮家去住几日;宝玉又见袭人常常思母含悲,晴雯犹未大愈:因此诗社之日,皆未有人作兴,便空了几社。”(第五十三回)

此后又是“因凤姐病了,李纨探春料理家务不得闲暇,接着过年过节,出来许多杂事,竟将诗社搁起。”(第七十回《林黛玉重建桃花社 史湘云偶填柳絮词》)

直到次年春天,因黛玉写了一首《桃花行》,鼓起众人之兴,这才又打算振兴诗社。

宝玉听了,忙梳洗了出来,果见黛玉,宝钗,湘云,宝琴,探春都在那里,手里拿着一篇诗看。见他来时,都笑说:“这会子还不起来,咱们的诗社散了一年,也没有人作兴。如今正是初春时节,万物更新,正该鼓舞另立起来才好。”湘云笑道:“一起诗社时是秋天,就不应发达。如今却好万物逢春,皆主生盛。况这首桃花诗又好,就把海棠社改作桃花社。”宝玉听着,点头说:“很好。”且忙着要诗看。众人都又说:“咱们此时就访稻香老农去,大家议定好起的。”说着,一齐起来,都往稻香村来……

已至稻香村中,将诗与李纨看了,自不必说称赏不已。说起诗社,大家议定:明日乃三月初二日,就起社,便改“海棠社”为“桃花社”,林黛玉就为社主。明日饭后,齐集潇湘馆。

虽然这一社因为恰值探春的生日,未能起成。然而这里却透露出一个信息:众人拿诗去稻香村与李纨看,李纨却并未再提自己做东、在稻香村办社的话,只是“称赏不已”,结果又议定了以黛玉为社主——换言之,倘若这一社办得成,黛玉便是东道,仍然不关李纨的事。

这一耽搁,转眼又到暮春,史湘云以柳絮为题,写了一首小令,拿与宝钗和黛玉同看。

黛玉看毕,笑道:“好,也新鲜有趣。我却不能。”湘云笑道:“咱们这几社总没有填词。你明日何不起社填词,改个样儿,岂不新鲜些。”黛玉听了,偶然兴动,便说:“这话说的极是。我如今便请他们去。”说着,一面吩咐预备了几色果点之类,一面就打发人分头去请众人。这里他二人便拟了柳絮之题,又限出几个调来,写了绾在壁上。

——黛玉这个东道,到底还是补上了。做完诗后,众人又放了一回风筝,便散了。

这是大观园最后一次起社。仲秋夜赏月时,湘云说过:“可恨宝姐姐,姊妹天天说亲道热,早已说今年中秋要大家一处赏月,必要起社,大家联句,到今日便弃了咱们,自己赏月去了。社也散了,诗也不作了。”

从湘云话中透露,大家原意是要在仲秋起一社的,然而这社即使起得成,也自然是借家宴的现成资源,无需任何人做东。从头至尾,李纨也没打算过要出任何钱来为诗社效力,她这个社长的作用,好像仅仅是为了收银子——凤姐为诗社赞助的银子,以及众人凑份子办社的银子。

固然,只是这么百十两银子也撑不肥李纨,然而却已足够我们见微知著,窥一斑而测全豹了。

大观园人人皆知凤姐贪,然而谁会注意到,“寡妇失业”的李纨其实比凤姐更贪、更吝啬,且又丝毫不担恶名呢?什么叫扮猪吃老虎,看李纨就知道了。

2.为何说李纨不积阴骘

十二钗中,李纨的命虽苦,一出场就是个寡妇,但结局却似乎不算太差,在家败后还有过中兴的日子。在《金陵十二钗》的册子上,她的画页上是一盆茂兰,旁有一位凤冠霞帔的美人。

兰是贾兰,美人当然就是李纨了。她可以凤冠霞帔,想来贾兰将来是做了官。

而关于这一点,李纨的判曲《晚韶华》就说得更明白了:

镜里恩情,更那堪梦里功名!那美韶华去之何迅!再休提锈帐鸳衾。只这带珠冠,披凤袄,也抵不了无常性命。虽说是,人生莫受老来贫,也须要阴骘积儿孙。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腰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昏惨惨黄泉路近。问古来将相可还存?也只是虚名儿与后人钦敬。

“镜里恩情”,说的是李纨早寡;“梦里功名”,便指享儿子的福,却没享多久了。珠冠凤袄是穿上身了,可是无常也来了。奈何!

这里就有了一个疑问:这无常勾的是谁的魂?李纨,还是贾兰?单看“那美韶华去之何迅”,似乎指李纨早夭;然而再看“虽说是,人生莫受老来贫,也须要阴骘积儿孙”,又似乎是说李纨不积阴德,殃及儿孙,那早夭的又似乎是贾兰了。

接下来接连四句排比,前三句“头戴簪缨”、“腰悬金印”、“爵禄高登”,都威风凛凛,吉利得很,但也只能是形容官员,也就是贾兰的;那么顺理成章,第四句“黄泉路近”,也只好派给贾兰了。由此可以确定,那“抵不了无常性命”的人,不是李纨,而是贾兰。

同时,也就可以大致推出李纨的晚景韶华了:贾家虽败,但贾兰却争气得很,努力取得功名,给母亲赚了一个诰命。李纨凤冠霞帔,志得意满。然而好景不长,那贾兰有福无命享,虽有“虚名儿与后人钦敬”,却是黄泉路近,年轻夭逝。李纨寡妇死儿,没指望了。

但是这里仍有三个悬念:

第一,贾家既败,惜春“缁衣乞食”,巧姐儿“流落在烟花巷”,宝玉“寒冬噎酸虀,雪夜围破毡”(见第十九回脂批)甚至“沦为乞丐人皆谤”(见《好了歌》注批)——各个都落得这样惨,为何李纨倒像没事人一样,还有能力供儿子争取功名呢?她的钱是从哪里来的?

正如前文所写,那李纨是很注意攒钱的,又贪又悭,省吃俭用,应该积了不少家私。但是照常理,这些积蓄在家败时应该都被抄没了,连凤姐都落得“哭向金陵事更哀”,李纨又焉得无恙?

只有一个可能,就是她早已将家私转移,通过李婶娘母女三人偷偷运出府去了。

第五十三回曾提到“李婶之弟又接了李婶和李纹李绮家去住几日”,第五十八回又说,“李纨处目今李婶母女虽去,然有时亦来住三五日不定”。可见那李婶母女并不是长住大观园,而是有来有往,进进出出的。这就给转移财物提供了方便和可能性。

当然,这仅仅只是一种猜测,不能作为定论。不过以李纨素来小心、又注意敛财的品性来看,是有很大可能的。

还有一个疑点是:贾兰怎样做的官?

以往红学家们一直公认,那贾兰乐于读书,将来必是中了举人,遂让母亲凤冠霞帔了起来。

然按清朝例律,凡是参加科举的考生都必须写明直系三代姓名资历,记入《登科录》以备擢选。而三代之内倘有人犯重罪,则不许参加科考。曹雪芹本人即深受其苦,虽学富五车,却因为父亲曹頫是康熙钦点的重犯,曾“枷号”多年,而没有资格考举。《石头记》借一块“无才可去补苍天”的石头之口洋洋万言,其实不过说了“怀才不遇”四个字,贾兰又怎么有机会科考中举呢?

《红楼梦》第七十八回中,特别有一段文字照应中举之议:

近日贾政年迈,名利大灰,然起初天性也是个诗酒放诞之人,因在子侄辈中,少不得规以正路。近见宝玉虽不读书,竟颇能解此,细评起来,也还不算十分玷辱了祖宗。就思及祖宗们,各各亦皆如此,虽有深精举业的,也不曾发迹过一个,看来此亦贾门之数。况母亲溺爱,遂也不强以举业逼他了。所以近日是这等待他。又要环兰二人举业之余,怎得亦同宝玉才好,所以每欲作诗,必将三人一齐唤来对作。

这里说得明白,不能从举业发绩,乃是“贾门之数”。可见贾兰即使有出头的一日,也绝不会是因为科举取仕。

这段话在程高本中被删掉了,就是因为高鹗觉得与自己杜撰的宝玉、贾兰叔侄高中一说不符吧?由此也可以反证出,贾兰中举纯属高鹗臆想,不足为信。

那么,贾兰若想“爵禄高登”,既然没了“文举”这条路,便只剩下“武功”一途了。有没有可能呢?

且看贾兰在第二十六回中那精彩的出场:

宝玉……出至院外,顺着沁芳溪看了一回金鱼。只见那边山坡上两只小鹿箭也似的跑来,宝玉不解其意,正自纳闷,只见贾兰在后面拿着一张小弓追了下来。一见宝玉在前面,便站住了,笑道:“二叔叔在家里呢,我只当出门去了。”宝玉道:“你又淘气了。好好的射他作什么?”贾兰笑道:“这会子不念书,闲着作什么?所以演习演习骑射。”宝玉道:“把牙栽了,那时才不演呢。”

贾兰在书中对白甚少,这算是相当浓墨重彩的一笔了。而这个形象生动的画面里,贾兰显然不是红学家们向来理解的小书呆子,而是一个真真实实的将门虎子。

“中原逐鹿”,向来就有建功立业之意,这贾兰如此出场,岂无所指?况且关于习射,第七十五回《开夜宴异兆发悲音 赏中秋新词得佳谶》还有一段照应:

贾珍近因居丧,每不得游顽旷荡,又不得观优闻乐作遣。无聊之极,便生了个破闷之法。日间以习射为由,请了各世家弟兄及诸富贵亲友来较射……贾赦、贾政听见这般,不知就里,反说这才是正理,文既误矣,武事当亦该习,况在武荫之属。两处遂也命贾环、贾琮、宝玉、贾兰等四人于饭后过来,跟着贾珍习射一回,方许回去。

可见贾兰除了学习文采之外,一直没有荒疏武事。而贾家事败后,贾兰或是因为没了科举念想,从而弃文从武;或是因在“武荫之属”,应征入伍;甚至被钦点充军,送上战场,都是非常可能的。

因此,我们可以推想,那贾兰参军后,屡立战功,做了大将军,终于得以“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腰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但他虽然立下战功,却因劳碌成疾,或是在战场上受了重伤,或是在军旅生涯中患了急症,以至“昏惨惨黄泉路近”,就是非常合理而自然的了。李纨辛苦了一辈子,临老时,借着儿子的战功挣了个诰命,凤冠霞帔,可是却要承受丧子之痛,得不偿失。

第三个疑点则是:为何说李纨不积阴骘?

曲子里唱道:“虽说是,人生莫受老来贫,也须要阴骘积儿孙。”这句话正面翻译过来就是:李纨为了不受老来贫,提前做了很多功夫,但是不积阴骘,伤及儿孙,所以才害死了自己的儿子贾兰。

前一句好理解,就是说她注意攒钱,不让自己老来受苦。但是为什么攒钱就是伤阴骘了呢?她做过些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吗?

有两种可能,一是这钱来得不地道,是昧心财。比如她出卖了贾家,所以贾府虽然败了,她却富得流油。但这可能性极小,且在书中几乎找不到任何辅证;

再一个可能性就是她在贾家败落后,对亲戚冷淡至极,不加抚恤,所以说是不积阴德。比如宝玉、巧姐儿等都可能曾向她求助过,但以李纨的性格,最大的可能表现就是哭穷,先诉一顿苦,把人家的话堵回去。

可以设想一个这样的情节,就是贾琏和凤姐遭难后,巧姐儿面临困境,平儿曾向李纨借钱,而李纨不肯,眼睁睁看着巧姐儿被卖进火坑。巧姐儿的判词里提到“狠舅奸兄”一词,贾兰也可以称作她的“兄”,因此这种假设是有其可能的。

贾兰和巧姐儿这对贾家的第五代儿女,也就形成了鲜明对比:一个是飞黄腾达,却青年早夭;一个是落入火坑,但逢凶化吉。而这样的写作手法,也是很符合曹氏笔风的。再联想李纨打着为平儿抱不平的旗号找凤姐要钱一节,就更加令人齿冷了。

或许,这也就是十二钗排行中,李纨贵为长辈,却恰恰排在巧姐儿之后的缘故吧。

十二、情天情海幻情身——秦可卿

1.爬灰与养小叔子

秦可卿是书中的一个神秘人物,风流教主。脂砚斋曾批言: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的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行,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于是,本来悬梁而死的秦可卿在书中就变成了病死,然而作者似乎心有不甘,所以又故意留下很多漏洞,或者说线索。

首先是太虚幻境的画册上,她的主页里画着“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其判云: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

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接着《红楼梦十二支》曲中,可卿之曲《好事终》里,又留下了一句“画梁春尽落香尘”,再次肯定她缢死的真正宿命。

其中要引起特别注意的是,判词里有一句“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曲子中又有一句“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而脂砚还在这里特地批了一句:“深意他人不解。”唯恐读者忽略了去。

然而,宁国府究竟犯了什么弥天大罪,要被称之为“造衅开端”,“败家根本”呢?

词里说“情既相逢必主淫”,曲里说“宿孽总因情”,似乎“情”之一字,便是导致“家事消亡”的“首罪”。

那么,宁国府犯的情孽都有哪些呢?

第一条,自然是焦大所说的“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的淫行。

“爬灰”是俚语,特指公公与儿媳妇通奸,而宁国府里唯一的公媳关系就是贾珍与秦可卿,矛头所指,自不待言。

秦可卿死后,贾珍哭得泪人儿一般,问到发送之事,贾珍拍手道:“如何料理,不过尽我所有罢了!”脂砚斋在这里批道:“‘尽我所有’,为媳妇是非礼之谈,父母又将何以待之?……吾不能为贾珍隐讳。”

本来这只是家事,算不上什么大罪。然而贾珍在可卿死后大肆操办,还用“坏了事”的“义忠亲王老千岁”的棺板为可卿装殓,此乃“逾制之罪”,必定会为贾家的“事败”埋下祸根。

相比之下,“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倒显得无足轻重了。

但是,这“小叔子”到底是谁呢?

有人说是贾宝玉。理由是宝玉在梦中有与警幻之妹可卿云雨之事。然而书中已经明明白白说了是一个梦,况且旁边侍候的丫环尽多,两人怎么也不可能当着众丫环的面颠鸾倒凤。而且秦可卿是贾蓉之妻,与宝玉是叔叔与侄儿媳妇的关系,也不能称之为“养小叔子”。所以,这种说法是第一个行不通的。

也有人说指的是凤姐和宝玉,所以当宝玉问时,凤姐才会嗔怒。这两个人的关系的确是叔嫂了。但这时候宝玉尚小,虽然已曾初试云雨情,也还不至雨露均沾至此。况且即使二人之间有什么,也还轮不到一个宁国府的老仆来过问荣国府主子的事。他们俩应该不在焦大的醉骂范围之内。所以,也可以排除。

第三种说法是凤姐和贾蓉。这两个人似乎是有些暧昧的,但二人是婶子和侄儿的关系,也不叫“养小叔子”,所以焦大骂的应该也不是凤姐。

那就只剩下最后一个可能性了,就是秦可卿和贾蔷。在整个宁国府里,只有可卿和贾蔷这两个主子之间称得上是叔嫂关系。因此我认为,焦大所指,只能是这两个人。

宁府里的主子除了修道成仙的贾敬不算,统共就只有贾珍、贾蓉、贾蔷三位,竟然都与秦可卿发生了或明或暗的性关系,也就难怪红楼梦曲子里说:“擅风情,禀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了。

但是仅仅一个秦可卿,还不足以彰显宁府的全部情孽。于是,书中又穿插了一段《贾二舍偷娶尤二姨》的故事。

虽然贾琏并不是宁国府的人,而是荣府长房贾赦之子,然而尤二姐却是宁府内当家尤氏之妹,而这宗亲事,也由宁府族长贾珍、贾蓉父子撺掇而成,故而“箕裘颓堕”,仍当归罪于宁国府。

这罪大到什么程度?

用凤姐的话说就是:“国孝一层罪,家孝一层罪,背着父母私娶一层罪,停妻再娶一层罪。”

且看凤姐将尤二带回园中一段描写:

“凤姐便带尤氏进了大观园的后门,来到李纨处相见了。彼时大观园中十停人已有九停人知道了,今忽见凤姐带了进来,引动多人来看问。尤二姐一一见过。众人见他标致和悦,无不称扬。凤姐一一的吩咐了众人:‘都不许在外走了风声,若老太太、太太知道,我先叫你们死。’园中婆子丫鬟都素惧凤姐的,又系贾琏国孝家孝中所行之事,知道关系非常,都不管这事。”

连婆子丫鬟们都知道“关系非常”,可见事情的严重。

也因此,凤姐才会命旺儿教唆张华往有司衙门中告贾琏“国孝家孝之中,背旨瞒亲,仗财依势,强逼退亲,停妻再娶”之罪;而贾珍、尤氏、贾蓉听说后,也才会慌了手脚,任凤姐勒索揉搓。

然而凤姐自作聪明,借了张华来泄愤,又让旺儿杀人灭口,偏偏旺儿阳奉阴违,竟然没有依命行事,留下了张华这个“活口”,将来“事败”,张华必定是推波助澜的元素之一。

人命关天,国法难违,这就给宁府埋下了第二条罪状。

第二条,则是贾珍聚赌之罪,也是宁府最大的隐患。

且看第七十五回《开夜宴异兆发悲音 赏中秋新词得佳谶》这段:

原来贾珍近因居丧,每不得游顽旷荡,又不得观优闻乐作遣。无聊之极,便生了个破闷之法。日间以习射为由,请了各世家弟兄及诸富贵亲友来较射。因说:“白白的只管乱射,终无裨益,不但不能长进,而且坏了式样,必须立个罚约,赌个利物,大家才有勉力之心。”因此在天香楼下箭道内立了鹄子,皆约定每日早饭后来射鹄子。贾珍不肯出名,便命贾蓉作局家。

这些来的皆系世袭公子,人人家道丰富,且都在少年,正是斗鸡走狗,问柳评花的一干游荡纨绔。因此大家议定,每日轮流作晚饭之主——每日来射,不便独扰贾蓉一人之意。于是天天宰猪割羊,屠鹅戮鸭,好似临潼斗宝一般,都要卖弄自己家的好厨役好烹炮。

不到半月工夫,贾赦贾政听见这般,不知就里,反说这才是正理,文既误矣,武事当亦该习,况在武荫之属。两处遂也命贾环、贾琮、宝玉、贾兰等四人于饭后过来,跟着贾珍习射一回,方许回去。

贾珍之志不在此,再过一二日便渐次以歇臂养力为由,晚间或抹抹骨牌,赌个酒东而已,至后渐次至钱。如今三四月的光景,竟一日一日赌胜于射了,公然斗叶掷骰,放头开局,夜赌起来。家下人借此各有些进益,巴不得的如此,所以竟成了势了。外人皆不知一字。

这里贾珍并不是关起门来自家人赌,而是聚集了“各世家弟兄及诸富贵亲友”,“这些来的皆系世袭公子”,非富则贵,个个来头不小。聚赌已经是恶行,还要教唆宗室子弟,更该罪加一等了。

虽然这些看上去与“情”无关,然而书中曾借“尤氏窥赌”的所闻所见来写出,薛蟠、邢大舅等在赌宴之际,狎昵孪童,争风吃醋,焉知此后不会引起大麻烦、大争执呢?

这一段肯定不是赘笔,必然会酝酿一场是非祸害,那薛大傻子可是曾因争抢香菱打过人命官司的,此时宁府里又添了邢大舅这么个酒糟透了一无是处的人,知道又会惹出什么事故来?

难怪中秋之夜,宁府祖祠里会发出异兆悲音来。蒙府本在这一回有回前总批:“贾珍居长,不能承先启后丕震家风,兄弟问柳寻花,父子呼幺喝六,贾氏宗风,其坠地矣。安得不发先灵一叹!”

这可谓“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的最佳呼应了。

罪孽如此深重,贾家焉能不倒呢?

2.秦可卿会是太子女吗

多少年来,红学家们有个纠结之处,就是“造衅开端首在宁”的“衅”到底有哪些?“宿孽总因情”的“情”又究竟能惹多大事儿?因为解释不来,就有了刘心武的“秦学”,把秦可卿的身份说成了太子之女。一旦太子女下嫁宁府,还要被上下其手地玩弄,那贾家之亡就顺理成章了。

刘心武先生“秦学”的基本观点是:秦可卿是清朝废太子胤礽之女,贾家为了保护龙脉,将她冒充养生堂抱来的一个弃婴拜在营缮郎秦业门下,然后又秘密接至府中养大,并让她嫁给了贾家第四代长子贾蓉。后来这个秘密被贾元春发现,并向皇上告了密,于是秦可卿被迫自缢而死,贾元春却论功行赏做了皇妃。但是过了两年,太子余党起义造反,逼死了贾元春,而皇上也因为迁怒,秋后算总账地收拾了贾家,于是宁荣二府就此败落。

刘心武将这个观点不断阐发,用清朝初期的种种历史大事来做论证,写出了一部又一部《揭秘红楼》。然而他所引用的所有资料中,包括正史、野史、《清史稿》、《清史编年》、稗抄、老档,却没有半个字提及,太子胤礽曾经有过一个女儿。

刘心武先生对此做出的解释是:他只是猜测太子有这么个女儿,既然是猜测,当然找不出实证。

换言之,这是他的凭空想象。“太子之女”这个论题首先就是一个伪命题,是不存在的;然而,连论题都是虚无缥缈的,那么围绕着这个伪命题进行的诸多论证又有什么意义呢?这就好比地基还没有打,却已经建筑了十二层高楼,可是它们立在哪里呢?

至于刘先生提出的“太子对联”证据,即荣禧堂上那副“座上珠玑昭日月,堂前黼黻焕烟霞”的对联,与太子所作“楼中饮兴因明月,江上诗情为晚霞”相类同,似乎也不能成立,因为那副对子根本不是太子所作,而是出自中唐诗人刘禹锡的《送蕲州李郎中赴任》,原诗作:

楚关蕲水路非赊,东望云山日夕佳。

薤叶照人呈夏簟,松花满怨试新茶。

楼中饮兴因明月,江上诗情为晚霞。

北地交亲长引领,早将玄鬓到京华。

可见,迄今为止,刘先生尚不能找出任何一段可以文字证实的历史依据来。不过即使能找得到,也还是脱离了《红楼》谈《红楼》,最关键的,还是让我们回到原著中来看看,“太子之女说”能不能成立吧。

书中第五回,贾宝玉梦游太虚境,偷看了《金陵十二钗》的簿子,正册以宝钗、黛玉为首,秦可卿殿后;副册是香菱,与钗、黛两个同样出身名门却委身做了薛门之妾的红楼第一薄命女;又副册是晴雯、袭人,比之香菱更弱,已经沦为鬟婢辈,出身低微。——不难看出,即使是太虚幻境,也依然有阶级之分。是凭着各人的身份、地位、以及在书中起到的重要作用来划定界线的。

那么问题就出来了,倘若秦可卿的身份如此高贵,而她对整个贾家的影响又是如此的至关生死,整个《红楼梦》故事都在围绕她展开。那么如何解释八十回大著中,她只出现在寥寥两三回中就早早死了?难道其余的七十多回都是废话,目的只是为了掩饰这两三回的正文?

况且,忝居十二钗之末的秦可卿已经成了太子之女,那么并列十二钗之首的宝钗、黛玉的身份得有多尊贵呢?难道是皇后、皇太后、太皇太后?曹雪芹总不可能孤立地写出一个太子之女及其对立面的贾元春,而将其余的十钗全都置身于这个主线络之外吧?那么宝、黛、钗、凤等人在这段历史中扮演的又该是什么角色呢?无辜而无谓的牺牲者?

刘先生又说,贾母认定可卿“乃重孙媳中第一个得意之人”,但是宁荣两府里就这么一个重孙媳,怎么论得到“第一个”呢?

可是照刘心武这样的分析,其实贾母根本没有重孙媳。因为贾母只有两个儿子贾赦和贾政,孙子有贾琏、贾琮、贾珠、贾宝玉、贾环,而重孙就只有贾兰,贾兰尚未娶媳,自然就没有重孙媳。

派可卿做贾母的重孙媳,是一种大排行,即同族排辈。而按照族里排行,则贾蓉、贾蔷、贾菖、贾菱、贾芸、贾芹、贾蓁、贾萍、贾藻、贾蘅、贾芬、贾芳、贾兰、贾菌、贾芝等都可算做贾母的重孙子,刘先生又怎么知道这些人都未娶媳呢?既然他们的媳妇都应该算做贾母的重孙媳妇,那么贾母认为相对较近的可卿是其中第一得意之人是非常正常的,有什么可猜疑的呢?

读者或会说这些皆是文中不重要之人,错矣。

且看第五十三回《宁国府除夕祭宗祠》——

“只见贾府人分昭穆排班立定:贾敬主祭,贾赦陪祭,贾珍献爵,贾琏、贾琮献帛,宝玉捧香,贾菖、贾菱展拜垫,守焚池……贾荇、贾芷等从内仪门挨次列站,直到正堂廊下。槛外方是贾敬贾赦,槛内是各女眷。众家人小厮皆在仪门之外。每一道菜至,传至仪门,贾荇、贾芷等便接了,按次传至阶上贾敬手中。”

从这一段可以看出,贾府正宗嫡派草字辈可不止贾蓉、贾蔷、贾兰三个人,还有贾菖、贾菱、贾荇、贾芷也是有头有脸有名有姓之辈,可以在祭宗祠时派差使担大任的,与宝玉等肩身份。换言之,这贾菖、贾菱、贾荇、贾芷的妻子也都是贾母重孙媳妇,只不如秦可卿那般得人意而已。

刘先生又说:“也许贾母曾有过将秦可卿许配给嫡孙的考虑,但贾琏、贾珠成年后都另有更相当的女子可娶,年龄也比秦可卿大得较多,而宝玉又出生得太晚,最后形成的局面是贾蓉最合适。”

然而倘若贾母如此中意可卿,可卿的身份又如此高贵,贾琏、贾珠又有什么女子会比娶可卿更“相当”呢?刘先生推算贾蓉当年约十六七岁,而可卿似比他稍长,近二十岁的样子。这样看,两人可是一点也不相当,非但年纪不相当,连辈分也不对,就算抬高贾代善其人,把他和皇上视作一辈,那么太子的平辈人应是贾敬、贾赦、贾政,而可卿则与珍、琏、玉同辈,如今倒舍琏、珠而嫁贾蓉,这不成了孙绍祖说的“论理我和你父亲是一辈,如今强压我的头,卖了一辈”么?贾府何其欺人太甚?

总之,如果刘先生的太子之女理论成立,一则贾家收养了太子女,就不该趁人之危,娶为儿媳;二则即使娶了,也该是年纪相当的贾琏或贾珠来娶,而不会自抬辈分,让她嫁给比自己年龄还小的贾蓉;三则即使贾府如此黑心地把秦可卿许了贾蓉,也该好好珍惜她,不可能再让贾珍染指于她,“秽乱宫帷”——这已经不是欺君,简直是弑主了!这公公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这太子之女是不是有点贱得离谱?那贾家真是活该被抄一千次,就是满门抄斩诛连九族也一点儿不冤。

更要命的是,他们的淫行并不避人,不但贴身丫环瑞珠、宝珠知道,连外围的老家丁都知道,于醉后公开骂出来“爬灰的爬灰”,对这淫奔无耻的太子女哪有半点儿尊重?可卿事败后自缢而死,尤氏气得“犯了胃病”,不愿意料理后事,只有贾珍一个拄着拐到处颠颠儿忙活,书里用的形容词是“如丧考妣”,可谓极尽挖苦之能事。可见不仅焦大,连作者曹雪芹对这“太子女”的尊重也实在有限。

而事实上,作者对秦可卿的评语的确也不大好听。

引发刘心武“秦学”巨论的导火索在于脂砚斋的一小段评语: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的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行,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又道是,“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

那一回有七千字,合每页七百字算的话,四五页就有两三千字。而刘心武先生猜测就在这两三千字中,蕴藏了关于可卿身世的大秘密,从而洋洋洒洒,发挥出了一场“秦学”宏论。可是脂批明明写得很清楚,删去的那段回目乃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个“淫”已经为秦可卿做了定语,曹雪芹对这个“太子之女”也太不当回事儿了,居然给了这么个封号!

要知道,回目中任何一个带有评语性质的词语都是不能忽视的,比如《贤袭人娇嗔箴宝玉》,脂砚就是“贤”字后批了一个“当得起”;比如《敏探春兴利除宿弊

时宝钗小惠全大体》,比如《懦小姐不问累金凤》,比如《俏平儿情掩虾须镯》,比如《慧紫鹃情辞试莽玉》,比如《勇晴雯病补雀金裘》,每个评字都不白给。

同样以“死亡”为回目,说到黛玉之母贾敏时,是《林夫人仙逝扬州城》,用一“仙”字;说到秦钟时,则是《秦鲸卿夭逝黄泉路》,用一“夭”字;身份不同,高下立现。说到金钏时,是《含耻辱情烈死金钏》;说到尤三时,则是《情小妹耻情归地府》,同样用到一个“耻”字,然而金钏并无真正“耻行”,所以是“情烈”,尤三却是曾经失脚,因而只能是“耻情”。

而秦可卿之死呢?作者用的却是一个“淫”字,是“淫丧天香楼”,岂非比“耻”字更严重?倘若可卿是太子女的身份,作者会这样评价她吗?至少,也会让她和贾敏同等级,给一个“仙丧天香楼”才说得过去吧?

然而刘先生废笔墨最多的还是说可卿倘若只是个被抱养的弃婴,如何有资格做宁府里长孙媳?以秦可卿的地位与王熙凤、李纨等相比,的确使这一论点得到了绝大多数读者的赞同。

但是冷子兴一早说过,因为敬老不管事,如今贾珍做主,把个宁国府翻过来了,毫无礼仪可讲。不止贾蓉的媳妇,就是他自己娶的尤氏,也不是什么好出身,看看娘家人的尤老娘、尤二尤三两姐妹就都知道了。尤家姐妹与珍、蓉父子俱有染指,用书中的话是“聚麀”,意思是乱伦——因为这个词太隐晦偏僻,以至于很多人都忽略了。而程高本又大量删改,把尤三姐改写成了一个贞烈之女,就更加掩盖了宁国府秽乱内帷的真相。

荣府里男女大防看得很重,然而在宁府却马马虎虎,贾蓉当着姨娘的面搂着丫环亲嘴,跟身为自己长辈的尤二、尤三任意调笑,哪有半点规矩可言;他撺掇贾琏娶尤二姐,是为了趁贾琏不在时自己好去鬼混,免得跟父亲争抢;贾珍请熙凤协理宁国府时,拄个拐就进去了,唬得众婆娘避之不迭,脂批说“素日行止可知”,骂的就是贾珍没上没下,不讲礼仪。他甚至公然在家中设赌局,勾引了许多官宦子弟来赌钱,每日里“临潼斗宝”一样地卖弄厨子——不管从哪里看,贾珍也不像个保护太子遗孤的大英雄。曹雪芹从头至尾,都在描写一个浪荡随性的败家子族长,如何把整个家族引向灭亡,一笔一笔写得很清楚啊。

除了尤氏外,贾赦之妻邢夫人的出身也马马虎虎。固然两人都是续弦,比不得王夫人、李纨这些人出身名门;然而邢岫烟却也寒素,父母都不济的,薛姨妈却看中了娶作侄儿媳妇,可见娶媳并不是必定要对方如何显赫的。那时候讲究的是嫁女必定强于我家,娶媳宁可不如我家,比如薛宝琴的未婚夫婿是梅翰林之子,便讲究门户高贵;薛蝌娶媳却只是重人品模样儿,也如贾母的哲学:不论她家基门第如何,只要模样好,给她家几两银子便是了。这样看来,贾珍为贾蓉择了秦可卿为妻便没什么不可思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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