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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小说: 小妖的金色城堡      作者:饶雪漫

坠落的时候

我该用什么样的姿势

才可以显得优美

从容

终于终于

我飞了

而你还留在原地

想你想我的目光

会不会因此而格外地温柔呢

凌晨两点,我醒了。

手腕微酸的疼痛提醒我昨天发生的一切。我坐起身来,扭亮台灯,拆开纱布,审视我自己的伤口。

这是我自己给自己留下的伤口,两道。如两条粉红色的丑陋的虫,盘踞着。我很奇怪它怎么会是粉红色的,它可以是黑色,紫色,甚至蓝色,但绝不应该是粉红色。我还记得麦子给我包扎的时候说的那句假惺惺的话:“还好,伤得不算太深。”

白痴都知道,我要是死了,她才会快活。

也许是混乱了一天,伍妈走的时候没记得替我关窗户,夏风吹起窗帘,竟有丝丝的寒意。我下床来,出了门,来到林涣之的房间。他的房间从来不上锁,我一推就开了。我想起很多很多年以前的一个夜晚,我第一次把他的门推开,他从床上坐起来说:“哦,七七,你是不是怕?”

“不是。”我说,“老师说我们班有个小朋友得了白血病,要大家捐款。”

第二天,他拉着我的手去学校捐款,他给的是支票,上面写的是一万元。那时候的我不知道一万到底是一个多么大的数字,但我可以完美无缺地读懂老师和同学眼光里的羡慕和谄媚。

“叶小寂家在瑞士银行都有存款!”

“叶小寂是孤儿,但是她爸爸很疼她,她有一百条公主裙!”

“叶小寂本来没这么漂亮,她爸爸领养她后,带她去做过美容!”

“叶小寂从来不用做作业,听说她们家有专门替她做作业的佣人!”

“叶小寂……”

“叶小寂……”

很长的时间里,我在校园里成为一个“传奇”。我在众人羡慕嫉妒的复杂眼光里长大,从不觉得自己有任何的改变,我依然是孤儿,美丽世界的孤儿。

有多少个夜晚,他永远不会知道,我都是这样轻轻地推开他的门,穿着我棉布的睡裙,轻轻地在他的床边坐下来。也许是白天太累了,他入睡的时候,永远都是睡得这么的香,这么的沉。他看不到也读不懂一个女孩在夜晚的恐惧。我就这样整夜不睡,在他的床边坐到快天亮,再起身离开。

今夜,他的窗也没有关,月光照着他的脸,我看到他的鬓角,已经有白发。床头柜上是他一年四季也离不了的胃药,和小时候一模一样,我抱着双膝,在他床边微凉的木地板上坐下来,不明白自己内心的恨,无数次的试图离开后,我依然不明白。

想起优诺曾经抱着我的头说:“七七,他很爱你,你也很爱他,你们要停止这样的互相折磨。”

噢。优诺。

她是那样一个冰雪聪明的女孩,她让我温暖。她握着我的手带我去看心理医生。第一次,我终于敢走近一个陌生人,想让他告诉我我心里究竟渴望的是什么。

那个医生很年轻,是个男的。他说:“七七,呵呵,你叫七七,这真是个不错的名字。好吧,我们首先来说说你的名字,你喜欢你的名字吗?”

“无所谓。”我说。

“那么说说你有所谓的。”他拿着病历靠近我。

“没有。”我说。

“我们做个游戏如何?”他放下那该死的病历,递给我一张图片说,“认真看,告诉我你看到的是什么?”

图片上是两座呆头呆脑的大山,我把他拿着图片的手一把推开说:“给我看这个,当我是白痴?”

他并不生气,而是说:“再仔细看看?”

我再看,两座山变成了两张面对面的人脸。

“再再仔细看。”他说。

这回我看到的是长流的细水和几条通向远方的绵延的路。

“这说明,你第一次看到的,并不一定是一成不变的东西。”他把图片收起来说,“很多时候,你的眼睛会欺骗你,你必须用你的大脑去认真地思考,才可以看到事实的真相。”

“如果我压根就不想了解真相呢?”我问他。

“那你就会被心里的疑惑压得喘不过气来。”他摊开双手说,“随你选择。”

“你叫什么?”我问他。

“Sam。”他朝我伸手说,“七七,很高兴和你做朋友。”

“你的发型很土呃。”我说。

“明天我买发型杂志,回头你陪我参考参考?”他朝我眨眼。

第二次见他他真的递给我发型杂志,封面上那小子一头黄毛长得鬼头鬼脑。我把杂志摔到一边笑到断气。他很耐心地听我笑完,然后说:“七七,其实你不用看医生,你很好,就像今天这样,面色红润,笑声朗朗,定能长命百岁。”

“可是,”我不由自主敞开心扉,“我常常控制不了自己。心里有两个我永远在打架,谁输谁赢我做不得主。”

“我会帮你。”他在我面前坐下说,“现在起,你再也不用恐惧。”

就这样,我和Sam一周见两次,聊很随意的话题,在他面前,我很放松,一个下午过得飞快。有时候我说很多很多的话,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原来这么这么能讲,在他面前,我的话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就像我在网上在QQ上同时和十几个人聊天一样的酣畅淋漓。他很耐心地听,偶尔插嘴,脸上是很自然的微笑。

也有时候,我一句话也不说,他也不逼我,让我听歌。

他的办公室里永远有音乐,我说我喜欢张国荣,他就给我放张国荣,放他的《红》,放他的《沉默是金》,放他的《风继续吹》……

如果我听到掉眼泪,他会递给我面巾纸,然后不动声色地说:“我不反对你哭,眼泪有时候可以替心找到最好的出口。”

我是在Leslie死后才真正地听懂他的歌的。在那以前,我不仅不听他的歌,而且讨厌他。改变是很容易的一件事,我对Sam说,我其实不止一次地想过要去死,但是我怕痛,不知道Leslie的勇气到底来自何方,那种临死前绝烈的飞翔,真是充满诱惑。

“那么,”Sam说,“你可以选择去蹦极。”

他真是一个智慧的人,我觉得对他而言,没有什么事情是艰难的。转一个方向,一切便海阔天空。

但是我做不到。

“我其实一直是个胆小的人,我连一场雨都怕。”我嘲笑自己。

“你怕的是直面这里。”Sam指着我的胸口说,“完美也好,平凡也罢,喜欢也好,恨也罢,漠视也好,在乎也罢,关键是敢于面对。”

“你到底想说什么?”我问他。

“你可以告诉你父亲,你需要他的爱,你可以在那些躲在他房间的夜晚喊醒他,告诉他你怕,告诉他你需要陪伴,从七岁的那一天起,你就可以这么做!要知道这并不丢脸。”

要知道这并不丢脸。sam说这话的时候,眼神清澈透明,让我无法怀疑。

我转过头,看着躺在床上的林涣之,听着他均匀的呼吸。我绝望地想,我已经错过了可以表达的那些时间,我早就不是七岁,我已经十七岁,在这整十年的时间里,堆积起来的爱恨早就是一座冰山,谁可以融化,谁又可以来原谅我们错误的伤痕累累的曾经?

我起身离开,回到自己的房间。

开机,上网。

这个时候,“小妖的金色城堡”是一座空城,很长时间了,我找不到暴暴蓝的文字,于是只好去读她以前旧作,她的每一个字都给我安慰,但是我费尽全力也猜不到,她替我写的小说,究竟会是什么样的结局?

会不会是我想要的结局。

第二天清晨,优诺就来了。她穿着很卡通的运动服,头发扎成马尾,对我说:“七七,空气新鲜,我们出去跑步,如何?”

“跑不动。”我说。

“你又一夜没睡?”她生气地说,“你有黑眼圈。”

“我可以到sam那里睡觉。”我说,“放上Leslie的歌,三秒钟进入状态。”

“睡觉也要花钱的。”优诺气结,“早知道这样,我改行做心理医生多好。”

“你何时带我去找暴暴蓝玩?”我问她。

“我跟你父亲商量好了,也征求了sam的意见,等你手上的伤好了,就可以出发。”

“嘿。”我说,“不骗我?”

“当然不。”优诺说,“你别告诉暴暴蓝,这样一来,我们可以给她一个惊喜。”

我笑。

“下去吃点早餐?”优诺说。

“不,我不饿。”

“你爸爸在下面呢。”优诺拉我说,“走吧走吧,让他看看你今天气色有多好!”

“不去不去!”我甩开她。

“怎么了?”优诺说,“你总要面对他的。”

“至少现在我不想。”我别开头。

“那好吧。”优诺拍拍我说,“那我下去陪他吃早餐了,等到你愿意下来的时候,自己下来找我。”

“优诺!”我喊她。

她不理我,开门走掉了。我听到她下楼时欢快的脚步声。我永远都不可以有那么欢快的脚步。在这个家里,我常常感觉自己像一只猫,脚步诡密,昼伏夜出,稍有动静,就惊慌逃走。

优诺走后我跑去玩了一会RO,我在里面已经是八十七级的魔法师,所向披靡。这是我比较偏爱的一款网络游戏,其实我最喜欢的是魔幻城外的鲜花,一朵蓝一朵红一朵黄,艳到让你窒息。

优诺终于又上来,靠在门边对我说:“他走了。”

“知道。”我说。

我的耳朵特别灵敏,他的汽车来去从来都听得清晰。

“你把电脑关了,我带你去做头发。”优诺说。

“是他下的命令吗?”我一边追着一个怪物打一边头也不回地说,“你怎么现在也什么都听他的?”

优诺不说话,她走上前来,强行关掉了我的电脑。

“喂!”我说,“你别过份呃!”

“我就这么过份。”她抱着双臂,笑笑地看着我说,“死七七,你现在不跟我出去我以后就再也不会管你,也不带你去找暴暴蓝玩。”

“你赖皮!”

“跟你学的。”她说。

我无可奈何地跟着她进了理发店。我刚坐下那个小姐就说:“是啊,淡紫色不好看,现在流行金黄色,在黑发上染上一缕金黄,特酷!”

“NND!”我骂她,“你三天前还说淡紫最流行!你脑子坏了还是进水了?”

她吓得不敢吱声。

“就黑色吧。”优诺说,“还是黑色最好看。”

小姐看着我,意思是要征询我的意见。我不耐烦地说:“好吧听我老大的,她说什么是什么啦。”

优诺笑:“美美的去见暴暴蓝不好吗?”

“切!”我说,“又不是相亲!”

“你的手怎么受伤了?”小姐多嘴多舌。

“自己割的。”我说。

“不疼啊?”她咋嘴。

我凶巴巴地喊:“在我没割你的之前你最好快点把我头发弄好,我都饿死了。”

小姐只好回头对优诺诉苦:“你妹妹就像黑社会。”

优诺笑,“你说得没错,你没听见刚才她叫我老大吗!你快弄吧,小心我们拆了你的店!”

“你不像!”小姐看着她,认真地说。

“哈哈哈哈哈!”这回轮到我笑得前仰后合。有时候优诺幽默起来,也是要人命的。

做完头发,和优诺吃了个简单的午饭,下午两点左右,我已经在Sam的办公室。他倒杯冰水给我,问我:“今天心情好些啦?”

“无所谓。”我和他异口同声。

“知道还问?”我不讲道理。

他哈哈笑。笑完后在我对面坐下:“说吧,为什么又跟爸爸吵?”

我握着冰水,靠在沙发上,慢慢回忆。

他回家的时候,是清晨六点。我那时正在玩一个刚公测的网络游戏,那游戏很变态,一个晚上也升不到两级。然后我听到他开车回来的声音,再听到他上楼的声音。我飞快地跑过去,开了我房间的门,在他经过的时候问他:“你累还是不累啊?”

他朝我屋里看了看,看到我闪烁的电脑屏,也问:“你累还是不累啊?”

“我十七岁。”我说,“你今年多大了你还记得不?”

“七七。”他并不理会我的讥讽,而是吃惊地看着我说,“你的头发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

是啊,三天前,我把头发染成了紫色。发廊里那个小姐说,这是现在最流行的色彩。

“三天前它就是这个样子了。”我冷冷地说,“早就是过时的新闻了,你那么激动干什么?”

“走!”他过来拖我,“现在就去把它给染成黑色,全黑,你这种乱七八糟的样子简直让人忍无可忍!”

“忍无可忍你也得忍!”我一把推开他,“你看看表,现在六点钟,你以为理发店是酒吧,整天整夜都开着?”

“你等着。”他指着我,“我今天不把你的头发变回黑色我就不姓林!”

然后,他下楼去了,我听到他打电话给麦子,我真弄不明白,他这么一个大男人,一有什么事情搞不定的时候就打电话给麦子,好像麦子是他的私人保姆。我带着一种挑衅的心情走到楼下,在他挂了电话以后,我说:“其实,你真的可以把她娶回家的,她会是一个好老婆,也可以管教着你一点。”

“你给我闭嘴!”他呵斥我。

“我就不。”我说,“嘴巴长在我身上,我想说就说想不说就不说,你是不是怕我说出什么不好听的来呢?不过你放心,你养了我这么多年,我会给你留点面子的,我怎么也不会告诉麦子或者别的人你是如何的夜不归家花天酒地……”

我的话没说完,他把烟灰缸砸到了地上,砸得粉碎。

水晶的碎片如细碎的尘,从地板上扬起,坠落,再扬起……

就在这时候,伍妈进来了。对于这样的场景,她早就见惯不惊,连忙放下手里的菜跑过来收拾地面。林涣之吩咐她说:“你去给我拿把剪刀来。”

“做什么?”伍妈惊讶地抬头。

“让你拿就拿!”他怒吼。

“七七。你是不是又气你爸爸!”伍妈冲上前来把我往楼上推,“你快到楼上去,快去,等我把这里收拾好了你再下来!”

“你别管我!我愿意在这儿呆着!”我推开伍妈,就在我和伍妈对峙的时候,林涣之已经自己跑到书房里取出了一把大剪子,一直走上前:“你给我过来!理发店没开门,我来替你把头发绞掉!”

“先生!”伍妈又过去拦他,“别这样,剪子很危险的,给我给我!”伍妈终于抢到了剪子,拿着它跑到书房里去了。我看着林涣之,他气得脸都绿了,其实我那时候倒真的不是很生气,于是我懒懒地说,“你剪了我的头发又怎么样呢?剔成光头了它还是要长,长了后我还可以染成我喜欢的任何颜色,你管得了一时,管得了我一辈子吗?”

他站在那里,摇摇晃晃。然后,他咬牙切齿地说:“一辈子还长,话不要说那么早,管不管得了咱们走着瞧!”

“您老不是打算要送我进少管所吧?”我冷笑着问。

他不再理我,而是坐到沙发上抽烟。烟灰缸没有了,他扬声叫伍妈,伍妈慌慌张张地从书房里跑出来,后来我才知道她躲在里面给优诺打电话来着。我真的不知道,那一天,要是优诺不来,到底会是什么样的一个结果。

“刀片是怎么回事?”Sam说,“你怎么会把刀片握在手里?”

“听我说下去。”我说,“我一直没走,一直站在那里看他抽烟。其实我当时心里在想,我看你有什么鬼花样可以玩。然后麦子就来了,她一进来林涣之就问她人找好了没有。”

麦子看看他,再看看我,说:“你们呀,一大清早哪有那么多气怄?”

“我问你人找到没有!”他吼麦子。

“要找也要上班时间啊!”麦子说,“现在才几点钟,一家店也没开门。”

我当下就明白他是让麦子找人来替我弄头发了,立刻哈哈大笑起来,我真的眼泪都快要笑出来了,我觉得世界上没有比这更好笑的事情,因为我头发的颜色,他居然可以这样的兴师动众。

“开个理发店吧。”我建议说,“你瞧这房子大得可以,你可以在一楼开个理发店,随时供你使用。当然开酒吧也行,对你来讲也比较实用哦。”

我终于成功地激怒了他,这么多年,我就这一次赢了,他拿起桌上的一把杂志,把它卷起来要揍我,杂志打在我身上,其实一点儿也不疼,不过我还是习惯性地躲,就在这时候看到了一楼楼梯堆杂物的地方放着的一个小刀片,那是伍妈清洁地板的时候用的,我爱吃口香糖,吃了就乱吐,那些东西必须要用刀片才可以刮得掉。

我走过去,迅速把刀片拿到了手里。

他吓了一跳。脸色灰败极了。

“然后你就把刀割向了自己的手腕?”Sam问。

“是的。”我说。

“可是,七七,你觉得你真的赢了吗?”

“不。”我的眼泪流下来,“我说,Sam不不不,我输得彻底,是不是?”

Sam残忍地替我分析:“你一直生活在自己营造的阴影里,你认为如果没有他你会活得更好,但其实,你又离不开他的庇护,这是一个你一直不愿意承认的事实,对不对?”

我拼命地摇头,泪水飞溅。

“就是的!”Sam提高声音说,“他是你生命中最最重要的人,你最怕的就是失去他,命运既然安排你们生活在一起,那就要心安地与他相知相融。”

“我好困,Sam。”我说,“我不想再说下去。”

“那就睡一觉吧。”sam替我拿来一张彩色的毛毯说,“我把空调调低一些。”

“对了。”眼睛快闭上的时候我忽然想起来问他,“在你这里睡觉是不是也要收钱?”

他想了一想,笑着对我说:“我可以考虑打个五折。”

我放心地入睡。梦里竟然遇到暴暴蓝,她穿着一件很卡通的睡衣,拿着一本书翻到最后一页对我说:“瞧,七七,这就是你的命运。”

说完,她转身离开。

我一路追去。烟雾茫茫,她很快不知去向。

我醒来,有人握着我的手,是优诺。她说:“七七你醒了?我听到你在喊暴暴蓝。”

“结局……”我喃喃地说。

“什么结局?”

“暴暴蓝要给我的结局,我没能看清楚。”

“那就见了面当面问她吧!”优诺起身,把灯扭亮了,对我说,“Sam有事先走了,我五点钟来接你的,看你睡得很香,于是没叫醒你。”

“现在几点?”

“七点。”

天,我竟然睡了这么久。

我支撑着要坐起来。优诺从包里拿出一样东西递给我说:“瞧,我今天下午买了什么好东西给你!”

是一只漂亮的手镯。

“路过藏饰店的时候看到的,我买了两只一模一样的,你一只,暴暴蓝一只。”优诺说,“这镯子宽,戴上它,别人看不到你的伤口。”

我接过来,对她说:“优诺,暴暴蓝说得一点儿没错,你就是一个天使。”

“嘿嘿。”她夸张地转过身,“有没有看到我的翅膀?”

“有。”我说,“金色的呐。”

“走吧!”她伸手拖我,“我们该回去啦。”

我跟随优诺出来,在医院的门口,一辆车缓缓地驶近,在我们面前停下。

是林涣之。他又换了新车,真是有钱。

“坐埃”优诺把前面的门拉开,招呼我。

我还是自己拉开了后面的门,坐了进去。优诺有点无奈地把前门关上,也进了后门坐到我身边。

“饿不饿?”林涣之问。

“圣地亚。”我说。

按我以前的经验,他一定会答应我,谁知道今天他却说不,他说:“不,我们回家吃,伍妈烧了我爱吃的猪蹄。”

车子到家门口,优诺下车对我们说:“我不进去啦,还有事情要办呢。”

“哦。”林涣之又往车里钻说,“那我送你。”

“不用啦,你和七七快吃饭吧,我约了朋友,就在附近,步行过去也不远。”

说完,她翩然远去。

我和林涣之进了屋,伍妈已经下班,饭菜放在桌上,果然有猪蹄。我很饿,于是自己盛了一碗先吃起来,他也坐到桌边,对我说:“去,给我拿个大碗来盛饭,今天我饿了。”

“你自己没手吗?”我扒着饭问。

他拿眼睛瞪我。得得得,吃人嘴软,我只好进了厨房,拿了个斗大的碗来给他。

我们很久没有这样两个人一起吃晚饭。他开始跟我说复学的事,说这不许那不许,像个老太婆一样的罗里罗索。我听着,不回嘴,我知道如果回嘴,必又是一场战争。我才算恢复一点儿精神,要再来需要重新充电,现在还不是时候。

“这样好。”他看着我,忽然说。

“什么好?”我不明白。

“我说你的头发。”他说,“女孩子这样才可爱。”

他极少夸我,简直夸到我心酸。我本能地跳起来,说:“我吃饱了,我要上楼去了。”

夜冷清。

陪伴我的是只有一台电脑。论坛上有暴暴蓝的贴:这周搞不定俺就自杀。要当作家不容易,看来她正在被煎熬。

我没有跟贴,没有告诉她我要去看她,就像优诺说的,这样子,可以给她一个惊喜。我把优诺送我的手镯拿出来,戴到左手腕,想起她温柔地对我说:“这样,别人看不出你的伤口。”她是那么细心的一个好姑娘。

我忍不住给她发短信:“你在哪里呢?”

她没有回。

我打电话过去,听到那边嘈杂的声音,她用欢快的声音对我说:“来了几个老同学,在清妹这里玩呢。”

我等着她邀请我,但是她没有,她只是说:“七七累了就早点睡,不要玩电脑到那么晚哦。”她忘了我睡了差不多有一下午。

我倒到床上,睡不着。 暴暴蓝有她的事业,优诺有她的世界,只有我,一无所有。

恍恍惚惚,好像听到林涣之出去的声音,又好像不是。我在床上辗转了一个小时,终于决定出门。林涣之房间的灯开着,我吃不准他在不在家,于是偷偷地拿上我的背包,蹑手蹑脚地下了楼,开了门,打了车,直奔大学城而去。

怕优诺看到我,我从后门进,后门是我上洗手间是无意发现的。门锁着,我便从窗户里爬了进去,穿过一个小小的走道,就到了热闹喧哗的大厅。其实我从窗户一跳进去就听到了优诺的歌声,她在唱一首我从来都没有听过的歌:

当太阳照亮心上

温暖了每个梦想

总会想起凝视我的那片云

是不是路正远是不是会改变

我的心一如从前

当灯火渐渐熄灭

忍不住多看一眼

那条最初到最后的地平线

带我走过旷野,带我走出黑夜

给我爱,给我思念

记得我们有约,约在风雪另一边

所有的心都睡着,还有我们迎向蓝天

记得我们有约,约在日出那一天

就在誓言的终点,以爱相见

……

我敢说,我从来没有听过那么美丽的歌声,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无与伦比的迷人笑容,见到她唱完,在热烈的掌声中从台上跳下来,我准备悄悄走过去蒙住她的眼睛,用她的话来说:给她一个惊喜。

但是我的脚步却在瞬间停住了。我看到优诺在一个靠窗的位子坐了下来,坐在他对面的人,是林涣之。

林涣之在笑,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温柔的,放松的笑容。

然后,他们碰杯。

我的眼睛有点湿,优诺真的是个天使,我看到她金色的翅膀,在酒吧迷离的灯光下不停的招遥

而我,注定被锁在原点,今生今世永远无法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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