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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苏轼的巴蜀情怀(12)

小说: 宋代文人的巴蜀情怀      作者:花志红 彭敏 李芳

蜀学成为学术派别是在两宋时期。北宋元祐时期朝廷中以苏轼、吕陶为代表的蜀党,以程颐、程颢为代表的洛党之间进行了激烈的政治斗争,史称洛蜀党争。到南宋时期,虽然蜀党、洛党不再具有党派性质,但程颐所代表的洛学和苏轼所代表的苏学在学术界的影响很大。苏轼的苏学更是被称为“蜀学”。这样,蜀学就成为具有地域性的学术思想体系。但是蜀学又并不仅仅指三苏所代表的蜀学,而应该包括整个四川的儒学思想。夏君虞就曾说:“宋学中的蜀学,通常只指言苏洵、苏轼、苏辙父子兄弟三人。”“不过,既谓之蜀学,当然以四川一省的学问为对象。苏氏一支固然是蜀学,苏氏一支之外的也不可略去不说。凡是四川人创造的,或者是别人创造而为四川人奉行的学问,可谓之蜀学。”“还有,虽不是四川人,而是奉行蜀学,或者说是学于蜀的,也不能不说是蜀学。”因此,广义的蜀学指的是整个古代蜀地的儒学,其中又以两宋的蜀学为主。“纵观古代蜀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时期。两汉三国是蜀学形成和较快发展时期,魏晋隋唐是蜀学缓慢发展时期,宋代是蜀学鼎盛时期,元明清是蜀学跌入低谷又逐步恢复发展时期”。

宋代蜀学是整个古代蜀学的鼎盛时期。北宋前期是宋代蜀学的萌芽期,以龙昌期、陈抟等为代表,他们关注易学、探讨义理、力倡儒佛道三教融合,在一定程度上为三苏蜀学奠定了基础。北宋中后期,在欧阳修等古文学家倡导古文运动和儒学复兴运动的背景之下,荆公学派、温公学派、苏氏学派和二程理学派相继兴起,宋代蜀学开始形成,其标志就是苏氏蜀学的崛起。如果说苏洵是苏氏蜀学的开创者,那么可以说,苏轼与弟弟苏辙就是苏氏蜀学的集大成者。苏轼为苏氏蜀学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整个巴蜀的儒学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苏轼蜀学的主要内容

苏轼的蜀学思想是在继承父亲苏洵的学术思想上的继续发展。苏轼对“五经”、《论语》、《孟子》以及佛老思想都有所关注,在疑经惑传中建立起了自己的一套思想体系。秦观曾说:“苏氏之道,最深于性命自得之际。”朱熹也说,“苏氏之学,上谈性命,下述政理。”都充分肯定了苏轼及其兄弟苏辙在儒学义理方面的高深造诣。苏轼对理学家所津津乐道的道、情、性等哲学命题都进行了自己的论述,从而建立起一套与王学相抗衡、与洛学相鼎立的儒家思想体系,并形成了包括张耒、秦观、黄庭坚等大家在内的苏氏学派。下面拟对苏轼蜀学思想的主要内容作一简单叙述:

1.对“道”的论述

“道”是中国古代哲学的重要范畴,用以说明世界的本原、规律或原理。在不同学者的哲学体系中,其含义有所不同。

在苏轼的学术思想中,“道”是最高的哲学范畴,指的是天地万物发生和演变的内在依据。在《苏氏易传》卷七中苏轼论到:“相因而有,谓之生生。夫苟不生,则无得无丧,无吉无凶。方是时也,易存乎中而人莫见,故谓之道。”《日喻》中论到:“故世之言道者,或即其所见而名之,或莫之见而意之,皆求道之过也。然则道卒不可求欤?苏子曰:‘道可致而不可求。’何谓致?孙武曰:‘善战者致人,不致于人。’子夏曰:‘百工居肆以成其事,君子学以致其道。’莫之求而自至,斯以为致也欤!”在苏轼看来,道是无形的,形而上的,“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道者,器之上达者也;器者,道之下见者也”。“道”是可以达到而不可以刻意追求的,不能以臆测来寻求道,而是应该“学以致其道”,通过长期的学习,到一定程度,道自然会显现。所以苏轼对“昔者以声律取士,士杂学而不志于道。今者以经术取士,士求道而不务学”的现象极为不满。

苏轼的“道”与理学将人伦五常归为“道”不同,在苏轼看来,一切善恶是非、仁义礼智等都是道的派生,而不是“道”本身。“夫仁智,圣人之所为善也。善者,道之继,而指以为道则不可”。也就是说“道”不具有伦理属性。

2.对“性”、“情”、“礼”的论述

苏轼对“性”、“情”的论述最详尽的是在《苏氏易传》卷一中:

世之论性命者多矣,因是,请试言其粗。曰:古之言性者,如告瞽者,以其所不识也,瞽者未尝有见也,欲告之以是物,患其不识也,则又以一物状之。夫以一物状之,则又一物也,非是物矣。彼惟无见,故告之以一物而不识,又可以多物眩之乎?古之君子,患性之难见也,故以可见者言性。夫以可见者言性,皆性之似也。君子日修其善以消其不善;不善者日消,有不可得而消者焉。小人日修其不善以消其善;善者日消,亦有不可得而消者焉。夫不可得而消者,尧舜不能加焉,桀纣不能亡焉,是岂非性也哉!君子之至于是,用是为道,则去圣不远矣;虽然有至是者,有用是者,则其为道常二,犹器之用于手,不如手之自用,莫知其所以然而然也。性至于是,则谓之命;命,令也。君之令曰命,天之令曰命,性之至者亦曰命。性之至者非命也,无以名之,而寄之命也。死生祸福,莫非命者,虽有圣智,莫知其所以然而然。君子之于道,至于一而不二,如手之自用,则亦莫知其所以然而然矣,此所以寄之命也。情者,性之动也,泝而上,至于命;沿而下,至于情,无非性者。性之与情,非有善恶之别也,方其散而有为,则谓之情耳。命之与性,非有天人之辨也,至其一而无我,则谓之命耳。

关于“性”,孟子有“性善”论,荀子有“性恶”论,宋代的理学家则将“性”分为“气质之性”与“天命之性”,并认为“天命之性”是“性”的根本。而苏轼在此段文字中,没有将“性”置于价值论范畴,在苏轼的观念中,“性”是无善无恶的,也是无可见无可言的,一切以可见者来言说“性”的,都是“性之似”,而非“性”本身。“性”虽无善恶,但“性”由人所呈现的行为则是善的,“善”是“性”的具体呈现。“君子之至于是,用是为道,则去圣不远矣”,人若能处处依其“性”而行,就有可能接近“圣”,成为一个道德完善的人。

同时,在苏轼的“性情观”中,苏轼还提出了一个与当时理学迥然相异的观点:性情皆无善恶。在北宋时,二程继承孟子的“性善”论观点,认为性善情恶。而苏轼却提出了不同的见解。在苏轼看来,“情者,性之动也”,“情”是“性”的外在表现形式,“性”与“情”都没有善恶的区别,“性”由人展现出来,则谓之“情”。苏轼认为:“儒者之患,患在于论性,以为喜怒哀乐皆出于情,而非性之所有。”“性”“情”分离、性善情恶,这样的观点是错误的。因为“有喜怒,而后有仁义;有哀乐,而后有礼乐”。所以,“以为仁义礼乐皆出于情而非性,则是相率而叛圣人之教也”。苏轼反对情性相分,认为喜、怒、哀、乐是情,也是性,仁、义、礼、乐是性,也是情,这才是圣人的教旨。在《扬雄论》中,苏轼对孟子性善论、荀子性恶论、扬雄所提出的善恶相混论以及韩愈提出的“性为三品”论作了否定,并以树木得土而生、得雨露而长终成茂盛之木作比喻,提出苗之成木是性,而木之用途则是其才,并得出结论:人性是人人共有的,也是与生俱来的自然本能,“圣人之所与小人共之,而皆不能逃焉,是真所谓性也”。

苏轼重礼,提出“礼者,本也”。他认为礼“各有其分,不可乱也”。“君子以礼治天下,使尊者习为尊,卑者安为卑”,又说:“夫礼之大意,存乎明天下之分,严君臣、笃父子、形孝弟而显仁义也。”同时,苏轼继承父亲苏洵的思想,认为礼本人情,礼须随情,“夫礼之初,缘诸人情,因其所安者,而为之节文,凡人情之所安而有节者,举皆礼也,则是礼未始有定论也”。苏轼说:“圣人之道,自本而观之,则皆出于人情;不循其本,而逆观之于其末,则以为圣人有所勉强力行,而非人情之所乐者。夫如是,则虽欲诚之,其道无由。”从人情论出发,苏轼兄弟对王安石其人其政其学进行了批判,认为其“不近人情”。

3.对道统的论述

道统即儒家传道的脉络和系统。“道统”一词是由朱熹首先提出的,而道统说的创造人却并非朱子,而是唐代的儒家学者韩愈。韩愈创造了自尧舜禹、汤文武、周公至孔子、孟轲一脉相承的儒者之道的传授谱系,并认为道统自孟轲死后不得其传,以继承道统而自命。韩愈的道统说具有排斥异端、复兴儒学的意义。宋代儒家学者大谈道统,各学派纷纷以儒学道统自居,以标榜正统。苏轼对当时洛学所提出直承孔孟的道统说,表示了极力反对,他指责道:“近日士大夫皆有僭侈无涯之心,动辄欲人以周、孔誉己,自孟轲以下者,皆抚然不满。此风殆不可长。”

苏轼提出了由孔孟、韩愈而欧阳修的一脉相承的新道统。苏轼认为,孔孟之后,“五百余年而后得韩愈,学者以愈配孟子,盖庶几焉。愈之后,二百有余年而后得欧阳子,其学推韩愈、孟子,以达于孔氏”。在苏轼的思想中,儒家道统应是:孔子--孟子--韩愈--欧阳修--苏轼。苏轼推崇韩愈为孔孟之后的道统继承人,其原因自当是因为道统说本是韩愈提出的,其继承孔孟道统之功不可泯灭。而苏轼之所以推尊欧阳修为宋代道统继承人,是因为:“欧阳子,今之韩愈也。宋兴七十余年,民不知兵,富而教之,至天圣、景祐极矣。而斯文终有愧于古。士亦因陋守旧,论卑气弱。自欧阳子出,天下争自灌磨,以通经学古为高,以救时行道为贤,以犯颜纳谏为忠。长育成就,至嘉祐末,号称多士。欧阳子之功为多。”欧阳修强调通经致用,大大改变了宋代的士风。因此苏轼认为欧阳修承继了道统,并从文道两方面评述欧阳修的成就:“欧阳子论大道似韩愈,论事似陆贄,记事似司马迁,诗赋似李白。此非余言也,天下之言也。”(2)而苏轼又自命为欧阳修的继承人,一方面表达了自己以欧阳修为师,愿意承担起儒家道统承继的使命,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欧阳修曾经赞许苏轼:“此我辈人,余子莫群。我老将休,付子斯文。”(3)苏轼的道统观的建立,其实是建立起了蜀学为儒家正统的地位。

以上对苏轼蜀学的基本思想作了简单的论述,苏轼的蜀学思想是在继承父亲苏洵蜀学思想的基础上的继续发展,与苏辙的蜀学思想共同构成了宋代“苏氏蜀学”。苏轼的蜀学思想是“苏氏蜀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宋代蜀学思想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影响了苏门后人诸如张耒、秦观等的学术思想,因此它理应在蜀学研究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位。

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苏轼在遇赦北归途中病逝于常州。苏辙在《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中记录:“公始病,以书属辙曰:‘即死,葬我嵩山下,子为我铭。’”(4)按照苏轼的遗愿,苏辙将亡兄遗体“葬于汝州郏城县钓台乡上瑞里”(5)。《宋史·苏轼传》中记载:“轼卒于常州,过葬轼汝州郏城小峨眉山。”可见,小峨眉山即在上瑞里。苏轼为何要葬在郏县而不是故乡眉山呢?这与他一生思念巴蜀、渴望回归故乡的情感不是矛盾吗?其实不然。宋哲宗绍圣元年(1094年)4月,苏轼由定州知州被贬为英州知州。赴职前因筹措路费前往汝州苏辙处。兄弟俩曾到郏县小峨眉山游览,此地青山绿水,风景如画,酷似家乡峨眉山。苏轼在《别子由三首兼别迟》中写道:“先君昔爱洛城居,我今亦过嵩山麓。水南卜筑吾岂敢,试向伊川买修竹。又闻缑山好泉眼,傍市穿林泻冰玉。遥想茅轩照水开,两翁相对清如鹄。”(《诗集》卷二十三)表达了将来卜居此地的意愿。而苏轼卜居此地的原因,在于此地风景秀美,类似故乡,而自己仕途波折,返归故乡已无多大可能性,再加上苏轼的子孙都散居在汝南、颖昌、斜川一带。因此卜居此地正可以舒缓自己的思乡情愫。而苏轼逝世后苏辙将之葬在此地,正是理解了兄长的一片苦心。“是处青山可埋骨”,苏轼归葬郏县小峨眉山,正反映了苏轼终其一生对故乡巴蜀的深厚依恋,他热爱故乡的一山一水,即便身不能回故乡,也要在他乡追寻与故乡类似的山水,以此舒缓自己渴望回归故乡的情愫。同时,这也反映了苏轼寓于物而不役于物的乐观旷达的心胸。以此,苏轼的故乡情结巴蜀情怀得到了精神上的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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