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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一个难驾驭的女儿

小说: 少有人走的路      作者:(美)约瑟夫·查思特罗

我有一个女儿,现在十一岁半。大约一年以前,我相信她所受的训练是对的。不过对于她现在的情形,我却很是不安。我的女儿非常聪明,意志坚强,而怕她这位自以为严于训练人的父亲。我比较温和些,对她说话也柔和些;但是如果我去矫正她时,她便反唇相讥:“没有人能够压迫我做什么事情。”在夏天露营时,她是一个百分之百善于过露营生活的,在学校里也是一个极会读书的学生。使我烦恼的,便是她对我不能有相当的敬意。有时候我想用斥责的方法,但是我不晓得这是否一种正当的方法。我好久就想送她到一个长年留校的学校去。我还可以加上一句,她对于宗教是有很深的兴趣的。

F.S.P.

这一个问题,也和其他许多问题一样,有些地方是很普通,有些地方是特别的。最普通的便是,多半的儿童,尤其是男孩子,情愿去遵守群众的规则,而不愿服从父母直接的管束。因此,露营和学校生活对于这类儿童最为有益。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儿童服从宿营和学校的规则,觉得这并不是服从个人;他们是遵守群众的规则,这种规则并非专设立了去管束或压制他们私人的。这就是何以独生子是容易任情放肆的。

所谓特别的地方,便是她的这种反常行为,发生还只一年。恐怕你要说这是父母对于教训儿女的方法各不同(这种事实本来是不好,然而不可免的),也是一部分的原因;因为你那些年纪较大的女儿,在这种差异尚未明显之先,便已长大了,所以不会反抗。大概反抗的儿童,总是年纪很小,等到十一二岁的时候,他们便渐渐改革而走入正途了。

至于管束儿童的方法,在威吓的管束法及仁慈开导的管束法中,我的意思还是以后者为佳。假如父母与子女中,能以爱字相通,是最可宝贵的,虽然有时敬仰的态度,是由威吓所迫,然而真正的敬仰,便是由爱而生的。你希望你的女儿在十一二岁时,能够对你表示一种敬仰之心,这是很对的,但是比十一二岁还小的儿童却很难办到。不过无论子女的年龄大小如何,敬仰是不能由强迫或命令可以得到的;必须是他们内心情愿。这是整个连声的一部分。有些父母喜欢儿女的亲热,还胜于儿女的尊敬心。

这个问题是常常发生而极严重的。问题的中心,便是有许多感觉敏锐的儿童,都喜欢反抗一定的训导。他们并不是真正的坏儿童。如果常常压迫他们,他们便会变得更坏。他们受着这种他们所谓的“压迫”,便会使他们激烈的反抗而不快乐。你当然应当执起你正当的权威,不过你必须以适当的手腕而达到此目的。你有时是应当用粗鲁的方法胜过儿童的意志,不过你要同时记得恐怕要付相当的代价的。

你还要晓得,这种性格,并非完全是不好的,虽则令人很烦恼不便。差不多要像圣人一样的父母,才能对付得来。有一个小学校的训育主任遇着了一个像上述那样的女儿,他对我说:“那个小孩子不愿服从管教,有一种领袖的性格;然而如果他不知学习服从,结果他只能成为一个暴徒,而不能成为领袖。”

现在再重复说一遍,一切教导的方法是要看如何实施的。而这种心灵的药,不是看药的内容是如何,而是看病人的反应怎样;一切其他药的效用也是如此。一个儿童如果只有外表服从,而内心反抗,是没有用处的。你还可以留心,有些性格很和蔼的,如某家中的婶婶或叔叔或朋友,有些是养成儿童反抗的习气,有些是能熏陶儿童善良的习惯。

关于上述的那个女儿,我看把她送入长年留校的学校是一个适当的解决方法。并且她也不小了,而对于群众规则的生活又能表示服从,或许她能因此而变好。不过还应当想到一点,便是她是不是愿意去呢?她是否觉得这是被送走了呢?亦是觉得这是一种很好的机会去教育呢?我希望她是第二种性情。

没有一个学校是可以代替家庭的。但是经验告诉我们,有许多小孩在学校里比在家庭还要感觉快乐安适些。现在我们不必谈到教训,而说是儿童保持常态。善于使儿童保持常态者,必定把他的真意藏匿起来,因为他是一个艺术家。上述的那个女儿是一个激进的,但她是否也同时神经过敏呢?有时医生必须打断一根骨头,才能把身体医好;但是打断了一个儿童的意志是很不幸的,除非是不得已之外,不可采用这种方法。学校生活可以建立一种平稳的心情,由是而经过一年之后,或许她养成了别的性格可使她驯服。那么,怎么不把她送到学校里去试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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