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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新鲜血液的注入:外族崛起(7)

小说: 其实我们一直活在春秋战国(合集)      作者:龙镇

对于鲁庄公的行为,后世的评价很高,认为他注重反思自己行为操行,遇到任何问题,总是从自身出发找原因,严厉批评自己,很少责难别人。在那充满怨恨的杀伐之世,能够不为血气所驱使,不轻易挑起与大国的战争,是明君应有的风范。

我只能说,他的脾气真好。

就在齐襄公踌躇满志,准备依仗武力号令中原,重振大国雄风的时候,公元前686年冬天,一场宫廷政变击碎了他的春秋大梦。和那个年代诸多盛极一时的人物一样,他那看似强大的国家政权和战争机器,其实都建立在一种极度脆弱的平衡之上。一旦这种平衡在某个方面被打破,很有可能导致整座大厦失去平衡,轰然坍塌。只不过,齐襄公的倒台比别人更富有戏剧性,起因只是一个甜瓜。

事情还得从一年前说起。公元前687年七月,甜瓜成熟的季节,齐襄公派大夫管至父、连称前往葵丘戍边。

镇守边疆是一份很辛苦的工作,按照当时的通例,士兵戍边满一年就要轮换,如果超过一年还没有人前来换岗,可以擅自离岗,不作逃兵处理。当时齐襄公也是这样安排管、连二人,说:“及瓜而代。”意思是明年瓜熟的时候,寡人派其他人去葵丘轮换二位,不必担心。

有了齐襄公这句话,连称和管至父虽然不太情愿,但还是带着士兵前往葵丘去了。边疆的生活着实单调,不止人烟稀少,还单调乏味,远不如城里的丰富多彩,两个人在那的生活百无聊赖,业余时间也就是钓钓鱼,打打牌,喝喝酒;实在郁闷不过,便光着膀子站在旷野里喊几嗓子,听听远处的回音;憋不住了就跑到附近村里抓几个姑娘,有时其乐也融融,有时其乐也泄泄……总之,一年时间晃晃悠悠也就过去了。

某个炎热的夏日,两个人摆了张席子,坐在大树下纳凉,士兵端了一盘新鲜的甜瓜给他们解暑。吃着吃着,连称突然说:“瓜熟了啊。”管至父一只脚踩在凳子上,一脸络腮上还挂着甜瓜汁,也恍然大悟道:“瓜熟了啊。”

可是瓜熟了很多天,也不见齐襄公派人来接管工作。

看来齐襄公把这两个人的事给忘了。这也难怪,他成天想着东征西讨,干涉他国的内政,还要抽时间和文姜约会,不在戎车上,就在文姜的绣榻上,不在文姜的绣榻上,就是在去文姜绣榻的路上,哪里还记得起葵丘有那么两个人在傻乎乎地等着他派人去轮岗啊。

没过多久,葵丘的边疆部队派专人不远千里给国君送来一个熟透了的甜瓜。齐襄公吃了两口,觉得味道很不错,点着果盘责备使者说,这么好吃的瓜,应该多送两车来,怎么只有一个?

使者说:“这个……嗯……啊,那个连称大夫和管至父大夫说,嗯……这个瓜,您知道的,就那什么……”

齐襄公把瓜往盆里一扔,瞪了他一眼,使者吓得打了一个寒噤,头垂得更低了:“他们说,瓜又熟了,您该找人去代他们了。”

齐襄公又好气又好笑,抄起一块甜瓜,咬了一口:“那么点破事,犯得着兜这么大一圈子吗?你回去告诉他们,下次瓜熟的时候再说。”

使者这回没敢多说:“是。”一溜烟跑了。

这时候齐襄公还没有意识到,他的言而无信已经给自己埋下一颗定时炸弹。使者回到葵丘,将齐襄公的话对连称和管至父一说,这两个人当场便跳起来,也顾不得有旁人在场,吹胡子瞪眼,摔杯子摔碗,发了一晚上牢骚。发完牢骚,他们端起酒杯,瞪着两双布满血丝的眼睛,眨巴眨巴就作了一个大胆而草率的决定:杀掉昏君,以泄心头之恨!

荣格的共时性理论告诉我们,几件毫不相干的事如果在同一时空相遇,产生的效果往往是极其巨大的,以至于人们禁不住以为这些事情其实是冥冥之中已经注定。公元前686年,当连称与管至父阴谋作乱的时候,一个叫公孙无知的人进入他们的视线,使得他们眼前一亮,暗自感叹:这个人简直就是为了造反而生的。

公孙无知是齐国的公室子弟,他的父亲夷仲年是齐僖公的同胞弟弟。齐僖公在世的时候,对公孙无知这个亲侄子宠爱有加,允许他穿着打扮如同嫡子。

在那个年代,嫡子的地位远远高于庶子,嫡子不只享有继承权,在平时的穿着打扮、出行仪仗甚至膳食待遇上也区别于庶子。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体现封建等级制度的权威性,培养庶子对嫡子的服从意识,以维护统治阶级内部的稳定。对于齐僖公来说,公孙无知连庶子都不是,却让他穿上嫡子的衣服,享受了嫡子的待遇,对他来说其实不是一件好事。

齐襄公还在当大子的时候,对公孙无知享受与自己同等的政治待遇就很有意见,等到他即位为君,立刻抓住公孙无知越级穿衣服这件事做文章,在众人面前将他好好数落了一番,降低了他的政治待遇。

齐襄公这么做,当然是简单粗暴了点,但是并没有做错。只不过公孙无知也是骄傲惯了的人,当众挨了一顿批之后,颜面尽失,自然就对齐襄公产生了不满,进而有了取而代之的想法。

连称和管至父想杀齐襄公,但他们不能解决杀死齐襄公之后的问题,没有办法建立一个具备合法性的新政权;公孙无知想取齐襄公而代之,但他现在无权无势,手里无兵,只能依靠别人。这三个人凑到一起,上面的问题就基本上解决了,他们很快达成一致,分好了工:连、管二人负责杀人,公孙无知负责以公室子弟的身份,建立新的政权。

一个女人在这桩阴谋中起到了间谍的作用。她是连称的堂妹、齐襄公的小妾,在史料上没有记载其名字和称谓,我们姑且称她为连妃罢,虽然也许并不准确。

和公孙无知一样,连妃也是个郁郁不得志的人,只不过她不得志的场所不在朝堂,而在后宫。

连妃为什么不得志?岂止她不得志,几乎后宫所有女人都不得志。前些年周天子郑重其事地将女儿王姬嫁给齐襄公做老婆,第二年也就郁郁而终了。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个从鲁国回来的文姜,她以酥风媚骨带给齐襄公无限美好的偷情感觉,成为了齐国后宫佳丽共同的噩梦。

为了争取连妃入伙,公孙无知牺牲了自己的色相。他许诺,如果事成之后当上国君,就立她为夫人。这个诱惑实在太大了,连妃不用掰手指头都算得出国君夫人与小妾之间的差距,她立马答应了公孙无知的要求,同意当他的同伙,为他们提供齐襄公的情报。

齐襄公并未意识到危险临近。这一年十二月,他带领群臣和宫内人员前往姑棼(fén)赏雪,并计划在贝丘举行狩猎活动。这一消息通过后宫被传到公孙无知那里,他与连称、管至父三人决定动手。

说来也是冤冤相报,齐襄公在贝丘打猎,冷不丁冒出一头野猪来,挡在他的车前。齐襄公命贴身小厮孟阳射杀它,孟阳拉开长弓,瞪大眼睛一看,大惊失色:“这哪里是猪,分明是公子彭生!”

齐襄公又惊又怒,骂道:“彭生哪敢见我?”抢过弓来搭箭便射。没想到,那野猪如人站立,不住哀啼,把齐襄公吓得魂飞魄散,从车上滚下来,不但崴了脚,还丢了鞋,十分狼狈。

回到姑棼的行宫,齐襄公方才发现自己有一只鞋不见了,叫了徒人费(徒人即寺人,也就是后世所谓的太监)来问。徒人费说:“鞋子大概被野猪给叼去了吧。”这不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嘛,齐襄公一肚子火正没处发,正好拿徒人费来撒气,亲自操起皮鞭,将徒人费打得皮开肉绽,鲜血淋淋。

徒人费好不容易一拐一拐地出了宫门,没走几步,就遇到一群黑衣武士。他想叫,还没叫出声,被对方拿刀柄一撞,就倒了。“昏君呢?”问话的人是连称。

“在,在寝宫睡觉……”

“把他杀了。”连称简短地吩咐,便带着人就往里冲。徒人费一把抓住他的衣角:“千万不要杀我,留我的小命,我可以进去做内应。”他把衣服褪下来,让连称看他背上的伤口。

没错,新鲜的,还流着血。

连称信了他,让他先潜回行宫当内应。这一举动虽然没有影响这次行动的最终结果,但从战术上讲,显然是犯了个低级错误,错就错在连称低估了徒人费的奴性。

徒人费跌跌撞撞跑回寝宫,上气不接下气地把外面遇到的事讲给齐襄公听。齐襄公吓得脸色煞白,不知道如何是好。倒是徒人费有主见,将齐襄公藏在帷幕之后,又要孟阳穿上齐襄公的服装,躺在齐襄公的床上当他的替身。徒人费自己则装作向连称通风报信,再一次出宫,企图趁连称不注意将其刺杀。

当然,徒人费没有成功。连称等人杀死徒人费,又在宫门之内杀死了护卫石之纷如,径直闯进齐襄公的寝宫,将孟阳砍死在床上。

孟阳的死到底没能挽救齐襄公。刺客们都是老手,将孟阳砍死之后,拿灯一照,年少无须,发现那不是要杀的人,遂四处搜索,忽然发现帷幕之下露出一只鞋,便知齐襄公藏在幕后。拉出来一看,齐襄公脚上只穿着一只鞋,原来刺客看到的是另外一只,而且就是原先以为被野猪叼去的那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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