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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卷城建城管交通邮电(18)

小说: 金阊区志      作者:《金阊区志》编纂委员会

苏州粮食业有米行、米店之分,米行经营规模较大,向农村采购粮食,经营批发业务店经营量小,一般以零售为主。并有不少行、店兼营杂粮、豆类等。民国时,由于采用以柴油机为动力的机器碾米厂的发展,粮食业发展较快,米行大者存米2!3万石(每石75公斤左右),小者亦有二三千石;米店大者存米5!6千石,小者5!6百石。民国二十六年11月日军侵占苏州,米行遭抢劫者甚多。日伪当局对粮食严加控制,建立“米粮统制委员会”,市场粮食奇缺,从事买空卖空的投机商和小本经营的米店日益增多。抗战胜利后,由于通货恶性膨胀,粮食业户关闭近半,一般中小商户都濒临绝境。

解放后,市成立公营建中贸易公司,开展粮食购销业务。1950年4月,国营粮食专业公司建立。嗣后,区内陆续开设上塘、星桥、枫桥3家国营粮店。1954年9月起,全市私营粮店陆续转为代销粮店,并进行调整撤并。1956年粮食业归口粮食公司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金阊区粮管所共接管19户粮店。合营后,粮管所对过于集中的粮店作了调整,撤并一些小店,建立有一定规模的公私合营粮店。1959年初,北塔区有12户粮店划人金阊区。1965年7月1日起,所有公私合营粮店全部改为国营粮店,并以地名作为粮店名称。

以上共25户,连同原有国营上塘、星桥、枫桥3户,全区共有28户粮店。1973年10月1日起,又将当时24户粮店(已撤销杨安浜、半塘、东中市、仓桥户)以数字命名,改为苏州市第一粮店至第二十四粮店,1978年7月又取消排号店名,恢复地方店名。之前又撤销山塘桥、西中市、金门、长春巷4户,原中街路粮店改为第十五粮店,恢复地名店名时改为东中市粮店。时全区共有粮店20户。80年代后,金阊区西部陆续建设居民新村,相应增设新庄粮店、彩香粮店、虹桥粮店、三元粮店、彩虹粮店;部分粮店还在城郊结合部设立分店。随着经营业务的扩大,粮店改称粮油食品商店,在西中市、平门等增设粮油食品经营部。至1994年4月,全区共有粮油供应点35户:上津桥、三元二村(上塘街分店)、南新桥、南浩街、三六湾、朱家庄、彩香、彩虹、虹桥、三元、滨河(三元分店)、枫桥、新庄、西园、新民桥、星桥、钱万里桥、桐桥、东中市、桃花坞、桃花桥、金石(桃花桥分店)、下塘街、吴趋坊、金西(吴趋坊分店)、景德路、黄鹂坊桥、金德、金塘、金新粮油食品商店、上塘粮油制品工场、驻粮食市场经营部、西中市、平门、陆慕粮油食品经营部。1996年7月6日,苏州市粮油食品连锁中心正式成立,年内,全区各粮油食品商店均改为苏粮连锁店。1997年对各粮店进行体制改革,实行“共同出资、合伙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新体制,“国营粮店”从此消失。

1992年10月,苏州市区出现个体粮店15家,其中设在金阊区的有5家。嗣后,随着粮食市场的放开,个体粮店不断增多,各个居民新村、小巷深处都设有个体粮店,其数量之多、分布之广均已超过国有粮店。

三、购销方式

苏州解放初期,粮食市场仍受投机商人控制。自1949年5月至年末,苏州市粮食市场曾出现3次大涨价。国营公司从江西、湖南及东北等地急调数千万斤粮食,每天在市场抛售,平抑物价。据资料反映,1949年秋每石大米不到4万元(旧人民币),1950年4月为22.3万元,至1951年3月回落到16.38万元,并基本稳定。

1953年11月23日,政务院发布《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粮油商品由国家统一管理和经营,农村实行定产、定购、定销的“三定”政策,城镇实行以人定量计划供应。苏州市的粮食供应,自1955年9月正式实施以人定量标准,市区按劳动强度差别和年龄大小,月定量分为9类:(1)特重体力劳动者46!55市斤;(2)—般重体力劳动者40!44市斤;(3)轻体力劳动者28!34市斤;(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私企业职员28!29市斤;(5)大、中学生30!32市斤;(6)居民(包括10周岁以上儿童)25市斤;(7)6!10岁儿童20市斤;(8)3!6周岁儿童13市斤;(9)3周岁以下7市斤。(每市斤等于500克)1955年,市区城镇居民采取“凭证记卡”办法供应。1962年8月试行凭券供应。1963年7月实行“凭券记证”,由“定点”粮店供应。1964年5月改为“凭证凭券”,但不定点供应,同年10月实行户口和粮食对口管理。苏州熟食供应,1958年4月开始收粮票。60年代初国民经济困难时期,市区居民一度使用过“糕点券”,每人每月半市斤。口粮定量标准有过部分调整,1969年后(7)、(8)、(9)类分别调为22、15、9市斤。全市粮食定量平均水平,50—70年代月平均26市斤,80年代为28市斤以上。1993年4月1日起取消定量供应,停止发放粮票,沿用40年的粮票完成其历史使命。后因粮食市场波动,粮价上涨,1994年9月1日起采用凭粮油专用券每券供应特等粳米9公斤,每人一份,不分大小,消除定量差别。1996年秋,市场粮价下跌,个体粮店销售大米价格低于凭票供应的国有粮店售价,定量供应自然消失。粮油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如下表。

1993年4月1日起取消统销议价粮油,由行业认定最高价为:标一粳0.65元500克,特二粉0.60元500克,二级菜油2.30元500克。1994年下半年粮价大幅上涨,从放开前后的0.47元500克上升到1元500克以上。1994年9月1日起恢复凭票供应的粮油价。

(第六节)烟酒糖盐

一、烟

苏州烟业,有土烟、卷烟两大自然行业。

【土烟】土烟历史悠久,明清时苏州已吸烟成风。18世纪我国自制的皮丝烟、水烟丝、黄烟丝(又名旱烟和潮烟)流行,盛极一时。皮丝烟产于福建,清咸丰时期于苏城见市,首经营者为赖、林两姓,店铺开设于阊门一带为多。光绪三十四年(1908)各业商号录中烟业载有:南濠街赖万顺、赖德兴、林三和,西中市林德泰、林仁和,上塘街苏新泰等烟号。民国十八年(1929)抵制外货期间,西中市林德泰皮丝烟号以国货为号召,发售春兰、林香、地球等牌号皮丝烟,与卷烟竞争,因质量上乘,在烟制品市场占有一席之地。嗣后,由于潮汕到货日稀,业务日衰,商家多返乡务农或改营他业,到民国三十一年(1942)仅南濠街赖万顺一户维持经营。

黄烟是苏州最早销售的土烟。清乾隆初年,吴殿直巷8号已建有宣州会馆,为宣城一带黄烟商人至苏经商食宿之处。黄烟的兴旺史有两个时期,一是民国前期,农村尚未见到卷烟前,土烟全面占领城乡市场,各个烟杂店摊都销黄烟。二是抗日战争爆发后,因交通阻隔,福建皮丝、兰州水菸难以运苏,而黄烟来源于安徽、浙江,运输条件优越,销路甚广。20世纪30年代,在山塘街东段(渡僧桥至新民桥),就有3家以经营黄烟为主的特色商号:靠近渡僧桥堍的公顺达、通贵桥堍的公益兴、新民桥堍的林同兴,都是批零兼营。民国三十四年抗日战争胜利后,由于卷烟倾销,黄烟销售日衰,商号纷纷转业关闭。

水烟主产区甘肃,以兰州水烟闻名全国。苏州水烟商多系陕甘人士。他们先在上海立足,清道光年间延伸吴地设分店。批发商集中在阊门南濠、鲇鱼墩一带,以魁盛瑞(创建于清道光后)为最早。一林丰、义源福、协和成3家是一个老板,于民国初期至苏开设。民国以后,卷烟增多,水烟批发商只求稳定,很少发展,后因战事影响,政治变更等原因,维持到1955年8月才歇业。

设在金阊区内的苏州水烟商号名录如下:

【卷烟】卷烟亦称纸烟、香烟。苏州卷烟经营最早记录,见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苏州海关报告进口洋货中列有“纸烟”名目。纸烟属洋货,由洋广杂货业经销。宣统三年911)四月,上海英美烟草公司邬某在阊门外横马路69号正式开市经营香烟批发,暗中向官府说项,愿将苏州纸烟月捐钱56千文加倍认缴,包揽纸烟经销洋广货业由惟勤公所出面交涉,加认捐钱至110千文,才保住经营特权。纸烟商激烈竞争,可见一斑。

民国初期,五洋(洋火、洋烟、洋皂、洋油、洋烛)倾销,纸烟销售日旺。20年代,美国花旗烟草公司也在阊门外三摆渡经营卷烟批发,有白锡包、三炮台、大前门、大英、老刀、品海、多福、公使馆、哈德门、仙女等牌号。民国十四年(1925)后,国产卷烟逐步增多,阊门石路福利公司经销上海福昌烟公司出品的五蝶牌香烟。十九年卷烟业同业公会在阊门外横马路建立,至二十二年卷烟店已有44户,其中设于金阊区内的有21户:鼎泰协、胡其兴、德成昌、万成4户设于山塘街,锦章、怡源祥、华兴3户设于大马路,吉利义设于养育巷388号,裕大、成记设于南濠街,大平昌新记、协泰昌、义兴盛、大丰昌恒记、东源茂、怡记、陆大昌等7户分设于南阳里、石路、吊桥一带,振泰昌、德泰兴、新源祥设于西中市及下塘街,还有一户协信昌设于广济桥。

苏州沦陷后,由于烟草原料不足,囤积居奇、长途贩运、跑单帮之事日见增多。民国三十年日商组织中华烟草组合,对卷烟实施配给,因数量有限,街头列队购买,黑市猖獗。三十三年2月,需各烟贩商持有空壳、锡纸、油纸等才能批购。抗战胜利后,进口卷烟大量倾销。在阊门外横马路一带,烟店鳞次栉比,上海各大烟厂开拓市场,亦纷纷至苏设置代理所。如石路北首裕昌烟行,经销华明烟厂出品的大百万金香烟,在上海有两家电台为其作广告宣传。

解放后,1950年4月,国营百货公司建立,即开展卷烟批发业务。1953年1月,国家对卷烟实行专卖,卷烟购销业务移交给苏州专卖事业公司,国营公司帮助私商批发商转业烟酒零售。1956年烟酒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小商贩实行合作化后划归各区管理。合营烟店在网点调整中均并人烟糖综合商店。1959年8月起,卷烟实行凭票供应,吸烟者每人每月定量供应15包,直至1967年供应才有所增加,但一些甲、乙级烟仍实行凭票供应。196310月至1965年3月,甲、乙级卷烟实行高价供应。1979年后,全国卷烟产量增加,卷烟供应长期紧张状态逐渐缓和,同时随着人们消费水平提高,低档烟滞销。80年代后各地计划外卷烟货源充足,外烟大量进人国内市场,苏州卷烟供应已基本满足需要。除各大商场设专柜供应外,街头巷尾新村居民区都有烟杂店零售。

二、酒

自西汉实行“榷酒”后,酒历代都实行专卖,“榷酒钱I酒税)列为政府的重要收人之一。现代酒类大体分为白酒(蒸馏酒)、黄酒(酿制酒)、果露酒(配制酒)、啤酒。苏州酒类经营业务亦十分发达,糟坊遍布城乡。1937年抗日战争开始,绍兴酒商纷纷至苏开坊酿酒,名为仿绍酒,因质优故定名为“甲仿”。绍酒业先在虎丘山塘一带,后逐步向齐门、陆墓发展。至苏州解放前夕,苏州市区零售专业绍酒店共有52户,其中设于金阊区内的有22户(见《1949年初金阊区绍酒店名录表。

旧时绍酒店还供应堂吃,如阊门石路的元大昌、瑞兴源等大酒店都设有雅座,并自制卤菜。夏天专辟花园座位,增添冰冻黄酒;秋季代客加工大闸蟹,招徕生意;人冬气候寒冷,就备有热炉炖酒。堂内常有卖唱艺人、托盘提篮小贩穿梭往来。一般从下午3时到晚上10时,如堂吃还是不散,商店不能擅自打烊整理(此种堂吃,在公私合营后逐步收缩,至“文化大革命”全部取消)。

解放后,国家对酒类实行专卖政策,酒类零售商须凭证批购。1956年实行对私改造,制造商划归工业口改造,归口专卖公司公私合营的烟酒业全市共33户。对烟酒业的小业主实行合作化,划各区管理。1960年因粮食供应紧张,控制酿酒,白酒实行计划供应,其他酒敞开供应。春节每户供应白酒1公斤,单人户0.25公斤。1961年规定10周岁以上、1962年规定20周岁以上,每年人均供应白酒1.875公斤、黄酒5.5公斤、冬酿酒冬至时供应人均0.25公斤。茅台酒、汾酒、西凤酒等实行高价敞开供应。苏州仿绍酒也列人高价,但不久就退出。1964年高价取消,白酒、黄酒均实行敞开供应。

1979年后,酿酒业兴旺,酒类市场活跃。经营出现多渠道、多形式,在金阊区内虽无专业经营酒类之商店,但遍及大街小巷的烟杂店、商贸中心区的大商场、设于新村的连锁超市以及食品商店都有酒类经营,其经营品种!不仅有各地名酒!还有名牌洋酒!高、中、低档齐全。

三、糖

食糖的品种,一般分为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红糖粉和土糖。苏州人习惯吃甜食,食糖的用量甚大。食糖多产南方,属“南货”,由南北货商铺经营。近代苏州最大的食糖经营者为永源南货行,在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二月开设于阊门外上塘街,零趸批发食糖,拥资6500银元,雇工30名左右,至民国十六年(1927)已包揽苏地“太古糖”(英国太古洋行进口糖)经销,每年糖市开盘由其主持。十九年7月,在大马路黄家巷建立南北海货糖业同业公会。二十年有会员71户。二十二年8月,阊门外南濠街均益糖行开设,为苏城首家专营食糖商号。

苏州沦陷期间,日伪对砂糖实行控制,由指定商店实行配给。民国三十二年9月,糖业在南濠街单独建立同业公会,会员82户。抗日战争胜利后,同业公会整理重建,三十四年10月并人南北海货糖商业同业公会。三十七年由于物价飞涨,苏州糖商已无货可供,濒临绝境。

解放后,国营中百公司建立后,开办食糖批发业务。1953年起,均益等私营糖行停止食糖批发,或转为零售,或转业工厂。食糖零售仍由南货店(公私合营后称南酱店)经营。60年代初国民经济困难时期,食糖实行计划供应,1961年全市人年均0.6公斤,1962年后为0.9公斤。同时实行糖果、糕点高价供应,至1965年7月取消高价。1975年后,定为每人每季凭票供应6市两,对产妇、新生儿、病人等凭证明优惠供应。1978年12月,除白砂糖继续凭票供应外,红糖敞开供应。1979年后,每逢春节、国庆节日,又增加绵白糖供应,人均8市两。80年代后,食糖供求矛盾逐步缓和。90年代初,食糖开始供过于求,个体烟糖店遍布全区大街小巷,均经营食糖零售,糖价持续下降。

四、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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