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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军事(3)

小说: 金阊区志      作者:《金阊区志》编纂委员会

1949年4月25日晚,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兵团二十军奉命从江阴、无锡到常熟西北大市桥向苏州进军。26日晨一时许,国民党军一二三军军长顾锡九离苏赴沪,所部一八二师师长王挽危仍留守张家花园。26日,解放军二十九军八十五师从无锡沿铁路向东挺进,途中遭到国民党飞机的袭扰,部队稍有伤亡。午后2时,二十九军指挥部与八十五师均抵浒墅关,后续八十六师也抵浒墅关附近,八十五师遂分两路展开进攻。下午4时,二五四团为右翼,越过西津桥、枫桥西之美四巷,南经史家桥向枫桥方向攻击;二五三团为左翼,沿铁路向虎丘方向攻击;二五五团随二五四团跟进。天黑时,二五四团到达枫桥,二五三团到达虎丘附近。晚6时,二五五团到达江村桥、高板桥一线,27日拂晓前攻占枫桥、江村桥。在外围战斗中,国民党军队第一八二师五四四、五四五团各一个连被歼,余部向南溃逃。解放军严守纪律,当夜在城外宿营。二十九军八十六师率二五六、二五八两个团向南直插横塘,攻占横塘后,沿公路插至盘门,并控制苏嘉公路与宁沪铁路。二五七团沿通安桥、普家桥攻占木渎。二六O团集结在浒墅关,作为后备队。沿铁路追击的二五三团,在27日拂晓前正拟三面展开攻击三河泾桥时,国民党部队已溃逃。

1949年4月27日晨6时40分,中国人民解放军分别从平门、阊门、金门、娄门人城,古城苏州宣告解放。

(第三章)兵役

民国年间,驻苏军队补员多采用征募并行的办法。40年代后期,由于国民党当局发动内战,兵源需求急剧上升,当局强征硬抓,使苏州人民陷人痛苦的深渊。

解放后人民当家作主,为保卫和建设祖国,广大青年志愿参军义务服役。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军属采取多种优待政策。80年代苏州在全国率先实行征兵、优待、安置三位一体的义务兵优待奖惩办法,进一步调动了广大青年应征人伍的积极性。

一、募兵制

清末驻苏部队主要以募兵制招募兵员。光绪三十一年(1905)始仿效国外,就地征兵。但兵源仍以招募为主。辛亥革命苏州光复不久,为会攻南京和维护地方治安,苏军都督府张贴招募兵士布告,采取“变通办理,征募并用”的办法征募兵员,应招者一千几百人,经军政府点检后,至枫桥编人队伍。民国后仍以募兵增补各军。民国十四年2月3日,奉军三十一旅在广济桥招募卫兵50人。民国十六年3月,国民革命军第四十军特务营奉令招募新兵500人,除在浙江招募300余人外,其余额于5月"日在城外大马路(今阊胥路)佑圣观内设立招兵处,招募足额。

日伪统治期间,日伪陆续在苏州招募一些无业游民,编充伪军、伪保安队,并强行训练壮丁,组织伪自卫团。凡年龄在16·40岁的男子,按户抽丁,由日本人加以训练。民国二十八年,各区乡组织自卫团,每区强抽18!25岁壮丁160人,训练后派赴前线,或在各地应付游击队。三十四年6月20日至"月10日,伪江苏省保安教导团在苏州学士街设招募处,招补18!23岁初中文化程度的学员。

二、征兵制

苏州征兵制主要施行于清末及民国期间。清末征兵规定年龄16!25岁,身高4尺8寸(清制尺)以上,凡五官不全、体质较弱、手举不及百斤及有目疾暗疾者不收。民国初年起至抗日战争爆发,基本采取募兵制。民国二十二年(1933),国民政府公布兵役法,实行征兵制,但因抗日战争爆发,未能在苏州正式推行。民国三十五年3月,国民政府颁令恢复征兵。为适应内战需要,民国三十五年至1949年春在苏州征兵达8次,总额超过2万人。为完成征兵任务,当局采取一系列措施,设置专门机构专司征集工作。民国三十五年采用抽签征集(民间俗称“抽壮丁”)三十六年以募集为主’三十七年后改征集与志愿兼施,先募集志愿兵,志愿兵不足额,则采取抽壮丁的办法强行征集人伍,所募新兵大都送往前线,投人内战。

新兵配额,民国三十五年按保平均分配,大致每2保各抽1人。但应征者无几,当局只得采取强制办法,有时以抓捕乞丐中年轻力壮者充抵新兵。民国政府的征兵,役政人员营私舞弊,贪污成风富户出钱可以赎回壮丁,无钱的劳动人民只好替人充代,《征兵法》流于形式。民国三十七年紧急征兵,金阊镇共征壮丁28人,结果被送往新兵征集所的只有6个穷人,其余22人因有钱行贿都被陆续放回。被征壮丁名义上给予一定的安家费,但都未能完全实行。有些壮丁人伍后,安家费被兵贩子、保人所吞没。

(第二节))志愿兵义务兵

一、志愿兵役制

苏州解放后,实行志愿兵役制。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第十兵团青年干部大队,在苏州社教学院、东吴大学、苏州工专、苏州农校和乐群、振华等中学,以及苏州附近地区大量招生,共招收知识青年200余人,编为6个中队,随军南下福建。同时,华东军政大学三总队教导十一团,亦在苏招收知识青年。至1950年2月,发榜录取400余人。1950年11月,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肃清残匪、维持治安,苏南军区决定,在全区动员新兵,重点吸收18!25岁的劳动人民参军,后批准167人人伍。同年,苏州市组建军事干部学校招生委员会,各学校、工厂、街道成立保送委员会,在17!25岁的学生、工人及失学、失业青年中广泛动员,几天内就有四五千名青年报名,经与部队共同挑选,先后录取4562名青年人军事干校。

二、义务兵役制

1954年2月,在城市试行义务兵役制征兵办法,苏州成立征集新兵委员会,同年成立苏州兵役局。1959年,市兵役局改称市人民武装部,内设兵役征集科。5月,建立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武装部,是区委的军事工作部和区人民委员会的兵役部,业务工作受市人武部领导。

1955年"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改志愿兵役制为义务兵役制。12月,中共苏州市委、市政府颁布苏州市征集新兵第一道命令。至1985年,苏州市共征兵31次。1984年5月31日,国家颁布第二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实行义务兵役制与志愿兵役制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对专业技术兵骨干,根据部队需要和个人志愿,经批准义务兵可转为志愿兵;并规定民兵为预备役,基干民兵为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二类预备役。

1986年全区顺利完成上级赋予的新兵征集任务。辖区内1718名适龄青年,报名率100%。经体检审查,共批准57人人伍,其中女兵5人。1989年,从辖区内30个企业单位和3个街道征集新兵51人(其中女兵3人)。1990年,全区共有适龄青年2890人,进行兵役登记2864人,经审查批准91人人伍。

1990年切实搞好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核对和国防潜力检查工作。全区共接收退伍军人1135人,一类预备役人员317人,二类预备役人员404人。年内,区人武部抽调力量,组成国防潜力检查小组,对全区225个单位进行核查,共有一类预备役人员5528人,其中普通兵1185人,技术兵4343人,适合服军官预备役人员280人。

1995年兵役登记率为100%,征集新兵36人,翌年又为部队输送新兵43人。在1998年征兵工作中出现了多年未见的“参军热”,广大适龄青年踊跃报名,保质保量完成41名新兵人伍的任务,1999年市下达征兵任务57人,实际征兵64人。

(第四章)防空

苏州民众防空,始于20世纪30年代,发展于新中国成立后。民国二十一年(1932)“一*二八”淞沪抗日战事起!月31日苏州组成军警团联合办事处,具体部署防空事宜。2月17日,日机6架首次轰炸苏州,其后频繁来苏轰炸,并与中国空军发生空战,当地驻军也以高射炮、机枪还击。是年,苏州工商实业界有识之士开始结合市政建设构筑地下防空室和防空洞。民国二十五年10月13日成立吴县防空分区司令部,开展防空知识宣传教育。民国二十六年“七七事变”后,国民政府颁布《防空法》。“八·一三”抗战后,日机频繁轰炸苏州,苏州当局和民众团体纷纷进行临战防空,发布防空警报信号、灯火管制、交通管制等规定,组织治安、消防、救护等防空专业队伍。民国三十三年,日伪当局在苏州组建省会总防空指挥部,于3月22日起实行灯火管制,并令各镇、保检查民间防空措施,规划防空待蔽所,胁迫民众“挖筑防空壕”。三十四年1!7月,城区分片先后进行防空演习。据资料反映,全市在民国政府及日伪时期构筑的防空工事210个,除部分半永久性的地下室外,已基本无存。

新中国成立后,设有人民防空领导机构与办事机构。领导机构由市党、政、军和有关委、办、局的主要领导组成,负责决策、部署防空重大事宜。1950年3月2日,成立苏州市防空治安委员会,日成立防空指挥部。至1985年领导机构名称几经变迁,仍称苏州市人民防空委员会。

1977年12月,成立延安区革委会人民防空办公室。1980年11月,改称金阊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简称区人防办),受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武部双重领导,同时是区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第一节)人防工程

【地下防护工程】1966年前,苏州市地下防护工程数量较少。据统计,仅有33个、总面积在2000平方米左右。1969年至1972年,因处在临战状态,工程建设也主要是搞群众运动。这些工程既无战术技术规范标准,又无材料资金,也无统一规划,面积小,抗力差,只能起到临时的掩护作用。1970年8月,市人防办为在工程建设上省时、省料,获得较大面积的隐蔽工程,提出利用城墙河道,改造人防工程的意见,经市人防领导小组批准,于9月开始实施。至1972年共改造城墙18处,全长1910米,面积5490平方米+河道改造工程只完成东、西两条的部分,一是北寺塔香花桥至保健路,一段长422米,约1000平方米,另一条是干将路言桥至太平桥一段全长1000米,面积约2000米。金阊区各街道办事处亦利用河道、城墙构建人防工程。金门、中街路街道以民乐一厂为主,利用河道建人防工程;桃坞街道以林机厂为主,利用城墙建人防工程;留园街道以动力机器厂为主,山塘街道以轧钢厂为主,石路街道以华盛造纸厂为主进行单位人防工程的建设。城墙、河道工程于1972年底下马。后为恢复苏州水乡风貌和疏通水系,经省、市政府批准,已改造的河道人防工程于1980年全部拆除。

1973年,国家对人防工程开始实行经费、材料补贴,工程建设开始转向厂矿企业。1974年2月,国家人防委第一次颁布《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标准》,人防工程建设开始按国家规定的规范标准实施建设。1981年起,人防工程由市人防办统一规划建设。至此,区人防办自建的人防工程共15处,面积近3000平方米。1986年起改人防工程单独建设为与城市建设结合起来,人防工程平战结合,提高3个效益(经济效益、军事效益、社会效益)。90年代以来,金阊区投人大量资金,改造石路商业区,兴建20余幢商业大楼,每幢大楼都建有地下室,作为平战结合人防工程。

【维护管理】1994年11月,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苏州市人民防空工程使用与维护管理办法》,明确人防工程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指导,分工负责”和“谁投资、谁受益,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至1999年末,区人防办管理的人防工程有67个,其中五级人防工程54个,25140平方米;简易工程6个,1473平方米,维持现状工程7个,959平方米。

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区人防办实行区级、单位两级管理办法,单位有专人管理,区人防办每年全面检查一次,不定期进行防火防汛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对防护门、密闭门、阀铁件作除镑上油保养,对电器照明设施保持完好无损。并加强人防工程动态管理,防止一些单位擅自占用、改造、拆除、封填人防工程。通过维修养护,确保人防工程达标,使战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促进开发利用,至1999年,全区利用人防工程20个,面积12644平方米,利用率45.86%,主要用于舞厅、歌厅、桌球房、车间、仓库、香蕉加工等,收人6.5万元。

(第二节))组织指挥

【防空袭预案】1986年5月,市人防办在金阊区进行区级和街道防空袭预案制订的试点,区成立由人武部、人防办、街道等共同组成的防空袭预案工作领导小组。历时半年,于12月完成《金阊区防空袭预案和街道防空袭预案》的制定。1996年7月进行修订,预案更切合区情。

《金阊区防空袭预案和街道防空袭预案》分基本方案和保障计划两部分。包括人防专业队伍动员、通信警报、交通运输、工程、医疗、防化、后勤、抢险抢修、消防、政治工作、治安保卫、灯火管制等各个保障计划;并附有金阊区行政图、人口疏散图、重点目标分布图、人防工程分布图、保障力量分布图、警报音响分布图、人员就地隐蔽图等。

【通信警报】1953年全市建有防空警报器2台,分别设在薛家园消防直属中队和阊门外大东旅社楼顶,翌年增至3台。1956年调整布局,改装建成电动警报器5台。1958年改装成专线自动集控装置。1965年为提高警报音响覆盖面,先后在市区13处制高点增设有线高音喇叭52只,1969年增到152只,并在金门城楼等制高点增设大钟11只,1978—1981年上述高音喇叭、大钟陆续拆除。1981年全市警报网,经重新勘察、布点,共有20台警报器组成的新的警报网,金阊区范围内安装4台电动防空袭警报器,分布在计算机厂、眼镜厂、汽车配件厂、胜利无线电厂内。至1999年末,陆续在汽车货运公司、安利化工厂、长城饭店、热工研究所、油墨厂安装5台电动防空警报机器。全区共有9台防空警报器。

1995年市政府印发《苏州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管理规定》,规定人防警报实现社会化管理,以提高全市人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1995年12月22日,经市政府批准,对市区现有防空警报进行20多年来的首次试鸣。从1996年开始,于每年10月都进行防空警报鸣放。1999年度鸣放前,区人防办配合市人防通信站对区内9个警报器进行改造,实行全市自动化控制鸣放。区人防办专门举办警报器单位管理人员业务培训,进行操作演练,并开展宣传,让广大市民都能了解鸣放防空警报的意义,居安思危,确保全市鸣放工作一次成功,居民闻声不惊。

【宣传教育】人防知识的宣传教育,主要根据不同时期确定不同的内容。50年代初抗美援朝中,广泛进行反细菌战宣传教育。1969年“珍宝岛”事件发生后,开展防空战备思想教育。"0年代末开始,逐步转人经常性的人防建设方针,政策教育,平战结合典型事例宣传。

1996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9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区人防办加大宣传力度,发动街道、居委会和工商企业利用黑板报、宣传画廊、横幅、人防专刊等形式开展宣传,在4、5月间还集中宣传《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组织人员参加省举办的人防知识竞赛,在全区逐步形成依法开展人防工作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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