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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经济综合管理(4)

小说: 金阊区志      作者:《金阊区志》编纂委员会

金银业在历史上属于手工业,一直是前店后坊的形式。封建时代苏州富豪聚居,商贾云集,对金银饰品和器皿的需求甚多,加工的金箔部分属于供应宫廷的“上用飞金”;城乡居民购买银饰品的较多,将金银饰品用作储蓄手段的亦很普遍。

民国期间,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由于战争影响,银价上升,金价回落,苏州金银业得到较大发展。北伐战争后,妇女纷纷剪去发髻,又因“洋镶”(即镶嵌)饰品输人,同时,金价以较大幅度回升,首饰销售数量减少,金银业务锐减。抗日战争期间,币制混乱,货币逐渐贬值,人们争购黄金和首饰,因而销量大增,金银业呈畸形发展。抗战胜利后,物价继续动荡不定,通货日益膨胀,人们争购黄金、银元,以求保值,出现了银楼业的虚假繁荣。据《苏州市金融志》载(946年3月,吴县金银业同业公会共有会员74家,其中设在金阊区的即达31家,如恒孚西号,设于西中市60号,天丰恒仁记银楼,设于西中市65号,其资本额分别达到1000万元和800万元。1948年8月,国民政府发行“金圆券”,规定各银行钱庄、企业单位和人民持有的黄金、白银、银元或外币券,应于规定期限内向中央银行或其委托的银行兑换“金圆券”,违者一律没收。为此,苏州银楼业大都处于停顿状态,或转人黑市活动。

苏州解放后,根据华东区《金银管理暂行办法》,银楼全部闭歇、转业,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金银,国家允许人民持有金银,但不得计价使用和私相买卖。

1982年,国务院同意在国内恢复黄金首饰供应,先由银行开设金银饰品门市部,嗣后,各大商场经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黄金饰品专柜。至1990年末,全市共有15家销售点。1992年,老阊门金店在阊胥路石路附近开业,成为金阊区内经营黄金的专业商店。

二、企业选介

【老阊门金店】创建于1992年,为江苏亚细亚集团成员单位。原设在阊胥路369号新华电影院南侧,主要经营黄金首饰、钻石、嵌宝戒等款式新颖精美高档商品,并承接各类首饰加工业务。1999年9月,老阊门金店与1997年开张的华润珠宝银楼合并,迁人对面的工业品大楼营业。新大楼营业面积3000平方米。金店专营上海“老庙”、“亚一”,浙江“明牌”、苏州“恒孚”、江苏“裕华”等品牌黄金首饰精品,是一家集黄金、销金、钻石、红宝石、蓝宝石、翡翠、珍珠、玉石、纯银等系列精品首饰的专业珠宝金店。1999年营业额5500余万元。

(第五节)保险

一、中外保险业的竞争

清末民初,首先来苏开办保险公司的为上海英商保众、公平和永年3家。华商在上海开设的华安合群和金星二公司,也在苏州建立分公司,专营人寿保险业务,但投保者不多。嗣后,续有英商、美商保险公司在苏州建立代理机构。民国二十年931)以后,民族工商业日益兴起,保险事业发展迅速,一些银行家、实业家纷纷投资于保险业,与外商开展竞争。据《苏州市金融志》记载,民国二十四年至二十六年,苏州华商保险公司共有14家,其中设在今金阊区辖境的3家是天一保险公司苏州分公司(阊门外丁家巷)、华安合群人寿公司代理处(养育巷)、宝丰保险公司代理处(西中市),但临近抗战前,多已改组合并,规模都已缩小。

苏州沦陷后,英美商保险公司全部撤走,华商公司业务也处于停顿状态。民国二十八年日商通惠保险公司在苏开设机构,但只承保日本人和日商洋行的保险业务。三十年,上海太平、天一等保险公司再度至苏复业。三十二年苏州保险业同业公会成立,当时苏州有保险公司50家之多。此后,由于物价飞涨,人心不安,保险收人难以维持生存而纷纷停业。

抗日战争胜利后,保险业重新兴起,至三十七年10月,吴县保险商业同业公会会员有23家。其中设在金阊区的有3家:兴华保险公司苏州办事处(天库前52号)、大东保险公司苏州办事处(阊门下塘205号)、光华保险公司苏州办事处(西中市诚康钱庄)。

二、保险业务的扩大

1950年1月,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苏州办事处,地址在观前街。1953年3月,改建为苏州中心支公司,翌年4月又改称为苏州市公司。1958年3月,保险公司与财政局合署办公。年末奉令停办,公司撤销。

1980年5月,重建苏州市支公司,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分别由人民银行苏州市支行与江苏省保险公司双重领导。1982年公司迁至古吴路吴东弄1号。1985年1月,市支公司升格为苏州分公司;同年10月,迁至慕家花园1号办公。1986年10月,又迁人彩香路1号保险新大楼办公。1987年12月,成立金阊办事处,地点在金门路44号。1990年1月,在彩香路公司营业大厅内设立市分公司营业部。

1996年8月27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苏州分公司分设工作完成,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设于干将西路)和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在人保公司原址)正式成立。并在金阊区建有支公司(桃花坞大街67号)。

1999年1月18日,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恢复使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名称,同年6月18曰,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复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苏州分公司名称。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亦于同年4月27日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苏州分公司。两家公司更名后,分别全部继承原中保财产保险公司和中保人寿保险公司的保单责任和债权债务。

三、企业选介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苏州分公司】位于彩香路1号,始建于1956年1月,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苏州办事处,同年10月升格为支公司,开始统一经营苏州的保险业务,先后开办10多种国内保险业务。1958年公司被撤销,直至1980年5月恢复。1985年1月升格为分公司后,进人大规模外延扩张阶段,至1996年8月,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成立时,已成为苏州地区唯一专业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国有独资保险公司。1999年6月18日,又恢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苏州分公司名称。

公司围绕锻造“人保”大品牌这一中心,接连推出“一线两心”3个服务品牌,即(5518服务专线、机动车“定损理赔中心”和“业务处理中心”,形成覆盖较为全面的服务网络。在内部管理上建有一整套的规章制度,所有员工都进行标准化操作培训。一系列的服务品牌托起了“人保”大品牌,促进业务快速发展。1999年的保险金额达1400多亿元,赔偿金额达2亿多元。

(第六节)证券

一、改制前业务

苏州证券公司于1993年7月18日正式开业,经营沪深股市A股、国债现货、国债期货、国债回购及上海B股的委托买卖业务。拥有上海、深圳、省证券交易中心的席位21个、股民1.4万余户。公司下设人民路营业部、石路营业部等11个分支机构。其主要网点的交易系统已实施了改造的版本升级、新增条码自动委托系统和电话自动委托系统,营业大厅设置即时成交回报屏和证券交易信息屏,并安装了深圳交易所的双向卫星小站,为全市首家开通证券商和深交所点对点的双向交易业务。

二、改制后业务

1998年2月,苏州证券公司增资改制为苏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由原来的3000万元增为10400万元。改制后,由苏州市财政局、苏州物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物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园区、新区等12家单位加盟组成新一届股东。市政府明确其为地方股份制非银行性金融机构。实行一级法人体制,正处级建制,直属市政府领导和管理,业务上接受主管部门监督。

(第三章)经济管理

80年代以前,对经济工作的管理主要由市级管理部门进行。1985年2月,建立区经济计划委员会,对全区经济部门进行扎口管理。1988年5月撤销,原审批新建集体企业的职能分别由各有关部门行使,统计工作划归区政府办公室管理。1988年后,金阊区政府开始对全区经济实施管理。管理的范围与权限不断扩大。主要有计划统计管理、劳动工资管理、人事管理、物价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渔政管理等,使全区经济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1992年,建立金阊区统计局。1996年11月,区政府机构改革,改建区计划与经济局,将原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区科学技术管理局、区统计局并人,对外仍挂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区统计局牌子。区计划与经济局列区政府工作机构,履行政府对经济综合管理的职能。

(第一节)计划统计管理

一、计划管理

20世纪80年代以前,全市计划管理集中在市级管理部门,区政府既不设管理机构,又无管理权限。各项经济指标(如工业产值、利润、商业销售额等),在每年人民代表大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本年度的计划安排。1988年月,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颁发《关于搞活城区的改革方案向区政府下放一批商业零售网点,扩大区政府的经济、开发、

管理的权限,相应增加区级财力,以发挥城区功能。区政府的计划管理部门遂对全区经济实施计划管理,于1990年和1995年分别制定区“八五”、“九五”计划。计划辑要如下:

【苏州市金阊区经济、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八五”计划】十年规划奋斗目标:1991一2000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平均每年增长7.50左右,财政收人年平均增长8%左右,城市街巷道路翻建率达89%,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精神文明建设上新台阶。

“八五”计划奋斗目标:国民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8%,至1995年工业商业劳务三业总值达12.1亿元,利润总额达400万元。外贸收购额年均增长56.7%,至1995年达到8000万元,争取超1亿元。财政收人年均增长9.%,约3000万元。积极搞好城市建设和管理,年内争取翻建道路10万平方米,占全区道路总面积的25%。全面推进各项社会事业,不断提高全区人民素质,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出生率控制在12.5%。以内。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改善社会风气以促进政治稳定。

【苏州市金阊区经济、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八五”计划执行结果:至1995年,全区国民生产总值完成2.83亿元,比1990年增加1.83亿元,五年平均增长23.1%;各业经济总值完成37.2亿元,比1990年增加31.81亿元,五年平均增长7.1%;实现利润3911万元,比1990年增加2399万元,五年平均增长20.9%,财政收人6807万元,比1990年增加5616万元,年平均增长28.9%。

“九五”计划奋斗目标: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0%,到2000年达到7.5亿元。社会商品零售额平均增长25%以上,工业总产值按1990年不变价,平均增长15%以上。5年累计利用外资5000万美元,外贸收购额平均增长25%以上。财政收人平均增长10%,到2000年争取达到1亿元。实现利润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00年争取达到9000万元。人均收人年增长15%。环境达标,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城市管理符合国家卫生城市要求,人口出生率年均控制在6.5%以内。

2010年长远规划:国民生产总值年递增15%,达30亿元。财政收人年递增10%,达2.6亿元。街巷、河道、环卫、绿化、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取得明显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各类标准。人均收人年递增10%,达2.1万元;住房成套率80%以上,人均居住面积大于15平方米;社区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居民文明程度明显提高,社会犯罪案件大大减少,民主和法制建设更加完善。

二、统计管理

统计部门主要执行政府规定的各项统计,整理编印统计资料,并开展统计调查,提出统计分析,发挥汇集社会经济信息的主体作用。

民国时期,中央官方统计机构未建立全国的统一报表制度,地方政府为施政需要,只制定地方的有关表式和统计。新中国建立后,逐步建立统计报表制度。1952年,按国家统一部署执行的国民经济各类年报表有:国营和公私合营工业统计报表、基本建设统计报表、国营贸易企业统计报表、私营工商业及个体手工业统计报表、农业统计报表和其他报表。1953年市统计局还布置各类定期(主要为月报)统计报表。1958—1960年,为满足“大跃进”的需要,要求各单位各种主要专业报表的周期由月报改为日、周、旬报。为体现“跃进”速度,统计报表的数字,不能反映真实情况,群众称统计为“估计”。嗣后,各类统计报表根据不同历史时期而有所增减。“文化大革命”初期,统计工作有所削弱,至1975年才初步恢复,指标体系比较完整。1979年起,市区逐步进行统计报表制度改革,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综合平衡统计和充实改进各专业统计。1983—1985年,分别建立国民收人、国民财产、国民生产总值年度报表、各类专业报表也增添新的内容。1984年国家实施《统计法统计工作步人法制化轨道。

1958年9月,金阊区人民委员会建立计划统计科,以后,统计工作机构虽时撤时建,但统计工作从未间断。区统计部门除严格执行上级规定,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外,还根据区政府的要求,增加一些统计报表或统计项目,定期编写统计分析,供区领导决策参考。

统计部门在按时完成统计报表的同时,还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采用普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等方式,对全区人口、国民收人和国民财产、第三产业、工农业总产值、工业和交通运输、商业饮食业与服务业、物价、固定资产投资与建筑业、劳动工资、城乡住户生活等,组织专题调查,从而掌握市情、区情及人民生活情况,调查资料报送上级统计部门、区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

(第二节)劳动工资管理

对劳动和劳动力的管理,与各个历史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紧密相连。在封建社会里,城市各业劳动者,主要由业主控制的各种行会管理,并为官府承担沉重的徭役。临时、季节性雇工在苏州出现较早,自发形成雇工集市。商业职员和手工业工匠大多从师学艺,满师后由业主雇佣。民国时期,渐有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考员工,始有各种职业、技术学校为社会培训技术工人,为数不多的职业介绍所也开始出现。但直至苏州解放前,封建专制的用工制度依然存在,工人劳动就业仍难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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