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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小说: 繁华城      作者:刘爱平

入夜,丁楠睡不着。按理说,睡不着,就该陪陪石头,说说话,或者听听他新创作的、已发表在网上的歌曲,同居几个月来,她还真没有给他在上半夜陪他说话聊天的机会,可是,至少她今夜没有这份心情,丛丛,那个可能已经化成了一缕青烟的丛丛让她没有了这份心情。她的脑里,是丛丛在穿来穿去,是丛丛的那封信在上蹿下跳。丁楠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不会轻易伤感的人,但这当儿她真的伤感了。

是的,那封信也足够一个善良的人伤感起来的。

丛丛在信里说,她是一个其实已经消逝了的人,好早好早就消逝了的人,那年月,她消逝的是心,今天她要消逝的只是肉体。她还说,心都没有了,那一堆肉还留着干吗?不如也消逝了好。她又说,她在这座城市里行走了一年,只有她同情过她,帮助过她,她虽然不需要这一切了,但她还是感动着。感动着,也就把她一生中最后的一封信交给了她。

丛丛原本有美好的一切,有爱着她的父母,也有疼着她的兄长,还有好多好多喜欢她的同学和朋友。可是,她走错了一步路,她便失去了这一切。那一年,她读大一,她和同学们去“蹦迪”,认识了一个姓何的男人,后来就和他同居了。那一年,她十九岁,什么都不懂,以为那就是爱,终身都可以托付的爱。后来,她就知道错了,何姓男人说自己是家大公司的老总,其实,是个招摇撞骗的社会混混。他是在一个深夜,被公安局从床上抓走的,那时刻,她正躺在他的身边。他没有给她留下一句话,却给她留下了毁灭性的一击:一个正在肚里不断膨胀的胎儿。问题在于,她是糊涂的,竟是浑然不觉,直到胎儿长到了五个月,她才知道有一枚雷隐藏在她的身上。问题更在于,她不知道这枚雷还会爆炸,且能把她炸得面目全非。她知道了这枚雷,同学和老师也知道了这枚雷。学校请来了家长,家长把她带进了医院,医生说,人流已不可能了,太危险。父母只好把她带回家,可是,父母和兄长承受不了左邻右舍的白眼,她也难得在父母的唉声叹气里支撑到小孩出生,于是,她在一个夜里出走了,从此她就没有回去过。她原不准备这样的,她想生下了孩子,再找一家能够抚养的人,然后回家,再请求父母的原谅,可是,孩子流产了,她虽捡回了一条性命,可她的母亲在她出走后的第三天,冠心病发作,突然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她是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熟人,才知道这一切的。她不能回去了,母亲是因为她才死去的,她怕父亲不能原谅她,她怕兄长不会原谅她,于是,她干脆永远地出走了,一走就是四个年头!

四年里,她什么都干过,又总觉得没饱过肚子。有人介绍,她便进了娱乐城,成了一个坐台小姐。那时的丛丛,虽瘦弱些,但还算娇美,特别是在提前完成了女人的一次过程后,该丰润的地方都丰润起来了,该成熟的地方也成熟了,瘦弱终是挡不住她作为女人的风采。于是,男人就苍蝇一般围上了她。那时的她,需要生存,也需要刺激;需要疯狂,也需要麻木。而这种被男人宠着的生活,正好满足了她的这一切需要。她要让这些男人宠着,长久地宠着,仅卖笑,仅陪唱,仅喝酒是远不够的,男人不是蠢蛋,男人在那里大把大把扔钱时,男人是需要回报的。那里的女人能够给他们什么回报?当然只有肉体。女人们年轻的、丰满的、像花一般艳又像花一般嫩的肉体,是他们永远不会厌弃的东西。于是,丛丛就开始把肉体给他们,博得他们的宠,博得他们的笑,博得他们的金钱,也博得自己一时片刻的疯狂,之后,又在疯狂里获取麻木。那时的丛丛,就是这样周而复始地生活着,她没有别的选择了,这成了她唯一的路。有意思的是,自从何姓男人骗了她,自从死了母亲,她便开始恨男人,仇视男人,可是,打她做了坐台小姐,打她开始迎奉男人,这些或大腹便便,或老气横秋,或高或矮或丑或俊的男人们,他们丑陋的,狰狞的,甚至是被欲望扭曲了的身体和脸,却再也激不起她的厌恶,且是百般地献媚,且是极度地索取……偶尔,她也会清醒。清醒了会哭,会想母亲,会想大学生活,只是那已是过去了的梦,像风吹过,没留下痕迹,也不可能再次把它抓住,且清醒也是一时片刻的,来不及回味,来不及思考,她又会坠落在那口深井里。于是,她就会给自己找理由,找堕落的理由,找麻木的理由:自己不是已失去过了么?一次叫失去,两次也叫失去,无数次还是叫失去。失去过,就是坏女人了,那么,一次和无数次又有什么区别呢?就这样,丛丛再没有爬出那口深井。直到有一天,她累了,她没法坚持了,她的身体开始对她的行为进行反扑了,她就去找医生。医生看了她的化验单,医生就宣判了她死刑……丛丛在信里说,那当儿,她居然没流泪,没有悲伤,像是知道这一天会来到一般,她冷静极了,趁医生不注意,她走了,悄然无声的。次日,她就离开了那座城市,也是悄然无声的。她不想治病,她不想去作努力,去作任何可以延长生命的努力,她只想逃离。在逃离什么?她不知道,总之,离开那座城市就好,离开那群人就好,到一个新的陌生的地方去,没有人认识她就好。她做到了这一点,她逃离了,只是,她无法躲避宿命:好像娱乐城注定是她的归宿,在这座城里转了一圈,她还是做起了坐台小姐。不同的是,她再没有了过去的疯狂和麻木,她是清醒的,始终都是清醒的;她不再追逐男人的宠,她不再放纵自己的欲;她陪着男人喝酒,陪着男人唱歌,却又完全彻底地避开男人的锋芒,她不想成为病的传播者,也不想再成为男人的发泄品,她只是把这当成了一种职业,一种让生命苟延残喘下去的职业。因此,在这座城市里,她心里没有火燃烧着,日子也就过得寂寞。但是,这不是最可怕的,因为她逃离那座城市,想过的就是这种日子,问题是歧视,来自何妈咪的歧视。丛丛在信里说,何妈咪歧视她也是有道理的,你不肯出台,就意味着她会得罪客人,妈咪也会因此少了一份收入。由此,何妈咪打骂了她多少次,她记不清了,也不想记清了,总之,她已无心去恨人,就像她无心去害人一样。人莫过于心死,心死了,也就不计较什么了。丛丛在信里还说,她想母亲了,比任何时候都想得厉害。她常做梦,梦见母亲想和她聊家常。母亲说,她很孤独,没有人陪。丛丛也想父亲和兄长,但是,她不能见他们了,她只能去见母亲了。于是,她就这样走了,带着对人间的牵挂,更带着对阴间的向往……

丛丛在信里最后说,她还有一笔存款,不大不小的,她已转给了一家孤儿院。这钱也许不干净,反正也是那些男人们自愿给的,他们有的只是钱,就当他们为孤儿们积了点德吧。至于她为何把这封信给了丁楠,她解释说,不是她对她最好,是她与那儿的小姐们就是不同,因为不同,她就把最后的话留给了她:离开娱乐城吧,那儿不是天堂,那里的美酒,那里的歌声,连着苦难,连着不幸,有时也连着死亡……

再次看信,丁楠就再次掉泪了。丁楠是难得哭的,知道了丛丛的故事,她还是哭了,反复哭了。丁楠甚至有些后悔,她该对丛丛更好些的,让她有了更多的温暖,她就会对人间有更多的牵挂,也许她就不会选择自杀了。当然,现在所有善良的想法都没有意义了,丛丛已经走远了,远得不可触及了。丛丛要她离开娱乐城,她也已经离开了,这是自己可以告慰她的。可是,丁楠还在想,自己还有什么可以告慰她呢?当然就是她手里的笔了。她对陈天一说,她知道该如何构思这篇文章了,她想到的就是丛丛。丛丛让她茫然三个月后,找到了文章的“眼”。而且丁楠相信,丛丛不会反对的,丛丛是善良的姑娘,她肯定希望所有善良的人都有好的日子、好的生活……

想到这儿,丁楠就更是睡不着了,她想找人说话,可眼前只有石头,她就跟石头说话。石头正在创作,石头就说,我还差一段,就一段写完了便陪你。丁楠说,不行,我现在就要人陪。石头不能抗拒,石头就放下笔,就说,那好吧,你说我听。丁楠说,你一定得认真听。丁楠便开始讲故事,讲丛丛的故事。起初,石头以为丁楠在撒娇,看似认真听,其实是敷衍,心里还在想着他的创作,可听着听着,他的心动了,全神贯注了。最后,居然也泪眼朦胧了。罢了,两人都沉默。后来,丁楠问石头有什么感触,石头就反问,这是真的故事?丁楠答,恐怕丛丛已变成青烟了,还能不真?石头说,我在娱乐城跑场,也常听到一些小姐的故事,有的也很凄凉的。那时我也会感动,那时就会有人对我说,别相信,这是小姐们自编的谎言,目的是想掏空男人的腰包。于是我就不再听这类故事,听到了也不再感动,可没想到,里面也有真故事。丁楠说,石头,你读书时文章比我写得好,你说,我的这篇文章就从丛丛的命运开始写起,会不会有戏?石头想想,说,现在报刊上的文章,十篇就有九篇在煽情,这不是好文风,但报刊需要读者,不这样干又不行,只是久而久之,读者就厌烦了,就不买账了。丁楠说,你是说我这样写也有煽情之嫌?石头说,不不,文章要争取读者,完全不煽情也不对,问题在于是否是真情,是否是为情而煽情。你写丛丛,应是真情,你煽动的是社会对这个群体的关注,而且也会让社会对这个行业里阴暗的一面有所警惕,乃至去治理,去整顿,去净化,也就是说,你争取了读者,也会引起正面的回音。所以,我赞同你这样写。丁楠受到了鼓励,就有了信心,从床上跳了起来,说,石头,你跟我去见一个人。石头说,谁?都快十点了。丁楠说,没关系,这个人是只夜猫。说罢,丁楠就给陈天一打电话,果然,狗日的陈天一还泡在咖啡屋里。陈天一下午对丁楠的态度不好,他正想找个机会弥补,便一口答应在那儿等她。石头问,这个人很重要吗?丁楠说,当然,他是晚报的名记者,他若是不认可、不帮忙,这文章写了也是白写,再说,做了三个月的活鬼,不能没有收获,不为那个群体说几句话,我也会憋得慌。石头说,我明白了,他就是你说的那个老同学?也就是把你指引到娱乐城的那个记者?丁楠说,不错,可你的话怎么酸酸的?丁楠就走上前来,吻了石头,又说,走吧,如果是你的情敌,我会带你去?那我不是蛮没趣的?真笨!石头不再说什么,就跟着丁楠走了。

不久,他们就在咖啡屋里见面了。

不知是陈天一一人在独品咖啡,还是陈天一故意支走了朋友,总之,丁楠走进咖啡屋,在幽暗的灯光里找到他时,他确实是孤身一人。丁楠对他说,老同学,你也喜欢孤独?话里有挑衅、讽刺的味道,可是,陈天一居然装作没听见,不反击,不接招,眼睛也不看丁楠,却看着丁楠身旁的一个人。丁楠明白了,狗日的陈天一并不欢迎石头,他以为她是单身赴约的,甚至可能还以为她是按捺不住寂寞寻欢来了,于是就又说,喂,老同学,你是不是先看看我?这个男人难道比我还吸引你么?陈天一这才感到失态了,怎么说也是丁楠带来的朋友,是要客气点、大度点的,便站起来说,话也不能这样说呀老同学,你的朋友,我得优先关注的,是不是这个理?丁楠嘴不饶人,说,那你眼睛里的光为何这么凶猛?陈天一就恢复了他的油腔滑调,说,凶猛?没有没有,这是本能,就像雄狮一般,你能说它的目光凶猛吗?不能,因为那是天生的。丁楠就笑,你又错了不是?你把自己比作雄狮,还不如比作恶狼准确。陈天一自知不是丁楠的对手,忙休战,说,雄狮也好,恶狼也罢,总不能站着说话?来,先坐下。待坐好,陈天一又说,这位朋友你就不介绍一下?丁楠说,简单,你的学友,我的男朋友。陈天一就说,学友?我怎么没见过?石头说,我叫石头,只在东化大学读过一年书。陈天一就跳了起来,说,慢,你叫什么名字?石头重复了一遍:石头。陈天一的眼睛就变得怪异起来,说,你就是石头?你就是那个为了丁楠敢于跳楼的石头?了不得,真的了不得!你们又见面了?真是可喜可贺!鬼才知道他说的是人话还是鬼话,反正石头感动,就说,谢谢学长了。你现在名满省城,这才真是可喜可贺。陈天一自负笑笑,说,哪里哪里,混口饭吃而已。不过石头兄,你在哪里高就呢?石头说,我呀,才真叫混饭吃……石头话没说完,却又被陈天一打断,慢,蛮面熟的,肯定在哪见过你。你让我想想,想想……啊,对了,你在歌舞厅唱歌?不错,我听过你的歌!石头就有些尴尬,他真的不愿别人说他是一个跑场的三流歌手,尤其是在丁楠的面前,可是这个陈天一,不知是无意还是故意,偏说偏提,弄得石头一脸绯红的。丁楠见了,忙解围,说,陈天一,你也进娱乐城?你也泡小姐?陈天一说,搞我们这一行的,哪种地方不去见识见识?不过,娱乐城是进过,小姐却没敢泡过,有那贼心也没那贼胆呀,老同学,你说是不?丁楠说,谦虚了不是?你是有贼心更有贼胆的人。陈天一装作委屈,摊摊手,说,完了完了,我的清白就这样被老同学给毁了。接着,他又对石头说,石头兄,你的歌唱得非常好,找个机会我给你在报上亮个相?丁楠说,你就把心不要操远了,事情得一件一件地办。还是先说说我的那篇文章。陈天一讨了没趣,只得改口,好,先从你的事开始。我说过,老同学的忙,我肯定是要帮的,不过,你得听我的。丁楠说,错,又错,谁对听谁的。陈天一说,你也不能感情用事,和那帮小姐混熟了,就站在她们立场上去了,那文章就不好做了,就不好登了。我们是大报,歌颂什么,抨击什么,旗帜一定要鲜明的。丁楠说,狗日的陈天一你拉倒吧,你这是讨论文章还是打棒子?人家中国青年报比你大吧?可人家也辟了一个“冰点”专栏,关怀的就是被人们遗忘了的小人物,现在这专栏都写进了中国的新闻史,你说说,他们旗帜不鲜明了?我跟你说,陈天一,是你把我骗进娱乐城的,是你要我去卧底的,你要是撒手不管了,我会给你算一笔账的。陈天一就求饶,说,老同学,算我服了。你看这样行不行,文章你爱怎么写就怎么写,你包写,我包送审,如果总编那儿通不过,你就别怪我,行不?丁楠就笑了,说,就这样定,我这回是舍生取义了。来,这咖啡就别喝了,上啤酒,今晚呀,我们仨不醉不罢休。陈天一当然没意见,说,同意,我们一言为定!于是,他一挥手,服务生来了,之后,酒也来了……

不过,这一夜,他们并未尽兴,在他们喝得进入高潮的时候,杨开学来电话了。杨开学对丁楠说,他是躲在厕所里打的电话,老女人喝疯了,汪芹喝疯了,满包房的人都喝疯了……他们不让人给丁楠打电话,他只有躲进卫生间打了。杨开学还说,他们再喝下去,非闹出事情不可……

丁楠没办法,丁楠只能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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