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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生活(1)

小说: 残酷的成人童话:丛林之子      作者:宅人

时光如梭,转眼间,千雨来到篝火家就有半年了。

自从芥纳环在铁岩堡落地生根,铁岩城的天气就日益暖和起来,冰水像眼泪一样,从那些冻得像顽铁一般的石头缝隙间流出来,脚下的泥土越来越软,软得好像皮糖,每一天都听到春天的脚步切近。

唠叨婆说,像这样的暖春,她有生以来都没有见过。既然唠叨婆都这样说,那肯定是真的,唠叨婆记得每一年第一只燕子归巢的日子,记得每一年第一条鲫鱼跃出还结着冰的湖面的时间,千雨可不想跟她争辩。

篝火家的孩子们都说,千雨取代了血滴的位子,成了唠叨婆的第一听众。他们都觉得千雨很奇怪,把大好时光浪费在唠叨婆身上。

不过,包括石头爸爸在内,没有任何人敢责备千雨。因为千雨把自己的生意打理得很好,每次篝火宴会时,销赃小组给篝火家带回来的银币都远远超过其他人,甚至比猴子都要多几倍。

这一切都多亏了猴子从绿人那偷来的小袋子。千雨把那个小袋子还给了绿人,跟他换取一个机会,代替他,同南市古董店的老板谈生意。每次绿人给出估价,千雨用更低的价钱买回来,绿人便用差价的一半作为报酬给她。

绿人很清楚,北地人对绿人族的讨厌不会持续很久,迟早有一天,他可以越过千雨,亲自同北地人谈生意。他担忧的是其它绿人会夺走市场,千雨的帮忙可以使他领先一步。

可是渐渐地,绿人发现,千雨的杀价能力太强了,她似乎能读出对方心中的底线,做交易像猫抓耗子一样,即使是绿人中最优秀的侃价高手也不及千雨一半。于是,二人的交易一直持续下来,给双方都带来了极大的好处。

这个交易便是销赃小组的主要财源,实际上,他们的地摊已经成了摆设,全权交由木讷的鹿角处理,几个月来几乎没有任何进账。

爸爸不知道,篝火家的其他孩子们也不知道,这是千雨和癞头之间的小秘密:他们每次交给爸爸的银币,只有那段时间收益的一小半,大部分钱都被千雨存起来,留待日后,做更大的生意。

这件事,他们甚至瞒过了鹿角,只因为鹿角是个胆小鬼,心里存不住什么事。

现在,千雨有足够的时间到铁岩城各处考察商机,现在正是变革时代,机会很多,可是千雨的本钱对于经商来说太少了点,经不起任何波折,她不得不谨慎再谨慎。过去千雨也曾有过独自做生意的冲动,但那时她是个没自由的大小姐。如今,虽然过得是辛苦日子,整个人也一天天清瘦下来,千雨的心中却一片轻松。

她不敢想到那个词:幸福。

在白房子里,在爷爷身边,每天过着锦衣玉食、前呼后拥的生活,只有面对姑妈时有小小的不快,这样的千雨,却不敢说自己幸福。那么,如今的她,作为篝火家的一个普通小孩,整日里吃不好穿不暖,走在路上遭人冷眼,又怎么可能拥有幸福?

是了,如今的日子,远远称不上幸福,只能说轻松而已。

千雨不无伤感的发现,她正在悄悄改变。提欧说得对,女孩子的头发是不能轻易剪掉的。自从失去了那一头柔顺绚丽的长头发,千雨整个头发便乱糟糟的,如同最邋遢的喜鹊筑巢,打眼看上去就带着一股不驯服的野气,她那双娇嫩的小手,如今也悄悄生出了老茧。但当夜幕降临,小孩子们围着篝火,吃着他们单薄的晚餐、嬉笑玩闹时,千雨却觉得,她那头乱发和她日渐粗糙的小手,使她成了他们中的一员,她不再孤单一人了,她不需独自面对未知的前途,“她是他们中的一员。”这种认知又让她高兴起来,在火光里露出温吞的笑脸,这时猴子常常就在她对面的黑暗里,目不转睛地看她,画家却会躲得远远的,一整夜都不再出现。

千雨喜欢看画家,喜欢默默的注视着他的双眼,试着读他永远不会讲出口的故事。

血滴对于千雨来说,就像一个可以依靠的哥哥,好像码头兄弟黑摩,虽然黑摩很久也不来看他一次。血滴有些太过完美,无论他做什么,总是处理得井井有条、一丝不苟,虽然千雨有时也会替血滴感到担忧,但她明白,如果让她与血滴易地处之,她连他的一半也做不到。血滴完美得简直不够真实。

画家却是一个谜,并不因为他是筑神师,有那么多奇巧的知识和手艺,只因为他是画家,孤独、忧虑,只因为——画家的心里是空的,什么也没有。无论她再怎么读他,也空无一物。他像是一个筑神术的容器,除了知识,他内心里一片空白,只有和她有关的一点小小的回忆,像清晨时草叶上娇贵的露珠,闪着脆弱而明亮的光芒,不知何时也会被风轻轻摘去。

有天,篝火宴会之后,千雨有意和大熊呆在一起,悄悄地问他,他把自己当做家人吗?

大熊对这个问题感觉相当讶异,迟疑了好一会,才用大熊特有的能把每个字眼儿都讲得很憨的舌头答道:“当然是。”

“为什么?”千雨不依不饶地追问大熊。

“哪有为什么,住在一起的就是家人。”

这像是一个无可辩驳的道理,只是,在白房子的时候,千雨也和那么多人住在一起,为何只有爷爷是她的家人?

在篝火家,只有一件事真正让千雨感到不安,那就是血滴的复仇。

篝火家曾经有一个叫口哨的男孩,他是篝火边的音乐家,精通音律,一个人编排了好多首优美的歌曲,乞讨组的孩子们如果唱着口哨的歌儿去乞讨,收获会比平时高出数倍,说口哨是乞讨组的倚仗也不为过。乞讨组现在过得艰难,很大程度上跟口哨的死有关。

杀死口哨的是被鬃狗家的人,不知什么原因,他们截断了他的双腿,他死时很痛苦。鬃狗是一伙亡命之徒,曾是铁岩城盗贼的统治者,但被码头兄弟打败了,现在他们都躲起来,等待重新崛起的时机,像负伤的野兽在黑暗中露出苍白的獠牙。这样的野兽最危险,所以连码头兄弟也不愿再去惹他们。

石头爸爸也不想跟鬃狗打交道,一直以来,都是血滴带着几个兄弟,悄悄地追寻着鬃狗,想要替画家复仇。

爷爷说过,所谓复仇,就是把伤害扩大两倍,没有人会因此受益。千雨曾试着这样劝告血滴,但血滴却有他的一套道理。

“这话是我瘸子叔叔说的,你可以对你爷爷讲。在铁岩城,如果一个家族不懂得复仇,那么没人会怕它,而没有人恐惧,尊严也就没有了。我就是要让那些盗贼行会知道,咱们篝火家不是好欺负的。”

也许血滴说得对,但千雨却能够看出,血滴并不情愿去伤人。而那个叫兔子的女孩又总是催促着血滴,使他不能罢手。

兔子是口哨生前最好的朋友,她长着一双红色的圆眼睛,一对大招风耳,长相比鹿角还怪一点。听说兔子的耳力惊人,可以听到数公里之外蝴蝶振翅的声音,这也是兔子成为爱子的缘由。

无论何时,兔子那双红通通的眼睛里都燃烧着熊熊的复仇之火,那种恨意,让每个读懂它的人深深胆寒。

因为担心血滴,千雨便刻意跟兔子接触,成了她的“好姐妹”。兔子喜欢的话题只有一个,复仇。可是每次跟兔子聊起血滴他们到处追查鬃狗的事情,也没有任何进展,只是说,快了,就要抓到他了。兔子的脸上带着遗憾,千雨看了,却觉得很安心。

终于有一天晚饭的时候,兔子主动来找千雨,她整个人容光焕发,带点病态的快乐,带点回光返照式的歇斯底里。她看起来有一种别样的美,仿佛是从云端落下来的复仇天使。

“我们抓到他了!”兔子舔着她没有血色的嘴唇,兴冲冲的告诉千雨说。

“谁?”千雨的一颗心顿时不安地跳动起来,有一种不幸降临的预感。

“一个鬃狗,是面包房的一个小孩给我们消息!那家伙大概有二十岁,走起路来比猫还要轻灵,就好像脚底下长着肉垫,是个好家伙!血滴一看到那家伙就说,像这样的盗贼,我们没可能一直追踪他,要抓住他也很难。大熊虽然厉害,可跑的不快。”

“那你们怎么办?”千雨在心里悄悄说,如果你们没逮到他就好啦。

“血滴让我去跟踪他!”兔子会这么讲,还真的出乎千雨意料之外。

“你去跟着?那不是一下子就被发现了。对方可是专家级的。”

“对。可血滴就是血滴,要是我们也能猜出血滴的想法,那他就不是他啦。我很卖力的追踪那家伙,他走得很快,整个人在人群里飘飘忽忽,像一个鬼影子,如果不是我记得他的脚步声,可能真的把他跟丢了。他七拐八拐地进了南市一条生僻巷子,步伐突然变得很快,像是打算要甩开我。我急了,顾不得隐藏身形,赶紧追到巷子里,但那却是一条死胡同,眼前只有一大片倒塌的墙壁,废砖烂瓦一直垒到天上去,到处都看不到、也听不到那家伙的踪迹。我心想,这下可把人追丢了。口哨啊口哨,如果你在地下看着,怎么不帮帮我?”

“我这样祈祷着,那家伙就突然出现在我背后,我听到声音,急忙转过头,这时我才意识到,他把我逼到死胡同了。那家伙看到我,似乎就明白了,叹了口气,拿出了一把雪亮的刀子,慢慢走向我。那时我真以为我要死了,可是我心里一点都不害怕,我想,我虽然不会打架,可拼死也要咬那家伙一口,等我到了地下,跟口哨在一块的时候,总有个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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