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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过往(2)

小说: 悲伤的左手之年      作者:白艾昕

我用五个指头抱着铅笔,那个时候我还不太会使用铅笔,总是写写停停,或者咬着铅笔的尾端,努力的进行着思考。由于距离现在时间太久,我无法把信的原文一字一字的给你们回忆出来,不过大致内容如下:

亲爱的柳树(淑)云妈妈:

我想会(回)心(新)加(家)令(岭)。我在这里一点dou不kuaile。你门(们)对我很好。我那(拿)了你5块钱,以后会还给你。

白朗杰

你看到这封信的第一感觉一定是觉得好笑。其实,我为了这封信花了将近2个小时的时间,累到满头大汗。那个铅笔头被我咬去一大半,占了一张生字本的纸,歪歪斜斜,扭扭捏捏,没有间架结构。根本不像现在摆在你面前的信这样整齐,因为压根就没有人教过我怎么写信。我本来还想多写一点,比如,告诉他们说我还会回来,回来再看你们,这次就想回到新家岭看看王小翠,再看看我的小朋友们,你们对我都很好之类的话。结果那么久,就是因为没有文化,变成了现在这样的一封令人不可思议的信。

我把信压在柳淑云的雪花膏盒子下面,然后偷了一个馒头塞进怀里就跑了出来。出门之前从柳淑云枕头底下拿了5块钱。她那下面有很多很多的钱,钢镚,还有纸币。

我总是把白民乐忘记。

他在我的脑海如过眼烟云,和穗子一样。更多的时候我还是从王小翠的口中了解的他们,因此,他在我记忆中支离破碎的感觉也就开始慢慢的完整起来。

当年,白民乐见到了毛主席。这在新家岭引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轰动。

可是,白民乐的归来让他见到了新家岭的另一番景象。新家岭从此再没有了地主,没有了贫富差距,没有了阶级斗争,新家岭的政权真正的属于了人民。这是参加批斗会的那个头头说的。因为他们妥善处置了那个唯一由人民选举出来的地主,那个曾经是土匪头子的白玉玺。

你们看过电影《闪闪的红星》么?回到新家岭的白民乐,一身行头与那个叫潘冬子的神似。我不知道白民乐是怎么经受住了这样的打击。穗子死了,那是他的亲娘。白玉玺也死了,那是他的叔叔,确切地说应该是他的父亲。但是他回到家里却没有哭,一滴眼泪都没有掉。在王小翠讲述了整个事情的经过以后,他的嘴唇被牙齿咬出了深深的印痕。

“白民乐,你要与走资派白玉玺划清界限,他是人民的公敌。你知道么?”这是白民乐回到新家岭后的第二天村书记审讯他的问话。

“我坚决与他划清界限,他是历史的罪人,应该受到历史的惩罚。”

“看来主席接见过的人就是觉悟高。那你在这个上面按个手印。”

“我向毛主席保证,白民乐从此不认识白玉玺,更不认识王小翠。”然后他在一张有字的纸上按了红红的指印。他用的是大拇指,拼命地按了下去,力量很大,整个拇指的指纹清清楚楚。即便是在1995年,我所看到的时候,还是那样的清晰。就这样,他们没有了所谓的“血缘关系”。

打这以后,白民乐就青云直上。因为他与人民群众的专政对象白玉玺,以及他的唯一家属王小翠没有了任何关系,所以他很快就当上了新家岭的团委干事。

怎么说呢。可能因为太多的是上天和历史在安排,才得以使白民乐和柳淑云见面。柳淑云是最后一批下乡插队的知识青年。那一年,柳淑云才18岁,积极响应了国家的号召,奔赴祖国最艰苦的地方,把知识和文化带到农村去。也或许更多的是因为柳淑云的军官父亲,为了自己的面子,把柳淑云投放到滚滚的知识青年下乡插队的洪流之中。(其实柳淑云的父亲绝对有能力使自己的女儿留在城里,他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

柳淑云先是坐火车,再是被一辆解放车载了一程,后来坐了辆吉普车,就到了新家岭。这与我从沈阳城回到新家岭的路线基本一致。

或许人的一生都在重复着同样的一条路,只是自己沉湎于其中浑然不觉罢了。

柳淑云扎着两个麻花辫子,绾起来像个羊角竖在头顶上。身着鲜艳绿色军装的她,可爱,漂亮,秀气的站在白民乐面前。她递给他一封介绍信,然后白民乐在上面从容的签了字,就算是报了到。白民乐的悉心与气质打动了少女柳淑云芬芳的心。他给她拿行李,安排处所,帮她打扫房间的卫生,给她买午饭,甚至给她准备好了卫生纸。男人喜欢女人的过程很多是在行动上战胜对方的,白民乐也不例外。就那一回,白民乐在柳淑云心目中的地位就坚不可摧了。尽管此时还有其他的下乡男知青,还有很多新家岭的男人对柳淑云垂涎三尺。

柳淑云有一个习惯。

这在她1989年的春天再次回到新家岭的时候就表现出来了。她有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头发,每两天中午都要洗一次头,在小河的岸边,对着明媚的阳光。她还会在小河里洗澡。

所有的这些保护工作交给了像当年土匪头子白玉玺一样剽悍的男人身上。我说过,柳淑云总是对着明媚的阳光梳头,湿漉漉的头发一直垂到腰间。就在这个瞬间,也是一个女人最美丽动人的时刻。也许就是因为白民乐在这样的情景之下,把心底对柳淑云的爱深化到了一个更深的层次。柳淑云洗澡时候的楚楚动人,更是令白民乐魂飞魄散。他时常幻想,他会和柳淑云在一起,两个人生活在一个遥远的地方,自由,那里没有政治,没有革命,只有他们甜蜜的爱情。而这个时候的柳淑云,则希望这个男人会和自己在一起,他会成为自己将来的白马王子。每到这个时候,她会在河边呆上很久很久,看坐在石头上的白民乐傻傻的样子。洗完之后,她会对着小小的镜子给自己脸上抹上香脂,那种淡淡的香味,始终在白民乐的鼻尖上荡漾。

那一年的春天,最后一批知识青年返城,柳淑云并没有跟随大部队回到城市的家中,而是找借口留在了白民乐的身边,在新家岭分管一些工作。

时间犹如细腻的长河。

又一年的春天,在青龙寨的大坝上,爱情成就了他们的融合。当年的柳淑云,身材匀称,目光引人,恬美的笑容把白民乐的魂魄埋葬在了坝上的草地。

柳淑云是一个温柔体贴的女人。她细腻,柔软,还有那莞尔一笑的容颜。

那一夜,白民乐如痴如醉,两个人彼此融化了对方。新家岭上空眨眼睛的星星,周围洋槐花开的香味,他们身下颤抖与歌唱的小草,周围的一切都沉浸在了幸福与甜蜜中。

我向来是一个不善于与水打交道的人,即使说我是一条鱼。但我不明白,柳淑云和白民乐在大坝那一年春天的晚上,我居然击败了成千上万的对手,成为了最终唯一的胜利者,在柳淑云的子宫内自在的游泳,如一条鱼。

一切,如此。

2004年的春天,在从南京回到新家岭的时候,我想起了一个人——王小翠。那时,她已经不在人世了。

她临死之前的神情依旧刻在我的记忆中。

那天,在那个低矮的平房子里,昏暗的电灯下,王小翠奄奄一息。她瘦小,满脸的沟沟壑壑,眼角深深的鱼尾记录了她的一生。她躺在那个大土炕上,呼吸微弱。

大夫说:“她快不行了,找白朗杰说话,她要找白朗杰。”

我站在王小翠的面前,把耳朵伸到她的嘴边,一只手握着她的手。她的手冰凉,是一种刺骨的寒,如一块冰。她说:“白玉玺——”然后嘴角嗫嚅,就倒下了头。我就听到这三个字。我没有哭,真的。尽管除了我之外她没有了任何的亲人。新家岭的人说我不孝,没有人性,说我的书全读进了狗肚子,说我不是王小翠的亲孙子。不管他们怎么说,我就是没有哭。王小翠的一生新家岭的人谁都不会懂,从金山河畔的小姑娘到新家岭龙钟的老人。她是一个历史,经历过风风雨雨,从来,从来,她都没有倒下过。

关于文化大革命中提到的白玉玺窝藏金子和大烟土的事情。

1997年,也就是王小翠死去的前一年,新家岭所有的废弃平房都要被扒掉。那天,王小翠特意把我从学校里叫了回来。她拄着拐杖,步履蹒跚的行走在我的前面。而我则在她后面,替她打着手电筒,因为她把我带进了我们曾经居住过的那个平房。那里已经蜘蛛网成群,麻雀到处做窝,房梁的顶上也已经裂缝。墙皮脱落,上面还贴着1970年左右的报纸。那个屋子我是熟悉的,小时候我经常会坐在炕上吃饭,是粘糊糊的玉米面糊糊,黄澄澄的,就着萝卜咸菜,非常可口。王小翠在黑暗中给我指着一个破了一半的缸子。

“把它挪开。”她用拐杖指着那个破缸子说。我挪开,下面有一块厚厚的板,潮湿,而且已经腐烂。我拿开它,里面出现一个地道。“进去看看。”她说。我从地道进去,这里只能容下一个人的身体,我趴着,感到很难受。里面弯弯曲曲的,一直到了一个宽敞的地方。在一个供奉着财神的龛里,我看到了一个积满尘土的坛子,还有一个生了锈的铁匣子。我在地道里停了好久,最后出来时候,王小翠问:“就看到这些么。”

我点头:“嗯。”

她说:“那就好。”其实我终于明白她最后一直只字不提那天穗子,白玉玺,李长富死的事情,一直到她死去。你知道么,那个地道,一直通到哪里。一直通到穗子住的那间平房的炕头上,就这么简单,我却一直没有明白。这个谜,终于被1997年冬天新家岭整地的爆炸声中埋藏下来。除了我,除了在1998年死去的王小翠,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知道。

我吹去坛子上的尘土。王小翠说:“打开吧!”

她拿着手电筒。我打开,里面的确是大烟土。不过已经发霉,有泥土的味道,长长的毛长在上面,像毛毛虫的背。然后我又打开了那个铁匣子,里面除了一个红色金丝手绢,空空如也。王小翠叹息了一下,摇了摇头。

第二年夏天,我听新家岭的周喜田说,在平地的时候,开推土机的汪彪捡了一疙瘩金子,就在你曾经住过的那个位置。此时,我终于后悔起来,后悔那天没有到穗子的房间里看看,哪怕从那个地道里钻过去看个究竟也好,至少还能弄明白那箱金子的下落。新家岭的老人们说,金子在地下会跑的,它不一定就一直在你发现的地方,除非你把它放在箱子或者盒子里。就这样,白玉玺平身积攒下来的所有的一切,都随着历史腐烂、消失。

人生无常,在我得知这个定律的时候,我还没意识到生命究竟是怎么回事,只是它随时都会离开,就像我以优美的姿态飞起一样,最终沦落为泥土,也变得腐烂,而后消失。

前面说了,我拿了柳淑云的五块钱,并且还给她写了一封自认为不错的信。当我从那座有着严密保卫的大院跑出来的时候,我就迷了路。但是我一点都不害怕。

在路边的商店里,我花1毛钱买了个棉花糖。然后我又买了一根棒棒糖,又花了一毛钱。我不知道我所期盼的新家岭在哪个方向,我开始在这个城市的小巷里无所事事。我不想回家,确切地说我压根就不知道那个家在什么地方。走了很久之后,我感觉到双腿异常的疲惫,当我坐在路边的石头上时,一个脏兮兮的男孩子过来抢我的棒棒糖。

“******”。我说,随即给他唾了一口唾沫。

他把我的棒棒糖打在了地上,弄得满是土。我哭了,那是我离开新家岭后的第一次。“呜呜。”我用袖子擦着连续不断的眼泪。“******。”我不解恨的骂他。

“我****妈。”他很郑重的回应。

我扑上去弄倒了他,然后我们就同时倒在了地上,脸都贴在布满尘土的地面,他对着我吹起地上的尘土,有沙子迷了我的眼。我的腿死死缠住他,胳膊使劲的勒住他的脑袋。我们在地上打滚。他的脸铁青,而我的脸则挣得发紫。他腾出一只胳膊抓着我的头发,把我的头从他怀里揪了出来,而我在他肩上狠狠地咬了一口,可能是太过于疼痛,他就此松了手。“你小子属狗的啊?我不跟你打了,你赖皮。”他把我的棒棒糖踩成了一块泥土,就像我在靶场旁边草丛堆里拉的屎。

我朝他唾了一口唾沫,我呸,然后摸摸口袋,还好剩余的钱还在。

我放弃了和他决斗,那家伙是个野孩子,浑身尽是牛劲。

之后我在路边的树下尿了一泡尿。一个戴着大盖帽的警察叔叔逮住了我。

“你是谁家的孩子?怎么在这里尿?”

我不吭声,扭着头。因为他长得一点都不可怕,像个圆脸娃娃。

“不说?那好,我把你关到公安局里,那里有很多大狼狗,我叫狗咬你,看你说不说。”

我说:“我不害怕狗。”

“不害怕狗?那我把你关在监狱里,给你三天三夜不吃饭。”

然后,我就害怕起来。我看过电视,在柳淑云家里,那个十四英寸的黑白电视。里面关了很多的犯人,他们有的的确是被活活饿死的。

“柳淑云。”我说。

“那你家在哪里?”

“新家岭。”

他疑惑一会儿,然后问道:“新家岭在哪里?”

“我不知道。”

他朝我歉意地一笑,最后把我带到一个办公室里。那有一个年龄稍长的警察叔叔。他看着我,我在那里吃了午饭,那个叔叔给了我一本《西游记》的连环画,让我在那里等着,不要乱跑。

下午3点多,我看见了柳淑云,她和那个军官老头一起出现在办公室里。此时的柳淑云头发蓬乱,满头的大汗。

她看见我之后给了我一记狠狠的耳光。然后我哭,她抱着我,也在哭。我说,“我想回新家岭,回去看王小翠。”而此时,那个老头在柳淑云后面气喘吁吁。

我的行为终于改变了他们,柳淑云把我带回了新家岭。第二年夏天,我在那里开始上学,柳淑云每月会寄钱给我,还会隔三差五的来看我。我的沈阳之行就这样匆匆的结束了。

我记得离开沈阳之前,我在火车站的月台上望着那个前来送我们的军官老头喊了一声姥爷。他竟然在庞大的人群攒动中热泪盈眶。因为,在此之前,我没有叫过他一次。他用一只手绢,一直抹着眼睛,直到火车开动,我和柳淑云的身影随着火车缓慢的启动消失于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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