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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你此去经年,我心已成灰(6)

小说: 北海恋人      作者:千寻千寻

“当然可以,这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我都可以带你去,只要老天给我足够的时间。毛丽,谢谢你,让我又可以陪在你身边。”一边说着,他的手开始在她身上游走,毛丽很配合地与他深吻,两人很快变得热烈起来,他的掌心滚烫,抚过她的肌肤时像是带着细微的电,那种不可言喻的麻痹感瞬即蔓延到她全身……她的呼吸变得急促,意识也开始游离,任由着他褪下她的真丝睡裙。在橘色的灯光下,她的肌肤如蜜一样润泽细腻,却又滑不留手,这样的美不能久望,他整个人变得激荡起来,眸底燃起炽烈的火焰,他好像是轻叹了一声,俯身在她裸露的肩膀轻轻噬咬,含糊不清地在她耳畔呢喃,“你要陪我到最后,一定要……”

“阿俊……”她动情地应着,随即整个人一震,他带着前所未有的热力进入了她,狠狠将她抵在床头,那一瞬间她像是被托在巨浪之巅,耳畔似有风声呼啸而过,四下里一片虚空,她抓不到支点,身体没有依托,感觉自己从很高的地方直直地坠下去,坠下去,疼痛伴随着羞耻的快感让她以为几乎就要粉身碎骨,可是瞬间又被他掀到了半空,她叫出了声,因为确实很疼。

“毛丽,你要陪我到最后。”在最最失控的那一刹那,他仍然说着这句话,抱着她翻到了床边,两人身上都黏着细密的汗,分不清是谁的喘息谁的心跳,整个世界在最后这一秒变得迷乱浑噩,好似灵魂出窍,身体是缥缈而虚浮的。

毛丽好半晌缓不过来,最后那一下冲撞让她感觉全身的骨头都快散架了,她箍着他的脖子,听到他心跳如急鼓,脑子像是断了电一片空白。他其实是个很节制的人,平日在这方面需求并不多,偶尔的激情也明显留有余地,但是今晚似乎格外不同……

“你今天怎么了,有些反常。”

他略微带着喘息说:“今晚是月圆之夜。”

她愣了下,立即明白过来,他看了她的微博!肯定是洗澡之前看的,她的笔记本没有关,他回来的时候她已经睡了。她咯咯地笑起来,“你是挑好了日子的吧?”

“唔,没错,今天是你的安全期。”

毛丽顿时窘得满脸通红,没想到他还会算这个,她自己都不知道。他翻身下床准备去浴室冲凉,俯身看着她笑:“谢谢你让我变回了人类的‘他’。”

“你是不是经常偷看我的微博啊?”

“什么叫偷看?网上的东西不都是公开的吗?”

毛丽正要说什么,隔壁房间突然传来奇怪的咯吱声,反反复复,越来越响,仔细一听,很明显是席梦思被重压时发出的声响,以及女人夸张的叫声,像是被宰割一样,嗷嗷地喊得死去活来,丝毫不顾忌一墙之隔还有别人。这酒店的隔音效果真差!赵成俊显然也听到了,指了指隔壁:“你听,我说了今晚是月圆之夜吧。”

“哈哈哈……”毛丽裹着被子狂笑,笑着笑着,忽然又紧张起来,“那,那我们刚才……是不是也被别人听到了?”

赵成俊耸耸肩:“你丝毫不逊色。”

毛丽将头埋进被子里恨不得捂死自己,“啊,啊,不要活了,讨厌!”赵成俊却掀开被子,将光溜溜的她拎下床,“跟我一起去冲凉,将功赎罪。”

“我何罪之有?”

“谁让你刚才把我打回‘它’形的,我好不容易变回人类。”

翌日一早,两人返程。不同于昨夜的激情,赵成俊变得很安静,一路都不怎么说话,自顾自用手机写短信,写了几条短信后又看文件,心事重重的样子。毛丽瞟了眼他看的东西,全部都是英文,她败给他了。但她感觉得出来,他看的时候与平常集中精力真正投入工作的状态似有不同,眉心郁结着深深的褶皱,目光紧盯着页面,却半个小时都翻不了一页,他明显在走神。

毛丽不好打搅他,于是自己玩自己的。

她最近都在玩iPad,是前阵子赵成俊从香港给她带回来的,她一下就玩上了瘾,很喜欢里面的小游戏,比如“愤怒的小鸟”、“会说话的TOM”等。毛丽聪明,玩什么都上手很快,“愤怒的小鸟”已经被她玩通了大部分的关卡,觉得没意思了。这两天又在使劲儿折磨“会说话的TOM”,所谓TOM其实是只三维动画猫,背着手站着,注意是站着的,不是趴着的,很有点人模人样,表情、动作也非常拟人化,点击屏幕上的牛奶标示它会咕噜噜地喝,戳它的脚它会“哎哟”喊疼,敲它的头它会倒地作眼冒金星状,神态惟妙惟肖。最有趣的是它会学人说话还能录像,你对着它说的话它会随即给你复述出来,当然不是原声复述,而是经过处理的童音,非常有意思。毛丽闲得没事就跟TOM说话,或者戳它的脚丫挠它的肚子,在回南宁的路上,她将TOM弄出很大的声响,戳得TOM不停喊“哎哟哎哟”,赵成俊实在受不了了,瞥她一眼,“你能不能别这么幼稚?”

毛丽愕然看向他……

他也看着她,似乎意识到有些不妥,又揉揉她的头发,“没关系,继续玩吧。”

她却再无兴致,默默关了iPad,靠着车窗闭上眼睛休息。

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继续看文件。

也许是车内气氛有些闷,毛丽心里非常不安,这种不安其实从与赵成俊复合后就开始了,她只是一直不肯承认而已,她总是在心里说服自己,好不容易走到今天,好不容易又在一起,她不应该胡思乱想,他们会一直好下去,他们这次一定会有结果。但他的情绪表现得太明显了,哪怕是迁就着她,甚至是在讨好她,她仍然觉得两人间有种说不出的别扭感,缠在一起时他常透出一种末日来临般的凄惶,搂着她,吻着她,就像是时间已经来不及,他把每一次亲近都当作了最后一次,他到底怎么了?毛丽不太敢问他,自从有过分手的经历,她变得格外小心翼翼,不多问,不多说,怕他多心,怕他有负担,怕眼前这美好得像梦的甜蜜化为泡影。

可是毛丽觉得太小心了好像也是一种负担,她疑心是不是相恋中的男女都有这种患得患失的感觉,因为太美好,所以总担心转瞬即空,小时候学的那句唐诗“大都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不就是这意思?

最让她有些失落和不安的是,赵成俊心里到底是怎么打算的?他从不对她提及未来,偶尔触及这个话题也会巧妙地避开,以毛丽对他的了解,她觉得他并不是那种不负责任的男人,他跟那些玩弄感情于股掌以猎色满足自我的男人不一样,没有理由,就是感觉,感觉这个东西骗不了人的。可是对毛丽来说,她毕竟年纪不小了,这些年也折腾得够戗,她不想再这么翻天覆地地折腾下去,用她自己常挂在嘴边的话说,上了岁数就不想动了,玩不起了,不像十八九岁那时总觉得时光太漫长,过个十年恍然再回首她却吓一跳,昔日的同学和朋友很多都是孩子她妈了,连谈恋爱谈成了精的菲菲下个月也要在马尔代夫举行婚礼,那么她呢?

爱情是什么,婚姻又是什么,其实毛丽到现在仍然概念模糊,她只知道年轻时向往玉石俱焚的爱情,恨不得与全世界为敌,到了她这岁数却想着一切归于平静,过细水长流的小日子,当然她现在也不老,二十六七岁还晃悠在青春的尾巴上,可是若过了这尾巴呢?那就真的成剩女了。好在目前她的感情状况似乎还不错,不管怎么说身边的这个男人是她中意的,她喜欢他,想跟他在一起,并且希望有一个正式的关系将这种状况稳固下来,她始终坚信一个男人对女人最大的诚意就是给对方一个“正式的关系”,如果他开口,她一定不会不答应的。

可是蹊跷的是,赵成俊对此颇有点装糊涂的意思,前天在防城港码头她试探他未来的计划,他却顾左右而言他,上次在五象广场的一家西餐厅吃饭,邻座的一男子跟女友求婚,场面非常浪漫温馨,又是玫瑰又是钻戒的,当时就餐的许多客人都向他们表示友好的祝福,赵成俊却表情漠然,草草用过餐后就拉着她走了,让她好几天都闷闷不乐,他那么聪明的一个人,他会看不出她的期待?

“在想什么?”赵成俊大约是觉得车内沉闷得异常,放下手头的文件主动揽过她,“还在生我气啊?”说着挠挠她的头发又摸摸她的脸,当她是“TOM”了。

毛丽顺势靠在他的肩头,仍然闭着眼睛,“嗯,生气了。”

他搂紧她,“Sorry,是我错了,晚上请你吃顿好的?想吃什么尽管说。”

“一顿饭就想打发我?”

“那你想要怎样啊?昨晚我都以身相许过了。”

毛丽扑哧笑出了声。

他也笑了,一笑泯恩仇,两人很快又和好如初。他没有再看文件,想必是累了,搂着她闭目休息。毛丽很乖地蜷在他怀里,拨弄着他衬衣上的扣子沉默不语,她看着车窗外疾驰而过的风景,心里的不安并未因他方才的安抚而有丝毫消减,说到底,他们还是有不能触碰的雷区,避开那些问题并不代表那些问题就不存在了,毛丽现在想的是,他们的问题到底在哪里?

“毛丽。”他显然也只是假寐,冷不丁又叫她的名字。

她懒懒地“嗯”了声,“什么事?”

“容若诚是谁?”

【你可以不爱我,但是不能背叛我】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是中秋节,出版局举行一年一度的职工气排球比赛,毛丽所在的出版社也组队参加了,每个部门都抽派了一名同事参加,一编室抽的是毛丽。气排球跟常规的排球有所区别,球很轻,是那种塑料的充气球,不容易伤着人,而且可以男女混打,很适合群体运动。南宁人爱运动是出了名的,在南宁最流行的运动除了篮球就是气排球了,很多人下班后吃过晚饭就找场子练球,每年各个单位还会组织比赛,一遇上赛季,各大体育馆的场地就被预订一空,比赛场面热火朝天,堪称南宁一景。

那阵子每天中午下班后,社里参加球赛的同事都会集中到一起练球,如果中午凑不齐人,大家会在晚饭后再挑个地方练球,打得热火朝天筋疲力尽后再回家冲个热水澡,倒床就睡,一觉到天亮,很舒服。毛丽无疑是所有队员里最积极的,一下班就到处吆喝人去练球,不是她真有多喜欢打球,而是她心里那种患得患失的不安感越来越强烈,她很害怕自己闲下来,尤其是赵成俊不在的时候,她一个人面对空荡荡的房子常常整晚失眠,一闭上眼睛就梦见许多难过的场景,醒来却又什么都记不起。

那段时间赵成俊很少待在南宁,今天飞香港明天飞北京的,她为方便练球索性回自己的公寓住了,赵成俊偶尔回来她才会过去他那边。

白贤德讥讽说:“赵先生大概把你这当行宫了吧,也不知道他晚上翻不翻牌子的。”

毛丽丝毫不介意,她知道白贤德不怎么看好她与赵成俊的恋情,没当成媒婆她心里一直气不顺,毛丽非常理解她的失落和懊恼,所以平日白贤德怎么撩拨她都当做耳边风,顶多笑嘻嘻地回一句,“翻牌子的是我,本宫最近比较宠幸赵生,爱人你要是寂寞了,我今晚也翻你牌子如何?”

白贤德直翻白眼,“毛丽,你真不要脸!”

“你才知道啊。”

赵成俊确实太忙,每周总有几天要在往返机场的路上奔波,九月底博宇在槟城举行股东大会,他连续几日超负荷工作,身体支撑不住,凌晨时晕倒在槟城总部的办公室,幸亏当时还未到上班时间,除了大厦保安和彼得安以及司机,没有人看到他被抬出办公室。彼得安随即送他去Henson的医院,到他醒来时已是傍晚,Henson几乎是恼羞成怒,把他狠狠骂了顿,禁止他再没日没夜地工作,“你必须住院观察几天,哪儿都不能去,只能待在这里!”

“不行,我明天还要出席股东大会。”

Henson立即翻脸:“你这个样子去会死在台上!”

“那也得去啊,我是总裁,如果我不出席,明天股价就会大跌。”

“股价大跌又不是世界末日,你的事业已经这么成功,还用得着拿命去拼吗?你挣这么多钱干什么?”

“Henson,你知道我不是为钱。”

Henson真是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摇头道:“行吧,你要去就去吧,你以为这事能瞒得住?章世德已经在背后查你了,几次派人假扮成病人到我这来打听你的情况,你小心点吧!”

赵成俊不再吭声,陷入沉思,他将面孔转向通透的落地窗外,此处是槟城最幽深静谧的升旗山,这所私家医院建在半山腰,可以俯瞰大半个槟城,视线极佳。此时正下着雨,山顶云雾蒸腾,气象万千,山下的槟威大桥星河璀璨,美轮美奂。凝神静听,山间的鸟鸣和簌簌的雨声似乎近在耳畔,落地窗外的庭院盛开着白茶花,三三两两的开在枝头,皎洁的花朵在雨中深深垂着,仿佛在缅怀着什么。

良久,他叹口气:“他一直以为章嘉铭的车祸是我制造的,他想要我死。”

第二天的股东大会很成功,赵成俊随身带着药,总算是掩饰过去,晚上的招待酒会他本不打算出席,可是副总裁罗森告诉他邀请了很多媒体记者,他作为当晚主角如果缺席,很难预料第二天的报纸会被记者写成什么样。

赵成俊只得咬牙点头。

回槟城后他还是住在哥灵顿大道的豪宅,在卧室对着镜子打领结的时候,彼得安敲门进来,跟他说:“刚刚我听企划部的人说,泓海前董事长章世德也会出席今晚的酒会,我不知道是谁邀请他的,估计是新来的员工不清楚情况,你看这……”

“他出席很正常,应该邀请他,泓海哪怕是日薄西山,在槟城仍属商业巨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我们如果不邀请他反而不正常了,到时候那些记者又会大做文章,做事业不能心胸狭隘,要容得下整个世界,包括你的敌人。”

说话间赵成俊已经系好领结,一身笔挺的深蓝色西服,每个细节都一丝不苟,他的气质是很适合穿西服的,沉稳内敛,又不失潇洒,虽然这阵子因为劳累又消瘦了许多,可是眉宇间丝毫不减凌厉的气势,他转身打量同样西装革履的彼得安:“阿杰,你要多学学,博宇以后需要你挑重担。”

只有在私下里非工作场合的时候他才会叫彼得安的中文名安志杰,亲昵地称呼他“阿杰,”这个名字在公司里很少有人知道。

彼得安一副没底气的样子,挠着头说:“我哪成啊……”

“人都是被逼出来的,谁天生就会?”赵成俊又对着镜子整理衣服,冷不丁又问了句,“你下午消失了半天去哪里了?”

“我,我去办点私事。”

“买礼物给阿莫?”

赵成俊对着镜子里的彼得安笑,“当我傻子呢,今天是阿莫的生日,你一早在车上就给她发短信。”

彼得安尴尬得满脸通红。

“这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干吗偷偷摸摸?喜欢就去追吧,女人是追来的,天上掉林妹妹这样的事轮不到你。阿莫不错,大家在一起共事这么多年都知根知底,你们俩倒是挺般配的。”说着他背着手踱到窗前,楼下的司机已经将车开来候着他了,他看着满院葱茏的绿色说,“人这辈子总要爱过才会懂得生命的意义,我希望我身边所有的人都幸福,特别是你。这栋宅子我已经转到了你的名下,留着你将来娶太太用,我以后回槟城的机会会很少,空着也是空着,不如送给你做结婚礼物,这么多年你跟着我吃了很多苦,一栋房子实在算不上什么,至于你娶不娶得到阿莫,就看你的造化了,阿杰。”

彼得安瞪大眼睛,“Brant,这,这……我不能要。”

“已经给你了,你就收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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