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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那年夏天那片海(1)

小说: 北海恋人      作者:千寻千寻

我会假装你忘了我,假装你将你我的过往,像候鸟一般从记忆中迁徙,假装你已经走过寒冬迎接春天,我会假装到自以为一切都是真的!然后,祝你一生永远幸福!

——《海角七号》

【尘】

你见过星光下的大海吗?

茫茫夜色中,看不到地平线,只有蓝黑色的海水在月色下荡漾着细细碎碎的波浪,那波浪因为倒映着月亮泛着夺目的银光,闪闪的,仿佛深海里藏着璀璨的珍宝。海边黑黝黝的红树林在夜色下显得很模糊,像是没有晕开的墨汁,而天空却是灰的,除了月亮的光晕,所谓的海天一色其实是灰的,灰得凝重,灰得令人心生绝望。

多少年了,毛丽不敢独自面对夜色下的大海,她怕这灰色的海水。这样的海水像极了传说中魔鬼的眼神,它会****人的灵魂,会把人拉下水去。在许多个寂静的夜里,毛丽会在那样的恐惧中闭上眼睛,聆听海浪撞击岩石的声音,咆哮着嘶吼着,似要跟岩石峭壁同归于尽,瞬间,就在海浪撞上岩石的瞬间,她甚至可以听到水花在空中绽开的声音。还有那些从海面吹来的风,很凉很冷,带着海水特有的咸腥味,让人不由自主陷入遐想,阳光下的海水可以繁衍生命,夜色下的海水是不是就变成了游魂的归所?那些冰凉的海风,也许根本不是风,而是一缕缕的灵魂,因为无所归依,才迫切需要寻找肉体的承载。这让毛丽很害怕,她不想成为游魂的寄托,两年前她毅然搬出了海边那栋房子。偶尔听到海浪的拍打声,多是在梦里。

现在,毛丽居住在南宁繁华的民族大道,六十多平方米的单身公寓,装修精致,住得很舒适。最主要的是自由,用她经常挂在嘴边的话说,胡作非为也没人管。毛丽爱玩在朋友圈里是出了名的,除了工作,她大部分时间都在玩,或者是在去玩的途中。虽然南宁城市不大,却热闹得很,夜生活丰富。像毛丽这种习惯在晚间醒来的夜猫子,白天大多数时候则在梦游。当然,她选择在南宁梦游,不单单是因为这里是夜生活的天堂,还因为这里离母亲居住的北海很近。在她半梦半醒要死不活的时候,她还可以找老妈诉诉苦,当然,每次都少不了一顿臭骂。

毛丽四岁时父母离异,父亲现在在上海经营连锁饭店,生意做得很大,算是有钱人。毛丽的父母是典型的知青婚姻,结合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一个是有着上海老资本家背景的“狗崽子”,一个是根正苗红的渔家女,在那个时期老爸娶到老妈还算是“高攀”呢,可是这种没有精神交流的婚姻注定长不了,“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大批的知青返城导致了大批知青家庭的离散,老爸和老妈的婚姻也未能幸免。没有办法,老爸自小接受西式教育,万分怀念上海的小资生活,跟仅有小学文化的老妈没法过到一块儿,结婚八年就吵了八年,刚好够一抗战。

毛丽是被母亲抚养大的,哥哥毛晋被判给了父亲,自小跟随父亲在上海过着“腐化堕落”的生活,高考都没参加就被父亲送去英国留学,镀了层金回来摇身一变成了“海龟”,现在是十里洋场出了名的公子哥。毛丽的命就没这么好了,从小就被母亲教导:你爸是个没良心的人,不要我们娘儿俩了,你长大后不准理他。毛丽信以为真,向老妈发誓坚决不跟父亲,就是穷死饿死也要守着母亲。长大后毛丽才知道,其实老爸从未放弃过争取她的抚养权,是老妈不肯撒手。为了跟老爸长久抗争,老妈不惜带着毛丽改嫁,继父自己也有三个儿女,一家六口人,虽然经济不是很宽裕,但孩子们相处融洽,一闹起来,家里比动物园还热闹。毛丽她妈那时总幸福地跟邻居们说,瞧瞧,一屋的猴子……可惜好景不长,毛丽高中时被父亲接到上海过暑假,从此一去不复返,当初许下的誓言全抛到了脑后,坚决投奔有钱的爹了。

也难怪毛丽当“叛徒”,老爸太有钱了,在可以当公主的情况下,谁愿意当渔家姑娘,何况从小就备受老妈泼妇式教育的折磨,到了上海终于不用听老妈整日念经了,多乐啊。只是毛丽玩过了头,在上海读大学连毕业证都没混到,大三时便匆匆休学嫁人。

其实她嫁得还不错,丈夫是马来西亚华裔,传闻家世显赫。不过这场婚姻仅维持了三年,毛丽孑然一身回到老家,现在在南宁一家出版社当编辑,白天梦游,晚上腐朽。

三年过去了,除了夜深人静时翻涌而来的寂寞,毛丽差点忘记她有过婚姻。这也是毛丽选择喧嚣的原因,她害怕在夜间独处,晚上睡觉必开着灯,****前必先吞安眠药,然后一觉到天亮,爬起来继续上班,下了班接着玩。一日复一日,不让自己有一点点的闲暇,一闲就会胡思乱想,就像心里有无数只蚂蚁在啃噬一样,那种感觉非常难受,而且很痛苦。

白贤德总说她,你早晚会玩死。

白贤德是编辑部主任,直接管她的。但毛丽从不管她叫主任,亲热点就喊白姐,不客气的时候直呼其名白贤德,如果肉麻点就喊“爱人”,还故意嗲着声音喊,每次白贤德一听毛丽这么喊她,总是条件反射警铃大作,断定这丫头准是有求于她,不是装病请假,就是借口约了人提前下班,要么就是偷懒,该看的稿不看,该写的文案不写,白贤德一边给她收拾烂摊子,一边还得应付领导。时间长了难免穿帮,结果“挨板子”的是白贤德,毛丽屁事都没有。每次白贤德咬牙切齿要找她算账时,毛丽总是哧哧地笑,“爱人,是你把我招进来的,你当然得负责。”

一句话把白贤德抵到墙壁上,她只有认栽的份。因为两年前正是白贤德通过面试把毛丽聘到出版社的,结果聘来了一祸害,白贤德总是说毛丽:你真是个祸害!

面试那天,两人有过一段经典对话,后来在圈内广为流传。段子是这样的,白贤德在众多简历中发现毛丽的简历除了姓名、性别和年龄,工作经历一个字都没填,学历栏里倒是填了个大学肄业,她当时就纳闷,招聘启事登出去以后,给他们社投简历的最次也是本科毕业,很多还是研究生,有两个人还是硕士,这丫头就一大学肄业也敢来应聘编辑?白贤德很好奇,她还就想看看这丫头是何方神圣,竟然如此藐视他们出版社,于是约了面试时间。

因为之前毛丽没有在简历上贴照片,白贤德不知道她长啥样,真的见了面,乖乖,简直惊为天人!其实就外貌来说毛丽并不妖艳,但她皮肤极好,没有化妆更显通透如玉,眼睛非常亮,溢满星辰般的光芒,浅笑盈盈,举手投足间有种漫不经心的调调,就是那种懒洋洋的调儿让她别有一种风情。白贤德更纳闷了,这么个仙人儿,啥事不好干偏要来当编辑,于是问她:“你为什么要来应聘编辑?”

毛丽一愣,一副诧异的样子,“不是你们登的启事招编辑吗?”

白贤德轻咳两声,觉得自己可能没说明白,“我的意思是,你为什么要当编辑,你这么漂亮应该有很多工作选择的。”

“我长成啥样跟我要当编辑没有直接关系吧,你们可不要以貌取人哦。”

“不,不是,你还没明白我的意思,你当编辑的理由是什么?”白贤德捺着性子问。

毛丽漆黑的眼珠溜溜转,笑靥如花,反问白贤德,“那你这么问我的理由是什么,你有理由我就有理由,你没理由我就没理由。”

白贤德只觉头晕,抬起手,“好好,我们换个问题。”

“行,你问吧。”

“我看了下你的简历,你并没有相关工作经历,而且好像大学都没毕业……”

“不是好像没有毕业,是确实没有毕业。”毛丽纠正道,眨巴着眼睛,一点也没觉得不好意思。白贤德不服她都不行了,“为什么没毕业?”

“因为他们很惭愧,教不了我,不好意思给我发毕业证吧。”毛丽一脸的厚颜无耻,懒洋洋地靠着椅背,笑嘻嘻的。白贤德彻底服气,她敢保证这辈子都没见过脸皮这么厚的人,她啼笑皆非地打发毛丽,“哦,是这样,那你先回去等消息吧,我跟我们领导商量下。”想了想又说,“如果你有照片最好给我准备一张。”

白贤德回头就跟当时还是编辑部主任的容若诚汇报,容若诚翻了翻毛丽的简历,看到了白贤德后来贴上去的照片,皱着眉头说:“我们招编辑,又不是选美,要这么漂亮干什么。”容若诚一向以务实著称,最不喜欢华而不实。

白贤德说:“我不是看中她漂亮,我是看中她脸皮够厚,做我们这行,经常要跟作家们蹭稿子,脸皮是要厚点的。以往我们的编辑去找那些大牌约稿,碰点壁就委屈得不行,工作难有进展,这丫头没准能行。”

容若诚问:“你怎么知道她脸皮厚?”

白贤德笑道:“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果然,复试那天,容若诚亲自面见毛丽,问她:“如果要你去约余××的稿子,他不肯给,你怎么办?”沉吟片刻,又道,“这样,你就把我当做余××,现在你以出版社的名义找我要稿子,但我就是不给,你准备怎么办?”

毛丽一脸天真,“请你吃饭。”

“吃饭就可以被别人要去稿子,我就不是余××了。”

“那就请你玩儿。”

“我一向深居简出,不爱玩。”

“那我跟你做朋友。”

“我不喜欢跟你这样的年轻女孩子做朋友。”

这就有点难度了,毛丽挠挠头,一双明亮的大眼忽闪忽闪,试探地问:“那冒昧地问句……你有老婆吗?”

容若诚愕然,“……没,没有,你问这干吗?”

“嫁给你啊!嫁给你,你还能不给我稿子?”

容若诚一脸惊恐地看着毛丽。

愣了好一会儿,一向严肃的容若诚忽然笑了,微微颔首,“你果然是脸皮够厚,不仅如此,你还很有勇气,行,行。”容若诚连说了几个“行”,但他并没有说毛丽可以留下来,因为最后的决定权不在他这,在当时的副总编许茂清那里。

毛丽作为那次招聘仅存的三个候选者之一,被白贤德领去见许茂清,白贤德当时就喜欢上毛丽了,交代她,“跟许副总编什么都不要谈,就谈吃喝玩乐,一准过。”

后来白贤德才知道,这正是毛丽的长处,她就是吃喝玩乐的祖宗。去见副总编本来是件很严肃的事情,前面两个候选者见过许副总编后看样子就没戏,按理毛丽应该很紧张,可是白贤德怎么瞅她都像是不正经,一个劲地问副总编帅不帅,主任挺帅的,就是太严肃了云云。白贤德心想这丫头怎么这么色啊,就这德性能过得了许茂清那一关?不过她很快就打消了顾虑,因为许茂清是出了名的喜欢美女,毛丽不正经,外号许帅的许茂清也正经不到哪里去,一看到毛丽就眼睛发亮,“这么漂亮啊,能当编辑吗?”

毛丽也瞪大眼睛,嚷嚷道:“哎哟喂,您也很帅啊,您这么帅也能当副总编?”许茂清一听就乐了,“嗯,反应灵敏,不错不错!那我问你,你怎么才能说服我留下你呢?”

毛丽歪着头,决定把在容主任那里没有派上用场的招数用到这来,她笑呵呵地问:“今晚有没有空?”

“有空,怎么着?”

“贿赂您啊,我请您吃饭!朝阳广场新开了一家私房菜馆,味道特正宗,环境也好,要不要去?”

“去啊,干吗不去。不过我喜欢西餐。”许帅果然大方得很。

“那也行,我们就去五象广场,那里有很多不错的西餐厅,您穿得这么绅士,的确不适合满头大汗地吃火锅。”毛丽牢记白贤德的话,跟许茂清见面就谈吃,看他穿得那么时尚,就更有话题了,指着许茂清的衣服说,“您这上衣是Versace最新款的吧,延续了Versace惯有的贵族路线,但是又融合了本季的流行色,咖啡色,很容易让人想到秋天的落叶。”

“嗯,你身上的裙子是Gucci新款秋装吧,不错,在南宁街头很少看到有人穿这个牌子的衣服,只是我们社的薪水不高,可能不够买你这样的衣服呢。”

“是吗?那您的薪水应该也买不起Versace吧。”

“哈哈哈……”许茂清大笑,敲着桌子说,“不错不错,有个性,是我喜欢的类型,比前面那两个榆木疙瘩强多了。”当下打电话给容若诚,“这个叫毛丽的小丫头就留下来吧,长这么漂亮,没准是个祸害,与其让她去祸害别人不如让她祸害我好了,我们要发扬自我牺牲精神嘛。”

瞧瞧,这是什么话!

不过许帅还真是有先见之明,毛丽小姐以其脸皮厚和惊人的气魄被招进出版社后,果真成了编辑部头号祸害,当然最初还是引来一片质疑声的,但是毛丽顺利完成几次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后,渐渐被大家刮目相看。凡是重要的作家重要的稿件,只要是毛丽出马,没有不成的。连鲜少夸奖下属的容若诚也对她赞叹有加,顺带把白贤德一并表扬了,“你还是很有眼光的。”

白贤德却有苦难言,这毛丽工作上是没话说,手下十几个编辑,毛丽的成绩一直位居前列,策划的选题,做的书都很有市场。就是这丫头太爱玩,一天到晚没个正经的时候,把编辑部其他编辑都带坏了,上班勉强还收敛着,下了班就呼啦一群人去疯。白贤德每次都被拉去,吃喝玩乐久了,搞得她威信尽失,有时候明明是板起脸要训人,毛丽几句玩笑一开,气话成了笑话。

但是没办法,毛丽就是那种人见人爱的主,在社里除了许茂清就数毛丽人缘好,是人是鬼都能跟她交上朋友。因为她对什么都不上心,说好听点是不追名逐利,说不好听是不求上进,只爱玩,很少跟别人有利益上的冲突,当然招人喜欢了。尤其是她那张非人类的面孔,连见惯了美女的许茂清都说,毛丽那样子,神仙都招架不住。什么是非人类?无外乎有三层意思,要么是天使,要么是魔鬼,要么是妖精……显然,毛丽小姐比较符合第三种。从幼儿园开始,毛丽就被人追求,家里人也宠,都把她当宝贝,毛丽骄纵的性格多半是被宠坏的。

这些年经历了很多事,毛丽的性格有所改变,对人对事的态度也都变了,收敛很多,也看淡了很多。唯一没变的是她那张非人类面孔,快二十五岁了,尽管经常熬夜,但皮肤丝毫没受影响,白皙细腻,好得没话说。最特别的是她的眼睛,典型的丹凤眼,细长的眼线微微上挑,笑起来双眼盈盈如星,按相书上的说法,毛丽那双吊梢眼是犯桃花的,天生的****命。尤其在她似笑非笑的时候,下颌微微仰起,嘴角的弧线极美,那样子邪乎得很。用白贤德的话说,上班时是个人,下了班就是一妖精,往她那辆凌志车门慵懒地一靠,丹凤眼轻轻那么一睨,祸害啊,祸害。

在出版社,同事们都亲昵地叫她“毛毛”。这是毛丽的乳名,原先除了家人,没人知道。自从有一次毛丽她妈来南宁找她,还没进办公室就在走廊上吆喝,“毛毛!毛毛!你给我死出来……”从此之后,“毛毛”这个名字就在社里叫开了。

毛丽的性格很大程度上像她妈,一惊一乍的,到哪都总是不见其人先闻其声,而且性子死拗,一旦认定了一件事十头牛都拉不回来。当然,最擅长的是吵架,毛丽的嗓音很好,又尖又亮,吵起架来可以震到楼板响。这点绝对是继承了她妈,因为毛丽她妈就是出了名的“泼妇”,毛丽还在肚子里时就听到老妈和老爸吵架,不是说胎教吗,这大概也算吧。

现在先不说她妈,说毛丽。

这天是个特别的日子,之所以特别是因为看上去很正常,但又预示着某种不寻常,毛丽三年荒芜的生活就是从这一天改变。

因为头天晚上跟几个朋友在乐巢迪吧玩到很晚,毛丽早上起晚了,驾车上班又遇上塞车,迟到在所难免。本来迟到就迟到,也没什么,不过这次比较倒霉,在电梯里同时遇见几个领导,社长、总编、副总编以及好几个部门科长和主任,正说笑着走进电梯。毛丽见状想闪已来不及,许帅最先看到她,热情地招呼,“傻丫头,还愣着干什么,快进来呀!”

电梯门为她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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